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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引我入明火-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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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那边被一群人缠着,暂时脱不了身,但陶奚时感觉到,他的目光似有若无地往她这边扫。
  “林总,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和他并不熟。”
  陶奚时并不想让自己影响到他的工作,只好这样回,谁知副总又笑了,“你这是看轻你自己呢?我这样和你说吧,我在英国留学就听说过你。”
  她迷茫的抬头,不太理解他这句话,他放下酒杯,拣了一块糕点咬一口,慢悠悠地嚼,嚼完才说,“我刚才就说了,和他接触过几次,他那么优秀的一个人,难免总有女孩子倒贴,后来这些女孩子渐渐少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说他有未婚妻了,在国内念书,毕业就结婚。”
  未婚妻……
  这三个字从副总口中念出来,有一种不真实感,陶奚时还没反应过来时,猝不及防又听到下一句,心下一沉,窒息感又浮上来。
  毕业就结婚。
  这大概是他当初眼里未来的的模样吧?可后来发生了那样的事,把这一盘棋,彻底得打乱了,无法重来,只能就着乱掉的棋子,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这几乎是留学圈里公开的秘密,在那圈子里你可是个名人呢。”
  “是吗?”她的嗓音有点飘。
  副总反问:“不是吗?哎你看,他走过来了。”
  陶奚时下意识地眯眼看那边,盛林野果然走过来了,他终于摆脱掉那群人,眉眼间的不耐还没彻底褪去,一面松着领带一面缓步走着,指骨清晰的手落入她眼里,她忍不住想到昨晚,就是那双手,带着她的手系紧了另一条领带。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宴会上一半目光都在她这边,在这一暗处角落里。
  其实从她进来那一刻,就已经招了不少的视线,她没发现而已。今晚她穿得低胸礼服,露出白皙的肩部和精巧的锁骨,线条很漂亮,顺着流畅的线条往上,她的黑发松松垮垮地扎起,几缕发丝滑落在颊边,配上较浓的妆,平添几分妩媚。
  在长相和身材这方面,她可以说是从小就站在了顶端。
  如果去掉盛林野那一层关系,今晚的这场宴会,公司还是会指定她作为女伴出席,她只要往那儿一站,这赏心悦目的样子,谈业务也会减低些许的难度吧。
  盛林野站定后,副总先起身跟他打招呼,两人原本也算认识,他先聊了几句关于以前学校里的事,立刻便勾起了盛林野的印象,两人客气地寒暄一番,盛林野直入主题,“今晚借你翻译用一晚。”
  “完全没问题。”副总一副求之不得样子,但又故意露出几分为难,“但是吧,今晚带她过来,是负责跟我一起洽谈业务,不知道贵公司有没有兴趣合作?”
  盛林野递给他一张名片,“我近期都在扬城,改天联系。”
  副总接过,盛林野便直接把人带走了。
  陶奚时的手腕被他温热的掌心牢牢握住,她跟在他身侧,轻声问:“你怎么来了?”
  “接你下班。”否则他压根不会来这种令人心烦的宴会,平时应付得就已经够多了。
  “现在就直接走吗?”
