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大明星-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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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手笨。
已经阔别键盘个把月了,卢冲手再度放在键盘上,有点激动啊。
这部笔记本在2016年看什么都不是,但在这1996年,是一款在艺术和技术上具有同等高超造诣的科技工艺品,它的键盘很特别,采用独特的可伸缩式设计。
敲打着键盘,一开始卢冲还有点不习惯这键盘,也不太习惯这智能abc输入法,可很快地,他就适应了,毕竟这键盘跟后来的键盘比起来没有多大的改变,这输入法跟搜狗输入法一样都是拼音输入法。
傅奇现在还跟卢冲住在朱老的房子里,当卢冲打字的时候,他就站在后面看。
他已经急不可耐了,已经等不及地要看到最新的章节,他没耐心等卢冲把稿子打印出来,他要立马看到最新的,所以他就站在卢冲的身后,看卢冲打字。
“冲哥,你好牛啊。”傅奇惊讶地看着卢冲的手指,像是钢琴师弹钢琴一样优雅一样快速:“你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啊,我看过其他人打字,他们都是一指禅,你呢一下子就打出了一大段啊,太厉害啊。”
卢冲没吭声,继续按照兑换来的小说情节,打着字。
傅奇又惊叫道:“冲哥,你都不用构思的吗,直接就这样写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在对着稿子打的。”
卢冲摇摇头:“是有稿子的,但那稿子是在我的脑袋里。”
傅奇只能以为是卢冲有腹稿,脑袋里已经构思好了,却万万没想到,卢冲说的话是大实话。
卢冲手指轻快地打着字,心里很是愉悦,他发现,自己固然喜欢表演,也喜欢唱歌,在舞台上有人来疯的潜质,适合做个大明星,但自己同样喜欢码字的感觉,当塔塔地写出一个大世界,自己俨然是这个世界的造物神,看着笔下的人物喜怒哀乐,心里的成就感很满足。
现在,卢冲对自己的文笔和情节构思能力没有太强的自信,只能靠月关他们的书,可当他把这些人的书打完以后,钱挣的差不多了,他想写自己的书。
他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不只是因为他重生之前是兼职码字,能够一天码出一万字,更是因为,他的身体被闪电淬炼过,骨骼肌肉都比原来发达得多,骨骼肌肉的反应强度和速度都强了好几倍,以前他这么快地打字,打上半个小时都要休息一下,按按手指头,但现在,他疯狂地打了两个小时字,打下了将近两万字,他也不觉得手指头累,只是觉得脖子有点酸,便站起来喝口水。
回头再去看这个笔记本,卢冲忽然发现,这个笔记本有个非常好的特色,它能当投影仪来用。
这个时候,投影机还没有被广泛使用,演示操作一般都是通过幻灯机来进行演示工作,当时的幻灯机不能与电脑接驳,必须先把演示材料制作成幻灯片,这就造成了不必要的时间和成本,thinkpad755cdv为此而诞生。平时看起来跟一般的笔记本电脑没什么区别,但在需要演示时,它可以拆掉屏幕顶盖,将机器直接放在幻灯机上,这时屏幕就成为可以随时变换的幻灯片,这是1996年是非常酷的设计。
卢冲马上想到了,以后华星娱乐旗下艺人去争取角色或争取什么活动时,这个笔记本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一年后的《还珠格格》选角,这个笔记本能让琼摇阿姨大吃一惊的。
第88章 诛仙
笔记本到了以后,卢冲的码字生活起了明显的变化。
随后几天时间里,他白天在教室里用钢笔把大概剧情勾勒出来,晚上回去以后,在笔记本上打出来。
为什么要把剧情勾勒出来,是因为不是所有的剧情都适合出版,不是所有的剧情都适合改变成电视剧、电影,卢冲白天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那些不适合出版、改编的部分做一番删减。
除此之外,卢冲还在构思下一本书,那就是《诛仙》。
这是他写《回到明朝当王爷》过程中突然想到的一个问题,究竟应该给“月关”这个笔名赋予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呢。
