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谁与共孤光-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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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对、与禹国为敌,但我手中必有欧赫茨忌惮的筹码。这个筹码是什么?宓璃在达到目的以后,又要做什么?
直觉告诉我,她并非想复仇那么简单。
我恍惚在烛光之中,窗外大雪纷飞。
待抬眼,却见她端坐在我面前,烛光摇曳,衬得她艳若桃李。那满满笑意,直溢出了眼角。
“霍姑娘,感觉今夜如何?此番惊喜尚可吧?”她低头,于指尖玩弄着青丝,模样极是妩媚。
“你是怎么诓他的?”
“我告诉他,只要奏响那个曲子,便能抵挡雪域心反噬。他可真好骗。”
“你想做什么?”
她也不抬眼,将青丝一圈圈地绕过指头,声音婉转悦耳:“欧赫茨害我血家百余口,我自是要复仇啊。”
我眯着眼瞧她:“不对。”
“那你说我是要做什么?”
“你是欧赫茨的掌上明珠,你要他死,易如反掌,不必用两国交战这样的手段迫他。禹国灭了迷国,遆云修让他活,他就沦为亡国之君,荣华不再,苟延残喘;遆云修让他死,他也便死了,一了百了。我不觉得那样比你直接杀了他来得简单。我更不曾从你眼中看到对他哪怕一丝的恨意。”
她淡淡驳道:“那也许是我隐藏得好。”却也不甚在意。
“秦圣暝呢?”
“他已回禹国,三日后便会兵临冰都城下。”
“你料到欧赫茨不会交出暖暖?”我心中一惊,“你早就想好兵戎相见?”
“他将她看得比性命都重要,无论如何都不会妥协的。迷国江山,在他眼中不过是尘土罢了。”
“如果你要欧赫茨的江山,杀遆叶锡做什么?”
“杀了遆叶锡,我哥不就是名正言顺的继承者了吗?并去迷国的禹国,都是我哥的了。”
“我还是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哪里不对?”她恣意欢笑,缓缓起身,“霍姑娘,你好好想,想出来了,才当得起你惊才绝艳之名,才配得上万狐永世垂青。”
我将事情始末捋了不下百遍,还是想不通宓璃的真实恶意,想得心肺都要炸开了。
不知不觉对着风烛一夜,困倦得眼皮都睁不开,摸到床就倒头大睡。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梦到了血溱浠,而当她的华美幻象自我脑海显现之时,我竟听见了自焚之曲——《引火诀》。
☆、2。14
那是唐武德三年,枫林在暖阳下洒落模糊光晕。她火焰般的衣袍隐在满城红叶之中,上挑的眉眼丝毫不见俗世里那些沉甸甸的东西,轻盈,美丽,纯粹。琴就放在膝盖上,于她指尖流淌出死亡之音。
不知何时,琴声戛然而止。
而后,她偏着头,目光有了焦点。
“有事?”
我这才从她的视线里瞧见一个一模一样的身影。可血溱浠眼中的姑娘却惊恐地摔落了手中抱着的古琴,她面色苍白,甚至隐有痛楚。我想,这就是血洛浠了吧。
“父亲……父亲他叫我来跟你学琴,学着控制《引火诀》。”血洛浠一动不动地看着血溱浠,声音有些颤抖。
“发生了什么事?”
“父亲说,父亲说……”
“血墨轩想废我少堡主之位?”她说着笑了,“你别当真,他就是耍耍脾气。”
血洛浠只是垂下头,低声说:“我知道。”
“那你还学不学呀?”
血洛浠摇摇头,抱起地上的古琴转身就走出老远。
而血家堡堡主血墨轩的书房此刻已被血溱浠闯入,他还来不及训斥,她已坐上堡主身前的桌案,玉足在桌案下一踢一踢,好不可爱。
“血墨轩,我智慧通透、手段高明,你当知道这血家堡堡主之位,我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眼角眉梢尽是恣意与张扬,仿佛这世上唯她独尊。
他起身厉喝:“放肆!”
“我与欧赫茨有旧,你若对我不好,他可是不会放过你的。”
他一甩墨绿长袖:“这就要看看现今的迷国,到底是谁在做主!”
