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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冷情总裁:前妻难追-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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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何亦朗又是一阵惊诧,怎么感觉尤珺这次不是去公干,倒是去办私事的。

果然,听到他的一声“啊”,凌漠睁开眼睛,“她是去给我办私事了。”

何亦朗抿紧嘴,才没让自己追问下去,凌哥都说是办私事了,再问下去,要是把凌哥给惹毛了就不好了。

“我不大放心董蔓,就让她去跟她一段时间。”

何亦朗保持沉默,他知道这是凌哥心情好,把他当兄弟,才会说给他听的事,他现在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管好自己的嘴巴。

“十岁那年,我就见识到了女人为达目的,所耍的手段,董蔓知道那么多,我怕她偷偷回来给我弄点事。”

“哦……”听到这里,何亦朗还是没能管好自己的嘴,“所以你就让尤助理去跟了她一段时间,如果她还想弄出什么风雨,就对她不客气。”

凌漠没再说话,缓缓合上眼帘,最近这段时间他还真是累了,不出一会儿,车厢里传出他低沉有规律的鼻息声。

自从他十八岁,正式接管“狂世”,何亦朗就陪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亲眼看到了他的成长,他的辛酸。

其实,抛开等级上的压迫感,他是很心疼他的,此时此刻,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放慢车速,让后座上的凌哥睡的更舒服些。

……

“你和漠是怎么认识的?”一阵沉默后,明珠再次开口,据她得到的消息,与其说凌漠是喜欢眼前这女人才和她结的婚,倒不如说是为了找个女人慰藉心中的伤痛而结的婚。

她忽然很后悔三年前,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后,她为什么错过了陪在凌漠的机会,天赐的机会,就这样拱手让给了这个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女人。

叶晨沉吟片刻,抬头看向她,就说了两个字,“缘分。”

明珠显然没想到叶晨会这样回答她,想接下话,却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噎在当场。

这时叶晨已经收回目光,不再看她,“今天有点累,我先回房休息了,你也早点睡。”

明珠没挽留叶晨,两个人本就不是一个道上的人,说不到一块儿实属正常。

叶晨上楼没多久,裴红芬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反手带上房门后,又在门口站了几秒钟,她关门时,其实故意弄出了声音,明珠却恍若未闻,只是呆呆的看着窗外。

裴红芬轻轻叹了口气,走到她身边,手,很温柔的摸上她的头发,“傻孩子,在想什么呢?”

“裴姨。”明珠收回目光,看向裴红芬,眼眶已经微微发红,“他为什么结婚了呢?”

“真是个傻孩子。”裴红芬坐到她身边,看着这张粉嫩娇艳的脸,涌出一阵心疼,把她轻轻揽进自己怀里,让她把头靠在自己肩膀上,一如小时候那样,“凌漠都二十八了,到了结婚的年龄,当然要结婚了。”

“裴姨,你明知我不是这么意思,我是说为什么他不和我结婚?”明珠伏在裴红芬肩膀上,小声抽泣着。

裴红芬跟着眼眶直发红,抬头看向天花板,“傻孩子,许多事,其实是感情的事,是强求不得的。”

“裴姨,漠他真的喜欢她吗?”明珠止住哭,仰起头看着裴红芬。

裴红芬笑着拍拍她的肩膀,“傻孩子,如果不喜欢,他怎么会娶她。”

“不!我不相信,漠因为喜欢才娶的他,三年前,他是那么的难过,那么的痛苦,我坚信他结婚只是为了慰藉心里的难过。”

裴红芬的手,僵在半空中,这是三年前,她刚回国到凌漠身边时的想法,她以为凌漠那么匆忙就决定结婚也是因为想找个感情寄托,其实呢……

三年来,和叶晨相处的点点滴滴,让她明白了一件事,凌漠认识叶晨,肯定比叶晨认识他要早。

如果叶晨不提出要和他结婚,只怕他马上也会出手。

至于原因,凌漠没说,她也没去问。

现在,她能肯定一点,那就是凌漠肯定是喜欢叶晨的。

凌漠和明珠,基本都是她看着长大的,在她看来和自己亲生的并没多大区别,如果非要按照她的意愿,当然是这两个人能结为夫妻最好。

但是,凌漠的性格她很了解,桀骜不驯惯了,许多事,不是他心甘情愿的,只怕再怎么逼他也没用。

“傻孩子,你看你长的这么好看,以后一定能找个比凌漠更好的。”话到最后,她只能这样安慰明珠。

她明知明珠对凌漠的感情,却还是这样说了,她不希望这个孩子受伤,哪怕是一点儿,她都会跟着心疼。

裴红芬是个有文化的人,不然也不可能在A大经济系,真当了三年系主任。

她深懂的一个道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在她看来,凌漠和明珠,既然做不成夫妻,那不妨做最好的兄妹。