像上一世,月关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写历史言情的,这个印象跟月关这个笔名似乎并不那么符合,月关合起来毕竟是朕,既然是朕,既然是文学圈的朕,应该是能包容很多题材的,又怎么能局限在一个历史言情的小范围呢。
而且,在不久的以后,很多人都会知道,那些书的作者就是卢冲本人,如果写的小说过于局限,比如像小四那样的青春疼痛文学,会影响到他的整体形象。
卢冲细想一下,不必局限于历史题材,都市、玄幻,甚至科幻,都可以涉猎,所有能传递好的价值观、能够给读者带来好影响的书都可以写。
当然,除了月关这本书之外,卢冲在这个1996年,会写那些昙花一现的作家的书,比如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比如萧鼎的《诛仙》,比如禹岩的《极品家丁》,诸如此类的。
说他们昙花一现,一个意思是他们之后就封笔不写了,比如禹岩,另外一个意思是,他们写的这本书已经是他们的巅峰了,以后写的书基本上没再超越,甚至黯然了,这样的作者跟唐家三少、月关这种一直保持高质高产的作者完全不同,卢冲可以把后者签入华星文学,但前者呢,给他们高稿酬挖过来,结果再也写不出来那么高质量的作品,又何必呢,卢冲宁可自己辛苦点,把那一本书写出来。
卢冲还会写,那些在2006年后才冒出来的作者的扛鼎之作。
他不知道,由于突然冒出来他这个大蝴蝶,引起来的蝴蝶效应会有多大,有可能天蚕土豆、我吃西红柿他们的人生彻底改变了,可能再也不写网文了,那对网文界岂不是很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卢冲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把他们的经典作品写出来。
卢冲想给“月关”这个笔名赋予的形象就很清晰了,高质量、高产量、多领域、博爱却深情的形象,这跟他在娱乐圈的个人形象也比较符合。
在卢冲重生之前,《诛仙》改编的《青云志》正在拍摄中,其他演员不用去讲,卢冲最可惜的是曾莉,颜值那么高,却演了一个配角,金铃夫人。
卢冲现在写《诛仙》,过不了几年,他就会自导自演,把《诛仙》拍出来,那个时候,以曾莉的颜值和经卢冲提点而增强的演技,不演碧瑶,就是演陆雪琪,当然,她更适合演陆雪琪,那一世,她在聊斋中的扮相惊艳了时光。
陆雪琪容颜空灵清绝,白衣翩跹,居然是让《家有儿女》里面那个小雪演的,卢冲十分无语,当然,也不可能再让曾莉演了,那个时候她已经四十岁了,只能演配角了,要不是容貌依然年轻美丽,恐怕就有可能演那些当红女星的妈妈了。
想起来前尘往事,卢冲都为曾莉心疼。
他一边塔塔地敲着键盘写着《诛仙》,一边感叹着曾莉不断下滑的星途。
这时候,手机响了,是曾莉打过来:“冲,这几天我一直等着你来约我,你怎么一直不来,是不是高媛媛不让你联系我。”
“怎么可能,我是那种任由女人指使的男人吗,”卢冲笑道:“我这几天也没怎么给她打电话,我一直在忙着考试,忙着写书呢。”
“你考试怎么样?”
“总分715分,全省第一。”
“考得真棒,可我听说那只是模考,”曾莉笑道:“你可不能骄傲啊,要再接再厉,争取高考考得更好。”
“那是当然了。”卢冲打字也有点累了,索性关闭显示器,拿着手机,跟曾莉聊起来:“你的文化课考试怎么样?”
“我的情况跟你不一样,”曾莉笑道:“我是学文科的,只需要死记硬背就行了,我的记忆力还行,成绩还行吧。哎,你写的是什么书,我能看看吗?”
卢冲已经有意让曾莉在里面扮演陆雪琪,便道:“好,我把稿子打印出来,给你看。”
曾莉笑着说:“今天晚上我们剧团有个聚会,要带家属的,你一定要过来啊,带着你的书稿过来吧。”
卢冲也好久没有出去玩了,便道:“好吧,你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过去。”
挂掉曾莉的电话,卢冲想起了高媛媛,给她打去电话:“你这几天都在忙什么呢,怎么不给我电话呢。”
高媛媛的声音里带着重重的疲惫:“这几天,华姐又给我接了一个广告,正在紧张的拍摄,客户要的急,我们拍的急,每天都很累,回到宿舍,倒头就睡。”
卢冲见过她们拍广告,一天到晚,各种摆姿势,客户要求苛刻的时候更加麻烦,各种不断地重来,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得麻烦死了。
跟高媛媛聊了几句,听出她实在太累,卢冲就挂了电话,径直拨通王景华的电话:“华姐,你给高媛媛接的是什么广告,什么,一个卫生巾广告,不行,你还记得我们当初给高媛媛制定的是什么形象,清纯玉女的形象,几万块就让她拍卫生巾广告,严重影响她的形象,实在荒唐!”
