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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火爆天王-第4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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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数次的做过这样的事情。他有这样的信心。
  
  可惜,让他失望的是,车厢里安静异常,就像里面已经没有了活物一般。等了一分多钟,不见里面的人有任何的动静。
  
  这种情况是对他非常不利的。
  
  虽然说这条路晚上很少有车经过,但是,并不代表着就完全没有车经过。
  
  如果有车从后面跟过来,发现这样的异常而停车过来问候,他再想下手就有可能暴露目标。
  
  雇主只给了他杀一个人的钱,即便他可以大方的买一送一,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他愿意买一送三或者更多。
  
  送的人多了,杀手就不值钱了。
  
  砰………………
  
  杀手开垩枪了。
  
  那只黑色的枪筒里面射击出子垩弹。
  
  子垩弹从出租车的驾驶室打进去,打的铁皮车厢‘砰’地一声巨响。
  
  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子垩弹,这子垩弹的穿透力竟然这么好。从出租车车厢的一侧穿进去,然后穿过另外一侧的车厢,最后飞到路边的树丛上面。
  
  咔嚓……………
  
  子垩弹钻进了树干里面,从外面看过去,只有一个烧焦了的圆洞。
  
  如果目标在驾驶室的话,这一枪就可能把他给解决了。
  
  当然,解决了的还有司机。
  
  他知道目标不在驾驶室。因为他亲眼看到他坐进了后座。
  
  他之所以第一枪打在前侧,为的就是把司机杀掉,避免司机在目标人物的控制下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譬如开车逃跑。
  
  他要让目标人物失去交通工具。
  
  没有车的人,他还怎么躲避自己子垩弹的射击?
  
  砰……………
  
  没有间隔的,他再次开垩枪,枪口垩射垩出了第二颗子垩弹。
  
  这一颗子垩弹的攻击目标是后车厢,也就是出租车拉客的位置。
  
  和前面一样,从一侧车门钻进去,从另外一侧车门跑出来。
  
  他的射击角度是很有艺术性的,呈一个倾斜的夹角。也就是说,无论目标人物是趴在座椅上还是缩在座椅下面,都难以躲避他的子垩弹攻击。
  
  两枪下去后,他有瞬间的停顿。
  
  他在倾听,他在等待。
  
  如果目标人物中枪的话,或多或少都要发出一些细碎的声音。譬如他的手臂中枪大垩腿被子垩弹打穿,都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翻身或者堵住伤口的动作……………
  
  只要有任何声音出现,他就能够确定目标人物的位置。
  
  然后,等待他的将是新一轮的狂风骤雨般的打击。
  
  一秒,两秒,三秒……………
  
  别克车上面的杀手脸色动容。
  
  “不好。他们没有在车上。”他在心里喊道。
  
  “他们是什么时候下车的?”他一直在后面盯着,车子停下来之后就没有见过他们打开车门。他突然间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他们应该在车子滑动的过程中就已经跳下车了。”
  
  可是,就算目标人物跳车,难道他还带着出租车司机一起跳车?
  
  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会做出这样伟大的行为?让一个出租车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引开,这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他竟然没有这么做?
  
  这和资料上他‘无所不用其极’的评语相差甚远。
  
  砰……………
  
  砰……………
  
  砰……………
  
  杀手连开三枪。
  
  这三枪全部都打在出租车的车厢上面。
  
  目标人物虽然不在车里,但是并不代表着他不会躲在出租车的四周。他要以出租车为核心,把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都给解决掉。
  
  哐……………
  
  他推开别克车的车门,提着手里的枪跳下车。
  
  他身材高大,身上穿着一条老式的长款风衣,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绅士帽。
  
  下垩身是一条黑色的皮裤,脚上瞪着一双老旧看上去落满灰尘的军靴。
  
  他的脸纵横交错着深深浅浅的伤痕,这些伤痕是勋章,也是耻辱。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他只有一只眼睛。
  
