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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天灵灵地灵灵-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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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室六个人,分成了两个考场,但座位也不在一起。
  大家都觉得复习的挺好,考试的当天,雄赳赳气昂昂的奔赴考场。一场下来,骄傲的小公鸡们都变成了斗败的公鸡了,除了王燕飞和韩云云。
  王燕飞是觉得九成自己都会做,剩下的一成不确定答案,是要看改卷老师的心情的。韩云云粗略估计一下自己能及格,剩下的就不用操心了。
  李晓萌很是愤愤不平:“为什么那些重点资料上的重点,一个都没考?白让我背了那么长时间的考试重点!”
  夏知秋很是客观的点评:“也有啊,三分之一吧,要是全答对,应该是能及格的。”
  李晓萌很委屈:“问题是我没有全答对啊,阿弥陀佛,希望老天保佑,让改卷老师心情好点儿,再给我两份卷面分数,这样我说不定就能及格了。”
  “别阿弥陀佛了,赶紧看下一科吧,要是还没资料上的重点,估计这一科也要悬了。”孟晓飞提醒道,于是大家连午饭都不吃了,全都埋首课本,临阵磨刀,不快也光啊。


第43章 
  考试是三天,考完试就可以放假了。李晓萌晚上说是要统计一下名单,班委帮忙集体买火车票,需要学生证,因为夏知秋还要等夏花回来,就没和她们一起。她将铺盖卷起来,衣服往背包里一塞,抱着夏小九就出了寝室准备回家了。
  顺便给夏花打了个电话,夏花那边进展不太顺利,卡在了第一关,宝宝的妈妈果然是搬家了,早些住的那地方也拆迁了,现在是新盖成的一片小区,他们找人有些麻烦。
  按照这个进度,夏花年前不一定能赶得回来,所以,夏知秋打算过去帮帮忙。
  不管什么时候,年底的火车票都不是好买的,尤其是现在没有电话预定,网络购票,夏知秋得自己去排队,实在是一种折磨,索性她先将自家过年回去要带的东西给打包寄回去,到了H市那边要是不顺利的话,就直接从H市回老家了。要是顺利,也还是直接从H市回去。
  夏小九被伪装成毛绒玩具装进书包,然后,夏知秋就轻松上阵,只拎着个书包带了两瓶水和几个苹果就出发了。
  下了火车才给夏花打的电话,夏花亲自来接的,带了夏知秋去她现在落脚的宾馆,单间,两张床,屋子里只有一个茶几,连电视都没有,夏家富裕起来也是这半年的事情,所以夏知秋还是能吃苦的,并不觉得环境太差。
  “以前宝宝的妈妈叫什么名字?”夏知秋问道,夏花叹口气:“叫王艳红,这名字实在是……”太常见了,几乎一百个人里面就有一个叫王艳红的,夏花之前请了各处鬼魂去找,找出来的有七八十个,她又和何家宝一一去核实,现在已经排除了三分之一了。
  这样有点儿慢,夏知秋找了地图来划分:“分成三个地方,咱们一个个找过去,就请各处鬼神帮忙,对了,何家明,这个王艳红,还有别的特点没有?”
  他描述的太广泛了,什么长的漂亮,身高一米六六,又有些瘦,人是会改变的,十多年时间啊,难道就不许人家长胖吗?或者做个整容手术什么的吗?
  然而更多的他却是说不出来了,他们两个当年都是下乡知青,在同一个地方认识的,后来就结婚了。等返乡潮来临,何家明就找了兄弟帮忙,弄了个指标回去了。
  再然后就是王艳红考上大学,和他分手了。
  他只知道王艳红家里爹娘早没了,是叔叔婶婶养活她长大,但叔叔婶婶对她也只是一般,叔叔顶替了她爸爸的工作,然后她又是代替叔叔家的闺女下乡的,和那一家子,早没了感情。
  所以,王艳红应该也是不会回老家那边的。
  “白蛇大仙有办法吗?”夏知秋偷偷问道,夏花摇头:“保家仙都是有自己的地盘的,本来白蛇大仙的地盘是咱们老家那边的,后来咱们搬家,她还没来得及划分地盘……”
  B市到底是龙脉所在,高手辈出,白蛇大仙虽然在他们老家那一片能称王称霸,但到了B市也得先蛰伏起来,等待日后划分地盘。要不然,夏花的生意怎么就那么不好找,若是白蛇大仙发个威,算一下哪边会出事儿,直接让夏花过去不就行了吗?
