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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覆雨剑-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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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没括号的是自己现在的属性,后面的数字要等自己武功恢复以后才能显现出来,凌风看到这个属性已经很满意了,这可比之前还是新人时候的要强上不少了,三个属性都接近满点,很是变态的。

拿出小还丹,凌风很小心地服下,现在也只能相信这颗丹药的能力了。刚一服下,凌风就感到丹田有一股清凉之气传来,迅速地走遍自己全身各大经脉,然后在那些伤口处缓慢地游走,不一会儿,几个细小经脉就已经初步愈合了。

看到这么有成效,凌风也就放心下来了,虽然那些大经脉才是最主要的,但是凌风也知道现在急不得,修补经脉是一件功夫活,没几个月的时间是不会好起来的,而且就算修补好了还得静养几个月,要不然刚修补的经脉又会再次断裂。

看了一下方向,由于要躲避闻沧海的追捕,凌风当时也是慌不择路,早就不记得什么方位了,所以凌风捡了一条看起来好走的路向前走去。

现在凌风的能力有限,一路上都是都是战战兢兢的,生怕遇到什么危 3ǔωω。cōm险,一路躲躲藏藏的,走了大半个月一直都在山林里打着转悠,这让凌风很是丧气,他也不知自己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迷路了没有,反正凌风是按照太阳来辨路的,一直都是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其间也遇到了一些高阶怪物的,但因为凌风一直很小心地观察着四周,一看到有危 3ǔωω。cōm险就立即避走,说也奇怪,经过那次真气入脑的洗礼,凌风发现自己在感应危机方面变得很是敏锐,每次都是心有所感才发现前面的危 3ǔωω。cōm险而加以规避,这才让凌风在山林里安全地走了大半个月。

走出山林又迎来了草原,看着前面一望无际的草海,凌风忍不住长叹了口气,没办法,到现在都没有见到什么人,只好再次往前走去。

草原要比山林安全不少,除了狼群外就是一些野马,虽然等级不高,但是都是成群结队的存在,一旦被对方缠上可就不妙,所以凌风一旦看到前面有成群的马群与狼群,远远地就避了开去,免得被对方缠上脱不了身。

而今天,凌风又远远地看到了一个马群,可这次在凌风刚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不同的存在,一个人影,一个蓝色的身影在马群里不停地翻飞,好像在练习什么步法一样。

看到那个身影,凌风很是激动,一个月的时间,终于见到一个人了,这让凌风怎么能不激动,不管那些乱冲的马群,凌风一直想着那个蓝色身影跑过去。

第七十章 认识萧索

走进一看才知道对方根本不是在练什么步法,而是拿着一个套索在捉马,《武》中有坐骑的设定,系统商店也有马匹的出售,但是其资质一般较为普通,只有那些小人物喜欢拿点闲钱去买一匹试试,一般那些高手对于那些劣质马都是不屑一顾的,他们的马都是自己抓的,都是那些马头与马王的存在,这次那个蓝色的身影看中的就是那个马王,看那马匹健硕的身躯,有力的步伐,光滑柔亮的白毛,凌风也忍不住赞叹一声好马。

也许是那匹马的等级太高,那个人的套索每次在刚要套上对方脖子的时候都被对方给挣脱,这不仅让那人叹气,就连在旁边看着对方捕捉的凌风也时时叹惋可惜。

看到对方每次都很容易就逃脱自己的捕捉,这更肯定了那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好马,也就更为坚定了对方的捕捉之心,看准一个时机,那人的套索又向着白马的脖子套去。

只是可惜,在堪堪要套上对方脖子的时候绳套却一点力道也没有,白白地又错过了一次机会,让那只白马再一次很容易地逃脱。

看到这里,凌风心中一动,开口说道:“气走玄脉,振臂三展,临体而动,回走阴经,照我说的试一次。”

萧索很狐疑地回头看了凌风一眼,从凌风靠近的时候,萧索就已经发现凌风的存在了,本来以为对方是来跟自己抢马的,但是后来又看到对方只是站在一边动也不动,萧索就更为疑惑了,于是心底暗暗留了一个心眼,可是没想到对方会提示自己技巧,听那口诀,好像是一招武功,萧索大惑不解,于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凌风一眼。

