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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金丝雀-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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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向雀原本还醉醺醺的,听了这话像是打了强心针,突然清醒了过来,听起来软声软气的,可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那,那陆叔叔以后再也,再也不许说别人的歌好听了。”
  陆郁郑重地点头。
  其实裴向雀一直都有吃醋的小脾气,陆郁还记得从前带裴向雀出去玩,旁人称赞了一位歌手的声音,他只是点了头,裴向雀那晚为他唱歌都有气无力的。
  唯独在唱歌这件事上,裴向雀在意得最深。
  陆郁又慢慢问:“那,今天在舞台上唱歌开心吗?”
  裴向雀已经被夜风吹的清醒了,也不再像是陆郁的挂件似的黏着他,而是偏头盯着自己的影子看,不经心地回答,“有点,有点开心。看到别人,为我鼓掌,喜欢我的歌声……开心的。”
  可是那些快乐都不能与让陆叔叔高兴相比。
  陆郁心头有一丝酸涩,他摸了摸裴向雀的脑袋,“嗯,开心就最好了。”
  和来时不同,拥挤的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只有裴向雀和陆郁两个。裴向雀一直捧着那束陆郁送给自己的花,怎么看也看不够。结果花丛过大,他瞧不清眼前的路,差一点跌倒,陆郁只好接过他的花,裴向雀还是委屈巴巴地看着他,只差说一句,那花是我的!
  陆郁想了想,“那就换个法子给你。”
  他从花束中间抽出一支开得最好的玫瑰,花茎是光滑的,没有一根刺。陆郁还是从头到尾撸了一边,才搁在裴向雀的耳朵上,仔仔细细地调整位置。那朵盛放的花压在他的发鬓处,探到秀致的眉眼旁,鲜艳的红映衬上裴向雀雪白的皮肤,还有坠满了星光的眼眸,交错之下,晃花了陆郁的眼。
  仿佛含苞待放的裴向雀也同时绽放了一般。
  陆郁压抑着欲望,真心实意地赞叹,“这样就好了。阿裴,你好看极了。”
  他甚至没有忍住,低头状似不经意地轻吻了丝绸般的花瓣片刻,仿佛吻上的是裴向雀眉角细腻的皮肤。
  裴向雀不明白这样的赞叹代表着什么,可只要是陆郁的称赞自己的话,他都又害羞又快乐。他唇角弯起小小的弧度,拼命敛住笑,挣脱了陆郁的手,跑了几步,对着黑漆漆的海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所以然来。
  “真的,真的好看吗?”裴向雀又跑回来,怯生生地问。
  陆郁肯定着,“好看。”
  好看到想把你吃掉。
  两个人顺着海岸线一直往前走,回去的路仿佛比来时要远的多。裴向雀总是忍不住摸一摸鬓间的花,或者是周围的皮肤,像是很新鲜。
  不知过了多久,陆郁瞧见了远处的光,身旁的裴向雀却忽然停了下来。
  他还有个疑问,犹犹豫豫好半天,在路途走到末尾才问的出口,“陆叔叔,接,接吻是什么样的感觉?我,我看到,那两个人接吻,好像,非常快乐又幸福。”
  陆郁偏过头,能看到在别墅附近灯光下,裴向雀轮廓精致的侧脸,在夜风中颤巍巍的玫瑰花,以及从脸颊红到了耳朵边的害羞。
  他轻轻捏了捏裴向雀柔软的耳垂,先是如同往常一样轻声细语地告诉他,“以后,以后你会知道的。”
  又用危险炽热的语调飞快略过一句,“我会慢慢教会你,不仅是接吻,还有更加快乐的事,比如,把你吞吃入肚。”
  裴向雀对前一句话反应过来,傻乎乎地笑着,“好呀!”
  可却像是在答应后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说我戴花好看!啾啾啾!
