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十字-第7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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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露出理解的表情:能送出这份“情报”,显而易见能量极大,暴露可能性也极大,说不定使用了一次就暴露了。
“我们本来往美国派遣过一批谍报人员,不过后来一直联系不上……”
“别提他们了,他们都叛变了。”霍夫曼怒气冲冲地说。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这么说来,美国反谍的力量可不弱——实际上霍夫曼知道这批第三帝国最早的特工根本不是被抓获的,而是主动叛逃的,当然,考虑到卡纳里斯对情报体系的破坏,说不定是他有意布置的人马也说不定。
对破坏行动,他深知其中风险,因为这两个地点都在美国内陆,距海岸线都有几百甚至有上千公里之遥,还有几万美军警卫力量,远比当初天雷行动需要摧毁的超级机密更远、更困难,所以他一直没动这方面的脑筋,只想尽快把苏尔计划(即最初所述的阿波罗计划,因北欧神话太阳女神名苏尔,故将德国超级炸弹项目改成苏尔计划)尽快完成。
可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米尔希、海森堡等人向他汇报德国超级炸弹很难在6月份之前完成时,他着急起来了:历史上美国7月份就完成了原子弹装配与实验,现在美国处于严峻的战略劣势,他相信对手只会加速而不会延缓,这样美国原子弹成功就会提前——虽不知道会提前多久,但提前1…2个月想来是有可能的。
虽然美国哪怕拥有原子弹也不可能摧毁德国的核能力,但如果对手利令智昏地给本方来上1…2颗,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特别是马岛和亚速尔这两个关键枢纽现已成为美国的眼中钉、肉中刺,他很担心美国会对那里下手,投掷在那完美符合美国的军事学说:能打击关键节点的轴心力量同时又不会造成难以控制的后果——有利于加速美德妥协。
这不是美国误判形势,而是因为美国人自己对原子弹的威力也认识不清:2万吨tnt当量只是小事,可怕的是后续伴随而来的核辐射,如果投放在亚速尔上就意味着这个岛屿失去居住价值,然后德国就会完全失去对中大西洋的掌控,这是对霍夫曼部署的整体战略格局难以容忍的破坏,所以他必须破坏曼哈顿计划,哪怕能将其推迟几个月也好。
本来众人对派遣突击队渗透进去搞破坏还有一定乐观期望,但听情报介绍说外围有数万警卫力量时,所有人都摇头,哪怕斯科尓兹内等人各个都是德意志超人,几十个VS几万也是不可能获胜的任务,鲍曼就直截了当地指出:“哪怕组成奥托敢死队,我们也几乎完不成这种任务!”
这也是霍夫曼一直犹豫的地方:他不想白白让斯科尓兹内去送死,原子弹虽然重要,但目前并不是决定性的,可如果美国政府将希望和重心都寄托在原子弹上且不顾一切要拖延战争结束日期,霍夫曼便只能铤而走险——用少部分人的牺牲换取多数人的保存。
当然,还有选择是现在根据美国方案实现和平,可这种论调在内部是通不过的,也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事件刺激,就像堀悌吉苦心求和却一直找不到合适契机一样:不是本方不满意就是对方不满意,最终是推动事态一步步恶化,要在美国找一个张伯伦何其难,起码杜勒斯不会是张伯伦。
好在一路上霍夫曼都有空,再加上安保需要,斯科尓兹内与元首形影不离,两人可坐下来慢慢研究这个方案。
最开始斯科尓兹内以为行动目标是要去摧毁实验室并干掉这些科学家,但霍夫曼说不必,虽然人才是美国原子弹计划的根本,但现在美国基本已完成理论研究并形成了系统方案,杀掉1…2个重点科学家无济于事,而要全部干掉研究人员并毁掉实验室是不可能的。霍夫曼关注重点是橡树岭同位素生产工厂——为了实施绝密的核武器制造计划,美国在橡树岭全力实施移民、搬迁、建设和科研工作,仅用约一年半时间在荒谷便聚居了7。5万人,成为田纳西州第五大城市。
橡树岭一共建有三座核设施:代号为“Y—12”的设施主要用于分离铀235;代号为“K—25”的设施则通过超大规模设备以更为经济的方法分离铀235;代号为“X—10”的设施为石墨原子反应堆。在很长时间内,工作人员与外界完全隔离,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们所从事工作的最终目的。毁掉或部分破坏这个工厂就能大大延缓美国的同位素分离与能力,能够延缓美国原子弹的原料生产进度——历史上美国是从1944年3月才正式开始执行同位素分离,到1945年3月进入最后的高潮阶段,现在动手正来得及。
“不必考虑杀人?”
