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半阙词 >

第2章

半阙词-第2章

小说: 半阙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越晨光知道,那个男生是恐惧的,因为她知道那一刻自己的眼神有多恶毒。
  十年的友谊,彼此曾经守望相助,一起走过青涩的时刻,如今却到了彼此针锋相对的那一刻。而接下来,竟是她跟秦青藜像个泼妇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了起来。
  曾经的时光不再,如今的背叛,确实是变得心安理得。时光留不住的除了年月,还有变了质的感情,无论之于友情,或是爱情。
  这场闹剧是在*生的阻拦下落幕的,狼狈的秦青藜被拉到一边,不可抑制地抽泣,隐忍的泪水硬是没流下来,而同样狼狈的越晨光也被拉到了一边,蓬乱的头发,衣衫上还带着果汁的污渍。一旁的庄囹就那么无悲无喜地坐在那儿。曾经那么要好的三人,如今却是连陌生人也不如。
  到了最后的结果,便是她们三个被经理“请”了出去。某个意义上,即使有那么多人在看着,越晨光亦不会觉得丢脸,因为她从来都是对自己陌生的人事物漠不关心。
  然而,当她看到宁唯目光深邃,不带任何感情地仿若一个旁观者般看着她时,有那么一种感觉,卑微到尘埃里去,卑微得连阳光照耀也会疼。尹箬站在他的身边,挽着他的手,笑语嫣然,不掺一丝鄙夷的杂质。在宁唯的旁边还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以她的位置,她清晰地听到那男的用英语与宁唯说:“那女的好像在哪儿见过。”
  但见宁唯说得云淡风轻:“她是我的太太,越晨光。”
  男人有点讶然,便不再说话。
  阿唯,对不起!阿唯,我以后不会这样了。阿唯,你能原谅我么?
  她的声音几不可闻,以他的位置该是无法听清。
  尹箬递给她手帕时,晨光只是机械地接了过来,尹箬的笑温情单纯,这让她无法拒绝,无从生气。然而,她却无法对善意的尹箬扬起笑容或说一声谢谢。
  “处【隔】理好事情,自己回去吧!”
  宁唯走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
  闻言,越晨光只是木讷地点点头,连转身看他的背影的力气也没有。
  事情就这么烟消云散,越晨光跟着庄囹去到附近的服装店买了换洗的衣服,两人便在街上游游荡荡地走了半天。最后,庄囹干脆走到路旁的花基坐着,点燃一支烟,姿势熟念,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媚惑风情。
  越晨光打掉她的烟,沉默地看着她。庄囹无所谓地笑了笑,看着她说:“阿晨,我爱兼尘!”
  “那藜子呢?”
  即使沈兼尘爱过你,可是,如今他所牵的人不是你。有时候,有些爱若是无法地久天长,再执著,便是停留太久。
  庄囹靠着越晨光,笑得不可置否:“那件事后,我被停学。我去过很多个城市,每去一个城市就换一份工作。什么都做过,洗碗的,拖地的。
  那时,曾经有一个老板对我很好,而我并不知道他对我的想法,只想着,那个人很温暖,就像自己的父亲。直到有一天,他把我*了,我才恍然清晰。原来这个世界我从不曾涉足。我什么也无法做,竟是连死也不能。其实想想,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也犯不着去死。事后,那个老板给了我好多钱,我却无从拒绝,因为我的确需要钱,奶奶的病需要好多好多钱。后来,我终是回了本市,跟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死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我竟是连火葬她的钱也拿不出。然后,兼尘出现了,在我无枝可依的时候。
  阿晨爱过人,应该知道的,最初,我跟兼尘分手时说得潇洒,可是心里却是实实在在的痛。有那么一个人,他不顾前尘,把我从无望的绝境里救出来。我不想放手,我承认,我很低微,我会恐惧,一个流【隔】浪的生活太可怕了。”
  越晨光默然抬头,阳光照耀。
  人世间百转千回,爱别离,求不得。情这回事,无论是自己,庄囹还是秦青藜都无法随心掌握,这是情感动物的无能为力。

  ☆、一页书(2)

