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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帝世纪-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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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都是泥沙,少丘径直插入海底的沙中,几乎整个身子都陷了进去,好半天才挣扎着拔了出来,脚底一蹬,游到了海面上,七手八脚地爬到了沙滩上,才觉得肌肉骨骼无处不痛。

“啊——呸!”少丘吐出嘴里的沙子,找到一处淡水漱了漱口,才朝着笨笨破口大骂:“你个笨鱼,我让你做个动作看看,谁让你拍我啦?在空桑岛拍我拍上瘾了?还使这么大的力气,你要我命啊!你个傻大个,没脑子!”

笨笨远远地望着他,忽然嘶声鸣叫,顿时海面上音潮起伏,仿佛一曲动人的乐章,整个海岸都随之共鸣低回。那声音持续了很久,渐渐低落下去,笨笨摆了摆尾巴,身子慢慢地沉入了海面。

少丘顿时呆了,直到此刻,他忽然感觉到了一股浓烈的孤独,这半日一夜,与一头海鲸为伴,他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同,知道笨笨消没入碧海之中,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人,他才感觉到,与一头海鲸相依为命的日子,真是一种难言的快乐。

“笨笨,别走。”少丘泪流满面,哭着奔入大海,拼命地呼喊,拼命地摆手,直到海水淹到了脖颈,才停住脚步,呜呜地哭了起来。

海水在嘴唇下动荡着,眼前的海面如此孤独、寂寞,没有一丝多余的色彩,就像他现在。

笨笨走了,回归到生它养它的沧海之中,却把他独自一人留在了这个陌生的、恐怖的、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亲人的荒凉大陆上。它的名字,官方称之为“盘古大陆”,私下里,人们都叫它——大荒。

第二十五章 大荒2

少丘在海岸上坐了一日一夜,饿了就抓几条鱼,生吃;渴了,就到不远处的河水中喝几口淡水;然后他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呆呆地坐在沙滩上,望着远处的海面。

“也许,笨笨还能回来。”他想。可是即使笨笨回来,他又去哪里,却丝毫也没有个头绪。他从未来过这片大陆,对大荒的风土人情、地理路线没有一点概念,广阔的大荒漫无边际,处处都是密林覆盖,这样毫无目的地走,恐怕走上一年也碰不上个人影。

可是,他又能去哪里呢?

空桑岛是他唯一熟悉的地方,却再也去不得了,那里的每个人都要将他碎尸万段,而且,对他来说,空桑岛仿佛梦一样遥远,或许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梦境。否则,为什么一切都是假的?

父亲是假的,母亲是假的,恋人是假的,朋友是假的,部落是假的,族人是假的,这个岛屿就是为了消灭他而虚拟出来的世界,却让他在其中浑噩无知的生活了十六年。

身后的盘古大陆——大荒,就是真的吗?他丝毫不敢确定。

他忧虑地望了望身后,叹了一口气,又转回头,专心地望着面前的沧海。忽然间,海面上隐隐传来十多个细碎的黑点,少丘惊喜地跳了起来,暗道:“笨笨回来了吗?”

他疾步爬到沙滩高处,翘首观望,心却一点点地沉了下来,哪里是笨笨,却是数十只桑木雕就的独木舟!

是空桑岛的追兵!什么都可以是假的,追杀倒是千真万确。

少丘满怀的喜悦顿时跌入了深海,额头冷汗涔涔。片刻之后,那独木舟越发近了,已经隐隐看见了舟上的人影,他跳下高坡,迅速跃进不远处的河道,顺着曲折的河岸朝上游跑去。他现在飞奔的速度可谓快如电闪,肺部的金元素丹急速旋转起来,庞大的能力源源不断地供应着身体,更为奇妙的是,肺部仿佛能吸进无穷无尽的空气,四肢百骸气流汹涌。

事实上,金元素丹在肺部急转的状态下,若是少丘在一个数丈方圆的密闭空间内,呼吸一次,便可以把空间内所有的空气尽数吸入肺中。此乃金元素力的妙用,修炼五元素力的人尽所皆知。这也是在空桑岛上时为何少丘父让他运转内循环的道理,问题是少丘丝毫不明白金元素力的用处,才把少丘父气得吐血昏迷。

他一口气奔出五六十里,停歇之后仍旧气喘均匀,甚至面色都未发红,连他自己都不胜诧异。只是脚底板阵阵刺痛,痛彻心肺,抬起脚掌一看,这才发觉自己的靴子早已在大海中被海水给卷走了,为了逃命,一路狂奔,脚底板尽是细小的荆刺、石屑和蒺藜。

“妈的!”少丘狠狠抽了自己脚背一巴掌,斥道,“你比那笨笨还笨,都被刺了半天,这阵子才疼起来。早早提醒我啊!”