“裴姨,你明知我爱漠,从第一眼看到他就很爱,你为什么还要这样说!”明珠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沾湿整张小脸。

裴红芬心里很难过,面上还是保持着刚才的冷静,“傻孩子,你还小,等真的长大了,就会知道强扭的瓜,尤其还是对凌漠这样的人,注定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我不管什么好结果,还是坏结果!”明珠倏地下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一双美目露出和脸蛋不协调的冷光,“反正漠,注定只会是我的。”

话落,她没再理会身后裴红芬的喊声,大步朝门外走去。

叶晨那个蠢女人,像她那样的出身,怎么可能真正理解凌漠的世界,凌漠,这个长相俊美,姿容风华的男人,注定只能是她明珠的。

……

叶晨刚洗好澡,电话就响了,她边拿毛巾擦头发,边拿起一看,是陈如玉。

她没多想,直接按下接听键,“呜呜……”没等她开口,那头已经传来陈如玉的嚎啕大哭,她哭的很厉害,有种上气不接下气的感觉。

“小丽,你怎么了?”知道那么多事后,叶晨再次把陈如玉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从她对她的称呼就看的出。

“晨晨,你快来,快来……”陈如玉只是边哭着边重复“快来”两个字。

叶晨丢掉毛巾,抓过干净衣服,把手机夹在胳膊而耳朵中间,空出手穿衣服,“你在哪里?”

“市公安局。”陈如玉说完这四个字,电话就挂了。

叶晨心里蓦然一阵紧张,陈如玉这次不知道惹什么祸了,居然直接上市公安局了,这还得了,她来不及多想什么一手抓过包,一手抓过外套就跑出房间。

第七十四章:按耐不住了

6

叶晨手拿着外套冲下楼时,坐在沙发上想心事的裴红芬刚要起身回房。唛鎷灞癹晓

“晨晨,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她在背后喊她。

叶晨头也不回,“裴姨,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这么晚了,路上当心点。”裴红芬忽然觉得这些孩子,没一个让她省心的,只能对着叶晨的背影大喊这么一句。

叶晨火急火燎,几乎是一路小跑,她是听到裴红芬的叮嘱了,但是,当时她已经快跑出别墅大门,所以并没搭话。

裴红芬看着漆黑浓密的夜,眉头皱成了一团,这帮孩子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她这个做长辈的彻彻底底放心。

“在担心他们?”略带嘶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放心吧,叶晨肯定不是去找凌漠和明珠的。”

就在今天早晨,裴红芬把整栋别墅仅存的唯一一个佣人,打理花园的园丁也给解聘了,所以,她不用回头,也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何况,她遣走所有佣人,本来也是为了身后人。

她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目光锁在门外的夜色里,话是在对身后人说,“怎么出来了?”

“反正孩子们又都不在。”前一刻还是坐在轮椅上,靠人推才能前行的李叔,此刻,正双脚落地的站在客厅里。

他虽然站的有些吃力,却是真的靠他自己的力量站在妻子身后。

裴红芬转过身看着自己的丈夫,满目柔情,“我看你啊,是今天看到明珠,太高兴了。”

“嗯,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李叔拉着妻子的手朝沙发走去,“孩子们在的时候,什么事都要靠你一个人,真是辛苦你了。”

“都老夫老妻了,还和我这么客气。”裴红芬笑着依偎进丈夫的怀里。

客厅里水晶灯发出晶亮亮的白光,映照着沙发上的一对中年男女,有种洗尽铅华的淡然。

“都三年过去了,那件事,还是一点眉目都没有吗?”裴红芬想起正事,忙问自己丈夫。

李叔皱起眉,“当年那个枪手,自那晚以后,就彻底消失了,真的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如果不棘手,我估计凌漠也不会答应你的要求,让你重出江湖。”裴红芬笑着接上话,顺势伸出手,替丈夫熨了下紧成一团的眉心,“是不是又在想小海了?”

