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情缘-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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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术桂入台年满清与荷兰联手进攻金门与厦门,金厦两岛陷,明郑势力撤退台湾,在陈永华的辅政下,抚土民、通商贩、兴学校、进人才、定制度,境内大治年三藩之乱爆,郑经接受靖南王耿精忠请援,率军西征福建。郑经收回厦门后,并收漳州、泉州与潮州三府,进而攻下广东惠州。后来,广东平南王尚可喜、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相继为清军所平定,云南平西王吴三桂亦败亡,郑经势力败退仅能守住厦门,168o年清将万正色遣人游说郑军水师副总督朱天贵(原为耿精忠部将)率舰3oo艘,将士2万余人降清,郑经放弃厦门并班师回台,之后沉迷于酒色年郑经病殁,遗命郑克臧嗣位,冯锡范毒害郑克臧,拥立其婿郑克塽,独揽大权。清康熙帝趁明郑政权内部爆内讧,以叛将施琅为水师提督着手征讨台湾年,施琅大败刘国轩攻克澎湖,给台湾造成极大军事压力,结果郑克塽剃降清,宁靖王朱术桂携五妃自杀殉国,全国最后一支抗清势力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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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
明朝殿阁大学士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宰相。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早期皇帝大权独揽。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权力及地位尚不如过去的宰相。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为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
明朝真正完全控制朝政皇帝的只有洪武永乐两代,尽管如此,明朝却能有276年国祚。其关键点就在于皇权的扩大加上内阁优良的缓冲机制,正统以后的明朝,呈现出君主**则衰落,内阁掌权则复兴的特点。
六部
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
监察机构
太祖尚为吴王时,始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三到五名,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
六科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该制度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其余四寺卿职权较低。太常寺负责祭祀礼乐,隶属于礼部;太仆寺管理马匹,隶属于兵部;光禄寺负责寿宴、进贡等,隶属于礼部;鸿胪寺负责朝会、宾客(外吏朝觐,诸蕃入贡)、吉凶仪礼。
阁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在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五年七月被废。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世宗时改为中极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明仁宗增置谨身殿(世宗时改为建极殿)大学士。明初,内阁无实权。之后内阁地位逐渐升高,权限逐渐增大,到明世宗时,内阁终跃至六部之上。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自此,内阁成了中央最高决策机构。
厂卫机构
明朝主要的情报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负责侦查国内外情报,直接对皇上负责,拥有可以逮捕任何人,并进行秘密审讯的权利。在东厂设立后,锦衣卫权力受到削弱。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是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成立。地点位于京师东安门北。东厂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西厂设立于宪宗时期,领为汪直年后被废。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内厂设置于武宗时期,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第一八三章 明朝 下
其它机构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明仁宗之后,三公皆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明朝只永乐年间,明成祖幸北京,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太师,留辅太子。自是以后,终明一朝皆为虚衔。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二十四衙门(十二监、四司、八局,由宦官所担任)。亲军上直二十六卫,除锦衣卫设有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他二十五卫各设有一个镇抚司,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女官,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只保留少数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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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域区划