  大裴:好看好看,戴着大红花的村花小雀姑娘。
  小雀:我怎么感觉你夸的有点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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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梨水
  天刚蒙蒙亮,陆郁就醒了,他轻手轻脚地起身,旁边的被子里睡了只团成一团的小麻雀。此时正捂头捂脑地缩在被子里,整个人几乎横了过来,也幸好这张床足够大,才能任由他像霸道的螃蟹似的四仰八叉地睡着。
  陆郁顺着一点缝隙掀开被子,露出裴向雀那张红扑扑的脸,看起来像熟透了的苹果,还蒸腾着热气。陆郁皱着眉,俯身用自己的额头贴了贴裴向雀的,并不烫,应当只是正常睡觉的热量,才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陆郁起身去了外面的卫生间洗漱,下楼去了厨房,冰箱里已经放好了今天早晨送过来的食材,有他昨天特意叮嘱过的雪梨。他把梨子洗干净,不削皮,直接切成小块,放在砂锅里,搁了几小块冰糖,用小火慢慢地炖煮。
  他从前就常煮雪梨水,重生回来后倒是第一次,但因为有经验的缘故,还是很熟练的。
  裴向雀的身体算得上结实,就是喉咙特别娇弱,需要好好保护,受不得冷热,也耐不住长时间的哭喊。而且一疼起来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比如头疼发烧,声音沙哑到说不出话。
  而陆郁实在是喜欢在床上折腾自己的金丝雀,明知道他娇娇弱弱的,喉咙经不住整夜的哭喊,却爱听慢慢地磨着他,听裴向雀细细的呻吟啜泣声。陆郁平常总是克制,可偶尔兴起压抑不住,难得的一次是要折腾裴向雀到天亮的。那时裴向雀浑身颤抖,眼角红的像是染了胭脂,喉咙沙哑到讲不出什么话来,更不用说是唱歌了。陆郁起床为他炖梨水,一勺一勺地喂给恹恹的金丝雀喝。到了晚上,裴向雀想为他唱歌,陆郁舍不得,也不给他机会,自己硬吞安眠药,怀抱着温暖心爱的裴向雀也能入睡。
  只是重生过后,陆郁还没有这个机会。
  昨天是陆郁大意了,也是被裴向雀上去唱歌的这件事冲昏了头脑,任由他喝了酒又唱高音。回来为陆郁唱歌的时候果然声音就哑了,还有一点低烧,吃了点消炎药。
  将煮梨水的砂锅放到了火上,陆郁去周围跑了几圈,回来的时候裴向雀已经醒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餐桌旁边。一听到动静就抬起头,兴高采烈地要说话,却被却被陆郁制止了。
  “不许说话,仔细你的喉咙。”
  裴向雀难得受了一回教训,慢吞吞地伏在桌子上,不说话了。
  陆郁摇了摇头,梨水已经煮好了,他盛了一碗推到裴向雀的面前,裴向雀一看到他就装模作样地闭着眼,只当做没看见。陆郁好笑,戳了他软软的脸颊好几下,裴向雀没办法,无可奈何地爬起来。看到桌上摆着的糖水又喜滋滋的了。
  陆郁问:“怎么不装了?气性还挺大。”
  裴向雀用勺子哼哧哼哧地喝雪梨水,舌头和心上都是甜的。闻言用才睁开没多久,水汪汪的圆眼睛望着陆郁,似乎在说他冤枉自己。
  陆郁还是拿他逗趣,摊着手说:“完了,小麻雀真的哑了,话都说不出了。”
  这下甜丝丝的糖水都无法抚慰裴向雀受伤的心了。
  不过他这颗心只是假装受了伤,等陆郁多喊他两声,叫他吃早餐,又原地复原,还结实得很。
  不过裴向雀的喉咙出了问题,陆郁在征求了他的意见之后推了后头的行程,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养着嗓子。裴向雀才发现陆叔叔真是厉害,即使他不说话,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陆郁都能猜得到他想要干什么。
  他不知道陆郁是早有经验。
  两个人安安生生地待了几天,裴向雀打打游戏写作业,陆郁处理积攒下的工作。不过到晚上也有一顿争执,裴向雀这时候年纪还小,固执得很,不懂得退让,陆郁不让他为自己唱歌,他就守在床头,不说话也不睡觉,软硬不吃,犟到陆郁都没有办法,最后只好妥协。
  陆郁想了半天,“那,来唱歌小燕子?”那个歌词简单且短,而且富有童真童趣。
  裴向雀懵了一下,从记忆深处揪出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咳了两声,才慢慢地唱了出来。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
  若是平常,他清澈动人的嗓子想必会唱得很可爱。可现在不同,他声音哑的像公鸭嗓。陆郁忍不住笑,从裴向雀万分珍惜的玫瑰花束里抽出来一朵,在唱到“穿花衣”的时候往他的耳朵边簪一支。最后裴向雀来来回回唱了几遍,戴了满头的花,还傻乎乎地问:“好看不好看?”
