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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九凤夺嫡-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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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贵经验一:蔷薇宫上下一共一百六十二人,公共茅厕十七座,由一百三十人共同使用;宝贵经验二:私用茅厕三十二座,都是为宫里的主子和地位高一点的管事使用。像恨水,她就有自己专门拉便便的地方。至于那里环境如何,她从没进去看过所以不知道。

    因为上等人的事自有上等人的随侍管,她只负责十七座公用茅厕的卫生和整洁,为一百三十二人擦屁股而已。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好色史记

    蔷薇宫有很森严的等级的制度,就像皇宫一样,有皇帝,就是霄这个宗主。宗主之下的管事也分好几级,最高位的称作尚宫,次位的是掌事,再往下是宫吏,最后才是像梅饭一样的宫婢。当然这是别人把她当成宫婢的话,如果人们不认可这个职位,她连宫婢都不如。

    这一日是她进蔷薇宫的第四日。

    干了一上午的活,累得身心俱疲。此时离吃饭时间尚早,梅饭便找了块石头坐上歇歇。

    她也不知自己所站的是什么地方,这应该是蔷薇宫众多宫殿中的一座,四围遍植果树,环境很是清雅。

    虽是夏日刚至,却结了很多果子,累累硕果挂上树梢,可以嗅到闻一股扑鼻的甜香。梅饭狠狠地吸了吸鼻子,发现除了果香之外,隐约还夹杂着几丝饭菜的香气。

    饭菜?只是想想都觉饥饿,她的心情顿时一振,立刻跳下石头寻香而去。

    从没闻过这样的香气,只是轻轻嗅着就觉通身舒泰,并且越靠近香气越浓。走过一条青石小道,再转过一个水塘终于看到香气的来源。

    那是一个很小的厨房,却有一个很大的窗户,一个身穿蓝衫的半大老头正眯着眼炒菜。他看起来似乎是很高兴,一面颠着锅,一面哼着怪调的歌。至于唱的是什么,他沾牙倒齿的也听不清楚。

    梅饭向前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在大窗户底下还蹲着一个人,一身白衫,满脸馋相,正是她刚认识几天的缥稷。

    缥稷似也看到了他,对着她挤了挤眼,然后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梅饭会意,悄悄蹲了下去,半爬着一点点向前挪。挪到窗底下,也对着缥稷挤了挤眼,用唇语问了句,“你在做什么?”

    “偷吃。”缥稷也用唇形告诉她,然后很得意的举了举手中的筷子和碗。

    果然被她猜对了。梅饭大乐,指了指自己鼻子,意思说也算她一个。

    缥稷颔首,手背到身后再伸回来时,掌中已多了一双筷子,再一伸,又多了一只碗。他身上就像一个万宝囊,也不知带着多少东西,一会儿不知道会不会变出杯碟之类的。不过最令她好奇的是这些东西究竟藏在哪里,如果是裤腰或者臀部的地方,那她还真要考虑一下这碗是用还是不用了。

    她正犹豫的时候,头顶上蓝衫人已经做好菜,香气不断从打开的窗户中散出来,让人闻的哈喇子都流落下来。不过不争气得更有人在,看一眼旁边的缥稷,前襟都湿透大半了。

    蓝衫人炒完菜用盘子盛好,转回身也不知去拿什么。趁这个空挡,缥稷突然站起来,一手抓起一个盘子然后撒腿就跑,梅饭忙把碗筷揣进怀里,学着他的样子,也抓起两个盘子紧随其后。

    他们跑出几步,身后就响起蓝衫人的吼声:“这个不要脸的小贼,自己做贼也罢了,居然还招了一个贼来。”

    梅饭和缥稷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笑出声来。

    “你们别跑,让我抓到了叫你们好看。”随着他的呼喊声,蓝衫人已经追了出来。

    傻子才不跑呢,不跑等他收拾吗?

