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白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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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7年里,李平除了杂务没当过,其他工种她几乎都做过。她在生产车间当了3年机手,用缝纫机做衣服。她做衣服的速度和质量,在全监狱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通常情况下,她上100个上衣领子用3个半小时,有的人要用一天半的时间。那3年中,她做过衣服、帽子、小玩具熊、围巾、带衬的外套、看不出拉锁的套裙还有裤子。此外,织毛衣、绣花都没有问题。她们文艺队去年的演出服装都是她做的。而她们的裁缝就是楼上的刘青队长。
刘青大学本科毕业,学服装设计专业。自己应聘到女子监狱做了一名普通的管教。在女犯的眼里,刘青属于那种一看就是特有水平,特有知识的人。许多女犯跟她学了不少东西。李平也同样。
看到李平心灵手巧,又天生爱学,悟性也好,刘青便主动教李平衣服的裁剪。李平学得很认真,她把队长裁剪的纸样都留下来回去仔细琢磨。这些纸样李平一直留着,她认为这也应该算是她在监狱中获得的一笔财富。
刘青对李平说:“监狱里其实也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这句话对李平的影响特别大。
刚到监狱的时候,李平干的活是折书页。一大张纸,要把它折成32开,这是印刷厂工作的一个环节。李平当时的工作速度是全监狱最快的。当时监狱要求的产量一天是2000个页码。这样的数量,一般的罪犯要从早晨干到晚上,有时候还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而李平干的最好的时候,一上午就完成了1800个。而当时监狱最快的记录是一天2800个。
面对那些自己没有干过的活,李平说,开始的时候不要着急干,要注意摸索规律,找窍门。你用几天的时间研究窍门,一旦摸出规律来,速度自然就上去了。所以她不着急。时间长了,李平总结了许多经验。
女犯们一件常干的活是装信封。就是把印制好了的信封装进包装箱。装信封看上去挺简单的,但其中其实有很多工序。有的人能比别人快好几倍,为什么?这里有很多讲究,首先你要先试试,找一种更顺手的方式,有时候信封正着放和倒着放不一样,你找到了一个适合你自己的方式,把全部精力用上去,这时候特别快,一天能挣人家三天的分。有的人一天也挣不了一天的分。监狱里生产劳动,高产手是怎么出来的,就是有的人手快,有的人手慢。
在这样的生产劳动中,李平渐渐地长大,她也摸索出了自己的人生方式。她羡慕或者说佩服那些干活快的罪犯。因为在狱中的竞争就要比干活的速度。在李平所在的分监区,车间有几个人,织毛衣有几个人,活干得特别好,不仅速度快,动作也特别漂亮。
李平说:“虽然这里有几个天才,干活即好也快,我这辈子也追不上了,因为她们都是心灵手巧。但是看她们干活真的可以说是一种享受。你会在她们规律而有节奏的动作中,感觉到一种特别舒服的享受。”
在监狱里,一名罪犯有没有成就,关键的是在一个字“悟”。很简单的体力劳动,有的人觉得特别累,而有的人则显得相当轻松。李平在监狱里可以算得上是一个高产手。她说:“只要你有心,用心琢磨,体力劳动也能变成一种很快乐的事。”
的确,入狱以后,李平每天中午都要休息一个小时,因为这是监狱规定的。但如果有女犯没有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报管教队长同意后,可以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补一补,一些干活速度慢的女犯经常加班加点,李平从不。
一来她觉得自己在监狱的时间不是一年两年,也不是三年五年。漫长的刑期,她必须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生产任务要完成,但是一切要在绝对保证正常休息、身体健康的状态下进行。第二,她追求在单位时间提高效率。她经常被队长安排给全体罪犯做表演,因为她干活永远是全监狱最快的一个。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李平的智商。一个智商低下的人,是绝对当不了“劳动积极分子”的。
对于李平来说,在监狱中有机会干的活,她都愿意干。挣脱分减刑她也渴望,但是她不像别人那么功利,只为挣分。她愿意干所有事,她觉得干不同的活儿可以吸收不同的东西。时间长了同样能学到很多东西。二十年监狱生活,她希望自己有所收获。
12。嫁给他的冲动
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男同学,给她寄来了第一笔汇款。那是她被抓之后收到的第一条来自外边的“信息”。那一刹那,她真的生出一种要嫁给他的冲动。
李平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同学。两个人从小在一起,直到现在他都没有交朋友。那个男孩叫周旭,从小就喜欢李平,李平的父母也特别喜欢他。可是李平不太喜欢他,她觉得周旭的为人太过老实,老实得让人觉得没有男人气。
周旭和李平同一年考的大学。李平进了外语学院,周旭进了一所著名的综合大学的金融证券专业。周旭早已毕业,现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
李平在市公安局预审处看守所的时候,第一次收到的钱是周旭给存的。李平到今天也不知道周旭怎么能够知道她的情况。
那是她被抓几个月之后。除了家人,看守所是不允许她给别人写信的。令她深感吃惊的是父亲的汇款还没有到达的时候,周旭的汇款却到了。
那天,看守所里的管教拿着汇款单找她,李平一看到收据单上周旭的名字,眼泪涮的就流出来了。她感到特别奇怪,奇怪周旭怎么会知道她在看守所?李平知道,那时候周旭正在上大学,自己还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给她存的钱肯定是从他爸爸妈妈给他的生活费里挤出来的。李平在看守所待了将近一年,在那一年间,周旭又给她存过两次钱。
对于看守所期间的李平来说,周旭给她的钱,不同于一般的钱。甚至于可以说不在于钱的多少。
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最需要的是别人的关心。
所以当她接到周旭给她的第一笔钱的时候,她心里的那分感激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达。
更重要的是,看守里的人,有一种令常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虚荣心,他们渴望很多人给他们寄钱。在那时,仿佛谁的钱多,谁就被人羡慕,谁就受人尊敬。没有人规定,但是大家都那么追求。其实在看守所里是不需要那么多钱的,那里的人之所以愿意自己账上有很多钱,主要是因为有钱人财大气粗,底气足,这一点与社会上没有太大差别。
