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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弑天修士-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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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炼丹师平时过手的灵药,都是珍贵之极,一旦心境把握不好,价值成百上千的灵药炳辉化成灰烬,因此必须有遇事不惊的心境,才能驾驭丹药的炼制。

    青洲双手一合,一股青色火焰升起,灵火的力量被他收束到极致,不贴上去根本感觉不到温度。

    灵火忽高忽低,然后抖动几下突然不动,看上去仿佛静止一般,其实这是青洲以恐怖的控制力,让灵火保持稳定,为接下来的炼药做准备。

    药材被接二连三投进灵火当中,青洲额间沁出几滴汗,其中最珍贵的灵药没入灵火,但是没有化成黑烟,而是慢慢融化,变成一团绿色的汁液,散发着浓郁的清香。

    第一步萃取药液已经成功了,其余的药材接二连三变成汁液,或青绿,或血红,或橙黄,纷纷悬浮在灵火当中。

    “下一步是融合。”

    一滴汗水留到青洲的下巴,青洲眼睛也不眨,双手十指跳动,灵火仍然稳如泰山动也不动,但是内部的大团药液滚动着,如同雨后荷叶上的水珠,慢慢融为一体。

    色彩斑斓的药液混合起来,慢慢融成一体,在灵火的炼制下,杂质化成缕缕黑烟,药液慢慢变成固体,眼看着就要成功了,

    突然青洲手中的灵火一阵扭动,接近半固体的药液突然爆开,被不受控制的灵火烧成灰烬。

    “可惜,功败垂成。”

    青洲心痛的看着灰烬,他手上凑出的药散药材,只有十多份,虽然李青汉也在发动手下寻找,却不是轻易能找到的,现在用一份少一份,根本容不得浪费。

    “你天分极高,第一次炼制药散就接近成功,可见未来有成为炼丹师的资质,恭喜你了,炼丹师也是富得流油。”

    “不要想那么远了,眼下先把药散炼制好。”

    青洲没有立刻动手炼制,而是在一旁打坐片刻,也不修炼,只是简单的呼吸,心里一片通明,等到心境完全平静下来,才重新开始。

    同样的药材,同样的步骤,这次青洲的手稳得如同雕像,灵火也仿佛被冻结一般,不见丝毫颤动。

    看着青火中的药液上下翻滚,青洲额间一滴汗也没有,看着药液慢慢成型,凝聚成一枚黑色的药丸。

    灵火一去,青洲感到全身无力的虚脱,伸手接住药散,闻着散发的药香,感到体内灵气蠢蠢欲动。

    “快服下,将法力耗尽后,服用药散修炼,效果更好。”

    青洲吞入药散,入口即化,一股清流直入胸腹,体内的灵气轰然一下暴涨起来,如同脱缰的野马四处奔流。

    没想到药散的力道如此强,比当时服用火椒更加猛烈,青洲赶紧运行功法,将灵气一丝丝收纳炼化,不至于浪费。

    根据羽灵子所说,直接服用灵药,是最浪费的做法,毕竟人体消化能力有限,十成的药力最多能吸收两三成,但是炼制成药散,就能利用七八成。

    至于丹药,那是逆天的存在,通过十几种甚至几十中灵药的配合,炼制出的丹药能几倍甚至十几倍往上翻。

    用灵火炼制的药散,虽然不及丹药,却比一般的药散更强,对炼气三层的青洲来说,还是太凶猛了。

    这股灵气对现在的青洲来说,太过庞大,竟然帮助他一具突破到炼气四层,甚至还有残余,将他的境界稳固在炼气四层。

    此刻的青洲只感觉到意气风发,到了炼气四层后,身上的大部分法器都能动用,包括羽灵子乾坤袋中的那些符纸。

    但是现在该高兴的还不止这些。

    李青汉的妻子产下一子,是个健康的大胖小子,从此以后李青汉后继有人,为孩子取名为李名。

    青洲身为特殊,在外人看来是过气的养子,但实际上却是李青汉为家主延续找的靠山,为表示诚意,参加了婴儿的百日宴。

    宴会上,各色目光落在青洲身上,青洲不以为意,他送给婴儿的是一块玉佩,玉佩的正中央封着一根血红的细针。


第十二章 离去

    百日宴上,青洲喝过酒,当即告辞离去,也不管他人异样的目光,和对他的种种猜测。

    回到密室,青洲再次陷入修炼中,青汉堂在县中一家独大,李青汉又是先天高手,别说在石桥县了,就是在整个州府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因此不愁有外敌。

