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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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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
  罗伟惊的筷子都掉到了地上,“真不想到,真想不到啊,华人的骄傲,原来和我们还是亲戚关系,真是——真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
  董洁摆摆手,“什么华人的骄傲呀?那是别人叫着好玩的。我就是对时装有兴趣罢了,运气也好一些,赶巧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也没什么——”
  “这还叫没什么?”罗伟转头跟罗士森笑着道:“爷爷,你从前总是在我面前,夸兰兰有多么多么聪明。董洁,我这位小堂妹,第一次在巴黎时装周上露面的时候,她只有十岁,十岁就赢得了国际设计大师的称号,这才叫真聪明!她给好莱坞的明星设计了许多好评不断的礼服,我们还在电视上看到明星穿着出席颁奖晚会呢,那个时候,我们还说讨论过这件事,您记得吧?哎呀呀——”
  他有些懊恼的拍拍大腿,“可惜兰兰不在,往常她总是喜欢与我比个高低,以打击我为乐事。哼哼,如今我们有了一个真正了不起的天才堂妹,我真想看看这丫头挫败的表情呀!”
  “小伟!”
  罗士森瞪他一眼,“兰兰什么时候跟你计较了?明明是你自己处处比不上小你几岁的妹妹。一天到晚嘻嘻哈哈,跟你比起来,小强倒像个哥哥。”
  罗伟耸了耸肩,不在意的笑了。他一向与小堂妹没大没小的闹惯了,爷爷这话都成了老生常谈。
  “小洁,兰兰比你大两岁,算是你的姐姐,她要是知道,你就是那个少年成名的时装设计大师,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你俩年龄接近,一定会成为好朋友。明天我让人把她接回来,两姐妹好好认识一下……”
  大家对这对兄妹俩的创业过程,尤其是参加时装周的事特别感兴趣。晚饭结束后,一直围着两个人说话。
  珍妮收拾好客房,走过来笑道:“小洁睡兰兰的房间好不好?我新换了床单被套。本来有两间客房的,前天我收拾房间,把其中一个床垫拿出去晒,下雨的时候淋湿了,现在还有点潮。”
  主屋这边主要是自家人住,别处另盖了数间小木屋,供晚上留宿的帮工住,客人比较多的时候,也都住在那边。下午确定自己找对人后,由农场一位工人开车,载着田志祥回酒店去取行李,明天才能赶回来,刘大同吃过晚饭,已经先行去小木屋休息了。
  大山摇头道:“不用麻烦了,我和小洁睡一间客房就行了。”
  “那怎么行?”罗士森也跟着摇头,“兰兰明天回来,晚上你们姐妹俩就可以在一起说悄悄话了,今天小洁先自己睡姐姐房间,好不好?”
  董洁悄悄伸手,握住哥哥的手,仍旧由大山回答:“舅爷爷,小洁这两天,嗯,不是很适应美国这边的时差,半夜常常惊醒,我和她一间房,晚上也好陪她说说话。”
  “可是——”罗中原想说,就算是亲兄妹,如今大家都长大了,同居一室也不合适吧?
  珍妮拉拉他的衣角,“小洁刚到新的地方,不习惯一个人睡是吧?那行,你们今晚睡客房吧,房间我都收拾好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 马场

  早晨是被公鸡叫醒的。
  大山略翻了个身,意识清醒了,眼睛仍然有一种酸涩感,像是没有睡够似的。
  很多年了,真是很多年没有听到公鸡叫早了,感觉很亲切。身边略动了动,抱着他一只胳膊睡觉的董洁也醒了。
  “哥,几点了?”
  他们住的客房,窗户面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这时候还没有阳光射进来,但天色已经很亮了。
  大山从枕下摸出手表,“快六点钟了,舅爷爷他们这会儿都起了吧?咱俩赖床不好看,起来吧,出去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董洁答应一声,坐起身。
  大山抽回被她半压在身下一宿、有些酸麻的胳膊,甩了几下,又用另一只手揉捏了一会儿。
  “啊,是不是我给压着了?”