脚丫子却不说话,只举着满脚的荆刺抗议着他的侮辱。

少丘龇牙咧嘴地把荆刺之物拔净,一边一瘸一拐地走,一边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大荒。

这大荒的景色当真神异,怪不得空桑岛的人说大荒之中,有时行走一年都不见人影,果然如此,他跑了五六十里,所过之处尽皆是原始密林,河流纵横,山脉耸峙,郁郁葱葱的树木覆盖了所有的地表,不时见到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鸟兽出没其间。有身上长着两只翼的老虎;有头顶有独角的马——这个少丘知道,名叫孛马兽,空桑岛上亦产此马;有张开两翼长达数丈的猛禽蛊雕——这种蛊雕在大荒颇有名气,因为它吃人,性格凶悍,飞行快速,是空中的霸王;还有长着六足四翼的怪蛇,所过之处,土地一片焦黑,这个少丘真不知道叫什么了。

密林消失之后,眼前则是一大片铺满鲜花碧草的草原,深深的长草直达人的腰部,山风拂过,长草起伏,宛如碧波翻滚。成群的野牛、野羊静静地嚼着鲜嫩的青草,偶尔有野马群仿佛乌云般卷过,蹄声响彻天地。

少丘奔到鲜花草原的时候,惊起了一群野牛,受惊的牛群哞哞狂吼着撒提狂奔,朝他猛冲过来。少丘魂飞魄散,撒腿就跑,他跑得居然比野牛还快,跑出二三十里便将野牛甩得远远的,到了一片巨大的湖泊边,野牛群才无影无踪。

少丘不胜郁闷:“刚到大荒,居然被一群野牛撵得走投无路,甚不吉利啊!”心里想着,感到口干舌燥,到了那片湖边。

刚到湖边,忽然听到一阵马嘶,少丘顿时一惊:“难道有马群在湖边?可别惊了马群……”

一想到被速度更快的马群追逐,少丘不禁了个寒战。

“什么人!站住!”呼喝之声猛然响起,一只响箭尖啸着射入少丘脚下,没入长草丛中。

少丘大吃一惊,却见两名高大的战士全副武装,从草丛中站起身来,一人弯弓,一人持矛,目光灼灼地盯着他。这两人身高一丈有余,身上穿着厚厚的犀牛皮甲胄,护住了头脸躯干,只露出肌肉虬结的四肢。

“你是什么人 ?'…'”持矛的战士喝道,持弓战士则弯弓搭箭锁定了他。

“我……”少丘瞠目结舌,是啊,自己是什么呢?他挠挠头皮,道:“我是过路之人。”

“过路之人 ?'…'”持矛战士惊疑不定,朝他身后看看,“这里怎么会有路?”

少丘也傻了,是啊,所过之处,他还从未见过路是什么样的。事实上,大荒之中,除了部落与部落之间,因为往来而踩踏开辟的路径,其他地方还真没有所谓的路,处处都是草原、密林、山脉和湖泊。

“我……”少丘无奈道,“我刚才被一群受惊的野牛群追赶,便跑到了这里。”

“哦,方才那群野牛是在追赶你?”持矛战士露出好笑的神情,“亏你命大,竟然去招惹成群的野牛。对了,你是哪个部落的?怎么独自一人在大荒间到处走?”

“我……我是……”少丘讷讷地道,“我是空桑部落的。”

第二十六章 巨人虎士

他原本想编造个部落名称,却拿不准这两人是否对大荒熟悉,万一他们一口咬定没有该部落,只怕会一箭将自己射穿,所以老老实实地说出了空桑部落。万一这两人和巫谢他们是一伙的,那无法可想,自己撒腿就跑罢了。

“空桑部落?”二人面面相觑,“这是哪里的部落?”

“金九,金十,将那少年带过来吧!”湖边忽然响起一个威严的声音。

“是!”名叫金九金十的两名战士闻声,恭恭敬敬地答了一声,朝少丘摆了摆手,“跟我过来。”

金九拨开长草,在前面引路,金十则持弓断后,少丘夹在他们中间走向湖边。前行了百余丈,坡度忽然一陡,整片湖泊尽收眼底,少丘顿时吃了一惊,原来湖边竟然有个营地,几匹战马和二十多头战犀静静地在湖边饮水。这种战犀是犀牛的一种,性格温顺,易于驯养,因此常被各部落装备骑兵,狂犀重甲,一旦在战场之上冲锋,往往变成一座座快速移动的堡垒,可以轻易撕裂敌人的防御。

旁边则是几堆篝火,二十多名和金九、金十一样装备的战士围坐在篝火旁,正在烤鱼、烤肉,轻声笑谈。湖滨的一块巨石上,却坐着一个身躯魁梧的巨人,这个巨人身高两丈有余,体格巨大,相貌威武狂野,额头上纹着古怪的徽章。他赤裸着上身,坟起的赤褐色肌肉块块堆起,微微一动,仿佛有无数老鼠在他体内蹿来蹿去,仅仅一条胳膊,就比少丘的腰部还粗,整个就如一个来自洪荒远古的巨人!