明朝疆域
明朝明朝疆域在嘉靖以前大体上是“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万平方公里。南海的“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尽入版图。其声教所讫,岁时纳贡,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羁縻者,不在此数。呜呼盛矣明史志》)
北方
明朝初年,多次对蒙古用兵,并在与蒙古边境一带设置四十余个卫所防卫,包括东胜卫、云川卫、官山卫、全宁卫、老哈河卫等,都是明朝边防重地。其走向大致为阴山-大青山南麓-西拉木伦河一线世纪后,由于天气转寒,农耕不济,加上边塞军队被燕王抽调参与靖难之战。因此边境略有南移。永乐期间明成祖多次北伐,边境形势一度改观。但在明朝中期以后,随着蒙古的再次强大,明边再次南迁。并修建长城以防御蒙古,在长城沿线设置九边(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太原、固原)重镇加强防御。长城也成为明朝中后期的北边,同时也是农耕区与游牧区的界线。
东北
朱元璋设置辽东都司以经营辽东(东北南部)。明朝多次进军黑龙江流域,招抚女真部落,势力一度达到黑龙江口与库页岛年设置奴儿干都司,共辖13o多个卫所年废弃,明朝军队全部退守辽东,将东北北部防务交与隶属明朝的少数民族部族,至万历年间该辖区内卫所增加至384个。明末,建州女真逐渐取代了明朝对东北北部的统治,并进占辽东。
东北邻国高丽,及后来的李氏朝鲜,于明初大肆向北扩张领土,通过招谕、剿杀、驱赶女真部落,使本国疆域不断向北推进,一直拓展到鸭绿江、图们江两江流域。明朝虽招抚了鸭绿江图们江流域的女真部落,却不保护女真人利益,满足于朝鲜的“事大至诚”,任凭朝鲜将鸭绿江东岸图们江南岸的女真领地尽收囊中年,朱元璋放弃了在前元朝双城总管府设立铁岭卫的要求;14o3年,朱棣同意将历代属于中国的咸兴以北地区划归朝鲜;从1416年至1449年,朝鲜强行在鸭绿江东岸地区设置“西北四郡”,在图们江南岸地区设置“东北六镇”,李氏朝鲜开疆拓土空前绝后,鸭绿江以东图们江以南的中国领土完全丧失。
西北
洪武时期,明朝西北疆界达到今新疆东部哈密地区,并设置一系列卫所世纪后,西北吐鲁番与青海蒙古部日益强大年,哈密卫城一度被吐鲁番攻破,卫内迁,后复,1514年再度被并世纪后半期后,西北诸卫全部丧失,明朝退守嘉峪关。
西南
年,明朝将西南地区完全划入疆域。并设置一系列土司、宣尉司管辖之,边界达到缅甸中北部、老挝北部、泰国北部一线。但后期这些地区多被周边国家所并。
年,明军进攻安南,南限达到日南州一带。次年设置交趾布政使司,安南正式成为明朝的一个行政区,下设十五府、卅六州、两百余县。后因当地势力反抗激烈,1427年明朝罢交趾布政使司,放弃安南。安南再次脱离中国独立,恢复黎氏王朝。
东南
年葡萄牙租占澳门,获得停泊船只权,1557年取得居留权。但明政府对葡萄牙人可进行管理,依然拥有澳门主权。
年荷兰殖民者进入台湾南部,筑热兰遮城年西班牙殖民者进入台湾北部年荷兰赶走西班牙,占领台湾大部年,郑成功进攻台湾,次年驱走荷兰人,正式收复台湾。
行政区划
年(洪武九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省”年于各省设置一都卫,1375年改为都指挥使司年弃安南后,明朝在全国设置两京十三使司,包括京师(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以上为北五省)、南京(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以上为中五省)、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为南五省)。共设置16都司、5行都司、2留守司。其中十三个是与布政使司同名的都司,其它三个是万全都司、大宁都司和辽东都司。五行都司是陕西(治甘州卫,今张掖)、四川(治建昌卫,今西昌)、湖广(治郧阳卫,今湖北郧县)、福建(治建宁府,今建瓯市)、山西(治大同府)。两留守司是洪武年间设置的中都留守司(今凤阳)和嘉靖年间置于承天府(今湖北钟祥)的兴都留守司。此外,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实际控制为当地宗教领八**王分辖各政教中心的寺院,还有各诸侯家属封地),另有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以上均属羁縻性质,与内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质不同。
明朝实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为防止地方权力集中。宣德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后成为各省常制。总督主要署理军务,分短期与长期两种。巡抚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抚辖两布政使地,如正统年间和山西河南巡抚。有的一省一巡抚。有的一省几巡抚。如北直隶有顺天巡抚(驻遵化)、保定巡抚(驻真定,今河北正定)、宣府巡抚(驻宣府镇,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领山西大同府)三巡抚;南直隶有两巡抚:应天巡抚(驻苏州府,今江苏苏州)、凤阳巡抚(驻淮安府,今江苏淮安楚州)。有的在几省交界处设置一巡抚,如南赣韶汀巡抚就越江西、广东、福建三省。
据《明史志》记载,终明一朝有府14o,州193,县1138。而根据《明史·兵志二》记载,明有卫493,所359。此外,明还设置了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道。道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明代并改元的路为府,以税粮多寡为划分标准。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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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展
私营工商业的展
明朝无论是铁,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