“不需要,炸掉这个工厂设施就好了。”
“这样的话,行动似乎就简单一些。”
对斯科尓兹内的自信,霍夫曼感到愕然:“你有什么好办法?”
“我觉得还是和天雷行动一样,突击队负责混进去指示方向,然后派飞机轰炸。”
“可橡树岭在美国内陆,离南边海岸线至少有650公里,距东南方向海岸线至少有750公里,哪怕航母舰载机从港口出发,都很难不被发现。”
“夜间空袭,或者,用火箭?”
“不瞒你说,远程火箭真有,但舰载发射还不成熟,数量也不多。”
“还有一个多月呢,我相信会有足够多的装备,不管成熟与否,都要试试看。”斯科尓兹内出发时的信心比霍夫曼坚定得多,“我相信我国科学家的本事——他们是全世界最好的!再说远程火箭不是要投入试验么,就让橡树岭成为第一批实验目的地吧!”
告别时,霍夫曼亲自为突击队送行,斯科尓兹内说了一句意味深长地话:“元首,既然末日审判,怎么可能没有毁灭一切的漫天烈焰呢?”
霍夫曼点头:“先到目的地,然后等候国内指示!”
霍夫曼通过施佩尔把最新指令发给了佩内明德基地,布劳恩等专家答应全力配合,并回报他了一个好消息: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射程1200公里的2级火箭v4已在逐步量产,迄今为止稳定性得到了验证,并实现了陆基、车载等多次成功发射,但舰载发射次数还不多,目前正在做有关实验,此外还有难度更大的V6潜射实验。
“V6潜射先放一放,尽快把V4舰载发射成熟起来,2月中下旬可能要用。”
“这么急?”
霍夫曼含糊其辞:“巴拿马战役用得上,末日审判或许也用得上,时间不等人!”
第3章 最危险的男人(3)
面对方案上的一步步环环相扣的计划,斯科尓兹内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兰克,想着如果他在这种时刻,应该如何来处理问题。
与天雷行动一样,元首让人从党卫军美国集团军中选择了一个自愿效力的德裔沃尔夫,不过在霍夫曼眼里,沃尔夫无论能力还是信仰都比不上兰克,所以充其量只是向导,队伍核心依然是斯科尓兹内,为保密起见,沃尔夫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履行什么具体任务,他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将突击队安全、可靠地带到指定地点。
苦思很久的斯科尓兹内招来沃尔夫,用英语问他:“你说美墨边境没有严格的分界线和驻防力量?”
“是……队长,你不用这么严肃,美国人通常很随意。”沃尔夫笑了起来,“和欧洲不同,不但美国与墨西哥边境管得不严,与加拿大的边境管得更松,经常有墨西哥人混到美国去,另外还有古巴人等等,德州更是墨西哥后裔的大本营,合法的、非法的墨西哥后裔占了人口好大一部分。”
“美国警察或国民警卫队不管?”
“不太管这种事,除非正好逮个正着。德克萨斯原先是墨西哥领土,美墨战争打赢后美国才吞并的,到现在还不满100年,那儿生活着很多墨西哥裔,另外……”沃尔夫眨着眼睛道,“由于墨西哥人一般从事苦力和美国人不太愿意做的工作,所以政府对非法混入的墨西哥裔也睁眼闭眼,他们打击过很多次非法移民,可再打击,这种需求抵挡不住——每次打击移民并强制遣返,街上擦皮鞋的、送报纸、送牛奶、清洁工、管道工就会短缺,一般平民可不乐意接手墨西哥人的工作,哪怕在大萧条时候,美国人也不愿意干特别辛苦的工作,我小时候就亲眼所见很多失业白人晃来晃去,不去从事这种他们看起来比较低贱的工作……当然这是我服役前的情况了,现在具体如何我不是很清楚,但我猜想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不是有很多黑人么?”
“黑人?”沃尔夫摇摇头,“他们不行,他们比墨西哥人更懒,更难使唤……”
“那我们冒充墨西哥人岂不是很麻烦?”
