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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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伟经过详细了解,并跟他认真谈过心,最终理解也认可了徐海的选择,他在信里说明了自己的这个意思。
大山对此并无异议。
他出资助学,现在具体负责这方面工作的是于大伟。
于大伟责任心强,做事没有私心,而且足够细心,基本上这块的工作,大山交由他全权负责,从人选的选择问题到每月的实际金钱发放,他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放下这份信瓤,另一边,董洁已经拆开了“小房子”。
“按于大伟在信里说的,这是那个叫林小芳的女孩子写的,小洁,她想跟你做朋友呢。”
董洁笑笑。
“……弟弟学习好,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大伟哥哥当初就是因为这个,才把他列入资助名额的。我辍了一年学,现在和弟弟一个班。我给自己订下了目标:一定要考出比弟弟更好的成绩!
小学毕业的最后一次考试,我终于考了第一,第一次考的比弟弟更好,呵呵!
大哥哥,你和于大哥一样,在我们国家最好的大学读书,过去一定是常常考第一的好学生吧?我这样炫耀,是不是显得很幼稚啊?您可不要笑我……”
林小芳在信里说,姐弟俩个互相比着读书,比着谁的成绩更好。她非常喜欢这种生活,每每念及远在他乡,给了自己这份充满快乐和希望生活的好心的大哥哥,心里的感激之情,真是没有办法用言语来形容。
“大伟哥哥说,您有一个妹妹,和我一般大?好心的大哥哥,我以后可以给她写信吗?我想和她做朋友。
大伟哥哥说,她身体不好,没有办法到学校上课。我想,她一个人在家,有时候会很孤单吧?我多想能陪在她身边,和她说说话呀。可是这只是一个梦想,所以,我想给她写信,嗯,就说些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些事也好。我们这边虽然是乡下,生活不富裕,可大家都过的快快乐乐,也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你们一定没有听过,那么,我来说给她听,好吗……”
“这个叫林小芳的小姑娘,倒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大山把信瓤收到信封里,顺手搁到桌上。“小洁,你的朋友不多,有时间和她通个信也不错,你觉得呢?”
董洁自大学毕业后,基本上就没再用笔写过信。网络时代,在网上聊天有过,倒也写过许多电子信。
真是很多年没有用笔写信啦,“于大哥一个劲的夸她,我想,她一定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多个朋友也挺好。只是——”
“你想说,你不喜欢写信,是不是?”大山很了解她的惰性。
董洁伸伸舌头,明明被说中了心思,羞赧没有,却有些小女孩家的不服气。
“才不是呢。丁睿哥哥说我在你身边的时候才是个爱撒娇的女孩子,稚气未退,我想也是这样的。”
但是,女人是要长大的,撒娇是小女孩做的事情,她事实上并不是也不会一直是个小女孩儿。“哥,除了你,我不喜欢被人看成小女孩,也不像个小女孩,对不对?我也喜欢外人面前的自己,比如说巴黎时装周,发布会上的我,热血沸腾才让我觉得活得真实。我也并不总是文静的,比如我更喜欢骑在马上的感觉,而不是坐在汽车里。哥,我总觉得,我和同龄人很难聊得来。”
她皱皱鼻子,“我好像比他们要成熟,璐璐不就是一个例子?”
大山拍拍她的手,“林小芳的情况和璐璐不同,她生活的环境更像我们俩个小时候,这样环境长大的孩子心理都比较成熟,也许你们会聊得来,成为好朋友呢?”
