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红妆余罪:金丝雀 >

第258章

红妆余罪:金丝雀-第258章

小说: 红妆余罪:金丝雀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敢再继续跟着我。

      只有一个人,不听劝阻,离家出走,义无反顾地从学校里逃出来,继续每天追随我。

      他叫刘天诚。

      他离家出走以后,我们就住在我奶奶留下的房子里头了,每天继续靠着“收保护费”过活,啃最便宜的面包果腹。偶尔居委会大妈给送来一点有点脱水的蔬菜和鸡蛋,那就是改善伙食的节日了。

      那时候我对刘天诚说的豪言壮语,就是我们要成立帮派,然后发展壮大,收很多的小弟,每天都能吃上猪头肉。

      为了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我们决定干一票大的,去找学校门口卖麻辣烫的大叔收保护费。那大叔有钱啊,一天能卖两三百块钱!

      然而我们壮着胆子去找大叔敲诈的时候,被打了。

      打得真惨啊,真疼啊,我和刘天诚两个小孩根本干不过那个凶悍大叔。大叔一边暴揍我俩,一边说,你以为你是叶老虎还是归义帮啊,特么的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也敢在老子面前装,揍不死你个小兔羔子!

      我俩屁滚尿流地回到家里,我就跟刘天诚说,听起来叶老虎好像很威风啊,要不咱们去投奔他吧,就算是给他当小弟,也比咱们两个每天找学生抢那么五毛一块的要强吧,至少以后应该能敲诈卖麻辣烫的了。

      刘天诚听了以后拍着脑门说这主意好,于是为了以后能敲诈那个卖麻辣烫的,我们俩就打听到了叶老虎的住处,跑到了那个叫做芭比士多的酒吧里,去找叶老虎求收留。

 
苏正烨番外二(限时免费)

      我们把书包里的书都倒出来,然后装了一把菜刀装和四个馒头,兴冲冲的往芭比士多跑。那一天我们心里都怀着雄心壮志,我们要加入归义帮了,从此就能敲诈卖麻辣烫的了,还能天天吃上猪头肉,未来一片光明。

      跑到芭比士多的时候才知道,原来酒吧是只有晚上才会开门的。那里离我家很远,于是我和刘天诚两个在附近的桥洞底下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睡了一下午,俩人啃了三个馒头,等到晚上的时候,再一次跑过去。

      但是我们并没有见到叶老虎,据说叶老虎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着的。但是我们见着了一个叫乌鸦的,听说他是叶老虎手下的小弟,也很厉害。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紧身的背心,露出胳膊和肩膀上一片纹身,看起来特别威风。

      刘天诚吓得躲到我身后,我现在是他大哥,我不能怂。所以我壮着胆子走上去,问他叶老大还收不收小弟。

      乌鸦的身材并不高,但是也比十二岁的我要高出将近一个头。他居高临下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我们两个大笑,说就这么高的两个小娃娃,也要来当叶老大的小弟,当咱们家是收破烂的么,什么都要?哟,还背着个书包,这么晚了还不滚回家,别等着老师明天叫家长啊哈哈哈哈……

      我被他抢白到说不出话来,吭哧了好一会儿,做出了一件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脑抽的举动,我把书包给拉开了,然后从里面掏出了菜刀……

      乌鸦和围在他身边的众人都吓了一跳,没想到我书包里背着的是大菜刀。刘天诚一脸崇拜地看着我,后来我才想起来也许那个时候,他以为我拿刀出来是要砍人了。

      我把菜刀拿出来以后,随即拿出了剩下的最后一个馒头,然后把馒头放到桌子上,一刀切开,递给刘天诚一半,自己三下两天吃掉了另一半。

      我只是忽然觉得饿了而已。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过了好几秒钟,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声来。

      我瞬间有点懵逼,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乌鸦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然后走近了几步,拿起我的菜刀看了一会儿,说,叶老大应该是不收小弟了,我倒是可以收。不过,你得拿个投名状来才算数。

      我问,投名状是什么?

      乌鸦拿手指头在菜刀上面弹了一下,说,投名状就是,你去找个人,砍他一刀,这把吃过人血的刀带过来给我看。这个投名状我满意了,就收下你。

      我问,那当你的小弟能算是归义帮的人么?