“你别欺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可知道欧道生老了,已将国务慢慢交给欧赫茨啦。”
“我怎么会把你交给碧诗□□。想当初那碧诗也是出尘脱俗的名门闺秀,不过一十六载,你就变成这副样子。”
“一句话,你若褫夺我少堡主之位,我便要血家堡鸡犬不宁。”
这气势,哪里像是血家堡的千金小姐。难怪血墨轩说她就是来讨债的。
“血溱浠,你别以为我许你少堡主之尊,你将来就可以掌管血家堡。”
她歪着头,天真得紧:“你死了,我不就是堡主了吗?”
虽然怒火攻心,但血墨轩并没有表现出异样,只是信誓旦旦地丢出一句不痛不痒的话:“你与王子有旧,我十分欢喜。”而后便长笑而去。
这可不像血墨轩。
血溱浠眼中所谓的父亲,不是这样一个不逞口舌之争的血墨轩。他定是有了万全之策,才敢喜笑颜开扬长而不去,不与她争辩。她跟堡中的老人打听,在书房查阅血氏族谱,终于知道血墨轩成竹在胸的易嫡之法。
成为王子妃。
只要血溱浠被欧赫茨看中成为迷国的王子妃,那便不能染指血家堡的事务,更别提成为未来的堡主了。那么,次女血洛浠就可以取代血溱浠,名正言顺地承袭堡主之位。
原来血墨轩打的是这个算盘。
她可没那么好算计。当夜便收拾细软偷偷出了血家堡,这样,欧赫茨就是要娶她,也找不到人了。
她还决心联合散落各地的血氏旁支,让血墨轩无招架之力。最好三五七年之间,欧赫茨娶了血洛浠。而她在半路上遇上个少年英雄,儒雅俊朗,才情惊世。
三月后,她看见各个城门口张贴的迷国王子即将迎娶血家小姐的告示,在她看来,残暴乖张的欧赫茨和温和秀雅的血洛浠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过她终其一生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瞎子。一个乐善好施、心如皎月的瞎子。
他叫血树宣,是丝都血氏旁支血留声第三子,长居于丝都外的山峰上。
她演技高超,或用美貌,或用利益,说服了迷国各地共二十八家的血氏旁支,令所有老少家主心甘情愿成为她的附属。而血树宣所在的血家,是第二十九家,也是最后一家。她从未想过风度翩翩的血氏家主,竟是一个瞎子。眼盲,那她的美貌便一点儿都派不上用场了。她在他面前装出不同的样子,以为总有一种他会中意,谁知他竟像个未经人事的孩童,毫无回应。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她甚至摸不到门道使他支持她,成为她的力量。
最后,她以为一个瞎子,应是很想看见这个世界的。
“不需你倾尽所有帮我,只要你在我同我父亲摊牌的时候,告诉他你会帮我就是了。说一句话,不费力吧。”
他手执一把色泽晶润的折扇,笑容温和柔美:“那我有什么好处?”
“你家中的仆人应当同你说过我很美吧。我的眼睛,也是极美的。”
“血姑娘,你真是一个极其自信的姑娘。不过你再美,我却是看不见的。”
“只要你同我父亲说那句话,我便把眼睛送你。”
他轻摇的折扇骤然停下。纵然对眼前女子的乖张恣肆已见怪不怪,却从未想到她会用自己的眼睛来换他一句承诺。难道堡主之位,对她而言真的那么重要吗?
“血姑娘,狐眼并非寻常肉眼,你将双眼换与在下,恐怕此生,都没有机会再看见了。即使有其他狐灵愿将双眼奉上,也不能了。”
“我知道。”
“血姑娘既然知道……”
“我想要的那个东西,远远比一双狐眼重要。”
他微微笑道:“血姑娘想要权势,何不嫁入帝王家?成为王子妃,将来再成为迷国的王后,权势滔天,可比什么堡主风光多了。”
“我只拿我想要的。”
“抱歉得很,血姑娘的眼睛,在下并不需要。”
血溱浠眼露惊异之色:“为什么?你是个瞎子……”
他的表情愉快、温和,他说:“我是个瞎子,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我也不感到遗憾。我拥有的,实在很多,不需要一双明眸锦上添花。”
“胡说!没有瞎子不想看见的!”
“在下不需要血姑娘的眼睛,但是在下想跟血姑娘谈一宗生意。只要血姑娘应允,血姑娘想要在下说的那句话,在下会同血堡主说,血姑娘若需要,在下也可以倾尽所有助血姑娘夺得堡主之位。”
“眼睛你不要,我你也不稀罕,别的你什么都有,我实在想不出你要什么了。难不成,你想要这个迷国?”她被自己想想法惊到了。
“血姑娘错了,你……我还是稀罕的。”他说得纯粹,就像他手中那把晶莹的折扇一样。
血溱浠再一次被惊到了。
“我想和血姑娘成婚,是真的成婚。”他将“真的”两字咬得极重,完全不似云淡风轻看破一切的血树宣。
“我不信。”
“血姑娘不信什么?”