破败的新手服,满脸的真诚,好像很高兴看到自己,一直对着自己微笑,这让萧索很是好奇,自己是第一次见到对方,可为什么对方却像是看到老朋友一样地对自己微笑呢?狐疑地多看了几眼,很是不明白。

看到白马又露出一个破绽,小所手里的绳套再次飞了出去,这一次,萧索用上了凌风所教的口诀,所也奇怪,那绳套本是慢慢地飞向对方的颈脖,就连萧索也暗自认为这次被对方给耍了,看到绳索将要到尽头,于是准备按照口诀的后半部把绳套收回来,说也奇怪,随着真力的收回,原本没有什么力道的绳套突然像是金蛇抬头般地猛地一振,正好套在了白马的脖子上。

这一幕让萧索傻眼,也让那白马愣了一下,待明白自己已经中套后,又很快地挣脱起来,但是绳套是活扣的,只有越挣越紧的道理,很快,白马就无力地瘫了下来。

“兄台,谢了!”看到白马受服,萧索很是高兴,举手成拳向凌风感谢。

凌风也没想到对方会一举成擒,原本还以为对方会多试几次的,只是没想到对方的悟性这么高,只听自己说了一遍就把那招金蛇鞭法使得似模似样,这让凌风也忍不住对眼前的人很是佩服。

萧索给白马套上马鞍,系上马绳,然后志得意满地向着凌风走来,站到凌风面前,满脸的笑容,说到:“在下萧索,感谢兄台的援手,这才捉住这只畜牲,小弟很是感谢。”

“不用,在下随风,我站在一边也没有出什么力,完全是萧兄一人之力才捉到这匹宝马的。小弟现在这里恭喜萧兄喜获良驹。”凌风赶紧摆手道。

“哦,原来是随风兄,早有耳闻,今日相见,果然不同凡响,幸会幸会!”萧索客气说道。

“难道你以前就听说过我?”听到对方“早有耳闻”,凌风很是惊讶地问道。

“这个…。”萧索面有难色,其实那也只是客气话,在这个江湖里,自己没有什么说的上好的人,一般都是独来独往的,今天碰到凌风,才有了相交之心,于是按照一些书上的话随口说了出来,只是没想到对方会跟自己较真,这要是真说起来,自己也是第一次听说对方的名字,可这让自己改口却总有一点不好意思。

看到对方的脸色,凌风立马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心中好笑,也不发作,兀自说道:“看来兄台对时事也多有关注,想不到小弟的薄名你也有所听说,这让小弟很是汗颜。”

说完这句,凌风与萧索都相互看了几眼,猛地想起了什么,都忍不住轻笑了出来。

“风兄见谅,这也是跟别人学的,其实我也不习惯这一套,看你与我有缘,我就称你一声阿风了。”萧索爽朗地说道。

“好,那我也就叫你一生萧少,免得大家感到生分。”凌风也高兴地应道。

“好,那我们从此以后就是兄弟了,哈哈哈哈!”说到这里,萧索越看凌风越是顺眼,没几句话两人就攀肩附背地交谈了起来。

从萧索那里知道,这里已经是落日草原了,再往前经过几个城镇就要到塞外了,这让凌风听得直乍舌,没想到自己一个月走了这么远的路,从华山到落日草原少说也有上千里的路程,没想到自己就这么一路走过来了,这让凌风不得不佩服自己。

“对了,阿风,看你一路风尘仆仆的,你这是要干嘛啊?”其实萧索很是好奇,看到凌风出现的时候他就留意了,按照对方出现时的方向,向前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至于草原那头,还没有人去过,不过看来应该是一些深山,萧索因为没有去过,所以也不是很清楚。

“哎!”凌风叹了口气,对萧索谎称是碰到一个高手,自己打不过,被对方打落山崖,全身武功被废,只能一路逃向这个地方,整整一个月才遇到对方一个人,说到其艰辛处,凌风真的是声泪俱下,这不需要做作,凌风是真的很有感触,这也就让萧索对凌风的话有了八成的相信,再一查看对方的经脉,看到对方真的是经脉受损,对于凌风的话又信了一成,至于那最后的一丝怀疑,那是萧索天性使然,对于刚认识的人,就算再怎么投契,总有那么一层隔阂。

第七十一章 英雄酒馆

“阿风,你也就别太伤心了,你这不是走出来了吗?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你的武功总有一天会恢复的,来,今天高兴,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地干一杯,就算是庆祝你新生。”萧索站起身,把凌风拉了起来,对凌风说道。

