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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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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仔细想了一想,艾米说的这件事不太难办,毕竟班级里也有不少写字好看的女同学。
  “好吧,艾米,我帮你办这件事……”
  “太好了!我就知道男仆会答应的!”
  艾米打断我的话,在电话的那一头咯咯地笑了起来。
  看她笑得那么没心没肺,我忍不住就想打击她一下:“你也别抱太大希望,至少自己再写5页,做两手准备吧!”
  听我这么说,艾米十分不高兴:
  “我才不要写呢!妈妈不光让我练简体字,连繁体字也要练啊!笔画多极了!你们天朝人都是怎么忍受过来的啊!反正我不写!你去给我雇个人,专门替我写!”
  “雇个人?”
  “是啊,雇个人啊!你们天朝人都那么贪财,难道会为我白写吗?”
  艾米虽然败家,但说的有道点理,如果第一次越洋传真就让人替写,最好以后一直让这个人写,不然很容易露馅。
  “男仆,你说1000块钱一页,能雇到人吗?”
  我差点把电话听筒捏碎。
  按这个价码,就是写十页一万块,你想把我们班上的女生吓死啊!
  “不用那么多,100块一页就很夸张了。”
  有些好学生替人写全套家庭作业也只不过是20、30的要价。
  何况练字方格本都是大大的米字格,一页只能写下100字左右。
  如果按照1000块钱一页的价码来计算,就是写一个字10块钱啊!万恶的美帝国主义者,你们也太不知道民间疾苦了!
  “欸?100块就能找到人帮我写?你没骗我吧?”
  “其实100块也用不了……”
  100块一页,十页就是1000块,就算是打零工一个月都未必能赚到呢。
  但是艾米决定价格不能再降低了,她说最重要的是我能找到一个靠谱的、能一直替她写练字方格本的人,至于佣金方面我可以自由操作,上不封顶。
  “男仆,妈妈规定我练字的时候要抄写《圣经旧约》的简繁汉译本,你们就给我从第一页开始抄!这两天一定要抄完!周六晚上十点,我就得发传真到妈妈的办公室去了!”
  中国的时间比美国早十二小时,中国晚十点的时候美国正好是上午十点,艾米的妈妈为了能在办公室里检查艾米的练字成果,不惜让女儿晚睡来迁就自己的时间吗?
  总觉得不是一个很好的妈妈。
  “男仆,周五或者周六上午,你把写满的方格本带来,我会给你一张银行卡,当作活动基金的!”
  “活动基金?”
  “当然了!没有活动基金你怎么帮我办事情啊!你家里肯定没有圣经吧?还要去书店买吧?除了替写汉字的佣金以外,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最后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由我物色一个能帮艾米写方格本的女生(在初二(3)班应该不太难找,而且佣金很有吸引力),然后赶在周六晚上之前,把写好的方格本带到青姿学园交给艾米,然后艾米会给我一张活动基金银行卡,用作后续事宜。
  虽然外校的学生想混进青姿学园不太容易,但应该也会有办法吧?
  刑部五虎那五个二货是青姿学园的学生,而且我也有刑星的手机号码。
  总之明天先去找个写字好看的女生吧。
  
  第033章 FFF团
  
  吃过晚饭后,我决定继续出门锻炼身体。
  早上绕着冬山湖跑了三圈,晚上干脆沿着大宁江跑个来回吧!
  对本地人来说,西城区的传统景点就是这一江一湖,所以有时候大家也自嘲是“江湖中人”。
  因为靠近水边的地方,在这个季节早晚都比较冷,所以游人不多。
  我喜欢人少的地方,我锻炼也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的。
  假如我不能成为比任小芹还厉害的武术高手,有一天可能会死在她手里啊!
  今晚就从公路大桥的收费站,跑到旧钢架桥的桥墩下面吧!
  往返大概8公里的路程,控制着点速度,40分钟能完事。
  做完了这些准备活动,再回家去打沙袋。
  说干就干。
  没换衣服,仍然穿着学校的运动服和运动裤。
  跑步肯定会出汗,回家以后把这身脱了,明天上学穿便服好了。
  反正明天也没有体育课,就算要做广播操,我站在后排也不明显。
  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夜色。
  冷风吹过江边的柳枝,发出沙沙的树响。
  江对岸的灯光五彩缤纷,但是因为有哗啦啦的江水隔着,那个喧闹的世界与我无干。
  乌云遮住了月亮,江堤附近的路灯有好有坏,忽明忽暗的光影时不时打在我身上。
  我的心很安静。
  好像是在参禅。
  在这种心境下,马上就觉得平日里为了琐事而烦恼的我真是个大傻瓜啊!