  当然,这并不是说搬家这事儿对白蛇娘娘不好,就跟人一样,高处才有更多机会,闷在乡野间虽然自在了,但同样的机会也就少了很多。
  H市这边繁华堪比B市,所以白蛇娘娘还是不能轻举妄动,夏花之前才只能请几个野鬼来帮忙。
  “倒有个办法,不过不知道你能不能行。”夏花想了一下说道,夏知秋忙问道:“什么办法?”
  “你现在还没保家仙,按理说,是能吸引……”她自己没说完就摇头了,知秋以后是要在B市居住的,万一被H市的保家仙给缠住了可怎么办?
  “算了,还是找别的办法吧。”夏花说道,夏知秋虽然好奇,但既然夏花不说,她也就不去追问了,问了王艳红现在的年纪和以前的籍贯之后,她就打算去派出所问问了。
  她说出这个办法,夏花面上就复杂了:“我居然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办法。”
  夏知秋笑着摇头:“也不一定能找到,毕竟,早些年的时候,人口是有些混乱的……”到处有回乡的,或者是考上大学的,人口大普查好像是八二年时候一次,九零年的时候一次,这期间要是有什么改变,纸质档案好像是有些不太保险。
  “咱们先去问问,万一能找到,不就是不用费劲儿了吗?”夏花说道,于是两个人分开行动,何家明就是个鬼,他白天也不好出动,就只能在宾馆等着了。
  找了两天,几乎问遍了周边的派出所,她们最后还是失望了,因为没找到。
  “这人怎么这么难找啊,就好像忽然人间蒸发了一样,对了,何家明,你有没有什么特别……”夏知秋一边吃午饭一边问道:“不共戴天的生死之仇的仇人?”
  何家明眨眨眼,夏知秋继续说道:“他不能找你报仇,所以就找你的妻儿下手。”
  何家明犹豫了一下:“不可能吧,我和王艳红都离婚了,那种不共戴天的仇人,不该是来找我的吗?”
  夏知秋叹口气:“这单生意可能要黄了。”人都找不着,她们去哪儿弄血液去?
  “不黄,就算是没找到,该给的报酬我还是要给的。”何家明声音低沉的说道:“你们娘儿俩这样辛苦的跑来跑去的,我又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该给的必须要给。”
  “再说了,没做成,不是你们不出力,是你们也没办法,不怪你们。”何家明叹口气,神色十分落寞:“也可能是我和宝宝父子缘分不够,等我回地府了,我就求求鬼差大人,让我在奈何桥边上等等,说不定我还能等等宝宝。”
  万一宝宝早死了呢?这句话到夏知秋嘴边,又被她给咽回去了。何家明已经找了十几年了,若是宝宝早已经死了,估计他是要崩溃的吧?
  拐卖孩子的人贩子都该处以死刑,夏知秋在心里比划了个手枪,又叹口气,这种事情还真是不好解决。
  “明天要是还找不到,咱们就去王艳红的老家看看,只要她父母的坟还在,或者她的堂兄弟姐妹还在,那就好找了,不过是要多绕几个弯儿。”原先夏花是觉得麻烦才不用这个办法的,可现在看来,干找也是挺麻烦的,还不如用这个办法呢。
  然而何家明只记得王艳红的老家是在一个叫桃花村的地方,哪个省份哪个市区他就不太清楚了。
  两人一鬼商量了半天,暂时没个可行性方案,索性就先睡觉了,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睡醒了就有办法了呢?
  第二天一早,按照划分好的区域,夏知秋抱着夏小九出发了。大冬天的,她不太喜欢戴手套,就将夏小九抱在怀里,暖烘烘的肚子正好将她手给压着,可舒服了。
  走到一个商场门口,夏小九忽然呜呜了两声,伸着爪子推夏知秋的脸,往商场那边示意。夏知秋眨眨眼:“小九想要什么?想买东西吗?不过,现在可不行,咱们还有别的重要任务呢。”
  平常夏小九好哄的很,但今儿就是呜呜着往商场那边推夏知秋的脸。这么毛茸茸一个小狐狸,用黑珍珠一样的眼睛盯着你,带着期盼和讨好,夏知秋也只撑了三分钟就缴械投降了:“好好好,咱们进去看看,不过说好了,就半个小时啊。”
  她知道夏小九聪明,索性就顺着它爪子的力量走,走到一个珠宝柜台才停住,夏小九冲着夏知秋呜呜了两声,收回爪子。
  “小姐要买首饰吗?”柜台里有个女人走过来笑着问道,看了看夏知秋怀里的小狐狸:“这是狐狸犬吗?看着可真漂亮。”
  夏知秋抬头,眼神从那女人胸前扫过,然后就顿住了,那名牌上写着三个字——王艳红。
  夏知秋心情很是激动,细细打量了一下,看着三十多岁,眉眼清秀,身高……大约一米六多。
  难不成,真是她们要找的王艳红?那可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嗯,过年嘛,想给我妈买个镯子,你多大岁数了?看和我妈差的多不多,不多的话就参考一下你的眼光。”夏知秋笑着说道,倚在柜台边不动声色的问道:“听你口音,不像是H市本地人吧?”
