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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琅邪之都市狂龙-第4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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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皱眉,继而大笑,本来塞上的酒壶再次被他打开,似乎想要为此浮一大白。
    他仰望深邃星空,喃喃道:“正凌跟她地孙子也应该那般大了吧。”



659 人生若只如初见
    “经藏,吹首曲子吧,这些年在西藏,最想念的还是你的笛声。”西门洪荒站在檐角上,衣袖飘飘,猎猎作响,脚下便是深不见底的悬崖。
    少女将藏脉天轮搁在身旁,抽出一根篆刻有密密麻麻《迦叶菩萨品》经文的古朴笛子,妙品紫竹,巧夺天工,她深深望着眼前的男人,那背影,她知道这辈子都无法磨灭,可她同样知道,这个男人不爱她,今天不爱,以后也不会,他爱的,只有他自己,可她就是心甘情愿地飞蛾扑火。
    少女一滴清泪滴落在紫竹笛子上。
    笛声苍凉,犹如边塞雁鸣,令人生出人生将军白发红颜薄命的感叹。
    《史记》载黄帝使伶伦伐竹于昆、斩而作笛,吹作凤鸣。
    能吹笛若凤鸣的,便是极致。
    负手傲立的西门洪荒心如止水,他过尽花丛的多情,其实有着一叶不沾身的绝情。他在等,等那个能够让他不要这江山的女人,他从来都是一个耐心很好的人,萧索远眺,茫然道:“试上高峰窥皓月,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哑爷爷,你说人生一世,如何过,才不是虚度?”
    “孩子,这尘世昏昏有谁能梦醒,弹捏中,回首后,繁华一瞬执着何用?如何过?该如何便如何。”老人打了个机锋,便再不说话,蹒跚着站起身,摇摇晃晃。飘下藏经阁,那老朽的体态令人担忧他会不会被风吹落悬崖。
    “西门哥哥,你爱过谁吗?”那少女含泪道,心思如玲珑的她又怎会不晓得西门洪荒地游戏人生缘于他对这个世界的不屑,可任何人都不是天生就如此冰冷处世的。
    “曾经。”西门洪荒如孤峰般伫立在风中,说不出的落拓,这一点。他跟青衣的神韵极为相似。
    “她好看吗?”少女哽咽道,轻轻抚摸着那根他送给她的笛子。
    “倾国倾城倾天下,遗世而独立。”西门洪荒叹息道,闭上眼睛,伸出双手,似乎想要拥抱整个天下,拥抱了整个天下,就真的能拥有她吗?
    “那我替你杀了她。”
    少女再没有柔弱,缓缓收起笛子,满脸肃杀。瞬间。她宽博地衣袖砰的一下往外扩张,疯狂飘舞,而她的满头青丝也霎时间散乱起来,月夜中,少女犹如杀神。
    “为什么?”西门洪荒也不慌张,也不奇怪。
    “西门哥哥要成为天下第一,她自然要死。挡在你前面的,谁都要死,她是,帝师是。哑爷爷是,还有你说的那个男人,都要死。”少女握着那藏脉天轮,漆黑眸子诡异地变成墨绿色。她脚步悬空,踏虚而行,不像人间人物。
    “你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西门洪荒转身,凝望着鬼魅般深不可测的少女,纤弱的身躯,却蕴含着连他都不敢正视的气势。他伸出手,似乎想要抚摸她的脸颊。而手却被她散发出的磅礴充沛气机阻挡在离她一寸外地地方。
    西门洪荒以前自称天下第一,如今天下第二,并不是说他觉得这天下只有青衣或者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凰琊能站在他之上,而是他一直就没有把他们当作这辈子遥不可及的对手,无法超越的。是她,这个注定要被青帮囚禁一辈子的孩子。柔柔弱弱,楚楚可怜,从未入世的澹台经藏。
    大威天龙僧人果真因为赢不了他,就肯将视作神器的藏脉天轮交给他?
    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澹台经藏才是真正的转世灵童。
    本应该成为活佛的人。
    成为神地人。
    这其中的曲折秘闻又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
    南方那青年再如日中天,又怎能比得上千年底蕴的地下王朝?
    囚禁的天罚,一旦入世,有多少人死,又有多少人能延残喘?