  另外一只眼眶空洞垩洞的,里面只有萎垩缩的肌肉和看起来让人恶心的疤痕。
  
  这只眼睛是被人用手给掏出来捏碎了,他没有学他的那些同行赶时髦装上一只假眼,甚至都没有学加勒比海盗那般戴上一块黑色的眼罩去勾引大姑娘小媳妇。
  
  他就那么赤垩裸裸的把它裸垩露在人前,完全没有遮丑的意思。
  
  他是一名杀手。他叫独眼。
  
  (PS:感谢‘咸湿叔叔’的万赏,这个名字真是很咸湿啊很咸湿。)
  
第662章、爱你爱到杀死你!
  
  独眼以前叫做毒眼。
  
  后来,他在一次任务中看走了眼,原本在他心目中只是小绵羊一般的目标竟然爆发出非常恐怖的战斗力,甚至毁掉了他一只眼睛。
  
  于是,他便成了今天的独眼。
  
  独眼是别人给他取的名字。他并不喜欢。
  
  独眼用的是‘死神’手枪,这种枪经过枪械专家修改过,穿透力远胜于市面上的一些枪械。死在这把枪上面的猎物不计其数。
  
  他喜欢枪。
  
  他觉得自己开枪的姿势很帅。
  
  他先用‘死神’把出租车四周进行‘清场’,然后,他的身体快速的挪动过去,出租车便成了他成了他用来防身的寨堡。
  
  在他眼里随时可以打成筛子的出租车,如果对手没有足够的火力支援的话,恐怕是很难和他抗衡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现代战争打的就是高科技的原因。
  
  杀手也是。
  
  他的身体趴在车厢厢顶,高大的身材压在出租车上面,还露出大半截的脑袋。
  
  他那双独眼闪发出犀利的光芒,眼睛死死地盯着和公路一沟之隔的树林。
  
  他怀疑,目标人物和那个出租车司机就逃进了这片树林里。
  
  他心里有些犹豫。
  
  这里是荒凉的郊区,树林的占地面积极广。这给他的追杀创造了难度。
  
  但是,务必将其格杀又是他接受到的任务。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独眼在心里默诵着这首诗来给自己打气。
  
  效果很明显。他心里立即涌现出必胜的信心以及将对手碾死的豪情。
  
  于是,他的身形一跃,人便从出租车车顶跳了过去,横跨沟渠,朝着前面幽深漆黑的树林冲了过去。
  
  可是,他的身形刚刚跳起,就感觉到了一线杀机。
  
  是的。杀机。
  
  这种东西在普通人眼里就是扯淡,可是,在他们这些身经百战的杀手心里,却是救命灵符。
  
  目标人物在沟渠里面。
  
  就在他的眼前。
  
  这个时候,他的身体高高的跃起,正准备横跨这个小小的沟渠。
  
  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的下半身完全交给了那个家伙。
  
  如果他是个普通人的话,这对独眼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可是,他接收到的资料上,对方是一个实力不弱的年轻小子。
  
  实力不弱。
  
  这个评语是杀手组织给出来的。而能够让一群杀手觉得这家伙实力不弱,那就证明他非常的强大。
  
  所以,独眼不敢有任何的轻敌。
  
  现在退不得,也下不去。
  
  他的身体仍然做着飞跃横沟的动作,但是手里握枪的枪口却已经瞄准下方准备射击。
  
  哗啦………………
  
  片片乱石飞跃而起,朝着他的身体砸了过来。
  
  于此同时,一道黑色的身影突然间立起,从躺倒到站起在只是眨眼的功夫,电光火石间完成。
  
  没有任何停滞,那道黑影已经手持利刃朝着他的后心捅了过去。
  
  动如脱兔。
  
  小说家经常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一个人的速度极快。可是,对独眼来说,身后这个家伙的动作何止是脱兔?什么样的兔子能够比他还快能够做出比他更加灵活的动作出来?
  
