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词-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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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我的大腿被划伤,她背着我来医院,也是这样的神情。像一个孩子,眼里像被掺了风沙,边哭边笑。
我记得那么清楚,一刻也没能忘。我在想,无论如何,以后的路再怎么为了一个男人针锋相对,给她说一句对不起也是应该的。可是就在我想开口的时候,沈兼尘却把我扯了出来,隔着一扇关闭的门,他给了我一巴掌。他看着我,问我,我来这里做什么?人都是我的了,我还要来这里炫耀什么?”
庄囹顿了顿,而后吃吃地笑开,好听漂亮的女主播嗓音通过话筒传来:“阿晨,他真的已经是我的了吗?我站在他身边三年之久,在今天他跟我说,‘他早就已经是我的了,还争什么?’的时候,我在想,我的爱情里,倘若日后开花,会有一个爱我的丈夫,我们爱的小孩,简简单单的生活。如今我怀孕了,大抵,我的爱情却死了。你看,真可笑。”
一切生活故事,未必可知。但是,当中的喜怒哀乐却已在体会中透入血骨。一个人越要追求的东西,越是求不得,越是求不得的时候,越是妄求。菩提一叶,是知秋或是遮蔽,又有谁可以知道?庄囹缓缓道来。
庄囹说,她本没有奢望过什么。只是,那时年少,那个在求学的地方,一举一动间,笑着替她围好御寒围巾的少年是不是再也不能回来了?那她眼前那个成熟却又陌生的男人是谁?走出医院,人影匆匆,衣香冷漠。她一个人扶着街角干呕,不自觉间,眼睛仍是不见有眼泪流出,干涩得要命。大抵,如同当初的秦青藜哑着嗓音骂她那样,庄囹,你这个无心之人。
途中,遇到在电台中把她提拔上去的莫先生。想起那时,五十二岁的莫先生看到庄囹的第一眼便笑开,两鬓稍显华霜,却是稳重睿智。他说,你这个小姑娘,像极了我以前的妻子年轻的时候。
☆、一湾墨(1)
至此,S市,著名女主播的无限风光得益于那个她与之长得及相似的莫先生的妻子。
而此时此刻,坐在露天咖啡店的白色雕花椅子上,他怔怔看着她失神,他说:“你真是像极了我以前的妻子年轻的时候。”
庄囹笑得妩媚风情,拿出香烟,点燃,熟稔的姿势,红唇吐出薄雾轻烟,吃吃地笑问道:“这样还像不像?”莫先生依旧笑,眉眼间仿佛看透她的幼稚举动,他说:“有时候她跟你一样,很任性。离经叛道,什么都敢做。”
她说:“那她真的跟我很像啊!我也很离经叛道啊!比如说做别人的二奶。不知道她那时有没有做过。”庄囹撕下了世故的面具,像个孩子,想着发泄一下也好。最差,也不过是回到那个一无所获的自己。
然而,庄囹却看到莫先生眼神中笑得不见底,终究是早已过半百的人,世事沧桑谁人懂?“如你所说,由始,她不爱我。大学时被男人骗了,无路可走,刚巧找到我这个避风港。两三年便和我结了婚。不久怀了孕,孩子快要出世了,她却提出离婚。原来,那个男人没有负她,他终是回来了。可是,回来又能怎么样呢?一条路走到一半,不会平白无故多出一条分岔路。不仅仅是他们也是我。
那时,我甚至哀求她,我说,别走,你又怎么会知道以后他不会再骗你一次?她哭着跟我说对不起。她说宁愿被一个喜欢的人再骗一次,也不愿意和一个喜欢自己的人蹉跎岁月,不想像一朵缺水的花,只能静静地等待枯死。她说,她不想再骗我。孩子不是我的。
呵,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我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喜欢做什么,就连平时偶尔流露出的小动作我都毫无遗漏地记在心里,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孩子不是我的?只是,心里愿意被她再骗一次罢了。一个男人有什么?金钱,物质或是尊严?无论哪一样才是最重要的,我都抛了出去,只是,想要留住她,仅此而已。年少轻狂却少不了固执,她却固执得要命,生生把我的自欺欺人撕破。我拉着她不让她走,她却防我如同洪水猛兽。她喜欢白色,但现在回想起来,当她从楼梯滚了下去的时候,穿的不知道是红色衣裳还是白色衣裳。