    西门洪荒这样地浪荡子不是不想跟这少女有点暧昧关系,而是不敢。
    “这个世上,谁能配得上你呢,我马马虎虎能算半个吧。”西门洪荒自嘲道,突然想到这孩子能够读心术,老脸破天荒一红,再不敢心生邪念。
    “你们的世界,我确实不懂。”少女轻轻叹息,那纷乱飞舞的一头青丝终于安然垂下,柔顺地贴着身体。
    “经藏,你对我那不是爱,等你走出这个地方,见到更多的人,接触更多的事,你就会明白,爱一个人是件很痛很苦的事情,说不出口,却通彻心扉,这世上最锋利的是什么?不是你
    青叔叔的赤霄,也不是刚刚入世地轩辕,而是如刀的思念。
    西门洪荒感慨道,摸了摸澹台经藏的头,道:“你对我,更像是妹妹对哥哥,容不得别人自己的哥哥好,比自己的哥哥优秀,容不得哥哥被别人伤害。”、
    “西门哥哥,真地是这样吗?”澹台经藏再才华绝世,终究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对情一字,完全是一张白纸。
    西门洪荒若刻意引导,她兴许会真地爱上这被无数人骂作败类人渣的浪荡子,可他不敢,也不愿意亵渎她的纯洁,天山雪莲一般的神圣洁净。
    “是的,以后你长大了,碰到一个你恨不得杀了他,再陪他死的男人,你就真的爱上他了。”西门洪荒笑道,有种说不出口的苦涩,那被他死死尘封的该死记忆又死灰复燃,令他一阵绞痛,柔和的脸庞露出一抹掩饰不住的哀伤。
    曾经,他不是这样的人,不会处心积虑勾引那些原本把他奉若神明的世家的千金和豪门的公主,不会得手之后立即弃之如敝屐,不会不停地寻找女人,抛弃女人,再寻找再抛弃,像一个可悲的轮回,伤害了无数人,更用一次又一次的自我伤害来让自己忘却最初的疼痛。
    如果不是她,他便不会成为西门家族的败类,而是一代雄主,更有希望一统黑道江山。
    谁都不清楚为什么他要自甘堕落。
    除了她。
    那个对整个世界最善良最柔软对他却最冷酷最无情的女人,西门洪荒蹲下来,将头埋入膝盖,无数次被打成血肉模糊徘徊在鬼门关都未曾皱眉的他竟然哽咽起来,是那般的无助,像是犯错的孩子。
    为什么,为什么她是他的亲姐姐?!
    为什么命运要如此的刻薄?
    为什么要让他爱上一个自己不能爱而且也永远不会爱自己的女人?
    西门洪荒放声大哭,悲怆,凄凉。
    一个枭雄的泪水,往往承载着宿命的凄惨。
    澹台经藏蹲在他身旁,双眸泫然,轻轻拍着西门洪荒的肩膀,柔声道:“哥,我不杀她了,那样你会很疼。”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
    因为杨水灵的原因,琅明租的房子跟奢侈无缘,两室一厅,所以杨慧愠和琅晴歌一来,顿时就有了问题,最后杨慧愠跟杨水灵睡一起,两姐妹恐怕要唠叨家常一宿了,而琅明则被赶到本来是小琉璃的房间,琅晴歌回去她的香格里拉饭店,而琅邪则带着死活不肯跟琅明挤一张床的小琉璃在北京城到处乱逛,到半夜的时候小琉璃也累了,偎在他怀里沉沉睡去,他想到荀灵的房子不小,开着小姨的车就跑她那里去了。
    荀灵受宠若惊地开门后,第一时间换上一身得体服装,穿衣,洗漱,化妆,总共用了不到十分钟,但看起来却相当不错,精致的妩媚,精神状态的调整也很适当,她本就清瘦的娇躯更显得纤柔,现在的她不仅要学琴棋书画,还要学化妆美容舞蹈,更要打理公司业务,整个人都在超负荷运作,一天最多也就能睡四五个钟头,只是,她却心甘如怡。
    不得不说,女人是一种可塑造性相当可怕的生物。
    一个穷人,哪怕每天练字一个钟头,或者每天抽空看两个钟头捡来的废报纸,十年如一日,也会有极佳的修养和不浅的内涵。
    你为什么会穷?