  越晨光经过一间精品店的时候,停了脚步,犹豫再三,终是走了进去。看店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抬头灿烂地笑,涉世未深的模样。
  庄囹对于从不喜欢逛精品店的越晨光,如今却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些摆设的物品挑选的的举动奇怪不已。
  “今天是阿唯的生日!”越晨光的声音很轻,几不可闻。
  庄囹看着她愣了愣。长发温顺地挽于耳际,小巧的耳垂,线条柔和的侧脸,认真专注的目光。淡然的越晨光,木讷的越晨光,连自己的生日都会记错的越晨光,却把那个男人的生日记得真切。也许,越晨光嫁给他并不只因为家庭的关系。庄囹记得,五年前,小曦出生的那一天,也是越晨光出车祸的同一天。那时,她打电话给自己,她也该是这样的语气,带着些许期待,些许胆怯:“今天阿唯生日,你说我该送什么给他?”那时,庄囹刚巧通宵加班,整个人疲惫不堪,只是说了句,随便什么都好!便匆匆挂了手机。然而,下一刻,车祸便发生了。车辆撞翻的瞬间,她本能地屈起双腿护着肚子,直到外力挤压下也不肯放弃。
  从那以后,热爱跑步的越晨光,在许多跑步比赛得了许多冠军的越晨光,再也无法跑步,再也看不到她在赛道上那神采奕奕的姿态。
  那么傻的越晨光,究竟是要多深的爱才能让你情痴至此?
  越晨光看着那只银白色的纹路精致的打火机,高雅而不失霸气。她想,宁唯该是喜欢它的。
  “可以帮我把它包起来么?我要这个!”
  越晨光指着那个小巧的打火机说。店员微笑着应声点头。而后,越晨光另外为小曦选了一份礼物。
  出了精品店,两人又漫无目的地逛了一下,着实是无趣,便互相拥抱后道别。
  回到宁家,管家阿秀正指挥着佣人忙上忙下,越晨光心里疑惑,问了一下。
  阿秀笑着说:“今天是少爷跟小少爷的生辰。国外那边打电话回来说,太老爷和老爷他们今年会回来跟少爷一起过!”
  宁唯的爷爷与父母一直都是住在国外的,鲜少回来,就连宁唯的生日也不例外。每年,她也是在过年的时候跟着宁唯出国看望他们。所以越晨光对他们并不熟悉,记忆中,他们似乎只回来过两次,一次是阿唯跟她结婚时,而另一次便是小曦出生的时候。这一次,该是第三次了吧!?
  思及此,越晨光问:“阿唯知道么?”
  话刚出,她又猜想到,阿唯该是不知道的,否则他也不会说今晚晚回来。
  果然,阿秀回答:“一开始该是不知道的!中午的时候,老徐才打电话通知了少爷!”
  越晨光没再问便上了楼。
  回到楼上换了衣服,小憩了一会儿。
  下来时,厅的摆设隆重了许多,越晨光径自走到厨房,平时做菜的厨子正在里面忙碌。晨光没有说话,站在了一边。
  阿秀凑巧进来,看到徘徊不前的越晨光,心里讶然,便笑着拉着越晨光的手问:“少夫人怎么跑到厨房里来了?”
  “我想煲汤给阿唯还有小曦喝,可以么?”
  “这有什么不可以!掌勺的,快过来,少夫人要煲汤,帮着选一下材料。”掌厨爽快地应声而来。
  阿秀在一旁一边帮忙,一边说得欣慰:“少夫人不只是一个好妻子还是一个好妈妈。少爷娶了你是他的福气!”
  一旁的掌厨也投来了赞同的目光。
  越晨光被说得有点腼腆,抬起头,微微地看着阿秀:“真的么?我总怕自己做得不够好!”
  “傻孩子,老夫人刚嫁来时也是跟你一样忐忑,可是现在你看,她跟老爷是琴瑟和睦。“
  琴瑟和睦,她跟阿唯?恍惚间,越晨光觉得,仿若有漫天的日光散作温暖的弦,埋藏在心里。
  “少爷爱吃玉米,小少爷也爱吃,做胡萝卜玉米煲尾龙骨吧。”
  阿秀看着她,眼神带着鼓励。
  经过了多番程序,汤算是大功告成了。
  越晨光算算时间,该是接小曦了。司机载着她来到学校,门口里已经有不少的父母在那里等候,晨光扣好风衣,下了车,走到了门口。
  校铃响起,许多孩子走了出来。
  远远地,越晨光便看到了小曦,她可爱的小曦。扬起嘴角,也不管小曦是否看到,笑意盈盈地向他招手。而小曦在看到越晨光那一刹那,便直直地跑过去,扑到越晨光怀里。
  “光子!”
  越晨光转过头,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对着她讪讪地笑了笑。这是她的姐姐,越晨星。
  越晨光先让小曦上了车,便跟着越晨星来到学校门前的人行路旁的樱树下。
  “光子,帮帮姐姐,你姐夫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银行又不肯贷款。再这么下去,下个月员工的薪水给不出,公司只有破产这条路了!那公司是你姐夫的心血,你帮帮他。”
