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是杀手-第3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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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有多少人知道那段辉煌的背后,伴随着怎样的野心和侵略,伴随着怎样的鲜血和残酷?因为和大航海时代几乎同时开启的,还有一段被称之为殖民时期的黑暗。
有多少人还记得原本的美洲大陆上,曾有着一段印第安文明?就是因为殖民,因为侵略,那段文明几乎被毁于一旦,美洲大陆上原本的印第安人几乎被屠杀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将那段土地占为己有,并称王称霸,建立了世界第一霸权帝国的人渣们!
除了美洲,在殖民时期最深受其害的就要数非洲了,与之相比的话,中国的火烧圆明园怕是不值一提,因为那不过是一段侵略,可非洲却是完完全全被奴役。
众所周知,美洲大陆上原本是没有白人的,怎么去的?侵略过去的,但很多人怕是不知道美洲大陆上原本连黑人也没有吧,怎么过去的?被当成奴隶捕捉运送过去的。
殖民时期最最黑暗的一件事,就是奴隶制度,看过黄飞鸿的人都知道,当时入侵亚洲的欧洲战船,经常会捕捉一些奴隶贩卖去美国,男的当廉价劳工,女的就彻底沦为奴隶。
但亚洲的捕奴,其实仅仅是冰山一角,真正可怕的是还是在非洲,那是从1441年开启的一段残酷,一直持续到1890年才算告一段落,这四百多年里,无数的黑人被捕捉贩卖,运送到各个欧洲殖民地,当成牲口般对待。
那段残酷,一直到今天都被某些非洲人记在心中,恨入骨髓,也就因为此,他们对某些白人的贪得无厌是深深忌惮的,所以才有了非洲很多矿产资源,都不许白人开采的禁令。
其中最最著名的就是南非的钻石矿禁令,不管你是哪国人,只要你是白人,就绝对不允许染指钻石矿!
只可惜,这些禁令只能禁止开采,不能禁止某些人的野心和贪婪。
众所周知,非洲也是世上最混乱的大陆之一,就在全世界高呼和平的二十一世纪,非洲依旧内战不断,无数军阀横行,这些军阀为了金钱和权力而征战不休,使得非洲那些朴实无华的民众深受其害,也使得一些贪婪之徒有机可乘。
混战需要的是什么?武器!想要武器可以啊,拿你们的钻石来换,拿你们的矿产资源来换,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贪婪并没有被终止,反而上升到了另一个可怕的高度。
我卖给你们武器,毒品,卖给你们想要的一切,去荼毒你们的子民,去杀戮你们的同胞,同时,我要你们在战争中所得到的所有财富。
当贪婪被经营到如此地步,怕是比炎黄之血更加可怕,更加恶心了。
安东尼是个什么生意都做的人,他做军火,做毒品,做钻石,做黄金,只要有利可图就不惜一切代价,所以我才说,这家伙真的死有余辜!
“非洲有很多小村庄和小部落,他们不想融入肮脏的现代化社会,只想自得其乐的生活,有的耕种,有的放牧,也有的依旧依靠古老的打猎为生,塔拉族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非洲对野生动物的捕杀越来越禁止,塔拉族已经无法维持生计了,幸好当地政府为了保护这些原生态的土著部落,就特别允许了他们对某些矿产的开采权,塔拉族就得到了钻石矿的开采,每年由当地政府统一收购,赋予报酬。”
“塔拉族的人很勤劳,虽然人数不多,但为了让子孙后代可以过的好一些,全村老少几百人,每每天未亮就开始辛苦的开采,一直到夜幕降临才结束,一年下来,居然比一些大型的矿产开采商收获更丰厚,可惜……”
秋山信猛地喝干杯中酒,眼中蒙上了一层血丝,我也叹了口气,他后面要说的话,其实我已经知道了……
“被当地军阀看上了对吗?”我苦笑道。
“不仅仅是当地军阀,还有些各地去非洲进行不法交易的人渣,就像那个安东尼一样,他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塔拉族藏着一批价值不菲的钻石原矿,就和当地军阀头头诺鲁克交易,只要能帮他把那批钻石原矿抢到手,之后的几年里,武器无条件供应!”