我打电话叫120,她却抓着我的手,鼻翼间都是满满的血腥味。她哭着求我,她说,打个电话给他,求你。
你说,人的一生求的是什么?平安喜乐,温和圆满。到头来,却只剩下我爱你,你必须爱我。真是笑话。至今想起来,脑袋不大灵光了,却记得她满手是血地抓着话筒笑着说,等我。”
她留给自己的除了往后几十年无尽寂寞的光景和最后那句“求你”后,却把人生最美好的字眼留给了另一个男人。此时,眼前这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坐在庄囹的面前,满脸的泪水,像个小孩般无助。
莫先生抬头看向她,“后来,我放了她走。过了不久,我又想要把她找回来,却再也找不到。不管曾经或是现在,我多希望她过得不幸福,或许某一天,她便会回来找我。但是实际上,我对她无处可寻,对于她是否幸福亦是无处可知。”
“你说对了。她过得并不幸福。尽管年少的感情是美好的,但是总会被生活和贫穷凋败。他们没日没夜地吵架,男的夜不归宿,夜夜宿醉,却始终无法忘记自己的妻子曾睡别人枕的事实;女的无法忍受,每日像个泼妇,砸了屋内所有能砸的。很多时,他们都会互相扭打在一起,等到双方受伤惨重,才懂得放手,才懂得哭泣。而那时,男人的都会笑着过来捂住他们孩子的眼睛,牵她出门,跟她说,出去外面玩一下。
他们的孩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长大,后来,男人在工地上因为醉酒开工,摔下来死了,女人变得疯疯癫癫。
在女孩六年级放学的某一天,在众人围观的池塘里发现了被水浮起的尸体,那具尸体很难看,但不得不承认是她曾经漂亮的母亲。所幸,女孩还有一个奶奶,还有爱她的朋友,还有爱她和她爱的男人。她很努力,想要洗刷掉人生中一切的不好。为此,她辜负了那个爱她的男人,她爬上了自己老师的床。
后来……后来……2008年的圣诞节,女孩想跟那个干净美好,唱得一曲天籁之音的少年分手,为此,她没有赴那个老师的约,阴差阳错,她一个平时不爱说话却很是可爱的朋友以为她要去跟她的少年过一个很开心的夜晚,为了帮她躲过宿管的审查,特意留在了她的宿舍。而后,看到那个老师的留言,说什么重要的东西留在办公室,事关出国深造名额的确定。你知道的,其实,也不过是给肮脏安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到了这里,她又险些害了那个很可爱很可爱的朋友……即使差点。结局是很不好,那个朋友杀了人,被关在房里不许出来。不许出来认罪。无论怎么叫喊,那时,女孩就在门外,她明明听见那个一向淡弯着眉眼,对待每一件事都很认真的朋友在喊,一声一声地哀求,庄子,庄子……却不敢开那扇门,也不敢告诉自己的朋友为什么陈教授会以为她想要以身体做交易从他身上换得什么。那个傻瓜,到现在还在觉得,是自己害得我失去了我的少年,是自己害得我没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也没了光明的前途。还有,害了那个自己一直依傍的哥哥。
人心,贪得越多,便失去得越多。一直以来,却并不懂得。甚至以为,一切还可以回到从前,只是,真的回不去了。爱情死了,亲情也死了。友情,也再也回不去从前。如今想来,大抵是要还自己母亲的债。”庄囹看着莫先生说出最后一句话。一个烟蒂捻灭在烟灰缸中。
莫先生看着她,转而抬头看向阳光灿烂的天空,他伸手抓住庄囹放在桌上的手,笑,而后开口:“庄子,我曾在想,倘若有一天我心爱的女人还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不会再放手。”他看向她,目光有些热切,问道:“和一个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很好;但和一个你不喜欢但能给你一个家的人分享一辈子的平安喜乐也不差。你说是不是,庄子?”
