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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楼兰情缘-第3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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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

    在从容不迫地为戊戌变法奠定了理论基础之后,1895年~1898年,康有为积极地进行了变法实践年4月,正在北京参加会试的各省举人,听说清政府要与日本订立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极为愤慨。康有为连夜起草了一份一万四千多字的上皇帝书。各省举人一千三百多人集会,通过了这个万言书月2日,这份万言书送交都察院。这就是有名的“公车上书”。在上书中,康有为从爱国的立场出,强烈主张“拒和、迁都、变法”,建议皇帝“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在这次会试中,康有为中了进士,被任命为工部主事。以后,康有为又连续给皇帝上了几次书。光绪皇帝对康有为提出的问题,很受感动。在这些上书中,康有为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变法思想,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几个方面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政治方面,康有为提出了变君主**为君主立宪的要求。他指出:“东西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经济方面,康有为提出了展工业,振兴商业,保护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主张。文化教育方面,康有为提出了“开民智”、“兴学校”、“废八股”的主张。这几个方面构成了康有为变法维新的基本纲领。

    为了组织和展维新派力量,1895年8月,康有为在北京组织了强学会。强学会成立之后,每三天举行一次例会,相互讨论“中国自强之学”,批判顽固派的投降卖国。这就惹怒了李鸿章等人,他们下令封闭了这个学会。在这个学会被封闭之前,康有为已感到形势紧张,于同年11月离京南下在上海组织了强学分会,不久也被封闭年11月,德国出兵占胶州湾,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激烈反对年3月,康有为在北京又组织了保国会。在成立大会上,康有为慷慨陈词,说:“二月以来,失地失权之事已二十见,来日方长,何以卒岁?”康有为的话深深地打动了听众的心,保国会员很快展到数百人。这就引起了顽固派的恐惧和诽谤。有人上书大骂保国会是“名为保国,势必乱国。”有的人还上书弹劾,准备对康等进行查究。只是光绪皇帝说了“会为保国,岂不甚善”才算作罢。不过从此以后,保国会的活动也就很少了。康有为和他的同事们通过组织学会,宣传了爱国主义思想,进一步动员了群众,扩大了变法维新的影响。

    改良派还通过行报刊进行舆论宣传年强学会成立时,康有为就在北京创办《中外纪闻》,开始印一千份,后来加印三千份。当时许多官员都能看到,一时在朝廷内外影响甚大。同年,康有为又在上海组织行了《强学报》。改良派通过报纸,动员力量,扩大了自己的阵地。

    康有为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实践,在社会上名声很大。光绪皇帝准备召见康有为。但是,由于顽固大臣从中设置障碍未能成功,光绪皇帝下令说,以后康有为如有奏折,即日呈递,不得阻拦年6月11日,光绪皇帝明定国是诏》,宣布实行新政,“变法自强”。五天以后,光绪皇帝正式接见康有为,并赏给六品衔,任“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同时给他以专折奏事的权力。不久,梁启、谭嗣同也都在政府中任了职。这样康有为和他的同事们总算参与了变法维新的机要。在三个来月的时间里,他们根据皇帝的授意,布了不少实行新政的诏书,如设立学堂、提倡一定的言论自由、奖励明创造、保护和奖励农工商业、改革财政等。康有为等人以为,只要抓住了皇帝好像就能无事不成,其实,光绪皇帝只不过是个空架子,实权完全掌握在顽固派慈禧太后等人手里。正当康有为等踌躇满志的时候,顽固派一个反扑,动“戊戌政变”,就把改良派打了下去。光绪皇帝被囚禁,谭嗣同等人被杀,康有为、梁启逃往国外。戊戌变法运动,前后不过百天,历史上又称“百日维新”。

    康有为领导的变法运动固然有其进步意义,但其失败也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他们害怕群众甚至敌视群众。他们主张变法,但却反对革命。康有为认为“凡君主**、立宪、民主三法,必当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则必大乱。”他在《进呈法国革命记序》中,把革命描写得十分残暴吓人;“臣读各国史,至法国革命之际,君民争祸之剧,未尝不掩卷而流涕也。流血遍全国,巴黎百日而伏尸百二十九万变革三次,君主再复,而绵祸八十年。”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以后还死抱住保皇的主张不放,坚决反对革命,最后成了阻碍历史前进的绊脚石。

    同时在袁世凯提出祭孔的时候,康有为致电黎元洪、段祺瑞,提出祭孔要行跪拜礼,叫嚣“中国人不拜天,又不拜孔,留此膝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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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

    康有为出生于封建官僚家庭,祖父康赞修是道光年间的举人,父亲康达初做过江西补用知县。康有为自幼学习儒家思想,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年,康有为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没有考取。南归时途经上海,购买了大量西方书籍,吸取了西方传来的进化论和政治观点,初步形成了维新变法的思想体系。

    年,康有为再一次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借机第一次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受阻未上达年后,他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收徒讲学,弟子有梁启、陈千秋等人。

    年,他到北京参加会试,得知《马关条约》签订,联合13oo多名举人,上万言书,即“公车上书”,又未上达。当年5月底,他第三次上书,得到了光绪帝的赞许月,他和梁启创办《中外纪闻》,不久又在北京组织强学会。

    年,德国强占胶州湾,康有为再次上书请求变法。次年1月,光绪皇帝下令康有为条陈变法意见,他呈上《应诏统筹全局折》,又进呈所著《日本明治变政考》、《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二书月,他和梁启组织保国会,号召救国图强月16日,光绪帝在颐和园勤政殿召见康有为,任命他为总理衙门章京,准其专折奏事,筹备变法事宜,史称戊戌变法。后因慈禧太后的干预,维新运动失败,其具体细节目前尚有较大争议。