      乌鸦说,当然算。

      刘天诚不放心,躲在我背后怯生生地问,那能天天吃上猪头肉么?

      乌鸦又笑了好一会儿,然后说,能,不光是猪头肉,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通通都能吃上。

      我听见刘天诚在背后咕咚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捅了捅我,说,那咱们就走吧,去找投名状。

      十二岁的我,背着我的菜刀,义无反顾地从芭比士多走了出去,为了猪头肉和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而很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天的时候,我觉得可笑,同时又觉得悲哀。

      只不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依然不确定我是不是会后悔那一天的选择。

      我和刘天诚从芭比士多出来,乘着夜色,去找我们的“投名状”。那时候年纪小,心里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是非观,一心只想着投名状的事,根本忘记了去考虑自己伤害到一个无辜的人是否正确。

      我们埋伏在离芭比士多大概几里地的一处稍微僻静一点的小树林里,学着电视里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的样子,把刀从书包里拿出来,藏在背后,等着行人经过。

      先是一行五六个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我没敢出去。他们人太多,我俩估计只有挨揍的份了。

      又等了一会儿,过来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刘天诚要冲出去,也被我给拉住了。我估量了一下对方的实力,觉得就凭我们两个,即使带刀也干不过他。

      这条路上人不多,结果我们就这样等到了深夜,两个人都没穿多少衣服,哆哆嗦嗦的冻成了寒号鸟。这时候我们已经稍微回过味来,刘天诚说,如果我们砍死了人,是不是会被捉去,剃光了头发当劳改犯?

      我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乌鸦他们一定是骗我们的,欺负我们年纪小。

      看来这加入归义帮的事情,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办成的。

      正要垂头丧气地打道回府,却看见路的尽头走过来一个摇摇晃晃的醉鬼。

      那人估计喝得不少,走路都踉踉跄跄的,嘴里还在唱着跑调的歌,好像是十八摸之类的,反正不是什么好歌。我悄悄跟刘天诚说道:“你看他也不像什么好人,咱们砍一刀就走,赌一把,要是真砍死了,就当为民除害,怎么样?”

      我俩达成一致,等着那个醉鬼走近了,忽然就从树的阴影后面冲出来,使出吃奶的劲儿,一刀砍在那个醉鬼的背上。

      那是夏秋之交,衣服穿得不算厚,我这一刀下去,粘稠而腥甜的鲜血哗的一下就出来了,那人直接就往前扑倒了。我吓得不轻,愣了一会儿,撒腿就跑。

      我跑了一会儿,大概跑出去二十多米吧,忽然想起来,问刘天诚,刀呢?

      刘天诚也懵了,愣了半天,我俩把刀给落下了。

      我俩壮着胆子,跌跌撞撞的又跑回去,发现那人依然趴在地上,并没有爬起来。但他还活着,嘴里一直在骂骂咧咧的。我连忙捡起刀胡乱塞进书包里,再次逃离了现场。

      一路上我的心一直在咚咚的狂跳,等我跑到芭比士多的时候,已经是凌晨,酒吧都都要关门了,里面的客人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我背着染血的书包,像个归来的圣斗士一般,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走到角落里正百无聊赖地剔着牙的乌鸦面前,把书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然后从里面掏出刀,啪的一下拍在乌鸦面前。

      十二岁的我,好像天不怕地不怕似的。

      乌鸦拿起刀,看了两眼,轻蔑地说,不是在哪儿砍了只猫狗吧?


苏正烨番外三(限时免费)

      我一听就怒了,一下子差点失去理智,我抓起菜刀就想往乌鸦头顶上砍,被刘天诚从背后给抱住了。

      我这一举刀,乌鸦就笑了,嚼着槟榔问道:“你在哪儿砍的人?”

      我指了指那个方向,“二十区后边的小树林!”

      乌鸦一听,脸色忽然有点变了,从腰里摸出BP机,看了一眼,像是自言自语,“妈的,你们这两个小崽子怕是歪打正着了,是不是一刀砍在背上了?”

      我连忙点头,乌鸦噗的一口把嘴里的槟榔渣子给吐了出来,“行吧,就看在你俩把江皮那个熊货给砍伤的份上,留下就留下吧。明天过来报到,带你们入归义帮!”