“我不信你稀罕我。”
“那是血姑娘自己的事情。其实,你我之间的这宗生意,再简单不过了。你予我血家乘龙快婿的身份,我助你成为血氏至尊,各取所需,在下是否真心稀罕,又有什么重要呢?”他脸上甚至带着些许快意和满足。
血树宣所拥有的血家虽是血氏旁支,但却是血氏各家中势力最大的一支了。血溱浠实在想不出有权亦有钱的血树宣,要靠血家堡女婿这个身份得到什么?连一双眼睛都不需要,那么再多几分权势,再多几座金山,对他而言又有什么不同?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吧。
“血姑娘答应吗?”
“你想何时成婚?我希望婚期能……”
“在下知道血姑娘用了不少手段使得血氏各家父老拥护血姑娘,为了方便血姑娘行事,成婚之事暂时保密。血姑娘只要让在下跟随血姑娘回血家堡,并对血堡主说在下与姑娘已山盟海誓、私定终身便可。至于婚期,可迟些再谈。”
“你不怕我父亲反对吗?”
“你不怕就好。”
“你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家伙。”
“我希望天亮后启程,那样午时之前便能到了。对了,你喜欢御风还是腾云?”
她却以受伤还未恢复为由拒绝腾云驾雾,硬是要骑马。
“你放心,我们同骑一骑,我当你的眼睛,你绝不会骑到山崖下的。”
“这样不好吧。”
“你不是想当我的夫婿嘛,我们亲热点儿,父亲才会相信。”
“……”
☆、2。15
天蒙蒙亮,血溱浠便牵着血树宣出了门,帮着他上了马。一路上走街串巷,逛得不亦乐乎。
“若不是在下知道血姑娘意欲何为,真会以为血姑娘最爱这喧闹集市,想过的也是老百姓的小日子。”
“唤我溱儿吧,父亲就是这么唤我的。”
改换的称呼还没说出口,身前的人儿一溜烟儿跃下马去,回来时飞身上马与他相对而坐,将一盘雪白的甜点塞到他左手,又将一根木勺塞到他右手,笑眯眯地说:“吃吧,可好吃了。现在的狐狸呀,真是聪明得不得了,将唐人那一套学了十成十。你看这酥山,多好看。”话语刚落又觉失言,暗自吐了吐舌头。
血树宣却不在意,微微笑着说:“你跟我说说,这酥山,长的什么样子。”
“听说是将酥半融化,再拌入蔗浆或者蜂蜜,然后对着盘子淋出山峦状,再放到冰窖里冷冻,出来以后就像雪山似的,雪白雪白的,再插些假花,可漂亮了。这些日子只顾着赶路,没曾想丝都还有这样的吃食。你久居山上,也不知道吧。”
她却自来熟似的抓起他握着勺子的手,从盘子里挖出一小块雪山来,再举到他唇边。他十分听话地享用了,吃完还说“确实别有风味”。而后,耳中传来她得意洋洋的笑声。
“将来得空,我就去长安走一遭,吃真正的美食。”
“血姑娘若能如愿登临高位,恐怕不会再有空闲去长安了吧。”
“待我当上堡主,就带我师父去长安置间宅子,先把长安的吃食吃个遍,上得了台面的,上不了台面的,统统要吃。以后啊,住到哪儿就吃到哪儿。你别看我师父一把年纪,她最爱的就是吃了,我是被她带的。”说着又拿出一支木勺,偷着挖了雪山的山尖含到嘴里,开心坏了。
“你说为什么我们狐灵那么爱学人类呢?学衣食也就算了,明明能飞能遁,偏要坐马车呀骑驴呀,多浪费时间啊。”
血树宣竟兴高采烈笑出声来,说:“血姑娘这是在打自己的脸吗?”
“我是受伤了!”
“是嘛。”
我从没见过一对男女会这样骑马。甭说女子娇媚侧坐在前男子温柔环抱在后,抑或男子前方潇洒女子依偎他英挺的背脊,这相对而坐讨论吃食,实在大煞风景。更何况这血溱浠时不时地蹦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