李叔一把握住妻子的手,慢慢摩挲着自己的脸,就像在熨烫心里深处最痛的伤,“那是我们两个的儿子,也是我们唯一的孩子,他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却没能给他最好的,还连累那么小的他遭了大殃,你说我怎么不难过。”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实,后面还有半句,只是未到伤心时。

这时,年过半百的李叔就把头埋到妻子瘦弱的肩膀上,嚎啕大哭,像个伤心的孩子一样。

提到早逝的儿子,想到他是怎么惨死的,裴红芬也是心如刀绞,“老李,不说了,我们不还有凌漠吗?还有明珠,现在还有叶晨,其实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

面对丧子之痛,再华丽的措辞,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老夫妻两个就这么抱头互相慰藉痛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从悲伤里自拔出来。

“老李,你的轮椅自己当心点,我怕晨晨已经怀疑这当中另有玄机了。”裴红芬提醒自己的丈夫,喜欢叶晨归喜欢,有些事,她终究还是不想让她知道。

这张轮椅,是凌漠为保护李叔特制的,里面大概有数十种机关,那个小黑色按钮,就是启动机关的开关。

李叔,全名李建国,十多年前,是上一任“狂世”老大,一个名叫JIA的男人的左右手,风光得意的很。

能被选拔上当JIA的得力助手,可想他的身手有多了得。

或许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报应很快来了,在一次和其他帮派发生斗时,他被内奸出卖,被人砍了十多刀,当场倒在地上,血流满身。

这不是最惨的,因为,他被一起的兄弟救了回去。

等他疗好伤回到家,才发现,他中年才得到的,唯一的独子,被人砍死在了床上。

血已经凝结成块,看样子,他受伤倒地那天,他的独子就被人砍死了。

那一刻,他仿佛是被五雷轰顶,浑身乏力的朝地上瘫了去。

也是那一天,等他从地上站起来,已经一天一夜过去了,一天一夜水米未进,他却感觉不到任何饥饿。

他拿出打火机,点燃床上被自己儿子的鲜血染红的棉被,他抱起自己已经干掉的儿子,坐在床中央,安安静静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他没被火烧死,因为,就在他被火苗吞噬的瞬间,有人撞门进来了。

这个人,他认识,是JIA已经定好的下一代“狂世”接班人,他虽然年纪还没到,但是每次重要会议,JIA都会带着他一起出席。

“你来干什么?”他秉着最后一丝神智,训斥冲到床边的少年。

“李叔,我来救你出去!”少年的声音还没完全长开,带着点嫩稚的声音,那时那刻,却仿佛成年男子的嗓音般铿锵有力。

“你走,我不要你管!”他闭上眼,用最后一点力气去推已经走到他身边的男孩。

“李叔,如果我说我能为你,为你儿子报仇呢!”少年一把拉住他伸过来的手,目光很坚定的看着他,“你跟不跟我走?”

那一刻,他动摇了,也犹豫了,他身上的这点伤,真的不足为道,可怜的是他的孩子,他今年才六岁,刚上大班,前几天还嚷嚷着说这个月末一定要让爸爸去参加家长会。

那么个活蹦乱跳,有血有肉,聪明又天真的孩子,转眼就这么没了,他能不伤心吗?他简直想拿把刀杀了自己。

早知道报应会应在儿子身上,他李建国甘愿一辈子在农村当个农民,也不愿为了什么所谓的出人头地加入黑社会。

“李叔,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带着‘狂世’走向白天,走向日出!”看他还摇摆不定,少年咬着牙,又嘶吼了这么一句。

就这样,他在少年凌漠的帮助下,突围出了火海,人是活了,但是,他的脸被毁容了,手上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没一块是好的。

他本就不大在乎自己的相貌,毁了就毁了,何况,有这些消不去的疤痕在,更能时刻提醒他为小海报仇。

当时的“狂世”,除了凌漠和裴红芬没人知道他李建国还活着。

自从出了火场后,他就一直藏在凌漠的公寓里,还算好的是,凌漠的父亲,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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