  哐…………
  
  他开枪射击,枪筒里面最后一颗子弹打出去。
  
  嗖……………
  
  人影忽闪。犹如鬼魅。
  
  子弹打在地上的石头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独眼知道,这一枪落空了。
  
  然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后背被什么东西给黏住。
  
  那物体很轻,像是一只逆风飞翔的风筝。
  
  不。不是风筝。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风筝?
  
  而且,风筝怎么可能懂得呼吸会有心跳?
  
  那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此时,唐重的身体就紧贴在独眼的身后。
  
  独眼飞翔,他的身体也在飞翔。
  
  独眼前冲,他的身体也在前冲。
  
  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方向,甚至就连使用的力度都互相吻合。所以,独眼几乎都感觉不到唐重的存在。
  
  唐重对他来说没有任何负担,他不用背着他奔跑。
  
  如果当真如此,那也就好了。
  
  嗤……………
  
  后背一阵冰凉。
  
  独眼先是感觉到自已的肌肤裸露在空气里,然后才感觉到后背的疼痛。
  
  火辣辣的,几乎让人痛呼出声音的疼痛。
  
  他的后背被唐重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因为他危险时刻的躲避以及身体的挪动,这伤口不致命,可是却给他带来非常麻烦的阻碍。
  
  伤在后背,他想要自我治疗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不治疗的话,任由这血水就这么流敞下去。不用对手攻击,他自己就要脱血而死。
  
  他把手里的‘死神’甩了出去,狠狠地砸向唐重。
  
  千斤坠!
  
  唐重的身体向下一压,刚才还飞翔在空中仿若没有重量的身体就瞬间落地。
  
  那漆黑的枪支从他的脑袋上面飞过,砸在不远处的出租车车身上面,发出沉重的响声。
  
  借助这一挡之机,独眼的身体在空中再次加速,落地时却有些狼狈。
  
  哐……………
  
  脚上的皮靴踏在杂草丛中,向后倒退了几步才停了下来。
  
  感受了一番身后的伤口,仍然是火辣辣的疼痛。
  
  这让他心里充满了阴影。
  
  第一滴血竟然是从自己身上滴落,这让他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自己才是杀手,这小子只是自己的猎物。
  
  更要命的是,当他站直身体后,那个小子已经笑眯眯的站在了他的对面。
  
  他不喜欢他的脸,也不喜欢他的笑。
  
  更不喜欢他这种随时都有可能攻击的姿势。
  
  因为,这样会让他失去了自我治疗的机会。他知道,只要自己稍微有所动作,他就会立即发动攻势。
  
  他怀里有止血药。但是,他没办法把它们涂抹在身后。
  
  他的对手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和时间。
  
  “我还是低估你了。”独眼声音嘶哑的说道。他的声带也受过伤,说话有些断断续续。而且没办法大声。因为他越是用力,反而越是发不出声音。
  
  唐重皱眉,说道:“你说话的声音真难听。”
  
  独眼眼里杀机乍现,说道:“死人才不会这么多话。”
  
  “你这是嫌我啰嗦?”唐重觉得自己被人冤枉了。“是你先找我说话的。你说低估了我……………好吧,我就当做这是赞美。但是,我也赞美过你啊。”
  
  ‘声音真难听’算是赞美吗?独眼可不这么觉得。
  
  对他来说,这是侮辱。侮辱他……………被人刺伤了声带。
  
  “你想拖时间吗?”独眼冷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唐重当然想拖时间。因为时间拖得越久,局势就越是对他有利。
  
  他在出租车还没有停稳的时候就从侧面跳车,因为开车的司机一路上大拍他马屁,而且还大方的说要把车子给他开……………他一定想不到他的行为救了自己一命。
  
  像唐重这么自私自利的人,在这种要命的时刻还带着一个累赘一起逃脱,对他来说是很艰难的选择。
  
  当然,他又从这小子身上得到了一些好处。
  
  他吩咐那个小子往森林里面跑,找个地方躲起来。
  
  而他自已却直躺在那狭窄的沟渠里,控制自己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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