    两人更是玩命的奔跑,足足跑了好一会儿,直到后面再无喊叫声,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停了下来。

    刚才一时从没之下,也没看清拿的是什么,此时梅饭才看见手里的两碟点心,一碟是酥皮金丝卷,一碟是燕皮海鲜饺,而缥稷拿的是清炒豆芽和白菜炖豆腐。也难为他了,疾奔之下居然没洒出一点汤汤水水。不过这也并不稀奇,蔷薇宫的人个个武功高强,随便一个女婢拉出去都是强过任何武林高手,也难怪彩国上下均对缥家敬畏了。

    “来吧,吃吧。”缥稷嘴角轻扬,夹了一筷子豆芽递到她面前。

    梅饭忙掏出碗接了,拣了一丝放进嘴里,细细一嚼果然清香无比。不知谁曾经说过,对于厨师来说最考验手艺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家常便饭,只有把最简单的食材也做出最不凡的味道,才是真正的厨艺高超。所以,蓝衫人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

    可不知为何,吃着这不凡的菜竟让她吃出了“霁”的味道。以前她和霁很穷,他们经常一两个月都吃不上肉,每天的三餐只能吃些青菜豆腐,。不过霁的手艺奇佳,就是青菜炒的与众不同,豆腐也能做出大味道,就与这盘中之菜一模一样。

    “你怎么不吃了?”看她呆呆地怔神,缥稷不由问道。

    梅饭“哦”了一声,轻问,“那个蓝衫人是谁?”

    “你说色荣啊,他是我奶**三舅子的儿子的姑父的二大爷嘛。”

    这么奇'。kanshuba。org:看书吧'怪的关系,梅饭自然理不清,不过蓝衫人叫色荣她还是有印象的。那一日蓝衫人来追缥稷,他嘴里也叫着“色荣”的。可是为什么色荣烧的菜会与霁这么相似?

    她正思筹的时候,缥稷已把两盘菜两盘点心吞食干净。吃完后还舔了舔手指,大叹一声:“真好吃啊。”

    俗话说的好,看见好吃的一定要手快,嘴快,现在她就犯了这个大忌。梅饭大为扼腕,不过心里记挂着另一件事,想了想轻声问道:“稷,那个色荣的事你能跟我多说一些吗?”

    吃饱喝足,缥稷拿了根牙签在剔牙,一边剔一边问:“你想听什么?是他的好色史还是他的奇'。kanshuba。org:看书吧'怪喜好?”

    “所有的,都说一点吧。”梅饭笑。

    她也不知自己想听,只是觉得有太多疑问积在心底,迫切地想弄明白。

    左右无事,缥稷便讲故事似地大说色荣的历史。

    世上总有一种人活得跟别人不一样的,而色荣绝对是个中翘楚。色荣之名取自他的个人喜好,他的好色那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而且他一向以好色为荣,才有了色荣这么一个“雅名”。在蔷薇宫没有哪个姑娘逃得过他的魔手,可也没有哪个被他得手过。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他喜(。。…提供下载)欢所有人,而所有人没一个喜(。。…提供下载)欢他。

    只可惜梅饭对他的色史不感兴趣,她想知道的只是……

    “他的厨艺那么好是跟谁学的?”

    “我怎么知道?”缥稷呲着牙道:“我从一出生他就在做饭了。”只是做的饭从来不给他吃而已。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蔷薇的威胁

    梅饭轻叹,看来是她问话的方式有问题了,所以才会饶了半天切不入主题。

    事实证明,老天爷根本就不想她知道太多,正考虑是否直接询问时,突然一声刺耳的叫声从后面传来。

    “缥稷,你个不要脸的小贼,你别跑,叫我抓着活炖了你。”不知何时色荣已大骂着追了过来,嗓门大得十几里外也听得见。

    缥稷咧了咧嘴,手指迅速在自己脸上打了个“x”,然后抓起梅饭的手就跑了起来。

    他的手掌粗大,力气也大如老牛,被他牵着的手臂顿时被拉得老长,只疼“咔吧”一声,梅饭的肩被狠狠抻了一下,似乎骨头都脱节了。

    缥稷步履如飞,一抬脚已迈出几米远,只可怜梅饭一个弱智女流怎么跟得上他铁一般的步伐,再加上手臂剧痛,其呲牙咧嘴的程度足以赶上摔在地上的开口西瓜。

    他们跑的快,色荣追的也快,转眼间三条人影已饶了小半蔷薇宫。急奔至花圃,待到远远看见盛开的蔷薇花……

    缥稷忽的停了下来,大呼一声,“霄,救命啊。”

    他这一停就像紧急刹车,车头是停下来,可倒霉就倒霉在做车尾的梅饭。被冲击力一带,连缓冲都没有,身子飞起,抛着就摔了出去。

    这一跤摔的惨极,见过狗啃泥吗?她现在就是标准的动作。双手前伸,平撑在地上,摔得掌心皮破,而那张刚刚偷吃的嘴则很着力的贴在地上,满嘴里布满的全是早晨浇花留下的泥土。

    这恐怕是她最狼狈的时刻了。泥土很湿,带着大自然赐予的味道,整陀塞在嘴里,其滋味儿真是恶心极致。而就在这无比尴尬的时刻,她却偏偏看到一个最不想见的人。

    霄立在繁花之中,静逸地宛如夜晚跌落的星辰,他就像一朵纯白的蔷薇,高贵清雅,带着好似冰山雪莲的寒气,在他身周所有的血色蔷薇都变得相形见绌。

    望着这样的他,梅饭忽然起了一股强烈地自卑感,她就像卑微的小虫,他则是高山仰止的大树,而现在就是上演的小虫向大树膜拜的剧目吗?