  “没事。”再活动几下,大山掀被下床。
  昨天来的匆忙,行李都留在酒店。好在家里有女孩也有男孩,倒不用为没有衣服换发愁,晚上珍妮舅妈给他们拿了两套睡衣。罗兰个子比董洁高,大山又比罗伟高了一点,睡衣大点小点没问题。珍妮舅妈还要为他们再找一套换洗衣服,被俩个人拒绝了。
  “你先去梳洗,我来叠被。”
  大山把董洁的衣服拿到洗手间。昨天去罗家拜访前新换的衣服,只穿了一天,都还干净。
  董洁洗过脸,换下衣服。正对着镜子梳头的当口,大山也进来了。
  “哥,你先洗脸,洗脸水我给你接好了。”
  董洁让开位置,她把自己的长发抓在手里。本来想梳成马尾,想了一想,又变了主意。从随身带着地小背包里翻出一根银簪,巧手把柔软顺滑的长发挽了个发髻。用银簪固定好,两边鬓角各留了一小撮散发。镜子里正面侧面照了照,很满意的放下梳子。
  两个人收拾妥当下楼时,已经六点多了。
  楼下静悄悄的。只厨房里偶尔传出一点声响。
  大山探头进去。珍妮舅妈正在宽敞的厨房里忙活,灶上煮着东西,案板上,是一块被揉压地很平滑的面团,旁边还散落着几个揪下来的小剂子,珍妮舅妈一边擀一边注意翻动平底锅里的面饼。
  “早上好!”
  “啊,早上好,”珍妮把火关地更小一些。回头笑道:“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昨晚睡的好吗?”
  “这边空气好,也安静,我们休息的很好。”
  大山一边打招呼,一边脱下薄外套递给董洁,挽了袖子道:“舅妈,我来帮你吧。”
  “不用,我就是烙几个鸡蛋饼,一会儿你哥摘菜回来,我再炒两盘青菜就得。”
  “舅妈,您不用跟我们客气。有什么活您只管吩咐我们做,我哥做饭可好吃了。”董洁从他身后探头笑道。
  珍妮掀开锅盖,用一个勺子搅动几下,估摸着火候到了,提到一边的隔热垫上放置。另拿了一个平底锅。从柜子里取出几个鸡蛋。又取了数个盘子。
  “农场养了一些鸡,主要是供自家人吃鸡蛋。想吃鸡地时候宰杀也方便。对了,早晨鸡叫有没有吵到你们?公鸡每天都叫,这边也能听到,兰兰城里的同学来做客,都说早晨这鸡叫声,比闹钟都管用。”
  “我小时候在农村住过,也算是每天早晨听着鸡叫声长大吧。后来进了城,多少年没听到公鸡叫早了,呵呵,刚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在老家呢。”
  大山问她:“要煎鸡蛋吗?我来做这个吧。”
  “不急,还有一会儿才能吃早饭,现在煎,过会儿就凉了。”
  珍妮洗净手,又开始揉搓面团,“我做的饭,也不知道你们吃不吃得惯。有什么想吃的,跟我说,中午我给你们弄。”
  大山笑道:“中午,我也做几个菜。舅爷爷很久没有吃正宗的家乡菜了吧?这边的中餐馆,我吃过,许多菜式都是改良的,味道和我们在国内吃地很不一样。”
  “哎呀,那敢情好,你舅爷爷一定喜欢。就是太麻烦你了——”
  “我和小洁是晚辈,您别把我们当成客人,就当自家的孩子。我们在农场这几天,也想体验一下真正的农场生活,亲身参加劳动,什么都学着做一些。”
  “行,不跟你们客气。”
  珍妮是典型的美国人的爽朗脾气,过去罗翰罗兰还有罗伟兄弟俩,也经常带同学和朋友过来玩,大家嘻嘻哈哈一起参与各种劳作。“你舅他们起的早,都出去了。早晨空气好,你俩也出去散散步,一会儿吃饭时我喊你们。”
  房后不远处,转过一道略高的小丘,是一处地势略有起伏的坡地。
  这里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因为坡度关系,没办法浇水施肥,于是做了草坪。
  一眼瞧过去,齐整整一片通透的绿色,感觉很舒服。似乎这两天刚修剪过,草叶还残存着清晰的折痕。
  看着大片草坪,大山笑道:“小地时候种地,最头疼的就是:为什么草那么多,而且长的比庄稼还好?老人们说,因为草的生命力顽强,不需要特意照顾,一样会长的铺天盖地。现在看看,也不全是,到底也要费心照料,才能长地又好又漂亮。”
  “嗯。”
  董洁深深呼吸着清晨新鲜地空气,“这边农业的机械化程度高,修剪施肥除草都可以驾驶机器帮忙。咱们那时候可不行,什么都得亲力亲为。做农活很辛苦呢,蹲在地里拔草地时候,我就想:野草有这么旺盛的生命力,有点雨露就茂盛的让人头疼,为什么书上还说土地沙漠化越来越严重呢?就觉得很奇怪,这其中的道理很久以后才弄明白。我想,人的一生也要像野草,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挣扎着生存,而且生存的很好,人就应该这样活着。可是——”
  大山接口笑道:“可是,你最后还是长成了温室里的花朵,需要小心照料的那种。”
  董洁白了他一眼,自己想想,却也是大实话,就老实的笑着默认了。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大山轻轻哼着欢快的旋律,忽然顿了一下,问她:“小洁,你下地帮我干活的时候,是五岁之前吧?”