    是仅仅因为你有对穷父母吗?不是的,因为你的生活姿态和性格习惯决定了你的命运,任何一个崛起的家族和财阀都必然有第一代创业者,为什么不是你,慢慢思考吧,想通了,也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荀灵,你泡茶的功夫是越来越见长了,好事好事。”把琉璃安顿好后琅邪喝着荀灵泡的茶水,点头称赞,一喝茶,他就想到精通茶道的惜水,不知道这丫头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荀灵俏脸微红,如今跳脱衣舞和钢管舞都脸不红心不跳的她惟独面对琅邪,还是那般矜持,羞涩。
    她见琅邪每次来都要喝茶,便苦学茶道。
    能讨好他的,她都会拼命去做。
    “天上人间的事情定下来了,手续办完后,你就是它的新主人了。”琅邪靠在沙发上舒服道。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有电话响起来,一看,天上人间吉四爷的。



660 打下东方的天下
    吉四爷说有人在等他。
    很简单,很明确。
    幕后老板终于肯浮出水面。
    琅邪坐上那辆跑车皇后玛莎拉蒂的时候,就瞄到一辆暗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夜色中的暗红,真的是一种妖艳的炫目颜色,那一刻,琅邪想起了龙的眸子,每次自己身处险境的时候,她便会以燃烧生命为代价陷入暴走状态,略微失神的他摇了摇头,启动车子,缓缓驶出小区。
    飙车?
    琅邪见那辆车跟玛莎拉蒂并排驶出小区门的时候第一想法就是要赛车了,原本因为要备战青帮而沉静如死水的心境悄然炙热起来,就是不知道对方水平如何,惊鸿一瞥,琅邪顿时笑了,那车窗背后的女子竟然是在澳门输给他的女人,事后琅邪才知道她跟他算是同行,杀手,顶尖的杀手,她的称呼不简单,地狱犬之挽歌,西欧最拔尖的刺客。
    “你主子也来了?”琅邪摇下车窗笑道,他得到的资料是这女刺客从小就给独孤家族卖命,跟李巍应该有一定的交集。
    “赢了我才有资格知道。”那女人冷笑道,朝琅邪竖起了中指,然后关上车窗。
    轰一下,整辆车已经冲了出去,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在寂静的夜晚是那般刺耳。
    瞬间就只留给琅邪一道绚烂的灯影,在空中久久不肯散去。
    琅邪也不着急,他从来没有兴趣陪手下败将浪费时间。
    果然。那地狱犬见冲出去半天竟然后面连个人影都没有,气得她想杀人,只能强忍怒意回头寻找琅邪,再用在她看来是蜗牛散步的速度带着他来到目地地,北京恭王府,曾是大清朝第一贪和的宅邸,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据说为官者必去的场所。恭王府的大门敝开,地狱犬下车后守在门口,守候的是个老人,眯起眼睛,打量着琅邪,用很古老的拗口英文缓缓道:“小姐在里面等你。”
    “吉四爷呢?”琅邪随口问了句。
    “他?不是所有奴才都有资格见小姐地,做奴才做到我这种地步,还是需要很大天赋的。”那老人微笑道,似乎对琅邪并没有地狱犬之挽歌的那种敌视,相反。还有种并不掩饰的欣赏。他双手交叉垂下,沧桑却并不显病态的身躯笔直站立,这样的老人,恐怕也只有独孤家族这样古老的门阀能令他甘心一辈子做个奴才。
    一座恭王府,半部清代史。
    作为清朝规模最大的一座府邸,找一个人并不轻松。
    福字碑。
    琅邪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去那用糯米浆砌筑成的恭王府假山,假山正中便有传闻是康熙皇帝为和绅母亲祝寿写的福字碑。
    果然,一道熟悉地宁静背影伫立在夜色中,茕茕孑立。遗世独立。
    琅邪跟她有过一次邂逅,一次畅谈,一场轻淡却萦绕心肺的姻缘。
    转身,闭着眼眸的她容颜并不显如何的祸国殃民。却偏偏有种琅邪都难以释怀的动人。
    “你直接找到这福字碑的?”女人笑了,缓缓睁开眸子,霎时间,那原本清淡的脸庞顿时就焕发出璀璨的光彩。
    有种人,即使眼睛看不见,可比任何人都能看穿世事。
    “算不算跟你心有灵犀一点通?”琅邪轻佻道。
    若是往常,他一定会为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是盲人而扼腕叹息,但对她。他甚至觉得似乎只有这样才是融洽的,红颜薄命,没有半点瑕疵太完美地女人容易早早夭折。
    “这天上人间俱乐部是我的。”女人笑道,有点俏皮。
    “现在是我的了。”琅邪内心虽然震惊,可嘴上从来不认输。在美女面前花痴,那绝对是致命的错误。在女神面前,你就得脸皮厚到自己都觉得太无耻了才行。
    “那是我送你地。”
    福字碑前放了一张紫檀纹龙圆桌,极古朴,雕刻繁琐,上面放了一张细看天然脉络隐然是八卦的榧木棋盘,两盒浑圆的蛤石雪印棋子。棋盘绝佳,棋子更是妙品。女人坐下来,那双明明看不见这世间万物的眸子却偏偏那般清澈,也许正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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