      我和刘天诚这才高兴了,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谢谢鸦哥!”

      我们运气好像还不错,就这么误打误撞地进了归义帮。那个时候,我和刘天诚,成了归义帮里年纪最小的成员。

      不过,后来我们没再去敲诈那个卖麻辣烫的大叔了,因为乌鸦告诉我,那个卖麻辣烫的给归义帮交过保护费了,我们得保护他的生意。

      加入归义帮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知道,被我们砍伤的那个人,外号叫“江皮”,是安县的一个小混混,和乌鸦他们这些人有些小过节,曾经因为收保护费抢地盘起过争执。

      当然,我砍了他这件事,当时芭比士多还是有不少人知道的,甚至被传为一时的笑柄,说纵横安县一时,敢跟叶老虎作对的江皮居然被两个小学生给砍了。事情也很快就传到江皮的耳朵里去了,之后他叫嚣说,一定不会放过我。

      那段日子我真的不敢到处乱跑了,生怕哪天被江皮抓去也来上几刀。我天天就跟在乌鸦的后面,说什么也不肯离开他半步。结果这么一来,歪打正着,很多人都知道我是乌鸦新收的小弟以后,大家多多少少对我也多了几分忌惮,就连乌鸦自己,也开始愿意回护我了。

      我后来才明白,其实他不是在回护我,而是在保护自己的名声,免得让人说他乌鸦连个小弟都保护不了。

      我和刘天诚在乌鸦手底下混了四年。那四年的时间,我们打架斗殴,收保护费,像是混了个人模狗样。乌鸦没骗我们,那几年,我们真的过上了每顿饭都有肉吃的生活。

      我也慢慢地了解了归义帮内部的一些规矩,比如说,安县的每个小帮派,都有自己的场子,我们的场子主要就在芭比士多了,而江皮他们的场子,在另外一家酒吧,叫长岛酒吧。

      我记着江皮当初放的话,说不会放过我,所以我一般不随便去那边瞎晃悠。

      但是乌鸦不那么想,一旦需要到长岛酒吧那附近去做什么事的时候,他就特别喜欢叫我跟刘天诚去,他就是想挑衅江皮。而那三年的时间,我们跟江皮他们那伙人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后来矛盾的集中爆发点,是一个女人。

      那天乌鸦带着我们又去长岛酒吧喝酒挑事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女人。乌鸦是个不嫌事大的,当即就把那个女人往包厢里头拉,结果那女人不肯。我们当时人也多,都听乌鸦号令。所以乌鸦一声令下,就叫我们这些手下直接把包厢门看好,他自己当即就在包厢里把那个女人给上了。

      第二天江皮就带着人打上门来了,原来那个女人,是江皮的女人,叫章依依。他准备得很充分,我们这些人都不是对手,他把乌鸦给揍了,一拳把眼睛给打青了,第二拳把他牙齿打掉俩。

      这件事,连叶老大都被惊动了。

      乌鸦在叶老大面前是个很说得上话的角色,他被揍成这样,叶老大放出话来,说要弄死江皮。

      其实我觉得,即使没有这件事,叶老大早晚也得弄死江皮。毕竟,在整个安县,敢跟他作对的人,恐怕也就江皮一个了,叶老大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而这件事,叶老大就直接交给了乌鸦。

      作为乌鸦手下的小弟,我和刘天诚,还有另外五个新加入归义帮不久的少年,被安排去执行这次的任务。

      乌鸦买通了江皮手底下的小弟,得知几天之后就是江皮他爷爷的忌日,他会在傍晚的时候到公墓附近去。公墓本身就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傍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人就更少了。去扫墓的时候,他不会带小弟,可能是独自一个人去,正是下手的好时机。

      那天下午,我们就准备好木棍和砖头,埋伏在公墓附近,等着江皮出现了。我们有七个人,即使江皮再带上一两个小弟的话,也不难对付。

      可我们等啊等,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天都开始慢慢变黑了,也没等到江皮。那时候我们几个人还没资格配手机或者BP机,所以也没有办法跟乌鸦联系,只好一直在那儿等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