那一刻,轮到女孩哭了,大片滚烫的眼泪流过指缝。其实从头到尾,她贪恋的从来都是一个平安喜乐的家而已。后来,长大了,迷失过,却发现自己的家再也找不回来了。她亲手把家弄丢了。那里明明有她亲爱的人,亲爱的朋友,至终,她却弄丢了。
指尖颤抖,轻抚尚是平坦的小腹。庄囹想起,昨晚,隔着浴室的玻璃门,她说,沈兼尘,我好像怀孕了。
此后,门的里面,门的外面,皆是良久的沉默。而后,她蹲在温润的大理石板上无言地笑,花洒还在不断喷出水花来。庄囹有点讨厌头发粘在脸上的湿度。轻轻地用手抹开。竟抹出了眼角处滚烫的温度。再后来,她从浴室出来。手里拿着白色的浴巾擦着湿答答的头发。一直坐在沙发上抽着烟的沈兼尘把手里的烟蒂往烟灰缸里捻灭。拿过她手中的浴巾一遍一遍,仔细地替坐在旁边的她擦干头发。而后,说:“这样啊,那就把它打了啊。”
嗓音无波无澜,没有丝毫感情起伏。冰冷,利落,却笑得那么漂亮。
闻言,她笑着转过头,双手像蛇一般妖娆地缠着沈兼尘的颈脖。看着眼前这个俊美如雕的男子,庄囹吻了他,每一个吻,都极尽温柔之色。
长久以来,自己都在寻找一种归属感。或是寻求一种感觉和舒然。无所谓对与错。想着本该这么做,便这么做了。
要的是满足,要的是快感,从来不去想,是不是会后悔。
人类,总是执着于得不到的东西。所以到了最后,什么都没有。
“阿晨……事到如今我已经不在乎我是不是会有一个平安喜乐的家了,不在乎会不会做一个妈妈了。我只希望你好,像以前我们大学一样……可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不是?无论六年前还是现在,你都不会觉得快乐了是不是?”如今,对着电话的另一端,她同样哭了出来,本来说好不哭的,但如今却像一个忏悔者,抓紧话筒,对着电话那端,对着那个永远淡弯着认真的眉眼的可爱的朋友坦白所有。事已至此,一切对错都无关紧要了,她不想再做那个缩在壳里的乌龟,笨笨地躲在自己的防御内,自欺欺人。
半晌,越晨光开口:“庄子,从一开始,你对不起的只有沈兼尘和藜子。而我,我只是觉得很奇怪。无论是你或是其它人,为什么你们会觉得你们所谓的真相会让我不原谅你们呢?在我的世界里,没什么比得上你们。倘若不和我坦白,又怎么会知道我不愿意?不原谅?呵,讲起来其实不应该怪你们,说到底,也许是我以前太任性,不得你们心。无论你或是我姐姐,你们没有一个人懂得。”
说完,越晨光便放下话筒,抱着旁边眉目认真地看着她的小曦。最终,额头抵在柔软的发中。
“小曦,你以后不要学妈妈。一塌糊涂又失败。”
至此,那个五岁的小孩,躲在自己母亲的怀里,睁着浓黑大眼睛,手紧紧抓着母亲的衣袖。
口袋里似乎还残留药丸的痕迹。五岁的小孩,并不懂得多少。五岁小孩的真相不过是,偷偷瞒着自己的母亲,藏了那些五颜六色的药丸。他清楚,调理好身体状态是要进手术室的,但倘若进去后,却出不来了,又该如何?只是觉得,能不能不吃药?能不能多陪在自己的母亲身边多一会儿
说到底,宁小曦,很怕死。
☆、一湾墨(2)
越晨光收拾好东西,等到中午,吃过中饭后,客厅的电话又响起。一个陌生号码。
她接了起来。熟悉的嗓音。
“要小心些。”
“嗯。”她平静的点头。其实,握着话筒的指,每一寸指节都炙热得滚烫。淡弯的眉目燃起每一分每一寸的热度。
“阿唯。”她终于开了口。
“怎么?”耐性的嗓音。
“倘若……你现在可以选择,你是要和一个你喜欢的人在一起,或是要一个你不喜欢但能给你一个家的人分享一辈子的平安喜乐?”
他笑,容颜生艳,从很久之前他就知道,他的阿晨有时候总会很小孩子气,端得静如处子的姿态,其实比谁都像孩子。爱屋及乌,恨屋及乌。或是,像如今这般,一个得到答案也不知真假的问题却在一言一语间都藏着认真的昴宿。
“不用选择。因为我喜欢的人,她给了我一个家,分享着这辈子的平安喜乐。”
一月菱花落,二月春风起,三月扫雪去。阿晨,倘若,这个世界,我跟你道尽十分,个中种种,你又是否能明白几分?只道是人心难测,难懂难猜,难辩……却也易变。无法得知你过去所发生怎样的事才造就了你如今那么敏感乖张的个性。但是,我把真话全告予你,你会相信个几分?你我皆不是温情之人。
这些话宁唯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