她的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一个人闷在家里,来家里做客的人又都以成年的大人居多。大山很希望她能交些同龄的朋友,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大山对这个林小芳印象还不错,眼下也只是通通信而已。
董洁想了想,点头道:“好吧,哥,听你的。”
第二百五十章 … 意外来客
在北京呆了将近一个月,暑假快结束了。丁睿要赶在开学前回沈阳,和父母小聚几日。
丁老爷子和陈老爷子与他一起动身,当然,不忘挑两盆董洁布置好的盆景带着。迷你版的松柏,枝干如虬龙,古朴与苍绿完美融合,生机勃勃,透着股子精神气。
大山开车到车站送行。陈群在北京没呆几天,忙于新厂筹备,又匆匆返回苏杭了。姜红叶还可以在北京留些日子,一道过来送行。
车站是人生的中转站,每天上演着大量相聚和离别的戏码。
分手总是容易让人伤感。少年时朝夕相伴的好友,如今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大家都忙,心里想着念着,再如现在一样相聚,却不知又要等到何时。
丁老爷子和陈老爷子拉着董洁的手,对大山殷殷叮咛。大山是个好哥哥,对董洁的照料足够仔细,可做长辈的,分居两地不能在一旁盯着,总是要细细叮嘱一番才觉得安心。也唠叨着要他小心自己的健康,工作不要过于劳累,沈阳分厂那边,如果有事就与老人家打个招呼。
丁睿站在一边,望向姜红叶。
姜红叶白皙秀美的脸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美和诱惑,更有一股温婉的韵味,静静地站在一旁,就像一幅永恒的风景画。他以前的确是迷恋她这种静秀的美,就像迷恋一种永远得不到的祈望。
该放下了,以后就只是朋友了。
“红叶姐,这些日子我可是知道了你现在有多忙。不管工作再怎么多,也要注意身体。呵呵,我还清楚记着我们大家在沈阳生活的时光。好像就是一转眼的工夫,你们一个个都有了自己的事业,小雪姐是这样,你也是,大山和小洁两个也不用说了,就我自己是个单纯地学生……”
中学时候,跟着大山跑前跑后打下手。后来也摆过摊赚零花钱,不想考进军校后,反而只能做个安分守已的学生了。
他笑道:“看来,我以后也要努力了,希望再见面时,我不会被你们拉的更远。”
姜红叶给他整了整衣襟。退后一步打量,“穿上这身军装,你可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啦。丁睿,好好干,总有一天,你会比我们大家更有出息。”
立秋后,天气好象一下子凉爽许多。
午后。董洁在室外小睡了一会儿。可能受了点凉,到晚上就有点咳嗽。
大山让李阿姨熬了中药。西药几粒药片,吃起来当然方便,可她一旦有个头疼脑热,大山比较倾向于服用中药。
是药三分毒,中药基本上是植物入药,副作用小。大山往往选择用西药治标,中药治本。像这种不严重的小症状,他都会让人抓中药煎给她喝。
董洁磨着不想喝。
“太苦了。如果真病了就没办法。治病要紧,现在只是咳嗽几声,我一点都不觉得难受,做什么要急匆匆喝药啊?”
她身体底子弱,需要的是长期调养。其实这药喝不喝大山倒不怎么在意。依靠身体本身抵御感冒可以增加身体的免疫能力。
这样一想,大山也不忍非要逼着她喝下肚去。
董洁体质偏寒。便是大夏天最炎热地时候也是体温偏低。自打献血后,这症状表现的更严重一些。
大山抱着她,发愁道:“亏得现在是夏天,如果是冬天,可怎么得了?被冰凉的寒气一侵,非得重重病上一场。”
然而,到底关乎着一条人命,且此时已经是事后,他却是说不出后悔的话。
“冬天还远着呢,到时候,我身体肯定养的健健康康,白白胖胖单等着过冬了。”
董洁摸摸他的脸,翻身压到他身上,用手指描绘着他眉眼地形状,“哥,你就是太紧张了。罗医生说过,我身体经过调养,已经好多了,不会再动不动就生病。不是说随着我慢慢长大,健康会越来越好?我一直都在接受中医调理,只是中医见效慢,一时看不出太明显的效果罢了。”
大山含住她滑到自己唇边、轻点并摩挲他双唇的调皮的食指,用牙齿轻轻啮咬,舌头围着指腹打转。
守候一个人的成长是一种奇妙的感觉。看着董洁慢慢长大,大山有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述的满足。
感情总是在不断地注视里积聚,在一天一天地呵护里加深,然后,开始超出预想,发展到让人无法控制。不是说,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总是世界上最好的那一个?
“哎,这辈子,我是没有办法不为你操心了,也就这命啦!”