  盛林野的脚步突然顿住,目光往下,陶奚时穿得高跟鞋是绑带的设计,鞋上的绑带不知道什么时候松开了,一角被踩在鞋底,这样走很容易绊倒。
  陶奚时也注意到了,打算弯腰去系。
  他扶住她的肩,“你别动。”
  她今天穿得礼服实在不适合做弯腰蹲身等一系列动作,容易走光。
  陶奚时隐约猜到他接下来要做什么,可等他真的屈着一只膝蹲下身时,她惊讶的神色无法隐藏。
  在这一场人来人往的宴会中,在璀璨的水晶吊灯之下,他蹲着身子,动作不紧不慢地替她系绑带,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在这一刻也格外的好看,指尖缠绕间,她的绑带被系紧。
  周遭响起不可置信的轻呼声,目光越聚越多,他浑然不觉。
  而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看。

☆、第70章 正确

  前一刻被半个场子簇拥捧着的人; 这一刻为她弯腰屈膝,专注地应付着她高跟鞋上的绑带; 四周的议论声和诧异的目光完全影响不到他。
  绑完后,他起身打量了一眼,还挺满意的。
  接着盛林野就在这无数道目光中; 光明正大地将陶奚时带了出去,他来这里不到十分钟; 走时又带着个女人,很明显和这里其他精心准备过的人不一样,他纯粹就是过来接人的。
  走个过场而已,偏偏那气质与气场压住了在场所有男人,又不带任何留恋的离开。
  那些惊讶的目光中,不乏有羡慕的。
  ……
  正值炎夏; 但由于这两天下了几场雨,夜间的气温略低; 半小时前又下了一场雨,此刻的微风也夹杂着凉意,湿漉漉的路面被路灯打亮; 水光泛黄。
  出来时恰巧一阵风刮过; 陶奚时下意识摩挲了一下□□的手臂; 几秒后; 带有温热气息的外套落在她肩头; 挡住了这一阵突如其来的夜风。
  “我不冷。”她这样说。
  盛林野垂眸挽着白衬的袖口; 微微垂着眼睫; 从陶奚时这个角度看过去,半明半暗间,投下扇形阴影,眉眼格外清晰。
  他回:“不冷也穿着。”
  折好袖口后,他慢条斯理地抽出领带,他一向不爱系这玩意,除去应付这种正式的场合,他从来不系。
  陶奚时把双手从他外套的袖口塞进去,宽大的黑色西服罩住了她整个上半身,有点像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分外可爱。
  盛林野见她乖乖穿好外套,满意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几个小时前做过暂时定型,黑发上喷了些东西,揉着时没有平时柔软的触感,反而有些硬硬的,手感不是特别好。
  他收回手,开口问:“你吃饭了么?”
  陶奚时看着他抬起手,缓慢地解开衬衫上的第一粒纽扣,很奇怪,他现在不管做什么动作,都透着一股极致的迷人,好像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做的比他还要好看。
  她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动作,一边回答:“吃了,但是又饿了。”
  盛林野似乎是笑了一下,“想吃什么?”
  “小龙虾。”
  “走吧。”
  ……
  但是第一站并不是龙虾馆,盛林野先带陶奚时去了商场,这个点的商场处于高峰期,灯火通明的商场人声鼎沸,异常热闹。
  他对这里的商场并不熟悉,直接走进最近的一家服装店,随手给陶奚时挑了一套衣服以及一双平底鞋。
  真的是随手一挑的那种,反正在他眼里,陶奚时身上就算是披着麻袋也是最好看的仙女。
  这家服装店里的衣品还算不错,卖的是品牌女装,陶奚时试了试,看着尺寸也正合适,她也不挑,准备去付钱。
  被盛林野一把拉了回来,在她试衣服的时候他已经把钱给付了,这会儿也不顾虑旁人在场,把她扯怀里低声警告:“下次再敢自己付钱我收拾你了啊。”
  旁边两个导购员捂嘴偷笑。
  陶奚时抿唇笑,“知道了。”
  “但是……”她停顿了一下,眼里笑意不退,“我挺想看看,你是怎么收拾我的。”
  盛林野捏着她的脸,勾唇笑得有点坏,“那今晚试试?”
  陶奚时怔一秒,从他这个笑,和这句话的语气,像是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脸颊立刻红起来,拍开他的手,斥道:“流氓。”
  他眼神无辜:“我说什么了?”
  “你别说话。”
  陶奚时拎起换下来的礼服和高跟鞋快步走出去,盛林野在后面追得很紧,他本就腿长,跟上她的步伐轻而易举,很虚心地求教,“阿时,我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陶奚时佩服他的厚脸皮,脚步不停地继续走,“是我理解有问题,行了吧?”
  “那就是我的问题。” 盛林野马上把错全都揽到自己身上,去拉她的手,“你没有任何问题。”
  陶奚时躲开他的手,“知道错了吗?”
  “知道了。”
  “改不改?”