  “能听出来?我都在H市生活了几十年了,没想到口音还是能被听出来。”王艳红诧异的说道,夏知秋笑眯眯的:“我有个同学好像和你是老乡,说话口音有点儿像。”
  “哦,这样啊,我今年三十五了。”王艳红笑着说道,夏知秋她们要找的王艳红,二十岁生了宝宝,宝宝三岁丢了,何家明找了十二年,加起来,那个王艳红,也正好是三十五岁。
  “那我妈比你大一岁,眼光应该差不多,你平时喜欢什么样的镯子?对了,这个镯子,不分胖瘦的吧?你带上我看看,我妈好像个子比你高点儿,带这个粗点儿的才好看吧?你多高啊?”
  夏知秋随手指了一个问道,王艳红一边拿出来,一边说道:“这个得看气质的,若是你妈妈喜欢文雅点儿的,这个就正好,我一米六多,不算矮。其实这个看高低没什么大意义,不如看胖瘦,你妈妈胖吗?”
  夏知秋抿唇笑,已经有了五成把握了。现下,该叫何家明来亲眼见见了。


第44章 
  夏知秋说是要问问妈妈的意见,就先给夏花打了电话:“妈妈来的时候记得带上何叔叔,何叔叔不是也打算给何阿姨买镯子吗?咱们买的多了说不定有折扣,快些啊。”
  那边夏花闻弦知意,不到一个小时,就带着何家明一起过来了。何家明是鬼魂,外人自是看不见的,夏花一边打量王艳红,一边笑道:“你何叔叔没空,他们夫妻的事情,他们自己解决就行了,咱们别瞎掺和,你看中的是这个?”
  夏知秋点点头,示意夏花伸手,拿着桌子往她手腕上比划了一下:“我看还挺合适的,要不然就这个吧?”
  飘在半空中的何家明已经开始乱飞了:“是她,就是她,虽然和以前有点儿不一样了,但基本的相貌还是有的,就是她,你们现在就问她要一点血。”
  “说起来,我看你有些眼熟。”夏花不搭理他,只笑吟吟的看王艳红:“你以前是不是在B市生活过?”
  王艳红愣了一下,摇头笑道:“没有,我原先是下乡知青,后来考上了大学,就直接来了这边生活,并没有去过B市。”
  夏花有些诧异,和夏知秋对视了一眼,但随即想到王艳红和何家明也算是离婚了的,这年头,离过婚的女人名声上是不怎么好听的,哪怕过错方是男人,被议论被贬低的,也还是女人。
  也不是就这会儿世道不公了,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有些地方,还是改不了这个想法。甚至,有更严重的案件发生的时候,比如,强奸,有些人渣还要说,谁让你们女孩子穿那么少出门的,这不就是想勾引人吗?
  贱种时时有,哪个年代都这样。
  所以,王艳红既然是已经离开了B市,不承认自己有过一段婚姻也是正常的。
  “那大约是我看错了。”夏花笑着说道,同为女人,尤其是她自己一个人将闺女抚养大的女人,夏花是很理解王艳红的心思的,笑着说道:“其实不瞒大妹子说,我们是从B市过来探亲的,可是,这今年H市发展的太快了,我们娘儿俩找了几天都没找到正确的地址,现下还在宾馆住着呢,看见个眼熟的就想问两句,您别介意啊。”
  王艳红笑着摇头:“不介意,这镯子你们还要吗?”
  “要,当然要,你给我们装起来吧,多少钱来着?”夏知秋笑着问道,王艳红那神色已经略有些起疑了,她和夏花要是不想被人当骗子或者小偷什么的抓起来,就得另外想办法了。
  “总共两千八,请这边付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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