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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章

青涩时光-第3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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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不少功夫的。
  我没有坐以待毙,开始反击了。我盯住了北美黑手党教父黑森手里的一个马仔,这家伙叫杰西,是个非常奸诈狡猾的美国人,同时也十分没有下线,只要有钱,他分分钟能背叛他的老大。
  我是让老a去接触杰西的,他在美国贫民窟一个小镇上当地头蛇。据说因为他心狠手辣,整个镇的人都不敢忤逆他,他甚至统治了整个小镇,比当地镇长还要牛逼哄哄。
  老a是雇佣兵,骨子里本就有一股藏不住的匪气,跟杰西算得上是臭味相投。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于是水到渠成时,我就约见了这家伙,直接说明我就是t2…1的制造者。
  我记得非常清楚,杰西当时的表情很惊愕,看我就像看et似得,不过好歹也是混黑社会的人,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很正式地跟我握了握手。
  我说了一句话,“跟着我,可以让你赚更多。”
  他耸耸肩,笑道,“我相信!”
  这三个字基本上算达成了共事,于是我粘了点杯子里的酒,在他面前写了一个数字,“以后我可以让人给你供应这么多的t2…1,但我只要你做一件事。”
  他瞄了眼桌上的数字,眸光顿时亮了起来,充斥着对金钱浓浓的欲望。看来我还真是找对了,这世上,但凡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那都不叫事。
  他几乎没有任何迟疑,立即问我,“你要我做什么事?”
  “这事儿对你来说很简单,黑森对我下了狙杀令,我心里有些不爽,所以你懂的。”我挑了挑眉,浅笑道。
  他顿时一怔,脸色凝重了起来,眸光在我脸上扫来扫去,可能是在揣测我讲的是真还是假。我就那样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让他捉摸不透我的心思。
  他足足看了我有五分钟,才小心翼翼问道,“你的意思是……嗯?”,他左右瞄了一眼,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笑着端起酒杯喝了口,不置可否。
  他蹙了蹙眉,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死死盯着我道,“我可以帮你做这事,但那个数字要改一改。”他瞥了眼我刚才写的,还没有完全干透的字迹。
  我耸了耸肩,笑道,“你说,但不要太过,我不喜欢贪得无厌的人。”
  “提百分之十!”
  “可以!”
  其实我写数字的时候就没有写够我的底线,留了一点儿余地,我知道他可能会加筹码。所以他提的百分之十还不到我的底线,我自然就爽快地答应了。
  他又给我倒了杯酒,十分严肃认真地盯着我道,“我需要一把瑞士产的sauerssg3000狙击枪,还有一张人皮面具。”
  这家伙,果真不是个等闲之辈,他一定是早有预谋想干掉黑森,否则不可能瞬间就提出这样的装备需求。因为我也是这样想的,让他乔装令一个黑手党教父的马仔,这样才能让两家相互厮杀,我则可以隔岸观火。
  我没有任何犹豫地答应了,并跟他约定了拿装备的地点和时间。
  杰西这个人我不想深入接触,我们仅仅是建立在互利的关系上,并没有什么情分。他能背叛他的老大,那么有朝一日也可能背叛我,我不能不提防他。
  大约是一个月后,我在新闻上看到了北美黑手党教父黑森被人暗杀的消息,就死在了他的公寓里,当时他正在跟一名艳丽的应召女郎做爱。
  这新闻一出,美国那边的地下圈子就炸开了锅,都在讨论黑森到底是被谁杀掉的。
  然而杰西做事十分谨慎,居然没有露出一丁点儿的蛛丝马迹,这事就这样成了无头案,也成了国际刑警组织最头疼最抑郁的一个案子。
  因为黑森一死,其他的黑手党教父就深深感受到了恐慌,这种情绪导致他们到处惹是生非,这事我就不细说,反正跟我没多大关系,我自己心里暗爽。
  趁着他们阵脚大乱,我也慢慢渗入了这边的黑道之中。