  “改。”
  盛林野乖得不行,她这才把手重新伸过去,让他牵着,他低笑一声,用十指紧扣的那种握法,挺用力地牵着。
  ……
  陶奚时吃东西的口味偏重,尤其爱吃辣,而盛林野口味就偏清淡,她吃小龙虾的时候他大多数时间只看着,偶尔接几个工作电话,讲些她听不懂的内容。
  盛林野这次回来,打算待久一点,他已经尽量把一些工作延后,基本每晚都开视频会议,能在电话或者视频里解决的问题,都尽量一并解决了。
  之前高强度的工作折腾的够呛,现在也不能完全闲下来,再等一阵子回去,又是数不清的账等着他处理。
  但是,他看着眼前专注剥龙虾的陶奚时,她的妆刚才去洗手间卸了,一张素净白皙的脸在灯光下会发光似的,眼睛又大,鼻子又挺,唇色嫣红,怎么看怎么好看。
  为了她,做再多也都值得吧,哪怕她并不知道,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与心血。お筷尐 說 論 壇
  思绪正出神,眼前突然出现一只剥好的龙虾,被她用筷子夹着递过来,眼睛很亮,“你怎么都不吃?不饿吗?”
  筷子又往前伸了一些,他张口接下,眼神始终在她脸上,她又低头去剥龙虾。
  吃完这只小龙虾后,盛林野突然觉得,辣的食物也并不是那么难以下咽,味道甚至不错。
  陶奚时吃东西很慢,又照顾着不愿意动手的盛林野,这顿饭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街道与饭前相比,冷清了不少。
  大概是因为饿了太久,陶奚时吃得比以往的饭量多出许多,盛林野陪她走路消食,在深夜的街道,灯红酒绿的背景之下,他走在她身边,揽着她的肩,让她突然生出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美好得有点太不真实了,仿佛是一碰即碎的泡沫,小心翼翼,不敢惊动。
  安静走了一会儿,盛林野突然问:“喜欢翻译这份工作吗?”
  “还行吧。”陶奚时想了想,“说不上喜欢或者讨厌,不反感这份工作,正好又和专业对口,很适合我现在的生活节奏。”
  “我记得,你好像学过琴?”
  “嗯。”
  陶奚时有点疑惑,他怎么会知道她学过琴,但是随即一想,她的祖宗十八代估计他都比她清楚,也就没什么疑问了。
  “以前和我妹妹一起学过钢琴。”
  “后来为什么不弹了?”
  陶奚时沉默下来,步伐也明显缓慢了一些,但是很快,她马上就从那个状态中出来,这样回答:“一个人弹没意思。”
  盛林野的声线依旧很低,“喜欢弹吗?”
  “挺喜欢的。”
  她没什么兴趣爱好,那时候弹琴是她唯一擅长的,最开始因为是陶父眼看她越来越野,所以逼着她去学钢琴,她有这方面的天赋,当时琴行里的学生中,她学得最好,后来弹着弹着,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
  盛林野微侧过头,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她耳后,又问:“想开一间琴行吗?”
  今晚他的问题都有些莫名,陶奚时不解地看着他,“为什么这么问?”
  “阿时。”盛林野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看着她的目光浸满了温柔,能腻死人,他说:“我希望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肆意妄为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过去他总觉得人生无趣至极,直到遇见她,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每一刻的光阴都不愿意虚度,想要将这不完美人生过得有意义一点,再有意义一点。
  更想让她过得开心自由,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做任何事都不要有所顾忌,随心所欲就好。
  ……
  陶奚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想花钱让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弯着嘴角笑了笑,很清浅的笑,语气倒是认真,“可是,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一直陪着你。”
  每一个字都像抹了蜜一样甜,结合起来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谁听了能不动容?
  她笑得很好看,熠熠生辉,“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再也不会有比这更让我感动的事了。”
  “你刚走的时候,我每天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但是啊,我做错了事,你这样惩罚我也是应该的,我甚至做好了你一辈子不会回来的打算。”
  “幸好你回来了,还愿意不计前嫌地继续包容我,对我这么好,其实有时候看你,觉得你变了很多,这三年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有点重,某些方面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可是你对我,却是一如既往的好。”
  陶奚时觉得自己讲的语无伦次,抓不到重点,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她想说的很多,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
  “盛林野,你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第71章 打算

  宋沉已经整整三年没见过心情这么好的盛林野了; 从他第无数次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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