董洁低头咬咬他的下唇,挑眉不依道:“说的这么不情不愿,听着好像是在抱怨呢。”
大山追过去,在她红润的双唇上一吻再吻,“鸡蛋里挑骨头是不是?你这性子呀,真不知道随谁了。”
董洁双手缠上他的脖子,毫不客气,跟他讨了一个长长的深吻。两人唇齿相依,气息交融……
末了她咂咂嘴,喘息着平复急促的心跳,尤自挤眉弄眼,摆出一副“嗯,味道不错”地得意表情,“还用问吗?这都不明白,当然是哥哥你自己宠出来的!”
“是啊,所以,我也只好自个儿生受了。教不严,兄之过,总不好放出去荼毒别人吧?”
“哈,说的好像你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董洁双手一伸,一边一个捏了他的耳朵,“说,我很差劲吗?嗯?”不忘把眼睛睁地大大地,努力表现出威胁的意思。
大山忍俊不住,抱着她翻了个身,把她压到身下,双肘支床,减少她承受地重量,“你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被压到底下,小家伙换了气势,眨眨眼,水汪汪的眼波丢过来。呵呵,真不知道她打哪里学来的,真有那么几分媚眼如波的味道。
可爱?
董洁皱皱鼻子。得到这样的评价,真不知道哭好还是笑好。幸好,目前为止会这么说的,只有大山一个,那就当做是一种赞美吧。
“哥,我喜欢你!不仅仅因为你是我的哥哥才喜欢的,我喜欢你的个性。”
她拉低大山的脖子,轻啄他唇角,并附在他唇边低语道:“我曾经想像过的最适合我的人,就是哥哥这样的。有能力也愿意陪我走遍天涯海,去哪里都可以一路同行。不会因为我年纪小,就把我当成不懂事的小孩子,而是可以并肩面对风雨共创事业的人。我累的时候背着我,还有,我想要喝酒唱歌,也能为我倒酒拍掌用心聆听。不在乎我粗鲁,说话和举止是不是得体,明明很忙,仍然抽时间陪我,把我当成最重要的一个……”
越说越觉得自己实在是幸运。
没有人可以永远温和安宁,纵使天性娴静也不行。
董洁不喜欢压抑。不断的压抑,只能导致心理疾病。懂事早熟如大山,私底下,也会悄悄与她玩的开心。
喜欢就要大声的说出来,用行动表示出来。看电视剧时,最讨厌恋人之间永远有这样那的误会而自寻烦恼哭哭啼啼,最后作茧自缚。这样弱智的情节,是永远演不倦的主题,好生无趣,她才不要重复这种无聊的戏码!
董洁从不羞于表达自己的喜欢,仗着大山对她的纵容,近似贪婪的索求他更多的疼爱与怜惜。
大山额角与她相抵,交叠的身体,营造出一方温馨的小天地。
静静听着她的喃喃低语,胸中充斥着的一种名字叫做幸福的感觉,浓的几乎要溢出来而伸手可掬……
睡了一晚,第二天,董洁还是有点咳嗽。
她说嗓子眼偶尔觉得痒,但没有表现出更多的感冒症状。
上午,大山接到一个电话。
一个月前,接受董洁献血的夫妻俩要上门拜访。
事实上,她献血的第二天,与大山有过短暂交谈的男性家属,从医院打听到他的联络方式,就把电话打到家里来,说是要亲自上门道谢。被大山找理由谢绝了。
车子在门口停下,男人从车上扶下来一个脸色有些白的女人。
彼此做过介绍,说了几句客气话,男人把手中拎的礼物放到桌子上。
“早就应该来的。我妻子在医院住了些日子,她心情不好,我得多陪陪她。出院后,她又要调养身体,我想,等她出了月子,和我一起过来道谢比较好,所以才拖到今天。”
董洁坐在一旁,听大山与男人说话。
哥哥交际应酬的本事已经锻炼出来了,无论心情如何,场面话说的滴水不露,并且巧妙的把话题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男人也是久经历练的人,身上有种明显的官味。只是,那个女人始终白着一张脸,不出声,也没个笑模样。
第二百五十一章 … 发脾气
董洁是一个很有脾气的人。
但原则上,她算是很好相处的性子,讲道理,该是自己的错,绝不遮遮掩掩或者推到别人身上。她始终相信,世界上总是好人多,纵有再多黑暗到让人失望的事情发生,还是要多想想光明的一面。
董洁甚至想过器官捐献。人死如灯灭,单剩一具臭皮囊,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