“基本问题不大。”沃尔夫打量着斯科尓兹内的块头,说道,“墨西哥有白墨和黑墨的区别,白墨是西班牙后代,基本就是欧洲人的样子,地位相对较高,从事工作也很理想,算是正常群体,如果是墨西哥到美国活动的白墨,基本以商人居多;黑墨嘛,看起来比黑人肤色浅一点,皮肤接近棕色,与黑人还是有区别的,我听说是印第安和黑人的混血……”
“难怪元首还坚持给我们找几个懂西班牙语的队员。”
“对墨西哥人来说,您的英语说得够好了,如果能带点西班牙口音更好,至于西班牙语,你会不会都没关系,反正遇到不懂的人你说德语就可以蒙混过去,真正懂西班牙语的人,您和他说西班牙语也没用,一听就假,关键是您的身材和块头——别说墨西哥人很少见,就是纯种西班牙人也很少见。”
“所以我是个合格的侍卫!阿尔弗雷德(熟悉西班牙语的特工)才是带队长官!”
“我觉得,最好,最好……”沃尔夫犹豫着,不知道怎么讲。
“别最好了,我知道是什么——扮演毒枭!”
扮演毒枭是霍夫曼和保安总局有关专家和情报体系人员经反复商议后确定的行动方案,虽然扮演毒枭很容易被查,但一来可以解释30多个身强力壮的秘密团体;二来可以携带必要的装备和武器;三来隐匿自身行踪也不奇怪。在美国查处毒枭的主要是警察,偶尔也有国民警卫队,相比之下,他们比反谍机构要好对付的多,所以斯科尓兹内突击队有个令人威风扫地的代称——墨西哥匪帮。
现在“匪帮们”正在去墨西哥登陆的途中,那里有德国情报人员会予以接应并掩护他们通过美墨边境——墨西哥可比美国混乱得多,第三帝国在这里的实力和布局也强悍得多。
听完匪帮设想,沃尔夫微微一愣,随即竖起大拇指:“对对对,长官,就是这个!”
“你接触过毒枭或黑帮?”
“没有,不过看到过……”沃尔夫讲述了很多他的所见所闻,“……在美国和毒枭有染的,除了墨西哥裔,其次是意大利裔和爱尔兰裔,哦,偶尔还有斯拉夫裔。真正盎格鲁萨克逊人、德意志人或法兰西人是很少接触。”
“他们杀人如麻,特别是贫民窟里经常有年轻人不明不白地死去,这与黑白两道是有密切关系的,至于美国警察,与匪帮和毒枭们的牵连也很广泛——没有他们的纵容,你能想象鸦片或其他麻醉品在美国的滥用?”沃尔夫耸耸肩,“匪帮不光是贩卖各种各样的麻醉品,还有拐卖人口,收保护费,走私货物特别是烈性酒!相比之下,麻醉品倒像是小买卖。”
沃尔夫讲述了很多他的所见所闻,不过只有小部分是目击,大部分都是风闻或添油加醋的传播,不过斯科尓兹内在事前已通过意大利方面进行了足够多的了解,他认为风险与机遇并存,起码元首挑选的这个思路还是很有创意——扮演匪帮?想想就感觉刺激。
“对了队长,如果真扮演黑帮,也不一定要是墨西哥人,还可以掺入一部分爱尔兰人、意大利人或别的人群,这样看上去更逼真点……在美国搞地下活动的就以他们为主。”
对这个情况斯科尓兹内也有所耳闻,美国原先黑帮主要在西部,伴随着牛仔运动而兴起,但很多是自发且散乱的,自从1920年代美国执行禁酒令以来,大大促进了黑帮活跃,特别是人称“芝加哥打字机”的汤姆逊冲锋枪更是黑帮标配,一身黑西装、戴墨镜,冬季有长长的大衣,敞开以后就是火力密集的汤姆逊扫射——这几乎是标准套路,现在墨西哥的情报人员已帮他们搜罗了足够的武器弹药和其他物资,通过潜艇带过去的武器是其他特殊装备:比如无后坐力炮和铁拳火箭筒。
现在斯科尓兹内明白为什么他看沃尔夫和看兰克是不一样的感觉:兰克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是为理想和使命而献身的英雄,熟悉以学者为主的超级机密,当初扮演英国宪兵,兰克是很好的人选;沃尔夫只接受过中等教育,混过社会,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