与萧索一起回到了落日镇,在萧索的推荐下,两人来到了英雄酒馆,找好位置,萧索就对凌风说道:“这家酒馆不仅酒香,饭菜也是一绝,待会介绍两个人给你认识。”说完,萧索就留下凌风一个人走向了后堂,看他的样子,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落日镇因落日平原而闻名,原本这里是一个小村庄,但是因为落日平原出产马匹,玩家们所需要的好马全都是有这里捕捉的,由于往来的人日渐增多,渐渐的,这个小村庄就变成了今天的小镇。

看着街上那些车水马龙的队伍,凌风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全是玩家。这也不奇怪,这个城镇的建成全是玩家的功劳,玩家对马很有需求才推动了这里的发展,为了满足过客的需求,这里的房子也就慢慢增多,直到现在的规模,可说,这里的一半也都是玩家自己建成的。

没一会儿,萧索就带了两个人走了出来,一胖一瘦,走到凌风,萧索向凌风介绍道:“这是这个酒馆的两大股东,胖的是主厨,瘦的是酒厂的老板。”然后又转身对后面的人说道:“这是我今天认识的一个伙伴,名叫随风,你们亲近亲近。”

凌风与两人恭手坐下,通过交谈在知道这两个人也很不简单。主厨名唤菜刀王,只是没多少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还有一个名字,民族英雄,这是人们对他的爱称,只因他有一把菜刀,上书民族英雄四字,因此经常被别人笑话,久而久之,别[炫++书网//。]人都只知道民族英雄就是他,却已经忘记了他的本名。

瘦的叫阿酒,很普通的名字,普通到别人一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嗜酒如命,在刚进游戏的时候,因为没钱买酒喝,他就经常跑到深山老林中去找宝物,以便能买到好钱买酒喝,可谁知却被他找到极品美酒猴儿酒,后也因这个猴儿酒拜了一位酿酒师傅,现在尽得其师傅的真传,在江湖上碰上了菜刀王,于是合伙开了这个酒馆。

要说与萧索结缘,也是凭着酒,萧索行走江湖一直是独自一人,唯一的爱好就是在每日傍晚看着斜阳饮上几杯,当年经过落日镇,本阿酒的酒香吸引,本打算购买,可是阿酒也因那是第一次娘的酒,意义重大,所以不让,于是两人发生争斗,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说完介绍,酒菜也就上来了,萧索看到大家都已经饿了,于是招呼道:“今天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很高兴,所以第一杯我们大家一起举杯。”

说是举杯,其实就是一个大碗,再凌风刚端起碗的时候,对方却已经就着碗喝了起来,看他那豪爽的样子,凌风也跟着爽快起来,一仰脖子,那清凉刺鼻的口味就沿着食道而下,一路像是肆虐一样地直入凌风的胃中。

第一次喝酒,凌风很是受不了这种冲击,气一岔,整个人忍不住就咳嗽起来,那火辣的酒清呛得凌风都快流眼泪了,眼红红的。

“哈哈哈!”看到凌风被呛成这个样子,萧索三人哈哈大笑,菜刀王坐在凌风旁边,在凌风的肩上狠狠地拍了两下,打趣道:“男人总有第一次,只是没想到我们的阿风第一回这么勇猛,一口就喝下了满满一碗,我老王佩服啊!”

萧索也轻笑,他没想到凌风是第一次喝酒,于是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没想到你是第一次饮这东西,看来该给你换上一个小杯。”

正要招小二过来却被凌风拦了下来,顺过气来,凌风说道:“虽是第一次,但也听说过酒醉解千愁,本是想看看这东西有多神气,没想到这玩意的味道会这么冲,所以一时不察才闹出了笑话,倒让各位笑话了,其实刚才,刚一入口却是很难适应的,但是随后那种撕裂灼烧得感觉真的很带劲,让人真的好像忘记了什么忧愁似的。”说道这里,凌风又拿起了大碗,一仰脖子,那剩下的酒水一口就被凌风给灌了下去。

酒很奇怪,凌风真的没想到自己会喜欢这种第一次喝的东西,那种火辣,那种肆虐,那种在自己食道里摧枯拉朽的冲劲,让凌风正个人精神一振,被红玫瑰等人压着的那口气,随着这酒的肆虐,好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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