    接下来的几年内,青洲再次陷入修炼中,不停的重复“炼制药散、服用药散、修炼功法”的循环中。

    李青汉赐予的灵药,被青洲消耗一空,最后得到了七八份药散,第一年他服用两份药散,突破到炼气五层。

    接下来的三年内,他接连服用三份药散,却勉强升到炼气六层,感到药散对他的作用已经很小了。

    根据羽灵子分析,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他自身对药散产生了抗药性;第二,境界越高,对药散的品质要求就越高,不满百年的灵药炼制的药散,对炼气后期的作用已经很小了。

    剩下三份药散,青洲也不打算服用了,留着以后交易用,但是接下来的修炼进度,慢的让人几乎忍受不了。

    太清册本来就不以修炼速度见长,加上青洲的灵根品质很低,没有药散的帮助,修炼的速度自然就降下来了。

    有时候青洲也想取出那对百年人参,用来炼制药散,增进修为,却被羽灵子劝住。

    “这百年人参在修炼界中都极为罕见,用来炼制药散有一般的几率浪费,但是你拿到修仙界中交易,能换到大量灵石,你往后闯荡修仙界,没有灵石可不行。

    就算你不想要灵石,留着以后炼制丹药,也能发挥出更大的功用。”

    在羽灵子的传说下,青洲打消了念头,开始专注修炼。

    境界上没有进展,于是青洲把时间花在修炼法术和御使法器上。

    羽灵子是老牌修士,大门派出身,又作为散修在修仙界闯荡多年,学会的各种法术层不出穷,教导青洲绰绰有余。

    在他的指导下,青洲又学会了“云步”“冰刀术”“五雷掌”等法术,还有一些修仙界闯荡的诀窍。

    一眨眼五年春秋过去,青汉堂的继承人李名,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活泼乱跳的幼童,李青汉功力深厚,不见白发皱纹,但是目光中也多了几分沧桑。

    这天是青洲出关的日子,义父子几年不见,虽然同在一院,却感到阔别已久的陌生。

    “义父。”青洲容颜未改,还是少年摸样,时间的流逝对修士来说格外缓慢。

    “孩子,你终于要走了。”李青汉叹了口气,看着远处追逐蝴蝶的爱子,知道青洲是来辞行的。

    青洲本不想离开,但是凡间的资源匮乏,根本没法支撑他修炼,若是长留此地,恐怕炼气七层就是极限了。

    修仙界则不同,那里灵气浓厚,各类天材地宝层不出穷,又有无数门派林立,只有在那里,修士才能获得极大的发展。

    “自从你展露出仙师的身份,我就知道迟早有这一天,池塘是困不住蛟龙的。”李青汉对李名招招手,胖乎乎的孩童立刻欢天喜地的蹦跑过来。

    李名被李青抱在臂弯,咬着指头歪头看青洲,青洲闭关五年,旁人很少提起,所以他根本不认识这位大哥哥。

    “来,李名,你记住了,这是你大哥青洲,他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青洲,来,抱抱他。”

    青洲接过李名,李名也不怕生,乐呵呵的伸出胖手,想要抚摸青洲的下巴。

    李名一阵扭动,露出脖子上的红绳,红绳下拴着一枚玉佩,内部封着一根殷红如血的细针。

    这枚飞针是青洲使用的第一件法器,意义重大,现在交给李名,正式宣告了他对李青汉后代的庇佑,以后李家后人只要拿着这块玉佩找到他,一定满足其要求。

    “好弟弟,你要好好吃饭,快快长大,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孝敬父母。”

    青洲轻轻对李名说着,孩子不懂事,听得不断傻笑。

    离别的时间怎么也走不完,许久,青州放下孩子,跪在地上向着李青汉重重磕了三个头。

    “这三拜,是为了义父对我的养育之恩,青洲不孝,就此离去了。”

    在一个无人知晓的秋天,青洲离开石桥县,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他,青汉堂少了一个傻子少爷。

    外界对此事猜测颇多,可信度最高的,就是李青汉心狠手辣,为了推亲生儿子上位,暗中处决了青洲,此举虽然残忍,却无可厚非,毕竟有亲子了,不可能把基业交给一个傻子,还不是亲生的。