王景华无奈地说:“老板,你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啊,咱们现在入不敷出啊,每天都是花费,没有进项,我焦急啊。”
卢冲严肃地说道:“华姐,我跟你说,咱们现在是打基础的时候,前两年不要想着挣钱,为了区区几万块,就把艺人弄得半死不活的,你要知道,再过几年,他们红了,广告代言都是以百万计算的,那个时候拍广告才划算,现在就算拍一整年上百只广告,也顶不上他们将来一天拍的!”
“那钱呢,”王景华苦笑道:“这些天,又是招人,又是找房子,又是各种公关,又是各种设施,都在花钱,我担心,那一百万很快就消耗光了。”
卢冲想了一下,再过一个月,差不多就可以卖出股票了,便坚定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的家庭背景和我姐姐的财力,嗯,大不了我到时候再找他们投资,当然,我这边有别的进项,再过一个月,我拨给你两百万。”
第89章 自豪
王景华经过一些观察和了解,发现卢冲确实来头不小,似乎不是秦亚楠的干弟弟,而是亲弟弟,他们家族的背景很深,深到不能触碰,能为这样的家族子弟效力,她非常自豪,更何况,老板还那么有远见,那么英明。
卢冲又严肃地说道:“华姐,在这个偶像时代,形象非常重要,一旦毁了,那就意味着,这个艺人的商业价值就荡然无存了。咱们公司的规则里面,要增加这一条,不准艺人做任何破坏个人形象的事情,也不准经纪人给他们接任何破坏形象的工作,像这个卫生巾广告就不接了。还有,咱们旗下艺人的休息时间一定要保证,我不容许在他们还没有红的时候就被消耗光了精气神。”
“前一个,我理解。”王景华苦笑道:“可是后面那个,会不会让合作方觉得我们华星娱乐的艺人很难搞,不想跟我们合作。”
卢冲觉得有点奇怪,上一世,王景华就曾被诟病“对艺人过于维护,前阵有个古装电视剧,里面用了几个她的演员,从女主角到一个不出名的男艺人全部要求每天只工作十小时,其中还包括几小时的化妆时间,剧组因此拍摄缓慢”,为什么现在还没这个意识。
他明白了,现在是1996年,王景华刚从歌手经纪人转做演员经纪人,很多东西她还在摸索,可能是在摸索过程中发现,给艺人通告太多,让艺人太累,只会适得其反,所以她才转变了思路,开始维护艺人的休息时间。
“头一年会有点难,但过了这一年,我们的艺人接到一两部电视剧,爆红之后,”卢冲坚定地说:“情况就发生变化了,到时候那些合作方是要求着我们跟他们合作,到时候就要接受我们的规则。不红的时候,正好给艺人充电,磨刀不误砍柴工,不用担心。”
随后,卢冲打了一辆的士,赶往曾莉所说的聚会场所。
那是在京剧团附近的一个歌厅,为了给一个女同事庆祝生日,曾莉、袁荃她们一起去歌厅唱歌玩,平时唱烦了京剧,唱唱流行歌曲还蛮带感的。
卢冲进去一看,除了曾莉、袁荃没有伴之外,其他女人都带着男伴过来,这些男伴大部分都是社会人士,有些是商人,有些是公务员,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钢琴家,一个诗人。
当卢冲进来时,曾莉、袁荃都站起来了,曾莉上前,拉着卢冲的胳膊:“这是我男朋友卢冲,我们将来都会在北平上学,我上中戏,他上北电,我们都是准备当演员的。”
看曾莉已经抢先,袁荃有些难堪地坐了下来。
那些女人看到又高又帅的卢冲,都眼里泛光:“小帅哥啊,跟曾莉很配啊。”
这些女人的男伴都不怎么说话,多用轻蔑的眼神看看卢冲,大概觉得卢冲将来只是一个演员,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懒得跟卢冲说话,而且曾莉是这些女人里面最美的,被卢冲拥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