  我的本意是想彻底掌控他们的毒品交易,让他们对我俯首称臣。不过我可能太低估他们的本事了,一时半会儿我还没有办法搞定,就暂时搁浅了。
  但我也掌握了几个重要人物,在欧美这一块也算是举足轻重。我觉得差不多了,就又回了魔都,准备看看秦家以及秦漠飞这边如何了。
  秦漠飞这小子,确实超乎我想象的睿智。他很会用人,并且用人不疑。他手里有两个十分能干的人物,一个是斯蒂芬,一个是费麒,都是正道上风生水起的人物。
  我曾试图从他们俩身上下手挖到我身边,然而找不到软肋,这两个家伙都是软硬不吃的主,对秦漠飞忠心耿耿。他们俩一个掌管北美片区的生意,一个掌管亚太区的生意,做得游刃有余。
  秦漠飞并没有把精力局限在成业集团上面,他自己就开有一家大公司,规模并不比我的公司小。就在纽约那边,是由斯蒂芬和秦语坐镇。
  我隐约发现,他身边有不少政府那边的人,这令我感到十分蹊跷,所以迟迟没有对成业集团下手。我是记得秦家追溯到上个世纪就有政府的人看管着,本不足为奇。
  然而这次的人不一样,老a告诉我,阿飞身边的人全都是特种兵,身手都不弱。所以我怀疑警方可能嗅到一点儿关于我的风声了,我暂时不能轻举妄动。
  于是我大力在魔都投资,把matthiola公司董事长的身份露了出来,也逐步出现在了公众的视线中。关于黑三角的事情,我就都让老a和索菲娅负责,就连毒资我都开始让程婉卿负责了。
  原本我不想把程婉卿拖下水,她是我身边最忠心又能力最强的人。但又一次我交易的记录被她看到了,她很淡定地跟我说早就知道我还有令我一个身份。
  于是我就没有再隐瞒她了,把所有毒资都让她去处理,她是个十分聪明的人,能够从投资渠道把这个账目做平。所以我能在世界各地做慈善,还是个光环十足的慈善大使,这对我来说有点儿像是一种讽刺,毕竟我是那么渣的一个混蛋。
  我暂时没有回美国了,就住在魔都,看看本土风情,想想心里头舍不得忘怀的人儿。


第519章 番外。欢颜

  我三十五了,忽然间觉得看透了很多。不在那么急于把秦家摧毁,而是热衷于跟秦漠飞明争暗斗。很刺激。我发现,人生中有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会精彩很多。
  我也习惯了当一个甩手掌柜,公司的事情除了要求我出席的。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去,全权交给了程婉卿。
  而黑三角那边的生意我则交给了索菲娅。可能是她从小耳闻目染的东西都很黑暗,她整个人也变得凶残狠毒。是我见过的最残忍的一个女人。
  不过她在我面前却很乖巧,她很喜欢我。只是我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一直当她是妹妹。
  可能是年龄越大,阅历越多,我不再把自己捯饬得那么高贵,而是更热衷于休闲的装扮,亚麻风的衣服成为了我的最爱。为了掩饰我身上一些见不得光的戾气,我又戴了副平光眼镜。这样看起来果真是儒雅得多。
  我蓄了长发,没事的时候就把头发扎了起来。一开始觉得自己像大师风范,到后来就习惯了。觉得这个样子也挺不错的。很有个性风采。
  我经常呆在魔都,不问世事。白天睡觉,晚上在酒吧耗着。说好听点儿是修身养性,说难听点儿是行尸走肉,因为我觉得日子好像过够了。
  rich酒吧是我业余的经营,里面也是龙蛇混杂,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我很喜欢呆在酒吧里,就站在办公室外的围栏边望着楼下,看灯红酒绿中那些男男女女的脸孔。
  在这种喧嚣的氛围中,没有人会再带着人前的面具,一个个都肆无忌惮地展示着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或疯狂,或猥琐,或搞笑,以及歇斯底里。
  我喜欢看这些撕下面具的人,特别的真实。因为我从来都认不清自己,也不晓得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在很多人眼中,我是个大好人,因为我做了很多慈善。而其实我就是个坏到了骨子里的毒枭,人人闻之色变。所以在我身上没有特定的好坏之分,我时而像魔鬼,时而像救世主,但更多的是时候我是个温文儒雅的谦谦君子。
  很多混迹酒吧的人都认识我这老板,还有不少女人来勾搭我,甚至明目张胆地要给我当小情人。我拒绝的同时又觉得啼笑皆非,不知道人活着到底什么才叫做追求。