在第一次收到周旭的汇款的时候,李平心里对他的感激甚至于可以用爱来替代。那一刹那,她真的有种要嫁给周旭的冲动。这种冲动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在她接到判决以后,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没有正式接到判决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侥幸或者说是一种希望。而且那个时候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对监狱和未来的生活,产生客观的判断。
换句话说,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对“刑期”所感觉。刑期在那个时候对每一个人来说还仅只是一个概念。所以那个时候李平想到了嫁给周旭。
收到判决书的时候,李平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未来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距。她决定放弃对周旭的那种柔软的感激。
这种放弃在李平度过了7年狱中生活以后,第一次向我这样一个陌生人得以表露。
“主要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的刑期太长了。如果短一些也可能我会考虑。”李平对我说。
无期徒刑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与死相差无几的概念,但是对她这样一个真正自己已经死过的人来说,已经算是幸运了。
能留下生命,对于当时的李平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虽然那奢侈是与绝望同时摆在她的面前。
李平决定斩断跟周旭的来往,她不想藕断丝连,她觉得那样对周旭来说是不公平的。
即使是那个时候的那些个想法,李平也是基于对自己的理解和宽容,她从心里不太喜欢周旭,她不太想苦着自己,即使是在监狱。她明白,她当时对周旭的所有感情都是因为在她最最落魄的时候是周旭安慰了她。
在她出事后最困难的时候,周旭是第一个站出来关心并帮助她的人。周旭给了她钱、给了她面子,周旭在当时也给了她力量。她
之所以决定与周旭断绝来往,关键的问题是她没有把握,自己将来刑满释放以后能够嫁给他。
李平内心里对爱情的浪漫追求并没有泯灭。可这对于周旭来说,实在有点残酷。
“而且万一他等我了,我出去又不跟他了,这太不道德了。”李平说:“因为我没有把握将来有朝一日自己真能嫁给他。”
周旭现在已经26岁了,而李平的刑期至少还有十多年。她觉得让周旭等下去非常不切合实际,从心理上、生理上都不够道义。
但是,李平想跟周旭断绝来往的努力并没有成功。她自己说,人是会变的。虽然理智上她觉得自己和周旭的情感来往是不会有结果的,但是情感上她控制不了自己。
“过去我曾想,即使是他真的等了我好多年,我也不会因为感动而嫁给他,因为那样对他对我都是不负责任的,但是最近我好像有点动摇。”李平这样对我说。
她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心理变化,是因为身边曾经发生的一件事。
和李平同样在监狱文艺宣传队有一名女犯,因为男朋友而犯罪进了监狱。可以说她是因为爱而做了她自己本不可能做的一件事。她进了监狱以后,男友也被处决,一度她非常痛苦,发誓自己今生不再触摸爱情。
偶然的机会,她青梅竹马的一个男同学得知她的事,那位男同学已经大学毕业,做了某报记者。通过关系,那位男同学到监狱探视了他,跟她取得了联系。后来每个月那个记者到监狱看她。
应该说那位男同学对她是非常有感情的。但是,这名女犯却怎么也找不到同样的感觉,
她对李平说,除了感激她对那位男同学并没有爱情。
李平觉得她们两个人的情感当时是非常相似的。
但是,那名女犯前年刑满出狱,出狱3个月后,就嫁给那个记者了,一年以后还生了孩子。
非常凑巧的是,这名女犯的小孩正好出生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成了一名幸运的“某某宝宝”。就在孩子出生的时候,电视台直播了孩子出生的全过程。李平在电视里看到了她曾经的狱友——那位幸福无比的妈妈。
这位女犯出狱以后的变化,对李平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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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巧遇知音
偶尔在北京新生报上,李平读到了这名男犯写的一篇文章,又在偶然的情况下,这名男犯得知了李平的相关信息,两个人都有一种监狱中巧遇知音感觉。
李平说,在狱中这7年,她的个性发生了太大的变化。过去她是一个非常不善于与别人交流的,尤其是刚进监狱的时候她几乎不跟任何人讲话。每天参加生产劳动,回到监舍就自己坐在那,有时候本来好好的就哭了。管教问她因为什么总爱哭,她也不说。
她说那个时候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非常绝望。一想到自己要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大半生,她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活下去了。
后来她听说同案被枪毙了,于是想:“至少我活着!我还有机会。”
目前李平的余刑还有15年,她和周旭的关系能不能进一步发展?十几年之后,周旭能否真的选择李平?周旭的家人是否同意周旭的选择?李平自己也无法做出判断,毕竟刑期太长了。
就在本书定稿之前,我得到消息,李平和本市某监狱的一名男犯建立了联系,这名男犯当年为了满足女友的需求而犯了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偶尔在北京新生报上,李平读到了这名男犯写的一篇文章,又在偶然的情况下,这名男犯得知了李平的相关信息。两个人都有一种共同的愿望互相联系,两人都有一种在监狱中巧遇知音感觉,于是他们开始相互写信,相互鼓励。
信的内容都是经过双方监狱检查过的,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不可能谈情说爱,但是他们的信件来往相当频繁,或许那是一种只有他们自己才能领悟的一种快乐,一些内在的情怀旁人无法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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