“那些军阀根本就是畜生,只要有武器打仗,他们根本是不顾一切的,当晚就和安东尼的人冲进了塔拉族村落,不仅抢走了钻石,还为了保密而将全村上下几百口屠杀一空。”
“几百人啊,仅仅为了几颗钻石就杀了个精光,最终只有村长带着七个孩子逃了出来,逃到了我在非洲的基地门口……”
“当我发现时,村长已经重伤不治了,咳着血求我帮他照顾那几个孩子,求我帮他们抢回钻石,哪怕村子毁了,至少那笔财富可以让这几个孩子后半生过上好日子!”
“诺鲁克那个人渣我已经干掉了,只可惜钻石已经先一步运走了,我前方百计才查出是安东尼幕后所为,钻石被送到了哥伦比亚!”秋山信咬牙道,却突然捂着脸,狠狠的抽泣着,竟然哭的像个孩子般无助。
其实他就算抢回了钻石又怎样?塔拉族的人已经无法复生了,整个部落都在这份残酷和贪婪中烟消云散了。
之后呢?之后他就来了,也就有了那晚莫名其妙的拼杀,我呆呆的看着秋山信,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no4秋山信,其实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曾经的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很牛逼的枭雄,是个在非洲各大势力中混到如鱼得水的强者,却没想到……
这货原来只是个烂好人,为了几个孩子的将来,从非洲一路追袭到哥伦比亚的烂好人。
我曾觉得自己在西伯利亚做的事已经够伟大了,为了那些孩子,和席德洛夫两个人拼杀六七十名杀手,却没想到秋山信这家伙更是……不该说伟大,应该说天真吧,他竟然想要凭一己之力对抗整个世界的贪婪,而且愿意为其耗尽一生。
啪,我把装着钻石的袋子抛到了他面前,想了想,又把那两个装满黄金的箱子也推给了他,原本我是想利用他一下的,激化点他和炎黄之血的矛盾,最起码联络下感情,建立个以后可以依靠的盟约。
可当我听完他的诉说,却突然反悔了,当看到他哭的像个孩子般无助,我突然觉得自己原本的计划是那么肮脏残酷,我竟然想要利用他……
第一卷第四百一十章:新的酒友
“这些都给我?”秋山信愕然道,见我点头,这家伙居然不好意思了起来,尴尬挠头道:“钻石我拿走,但这些黄金不是我的,不要了。”
汗,这货到底是不是一个杀手?要不要这么诚实?搞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算了吧,我不是很缺钱,不说你那有不少贫苦的小村庄和部落吗?算是支援灾区吧。”
“何况你光是护着他们意义不大的,想办法用这些钱帮他们生活的好点,才能本质上改变些什么,让他们不用在那份血腥中苟延残喘了。”我摆了摆手道。
秋山信点了点头,却又冷声道:“条件?小子,你给我这些黄金,是想要我帮你对付谁?”
老实说,原本我确实有这方面的意思,想借用这家伙的实力对抗下炎黄之血,毕竟他和胡夏锋殇算是同级的存在,然而此刻我却不想了,因为我做的这些事,和他做的那些事比起来,简直小儿科,甚至很是自私自利。
虽然……汗,两个杀手坐在酒吧里喝着酒,比谁做的事更伟大,这着实算是一种讽刺了。
“啊对了,黄金我不能全给你。”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挠头道:“留给我两成吧,前阵子从炎黄之血的基地里救了些孩子,需要点钱帮帮他们。”
“行。”秋山信也不矫情,在确定我不是利用他之后,笑着举杯和我碰了碰,又突然笑道:“说起来好诡异啊,哈!两个杀手坐在一起聊救援灾区和建立孤儿院的问题,你说会不会让人笑掉大牙?”
干笑点头,我发现秋山信着实是个不错的人,可能和那些淳朴的土著人待久了,让他骨子里也多了份纯真,当然这并不是说他笨。
笨?秋山信可一点都不笨,甚至因为常年混迹在非洲那混乱不堪的战局中,养成了他某种一看到人,就立刻能分辨出是非善恶的本能。
就像他第一眼看到血狐,就发现这家伙虽然很精,但骨子里和他一样单纯,对情感太执着了,也像他第一眼看到崔妍,就认定了这女人想要利用血狐。
同样,他第一眼看到我,就发现我虽然表面上阴恻恻的,但实际上还算挺善良的,当然,这是因为他没看到两年前的我,甚至重生前的苍狼。
说起来有趣,秋山信第一眼看到血狐,就对这家伙萌生了些许好感,而我第一眼看到秋山信,也就本能的喜欢上了,于是一个诡异的三角基情就此诞生了。
“听你说的非洲那么好,我也有点想去的意思了。”我笑道,某些没有心机没有利用的交集,总是熟的特别快,所以我和秋山信几杯酒下肚,立刻就打成一片了。
“行啊,上次我遇到血狐时,也求他帮我一起在非洲闯荡,这比他做杀手可有意义的多了,但他却不答应,哎。”秋山信一脸的郁闷。
其实这也不怪血狐,毕竟一个人伟大,却不能强求全世界的人都和他一样伟大,就像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也不能让全世界的人没事都和他一样去捣鼓灯泡吧?