  有一个我没有拒绝,就是酒吧的领班琳达。她来这里已经差不多两年了,人长得不算是很漂亮,但懂事。我们两个极少发生关系,更多的时候是我喝醉了,她来伺候我,她是个很温柔的女人。
  我亲近她,不为别的,是因为她的身材很像当年的秦欢。高挑有致,走起路来婀娜多姿,非常妩媚。有了她,我对秦欢的幻想就来得更为直观,只是当年那张浓妆艳抹却轮廓深刻的脸,却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我每天在酒吧观望来往的男女时,就会渴望脑中的那个影子出现,不过一直都没有。
  我没有再刻意去找秦欢了,因为找到了知道她过得不好我会更加愧疚。所以很多时候,在酒吧逗留成为了我心头一点期盼,虽然我知道她不可能出现。
  其实像我这样的酒吧里,也不乏一些色情交易,也有台妹什么的。我旁敲侧击了一下,也没有人认识秦欢,令我甚是唏嘘。悔不当初啊,只是没机会补偿了。
  这酒吧的生意一直很火爆,这是我想象不到的,因为我从来没把这里当做赚钱的地方。所以这就像中了大乐透一样,也特别令人振奋的。
  我的酒吧里从来没有人闹事,也没有允许谁人在酒吧里面贩卖毒品。所以黄毛因为在酒吧没有油水捞,就带着他那伙人跟了陈魁。我也没在意,像他们这样的混子,当然不能够深交,保不定哪一天就被出卖了。
  大概是前两天,商家的公子莫名其妙出现在了酒吧里,神情十分憔悴。因为商颖的缘故,我对他就稍微关注了一些,发现他每天都会来买醉,还就坐在吧台最显眼的地方。
  我没有过去打招呼,一是尴尬,二是不熟。
  和商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用尽了所有的温柔去待她,但最后她却离开了。这些年经历得越来越多,我也想得越来越透,感觉当年那份飞蛾扑火般的情怀没了。
  再或者,可能是脑子里有个影子一直挥之不去,慢慢就填补了对商颖的思念。
  我现在弄不懂我到底爱不爱她,人说爱一个人是刻骨铭心的,是难以忘怀的,但我好像……我可能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蛋,爱情对我而言不过就是昙花一现,来得快去得快。
  所以商岩出现的时候,我一点想跟他谈人生谈理想的想法都没有。但我对他很关注,他是商家的接班人,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有点儿奇怪。
  他每天晚上都九点多来,然后一直喝,喝到接近凌晨才离开。如此持续了好些天,我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就准备过去打个招呼,问问他到底怎么了。
  我刚靠近他,他就转头狠狠剜了我一眼,“离本少爷远点儿。”
  睨着他绯红的脸孔,我没有计较他的无礼,就让服务生给我倒了一杯酒,就坐在了他的身边看着他独饮。他不是一杯一杯喝的,而是拿着酒瓶猛灌。
  我没有制止他,他一定是有带保镖的,保镖都没劝阻他,我当然不会多事。
  他喝多了,就趴在吧台上盯着橱柜喃喃自语,我离得近,听到他嘴里不断喊“欢颜,欢颜”。那我估计他是为情所困了,借酒浇愁这事儿我也干过,自是十分理解。
  不过我好奇商岩嘴里的欢颜是谁,这名字很好听啊,很古风。
  于是我靠近他问了句,“小岩,欢颜是谁啊?你女朋友吗?”
  他挑眉瞥了我一眼,没那么敌意了,跟我道,“我爱了她那么多年,她为什么又困难不跟我求助?为什么要躲我呢,我把她调教得那么好,是准备要娶她的啊,她怎么可以这样?”
  我一怔,“你的女朋友怎么了?”
  “我一点点教她,逼着她学习豪门礼仪,琴棋书画,我就为了让她有一个配得上豪门的身份。然而她却自甘堕落毁掉了,她怎么能够这样做?她居然都没跟我讲一声。”
  “……你觉得你是高高在上的豪门?”
  商岩这话淋漓尽致地展露了他作为豪门中人的优越感,他居然逼一个女人为他学习那么多东西,就为了让她能够有个配得上他的身份。
  我不晓得这是个什么样的心思,太没名堂了。
  商岩醉眼朦胧地看了我一眼,冷冷呲笑了声,“她不具备哪些东西,我怎么娶她?我爸妈怎么会愿意我娶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女子?”
  我对这理由无言以对,因为金门世家确实有这样的条件。不光是商家,还有秦家也是如此,当年妈妈之所以嫁入秦家做小,也就是因为家庭背景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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