  天空随着夜色变得昏暗,不一会儿,便下起了雪。这初冬的第一场雪!
  “如果是宁唯,他一定可以让银行融资的。”
  越晨光转过头看着她,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爸爸曾为这件事找过宁家的人!你能想像么,一个见惯世事,年过半百的人却对着比自己的女儿还年轻的人卑躬曲膝,毕恭毕敬。”
  越晨光愣了愣,记忆中,父亲很爱写书法,而他写得最多的便是“竹可焚而不可损其节,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
  父亲是一个很严厉的人,无论于人于己。可是在对待儿女的事方面,他总是一再低头,放弃自己的原则。假若是以前,越晨光该是无法感受父亲的感受的,可是,自从生了小曦,已为人母的自己才发现,有时候,对儿女的爱,从来都是本能,容不得你半点犹豫。
  越晨光抬头看着华灯初上,看着雪落无声。
  半晌,终是转过头:“你先回去吧!”
  闻言,越晨星还想说什么却又无从说起。看着眼前这个依旧面无波澜的女子,越晨星心里想:到底是该说她太冷情,还是太通世故?她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妹妹。她可以在母亲死的时候不流一滴泪;却也可以帮自己的朋友出头而刺伤人,被警所拘留。她懂得对人慈悲,却从来是一副淡然处之的态度。可是不管怎样,越晨星知道,她总会帮自己。如人所言,也许每个人都可做到对自己的亲人淡之远之,但血缘的枷锁无法挣脱,无法使人对其听而不闻。
  *************************************************************************
  越晨光不得不说,她看到陶可在宁家时确实是愣了一下。
  陶可是宁唯的大学同学,28岁,却长着一张遗祸人间的娃娃脸,在宁氏属下的医院工作,兼职是小曦的私人医师。狂傲张扬的性格似乎没有一点作为医生的稳重。这是越晨光对他的第一感觉。后来,她才明白,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不得不说,他医术了得,认真工作时是不一样的严谨。一开始,越晨光跟他并不熟,后来,由于小曦的病情总是反反复复,她便抱着小曦三天两头地跑医院。这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偶尔,亦会坐下来喝茶聊天。陶可谈起他的大学生活,谈起他跟阿唯还有尹箬一起度过的岁月,他们那时候的激情还有青春,越晨光无法体会,但她总是想,如果,宁唯那时娶的是与自己一起长大的尹箬,如今的他会不会好过一点?
  “小屁孩儿,笑一个。”陶可走过来像往常一样附下身子逗小曦,脸上挂着万年不变的灿烂笑容。
  结果,小曦只是面无表情地对着他吐了一个字:“滚!”
  丝毫不给他面子。
  看着陶可僵硬的笑容,越晨光不经意地扬起微笑。
  也许是从小体弱多病,总是呆在家中的关系,小曦从来都是个冷淡的人。对于很多事物理都是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偏这陶可每次都热着这张老脸往冰山里贴,而每次看着他吃瘪的模样,越晨光心里着实是觉得好笑。也许,他也明白,小曦的性格过于孤僻,所以每一次他总爱逗弄小曦,而小曦亦是只有在那个时候才有作为小孩子的神气。
  “还真是一如既往地有礼貌啊!小屁孩儿。”
  陶可站直了身子,温和的笑容背后似乎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味道。
  小曦干脆转过头不理他,小小的手紧拉着越晨光。
  “如果我没记错,明天你会来复诊吧?小屁孩。”
  闻言,小曦终于有了反应,侧着头倔强地盯着那张满是笑容的俊脸,眼里带着略显稚气的怒意,那样的眼神,总带着跟宁唯一样的凌厉。而一向苍白的脸有了一丝红润,越晨光估计,那是气起的。
  每次去医院,便意味着要打针,而小曦最怕的便是打针。尽管,那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份;尽管他打针频繁得两只瘦弱的手都是密密麻麻的痕迹。他还是会害怕那冷冰冰的利器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