秋山信是因为很早就去了非洲,看够了那里的残酷,才想到做点事帮点人的,而血狐则完全相反,他自由学的就是那些残酷……
其实就算是我,虽然赞同秋山信的想法,但也不可能花掉一生去做和他一样的事,我骨子里还算是很自私的,只求偏安一隅,只求没人打扰的好好过日子。
但今天遇到秋山信的事,我算是记在心里了,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稍微帮他点小忙,或是有了钱的话,在财力上支援点什么,倒都是可以的。
“那就先谢谢你了,嘿,你小子比血狐够朋友。”秋山信哈哈大笑道,又分别倒了两杯威士忌。
“你喝这么多,没事吧?”我略显担忧道,这货的伤势很重的,却一副没事人一样猛灌烈酒,而且还喝的极其诡异,一边喝酒……另外一边还在擦着鼻血……
“伤?没事,早特么习惯了。”秋山信满不在乎道,许是喝的兴起,突然扯开衣襟露出了那结实的肌肉道:“看,全特么是伤,无所谓啦。”
我愣住了,这家伙的身体竟然比我更加可怕,那肌肉上满是刀伤和子弹孔,真的是连一点完整皮肤都找不到。
而且我的伤是因为被锋殇和古依娜折磨,他的伤却是实打实的场场血拼,这货真的还活着?简直是个奇迹了。
“胸口这两个子弹孔,是我干掉第一个军阀时留下的,肺都打穿了,哎,可惜斩草没除根,这家伙的儿子继位了,比他老子更恶劣,而且一直防备着我,再也找不到机会下手了。”
“脖子到小腹的刀伤,是被个挺牛逼的杀手砍得,得有十五年了吧,那货还是好几代前的杀手榜十大,记得是no9?名字倒是特么早忘了。”
“还有背后最惨,被手雷给炸的,说起来那天真倒霉,逮住几个被军阀抓去的娃娃兵,还想帮他们寻找亲人来着,却刚扭头,那些混小子就直接拉手雷了,哎,也是怪我没说清楚。”
秋山信如数家珍似得笑道,却听的我一阵咋舌,几乎每一处伤都足以致命了,他却偏偏依旧活在我眼前,这家伙才是真正的不死之身吧?
突然,我明白秋山信强大的原因了,他不像胡夏,不像我和血狐,他几乎没有什么过人的必杀技,但他那从数场血战中硬拼出来的钢筋铁骨,却是我们根本无法比拟的。
胡夏的闪花,正面击中的话任何人都站不起来了,罗炎就是例子,到现在还躺在旅馆里休息,还喝着药,可他却没事人似得在陪我喝酒聊天。
秋山信告诉我,他那次和血狐的追击战,虽然速度比不上瞬闪,却追得血狐也狼狈不堪,因为他可以连续跑个三天三夜不喘气,累也把血狐给累哭了。
当然,那天先累哭的人是他,因为血狐的跑步同样牛逼,这也是他无比佩服的原因。
“其实什么必杀技都特么是吹牛兼放屁,练出一身钢筋铁骨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城市人,被揍几拳就脑淤血了,就特么内脏破裂了,老子头骨里还镶着弹片呢,屁事没有。”
秋山信大大咧咧的指着脑瓜道,我尴尬的擦着冷汗。
渐渐的,我明白胡夏一看到秋山信就逃走的原因了,当然这是因为他目的达成了,又有了交代,还受了伤,不值得一拼了。
但就算毫发未损,他就敢和秋山信打决死战吗?no,胡夏不敢,或许连锋殇都不敢,因为他们受点伤就痛的死去活来,秋山信被揍得吐血都跟个没事人一样。
就连胡夏和锋殇,被人在肚子上拉一刀,也该痛苦倒地了,秋山信却能把肠子打个结塞回去,站起来继续拼!
差距啊,赤果果的差距啊,这就是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秋山信就是不要命里的典范兼楷模了。
说起来这一点上,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