    变法失败后,光绪皇帝被软禁,康有为之弟康广仁被杀,康有为逃往日本,自称持有皇帝的衣带诏,组织保皇会,鼓吹开明**,反对革命。为获得国际支持,他曾游历列国,会见欧洲各国君主。

    辛亥革命后,康有为于1913年回国,主编“不忍”杂志,宣扬尊孔复辟。作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清废帝溥仪复位年,康有为和效忠前清的北洋军阀张勋动复辟,拥立溥仪登基,不久即在当时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的讨伐下宣告失败。

    康有为晚年始终宣称忠于清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后,他曾亲往天津,到溥仪居住的静园觐见探望年,康有为病死于青岛。

    康有为以其所处的时代,先行看到了国家的危机,并进行了大胆尝试,为孙文领导的辛亥革命做了实践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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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

    康有为的理想和政治主张主要在他撰写的《大同书》中得到体现。

    近年对于康有为的历史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由于维新变法后各派人士的自述常常出于政治宣传目的而颇多不实,使得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存在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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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有为的赋税思想

    康有为是19世纪末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著名代表人物,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主张变法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他认为赋税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慰民心,减出口之税以扩商务。他猛烈抨击了厘金税,认为它既不利商,又不利农,也不利于国,必须予以裁撤。他说“内地害商之政,莫甚于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指出“厘金内之务农工之源,外之损富商之实。既以筹款计,亦徒中饱吏役,而国不受其大益”。他主张通过征收印花税等开辟财源,同时举办银行、邮政等国有事业,用以代替厘金税。康有为认为商兴才能国富,统治者必须“保商”,而保商的关键在于轻税。指出“我国向者误于抑末之说……乃惟重租税以困辱之。至于吾商出口之税,重于外商人口之税,此与各国保商之道相反,商务安得不困?”康有为的轻税思想在后期展为无税论,在《大同书》里他主张’公中更未尝向一人而收赋税,扫万国亘古重征厚敛之苦。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越现实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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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康有为的贡献

    历史不能重演,但不同的历史时代却可能有相似的问题世纪末、2o世纪初的中国与今天一样,都处在社会政治与法制的转型时期。因此,研究过去年宪法思想的展,对今天的宪法学和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康有为是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先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其后,他以上书和进谏的方式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康有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敢于像康有为那样把他们改革中国政治体制的建议和设想反复向皇帝提出。在我国历史上,他次倡导了政治体制上的中西结合,最早在中国提出了立宪政体,并提出了具体的宪政方案:兴民权、设议会、进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坚持儒家传统和帝制的前提下,逐步学习西方的立宪经验。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有很多保守的成份,但作为我们民族思想文化成果的组成部分,仍然应当重视。

    、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展的贡献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批探索宪政的人;他的立宪思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依宪治国观念的引入。到戊戌变法以前;中国的封建制度存留长达4余年;不可谓没有法;也不可谓没有“依法治国”;但是法自君出;权尊于法;法律作为一种统治工具;拘束臣民而不拘束君主;引礼入法;以家族为本位而维护封建等级制。当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相继建立;自由、平等、博爱等人权概念在19世纪末传入中国之时;中国仍然是一个皇帝“口含天宪”;君权至上的社会。康有为第一次提出了包含限制君权意义的法律概念;即宪法。他认为国家的政体可以分为**、立宪和共和三种。在**政体下;“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而立宪政体则是“人君与千百万国民和为一体”因此;“宪法”就是“维新之路”。早期出国留学或出使海外的中国人;也曾经提出应当改革内政、学习西方的政治体制但往往是简单的制度引介;没有意识到宪法限制君权、对抗封建**的作用。自康有为提倡君主立宪以来;直至清末立宪;虽然历经共和制、帝制以及民主、**政体之反复;历任政府无不以立宪为立国之开端;无不以宪法记载一国政治的基本原则;这未尝不应归功于第一代倡导依宪治国者。

    反对**政体;主张君主立宪。在康有为时代以前;中国只有朝代更替;从无政体之变。自康有为始;君主**作为一种政体受到挑战。康有为反对君主**政体;主张君主立宪。他认为君主权威无限“大背几何公理”;主张“立一议院以行政;并民主亦不立。”又说;“君臣一伦;亦全从人立之法而出;有人立之法;然后有君臣。今此立法权归于众;所谓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者也;最有益于人道矣。”由此;康有为在中国明确提出了作为资产阶级民主立宪理论基础的身份平等观。

    康有为对立宪模式的选择在戊戌变法前后有所变化。戊戌变法以前;他提倡集权制的君主立宪;类似于日本和德国。但是戊戌变法之后;他提倡虚位君主;类似于英国戊戌变法时期;他认为“变法”应“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前者意在强调其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后者则指日本明治维新后所确立的君主立宪制。直到19o6年《法国创兴沿革》中;康有为还分析法国与日尔曼)两国之创同时;而强弱异形于后;这主要是看君权是否能够集中而决定的

    有人认为;康有为在辛亥革命以后仍然提倡君主立宪;是反对建立民主共和国;实际上是维护封建**笔者以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辛亥革命以后;康有为虽然主张君主立宪;但是所谓虚位君主;“名是皇帝;实非皇帝”;君主的权限由宪法规定;“宪法全由资政院起草决议;则全由民权共和至明”;并且宪法是“一国最上法、最高权”在这一设计当中;**政体下皇帝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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