  虽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她从小表现的就与别的孩子很不一样。山里人家的娃多,除了个别人家生了好几个闺女,最后终于盼来了个男娃,拿着如珠如宝的金贵,一般的孩子,从小就耐摔耐打皮实着呢。襁褓中被母亲缚在背上一起下地干活,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在田间地头爬来爬去,刚能跌跌撞撞进化到直立行走,就跟在父母屁股后面有样学样。但说是干活,其实更像捣乱,因为分不清哪个是草哪个是庄嫁,一视同仁的又扯又拽。有那么一个时期,圈在家里没人看,带在身边又祸害庄稼,最让做爹妈的头疼。
  但董洁不一样,她是真的在帮忙。从来都不会把庄嫁当成草拔掉,不小心践踏的时候都没有过,渴了饿了累了,抿抿嘴唇一声不吭的忍着,还能反过来童声童气的安慰他……
  “哥?”
  大山被她推了一下,眨眨眼,回过神来,笑着道:“我五岁之前都不怎么记事,你竟能记得清清楚楚,还能想那么有深度的问题,真是——”让人不知道怎么评价,除了佩服,真没有第二种感觉了。
  董洁咧咧嘴,那个呀,那个——
  正在为难的时候,就听到前发传来一声马的嘶叫声,一人一骑从远处,眨眼工夫跑到跟前。
  “罗翰表哥?”
  正是罗翰,骑一匹高头大马,一人一马因为刚刚的奔跑,身上都洋溢着一种旺盛的活力,在蓝天绿地的衬托下,有种让人屏息的帅气。他手里拿了一个藤条编织的小筐,筐里放了几样疏菜,新鲜的叶子上还挂着露珠。
  罗翰俐落的翻身下马,一边摸着马的脖子安抚它,一边跟兄妹俩打招呼,“我们都习惯了早起,刚刚我在马场碰到小伟。他说他起床后,在你们门前听了听,房里边没动静,估计你们还在休息,就自己一个人出来了。我把这些青菜拿到厨房,回头吃过早饭,我让小伟陪你们好好玩。”
  董洁看到他在马的耳边低声说了两句话,马儿就很温驯的走开几步,自己到一边低头啃吃地上的青草了。
  “马场?表哥,农场有马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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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 汗血宝马(上)

  很少会有男人不喜欢车,同样,也有很多男人喜欢马。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男人都很重视坐驾问题。
  马在冷兵器时候,就是机械化部队,就是特种兵,就是一把尖刀,就是摧枯拉朽的坦克。但在现代战争面前,它已经成为昨日英雄,那种悲壮非业中人不能体会。骑兵的消亡,是历史的进步,也是永远的悲伤。
  科技在发展,马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但仍然有很多人,或者因为怀旧,或者只是受电影电视上匹马走天涯的吸引,执著的喜欢马。
  所以,每年世界各地都会举办马术比赛,有人赌马,有人希望时不时纵马享受一番驰骋之乐……
  罗家农场经营了一家马术俱乐部。
  罗中原接手农场的时候,农场只有几匹马,供自家人日常骑乘。那时候汽车不像现在这么普及,农场地方大,有些地方留着供通行的路很窄,马是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每天可以骑着马巡视和下地干活,有时候架上马车,驮一些工具或者肥料。
  罗中原喜欢乡下的生活。他其实是在洛杉矶,在城市里长大,从小父亲和哥哥谈的想的心心念念的,都是在策划怎么样把生意做好,怎么样把酒楼规模做大,开更多的分店,哪种生意值得投资……他亲身见识并经历了种族歧视和肤色歧视、甚至暴力冲突,华人想要在海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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