  地球这么小,宇宙这么大,就算我在一些难以决定的事情当中做出了选择,对整个宇宙又有什么意义呢?
  根本毫无影响吧?
  啊,在小小的尘埃上面争来争去,爱来爱去的人类,真愚蠢啊!
  贫僧我已经看破红尘了。
  突然之间,在钢架桥的桥墩附近,我看见一对坐在江堤上的小情侣。
  两人肩并肩,面向江水,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似乎还小声说着情话。
  他喵的穿得还是我们二十八中的校服。
  我和他们距离尚远,之所以看出是一对狗男女,是因为校服的肩领处有不同颜色的条纹。
  两人年纪都很小,应该是我们学校初一的学生。
  才初一你们就卿卿我我啊!居然还敢挡在前辈的跑步路线上面,打扰前辈对大宇宙至高真理的禅思啊!你们的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国民产值,妨碍了世界和平,干扰了宇宙完善,你们知不知道啊!信不信我向教导主任举报你们啊!
  男生似乎说了什么笑话,逗得女生小声笑了起来。
  由于光线问题,只能看见男生的两只挺有灵气的眼睛,女生则头发不长,文文静静的样子。
  听说市面上有一个“情侣去死去死团”,专门以拆散天下情侣为己任,另外还有一个叫FFF团的组织,不知道是不是“情侣去死去死团”的简称,总之干的事情都大同小异。
  它们的宗旨就是:反对一切异性恋,拆散天下有情人。
  我突然想,自己要不要当个FFF团的代行者呢?
  我只要往前面一站,摆出学长的威严来,先问他们是哪个班的学生,再问他们为何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违反《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我就不信他们敢不跪下认错,想要不被学校通知家长,被我敲诈出点银子来都是轻的。
  不过既然本人已经大彻大悟了,世间众生在我眼里都是虫豸。你们这两只虫豸,就算我举报了你们,又对这大宇宙有何意义呢?
  我决定放这两只虫豸一条生路。
  我佛慈悲,就算这两只虫豸真得痴迷不悟,修成正果,以后也无非是生下几只小虫豸而已。
  这么一想,我放慢了跑步的速度,没有特意惊动他们。
  转身往回跑。
  虽然没有跑到预定的桥墩下面,但也差不了50米。
  身后突然响起女生呼救的声音。
  “不要!救、救命啊——!!”
  咦?前辈我才一眼没照顾到,你这个晚生后辈就要强推自己的女朋友吗?就算现在江边上行人寥寥,你也不该做出这种败坏校风的事情来啊?你这么做,对得起我这个FFF团代行者的慈悲心肠吗?
  扭头去看,却发现不是我想的那样。
  在我没注意的时候,江堤上多了四条人影,仔细一看,都是歪穿衣服斜戴帽的小痞子。我的那个没出息的学弟,正被其中三人围住,你一脚一脚地来回踢着玩。
  男学生被踢得跪在地上,护着头完全不敢反抗,小痞子们还不满意,有人把烟头往他的头发上丢,有人吐着口水。
  隐隐约约能听见他们的几句话。
  “嘿嘿嘿嘿,这么点年纪就敢学人泡妞!你小子挺有出息啊!”
  “跪下!你敢抬头,爷爷我就踢死你!”
  有一个带鸭舌帽的自称是爷爷,我看年纪也就跟我相仿,最多是初三。
  “给我们道歉!说爷爷们我错了!”
  “我错了……”
  男学生的声音几不可闻。
  “他妈的,你他妈敢不叫爷爷!继续踢!再不叫把你扔江里头去!”
  “嘿嘿嘿嘿,小女朋友长得不错嘛?不如借我们用用好了!”