  陆郁一本正经地回答,“好看,像个小傻子。”
  裴向雀只听明白了前面半句,依旧是笑着的,微微偏过头,露出一个动人的侧脸。
  花枝垂坠,纤长浓密的睫毛落下重重影子,让人心神摇曳,止不住地想要轻慢。
  陆郁想起隔壁书房里还放了一套油画工具,他已经很久没碰过这些了,可此时却很想重新拾起来替他的小麻雀画上一幅。
  或许可以给他一个惊喜,只是暂时不行,没有时间,画一幅精细的油画需要耗费的时间太长。
  裴向雀没乐多久,就被陆郁强摁着摘了花,压到被子里睡了。他现在有些忧愁,自家小麻雀似乎审美发生了些异变,以后要是喜欢上戴花……那也是他自己做的孽。
  不过幸好,那束玫瑰凋谢完了之后,裴向雀的喉咙也好了,似乎忘了这件事,专注于游泳了。
  陆郁教的用心,又能够整天泡在水里,裴向雀学的很快,已经能够很熟练地使用狗爬式在海水里游来游去。
  裴向雀挺自豪的,还问:“陆叔叔,我游的,好不好?”
  他叽叽喳喳地同陆郁说着话,陆郁状似不经心,其实每句话都听到了心里,又一把拽住了裴向雀的脚腕。小麻雀受了惊,却下意识地没有挣脱,因为知道身旁的人是陆郁,满是安全感,便浮了过来,倚在陆郁的身边。
  他满脸都是水珠,顺着脸颊,脖子,最后是肩膀,滴滴答答地落在了陆郁的腹肌上,还是呆头呆脑的,“抓我,干什么……”
  陆郁沉思片刻,忽然问:“阿裴,我教了你这么久游泳,你现在游的这么好,是不是该回报我一下?”
  裴向雀基本不会反驳他的话,擦了擦浸透了海水的头发,点了点头。他的生活里几乎所有美好的事情都是由陆叔叔带来的,这些事情他都默默地记了下来,一笔一笔都很清楚,永不会忘。他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只好将这些藏在心里头。
  看着裴向雀这么乖乖地顺着自己话里的圈套走了下去,陆郁的笑意越发温柔,眼里却隐藏了深意,“阿裴一直为我唱歌,可是,总是唱两只老虎,小燕子这些也并不适合我。我想要听一些别的歌,你能唱给我听吗?”
  裴向雀也没有傻到透顶,结结巴巴地反驳,“可是,可是我一直唱的是,家乡的曲子。而且……”而且两只老虎和小燕子之类不是陆叔叔自己要求的吗?
  陆郁不动声色地打断他的话,似乎有些委屈,“可是我听不懂那些曲子的歌词。难道这么一点回报,我的小麻雀都不乐意吗?”
  裴向雀立刻将别的疑问抛到了九霄云外,像是接下了一个重大的任务似的保证,“愿意的!陆叔叔,想要听,听什么歌,我都愿意,唱,唱给你听!”
  “乖孩子。”
  陆郁似笑非笑,指尖滑过裴向雀后颈上的软肉,心里一阵叹息。
  即使暂时舍不得把这只小麻雀吃到嘴里,可是还是能够讨一些利息的。
  陆郁挑选的是一首流行的少女歌曲,原唱非常柔美活泼,讲述的是校园恋情的甜蜜与喜悦,感情都暗藏在一句句似是而非的话语里,只有最后才有一句表白心意的话。
  这首歌没什么难度,裴向雀听了几遍,又背下来歌词,就能唱的很好了。他并不明白歌曲里唱了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在陆郁的床头唱着,直至最后一句歌词。
  他歪着脑袋,懵懵懂懂的,终于唱出了那句,“喜欢你。”
  说实话,陆郁自认自制力惊人,差点没能忍住,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被子了,剥干净衣服,再慢条斯理,吻遍他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
  裴向雀唱完了歌,“啪嗒”一声关了灯,悄悄地在陆郁的耳边说:“歌都唱完了,陆叔叔,快,快睡觉。”
  其实他们原来是睡两个房间的,可是自从第二个晚上裴向雀就因为喉咙痛而低烧,陆郁就把他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病好了之后,裴向雀也没提要搬出去,仿佛这一切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连陆郁都不太清楚,他的小麻雀到底是太过天真,还是喜欢上了自己,所以才对同床共枕没有丝毫在乎。
  谁知道呢?
  他们在这呆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候。陆郁的工作繁重,淮城和宁津的事情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能在外面带这么久已经非常难得了。陆郁和裴向雀说该回去的时候,裴向雀有点失落,陆郁以为他是因为留恋海滩游泳,还安慰了他一番。
  其实不是的。这里虽然好,可是归根到底,是因为和陆叔叔在一起才这样开心。而离开之后,陆郁又要投身于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只能在一起吃一顿饭,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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