少丘从未见过如此巨人,不禁惊得呆了。

那巨人正在用湖水擦拭自己的兵刃,一把比少丘整个人还长的巨型骨刃,横面宽达两尺,锋刃处张着一排排的锯齿,骨刃色泽漆黑,泛着乌油油的光芒,也不知什么巨兽的骨骼所制。

“哈哈,少年,来,这里坐。”那巨人倒还文雅,微笑着指了指脚下的一块大卵石。

少丘瞅了瞅周围的战士,那些人也不以为意,继续喝酒吃肉,不亦乐乎。少丘在卵石上坐下,仰着脖子望着他——那巨人实在太高,自己站直了,只怕也才抵到这巨人的腰部。

那巨人道:“少年,你来自空桑部落?恕我孤陋寡闻,大荒之间,何时有这样一个部落?”

“我……”少丘见他没听说过空桑部落,料来与巫谢无关,松了口气,道,“那是东海中的一个岛屿,名曰空桑岛。我们族人有五六百人,就叫做空桑部落。”

“东海之中?”那巨人怔了怔,露出思索的神情,“东海哪个位置?你们不与大陆进行往来么?怎么大荒之中从未听闻?”

“这个……”少丘对往来贸易之事也不大熟悉,顿时愕然。

“哈哈哈,”那巨人大笑起来,“看你年纪尚幼,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对了,你到大荒之中,所为何时?”

“我……”少丘再一次无言以对,为何来大荒,他自己都不清楚,总不能说骑着一头大海鲸在海上乱窜,被海鲸无意中送到了这里吧?

“既然有难言之隐,不说亦可。会喝酒么?”巨人哈哈笑道。

少丘急忙点了点头,这时候想起前几日偷酒喝挨打的经历,屁股仍旧隐隐作痛,但心中却不胜欣喜。

“哈哈,这就对了嘛,不喝酒怎称得上男儿!”巨人一挥手,一大坛酒“波“的一声从湖水中跃了出来,托在他的手上,“来,喝一口我的水镇百草仙酒。唉,若是我懂水元素力,把水凝成冰,将之一镇,那味道……”

巨人摇着头,不胜叹惋,随即手一挥,巨大的黑陶酒坛飞向少丘。少丘一把搂住,险些摔进湖水中,这坛酒居然有四五十斤重。也真亏了这巨人,一只手托着竟然犹若无物。

少丘抱着酒坛,陶醉地隔着封口——这封口不是寻常的泥封,而是木封——嗅着酒香,一脸欣喜之色,道:“敢问您尊姓大名?又是哪个部落的?”

“嗯,”巨人朝他一竖拇指,赞道,“果然是个谨慎的小家伙。哈哈,在下戎虎士,是这帮战士的首领。我乃是金天部族的木之守护者。”

“啊?”少丘顿时呆了,正在拔木封的手也凝固了。

“怎么?”戎虎士察觉他神情有异,道,“少年你知道金天部族?……呃,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名叫少丘,来大荒之前,听族人说过金天部族是东海之滨的第一大部族。”少丘闷闷地道,心里却叫苦不迭:“刚逃狼口,又入虎穴,原来此人和巫谢他们是一伙儿的!居然还是木之守护者!糟糕!糟糕!咦,既然是木之守护者,为何他居然没听说过空桑部落呢?”

“哈哈,错了错了,少丘。”戎虎士严肃地道,“金天部族不是东海之滨的第一大部族,而是整个炎黄联盟的第一大部族、最强大的部族!你一定要记住这点。”

“哦,哦。”少丘随意地附和道。

“哈哈,喝酒。”戎虎士见少丘点头认同,不禁神情得意,招呼道,“尝尝我的百草仙酒,这可是我窖藏了多年的好酒。整个炎黄你找不到比它更好的酒。”

少丘早就垂涎欲滴,迫不及待地揭开封口,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顿时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喉头咕咕两声,酒液灌入喉咙,随即咳咳咳的猛咳起来。

“什么破酒!”少丘欲哭无泪,暗道,“酒香浓郁,入口却是一股发霉的酸味儿。这居然是炎黄最好的酒?看样子炎黄联盟的酿酒技术远远不及空桑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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