    自那以后,石桥县再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了,有了先天高手坐镇的青汉堂稳如泰山,虽然偶有外敌觊觎,却被李青汉一一化解。

    县太爷一代代的换,但是青汉堂仍旧屹立不倒,在石桥县中长存下去。

    青洲离开石桥县,往京城方向前进,据李青汉说,国师大人是修士身份,全国的修仙资源都汇聚到京城附近,那里应该能找到其他修士的消息。

    当今皇上宠信国师,一切要求予取予求,但是治理国家的能力却不怎么样,官员只知道搜刮百姓,弄得四处盗匪,处处狼烟。

    青洲这一路行来,终于见识到人间悲惨,石桥镇有青汉堂坐镇,是太平之地,但是外面的百姓就没这么幸运了。

    官员贪婪,一味的欺压良善,军队腐化,只懂得杀良冒功;百姓偷生苟活,却仍旧换不来一日两餐的温饱,盗匪来了又抢又杀,官兵来了屠村烧房,官府除了收税外,一律不管百姓死活。

    这一路上,州县之内,白骨遍野,野狗横行,到处都是废弃的村庄,没有人烟,凋敝之极。

    荒野之地,更是盗匪横行,四处抢劫客商,杀人弃尸于野。

    青洲独身一人行走,不像独行的客商,也不想游学的士子,至于不佩戴武器,更是和武林人物没有半点相关。

    知道自己的表现奇怪,青洲也知道不妥,因此找了一家押运货物到京城的商队,付出十两银子的代价,让他们捎带自己。


第十三章 旅途中

    “青洲大哥,你喝水。”

    少女笑意盈盈,明媚的脸庞在阳光下格外娇艳,手里的水袋鼓鼓的,显然装满了清甜的河水。

    “多谢。”青洲淡淡微笑,接过水袋。

    少女双眼眯成月牙,兴高采烈的跑回前方的马车那里,跳上马车掀开布帘进去。

    “嗯,小子,你给我注意点,不要招惹我们小姐,不然的话。”

    身旁的小伙子粗壮黝黑,稚嫩的脸庞表明他年纪也不大,但是却用敌意的眼神看着青洲,说话间撩起袖子,颇有些威胁的味道。

    青洲不以为意,他进入商队已有三天,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对商队的活计们都和和气气的,偏偏只有这个小伙子对他毫不客气。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刚才送水的少女,他是商队老板的女儿,年方十六,出落的青春靓丽,是商队中许多小伙子的梦中情人。

    青洲本想着低调处事,混在商队中抵达京城,却怎么也没想到,被少女给黏住了。

    少女名为明珠,是老板明贵年过三十才有的独生女,加上发妻早死再未续弦,对这个唯一的闺女万般宠爱,早就放出话去,爱女绝不外嫁,只会找赘婿,继承他的家业。

    青洲进入商队,只说自己往京城投亲,平素和伙计们同吃同住,闲时帮感谢活,倒也相处融洽。

    大小姐明珠和老板明贵,为了对付旅途奔波,乘坐商队里唯一的马车,除了偶尔活动透气,绝不外出。

    偏偏又一次明珠下车散步,见到青洲,不知为什么起了兴趣,问清楚下面的伙计,知道他顺路跟着商队,后面就经常过来缠着青洲。

    青洲年纪虽轻,却没有少年情窦初开的感觉,面对明珠这么一个貌美少女,不仅没有心动,反而觉得麻烦不已,却还是礼貌应对。

    不过这样一来,商队里的年轻小伙子就吃味了,平时没少刁难青洲,不过对青洲敌意最强的,就是商队镖头的儿子秦铁虎,就是那个黝黑粗壮的少年。

    少年的家里开镖局,父亲和明贵老板也是旧相识,和明珠谈得上是青梅竹马,奈何少女对他没有情意,只得他一厢情愿,苦苦追求大小姐。

    虽然不明白明珠一直对自己爱理不理,秦铁虎却仍旧痴心不改,青洲一出现,立刻成为他泄愤的对象,认为是这小白脸勾引,骗走了心爱的姑娘。

    青洲眼界极高,那里看得上一个小小的镖局少爷,在他眼中,就算是秦铁虎的老爹秦镖头,也才江湖一流的水准,青洲反掌可灭。

    马车中,明珠双手托着下巴,眯着眼睛傻笑,这可让他老爹担心啊,生怕闺女发花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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