  一个看上去最猥琐的,獐头鼠目的家伙托起女学生的下巴,调笑着。
  整个过程中,女学生都被小痞子们隔绝在外围,不让她上去帮自己的男朋友。
  似乎只是专注于让男学生丢脸,看着女学生心急如焚又帮不上忙的样子,享受玩弄弱者的快感。
  做的事情,倒是跟FFF团的宗旨有相似之处。
  只不过,我听说FFF团都是一些没有半点行动力的可悲宅男,是一些成天在网上高喊“烧死异性恋”,结果见到别人成双成对就躲到一旁哭泣的失败者。
  可是尽管FFF团满口大话不做实事,总也比这些小痞子的行为高尚。
  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受辱,对男人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吧?
  践踏别人的自尊就那么有趣吗?
  我本来是打算跑8公里当做准备活动,然后回家去打沙袋的。
  虽然现在只跑了4公里,准备活动有点不足,但是就你们这几个沙袋,未必有家里那个用了3年的结实。
  我看两个痞子架起男学生,真的打算往冰冷的江水里浸,就扯着嗓子在后面喊了一声:“都特么别玩了!这么多人欺负俩小孩,有意思吗!”
  四个小痞子都一脸纳闷地回过头来望着我。
  说到这里,应该讲一下痞子和混混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啥区别。
  一般人认为混混比较倾向于不务正业,而痞子喜好惹是生非,但两者的区别并不绝对。
  都是招人烦讨人嫌的一帮渣滓。
  我想起来管他们叫啥,就管他们叫啥。
  反正屎和大便也没啥区别。
  看见我身上穿着和这对小情侣一样的校服,带鸭舌帽的小痞子歪着脸笑了:“吔?你算哪根葱啊?怎么,给同校的学弟学妹们出头来了?你胆子挺肥啊?”
  我没理他,继续顺着斜坡往江堤步道上走。
  脚下的斜坡其实也是江堤的一部分,上面种了花草,运动鞋踩在上面抓地力不错。
  决定了,就用这里当战场。
  见我一个人也敢往上走,四个小痞子都摩拳擦掌,那对小情侣被他们放下了。
  我对跪在地上喘气的男生使了个眼色,他反应不慢,站起来拉住女生的手就往远处跑。
  没人拦他们,距离越来越近,小痞子们大概也看出来我来者不善。
  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眼神这么凶恶并非全是坏处。
  虽然没有舒莎的眼睛那么黑,视力那么好,但我的眼睛也有独到之处。
  眼睛狭长的形状像手术刀片,小小的眼珠如同黑红色的冷钻。
  一句话就是不太像人。
  反而像是狼。
  如果我生而为狼,我的目标将是成为北极狼王。
  不是为了带领群狼,只是想一个人站在北极最高的山巅,听风雪刮过耳际的声音。
  心里有一种明澈了真理的喜悦。
  其实狗屁真理都没领悟,我只是单纯地喜欢打架罢了。
  我选好位置之后站住了脚,冷笑着看到他们围了上来。
  喔,有点误判,桥墩子后面还有一个抽烟的小痞子,蛮壮实的,看架势应该是他们的老大。
  对面总共有五个人。
  还真是凑趣,刑部五虎也是,你们这些人不凑够五个就不敢上街吗?
  篮球队的郭松涛队长可以轻松1V5,但是他的身体素质绝对远超同龄人,将来说不定会去NBA打球,我不能模仿他的战斗方式。
  而且这五个小痞子里面,叼着烟头的老大和带鸭舌帽的那家伙,战斗力似乎不弱。
  越强越好!
  正好测试一下我最近有没有进步!
  打架这种事情,其实光靠身体好,或者人多,并非就能完全决定胜负。
  最重要的是气势!
  从6岁开始就被小霸王进行惨无人道的蹂躏的我,为了有朝一日能战胜他,早就想出了即使肉体和技术都落于下风,仍然能靠气势取胜的方法!
  那就是把自己变成非人的存在。
  狂战士模式!!
  
  第034章 江桥下的战斗
  
  变成狂战士的第一步,是要对自己进行催眠。
  在乔靖夫的武侠小说《武道狂之诗》里面,曾经提到过一种“借相”之法。
  简单来说,就是在心中想象一幅图景,借助这幅特殊的图景,发挥出自己的最大潜力。
  举个例子,《武道狂之诗》里面,年轻的青城派剑士曾经用“火烧身”的借相之法,想象自己身后燃起了熊熊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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