    看见霄,色荣也不敢追了,跪伏在地上如一只小猫一样频频叩首。

    “怎么回事?”

    霄开口了,他虽然问的是缥稷,眼睛盯住的却是地上趴着的梅饭。

    或者是她的姿势太过震撼,或者是她的表情太过精彩,所以他这样的高贵之人也会拨空多瞧一眼,只可惜宛如小虫般的梅饭根本不会领情就是了。她抻了抻脸皮对着他做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丑的鬼脸。

    霄嘴角颤动,眼神终于跳过梅饭停在缥稷身上。

    缥稷被他看得头皮发紧,眼珠骨碌转着开始编词了:“霄,你不要生气,事情是这样的,今天吧,我和梅饭小妹一起说话,然后不小心看见色荣在做菜,梅饭小妹吧,她是嘴馋了点,不过你不要怪她啊……”

    说到这儿,在场的三人有两个都狠狠瞪了他一眼。色荣是怪他偷吃,而梅饭则怪他太小人。明明是他嘴馋拉着她一块,屎盆子却全扣她头上。不过这也怪她,谁叫人家一吵啰,她就同意,而且嘴也确实馋呢。

    缥稷却不管这个,继续道:“梅饭小妹远来是客,她非要尝一点,咱们就得给面子吧,总不能让人说咱们小气,你说对吧,霄。”

    他一口一个梅饭小妹,叫得人混不舒服,而且句句辩白之词都矫情之极。梅饭听得生气,若不是嘴里的泥没吐干净,真想和他好好辩一辩。

    不过霄似乎对他的辩白并不感兴趣,嘴唇抿出一个冷厉地弧度,接着清晰吐出一个字,“滚。”

    色荣是最先“滚”的,他很听话,身子缩成一团,像个球一样滚了出去。

    缥稷呆了一下,有些莫名的看着霄,似还不明白他所谓的“滚”是什么词。他不明白可有人会教他明白。霄大袖一挥,也没见怎么动作,缥稷身子抛起飞着就“滚”了。他的姿势异常美妙,就像最优秀的跳水运动员, 臂立跳水,转体动作,向前跳水,腾空高度,各个动作都非(。kanshuba。org:看书吧)常标准。只是落水惨了点,如果把游泳池换成石板地,其结果可想而知。

    两人都“滚”了,迅速而整齐,一时间花圃就剩下地上趴着的梅饭。她抬了抬胳膊,一阵剧痛传来,才发现好像脱了臼。

    看来是“滚”不了。她轻叹一声,昂着头对霄呲出一口小白牙,“我等会儿再滚行吗?”

    霄挘了她一眼,冷声道:“你跟我来。”

    梅饭刚想说自己动不了,就觉身子被什么东西卷起,眼前一花,她已在霄的手里。

    她真的是在他手里,他的手托着她的后腰,就像托着一片叶子,纤纤而立,宛如被风吹抚般轻盈飘逸。

    可惜作为叶子的她,却并不觉很快乐。梅饭害怕极了,不是用被人托着,而是托着她的那个人是霄。

    霄的脸如万年寒冰,挂满了严冬霜降后留下冰碴子。他的脸色虽然可怖,看久了也就不觉得什么了,让人害怕的是他的眼神,就像狩猎的豹子一样眼神,让人禁不住会怀疑自己是那只可怜巴巴等待被果腹的小兔子。

    霄的身法奇快,眨眼功夫已飘出很远,他们越过无数枝花朵,伴着飞扬的花瓣在空中徜徉。真的太快了……,刚才还感觉花瓣从脸颊飞过,隐隐闻到蔷薇的芬芳,再睁眼时他们已落到一座宫殿之前。

    她被轻轻放在殿门前,是“轻轻”而不是“重重”,这让梅饭感激不已。

    她抬起头,见殿门上挂着高高地牌匾,上书三个大字:蔷薇宫。

    梅饭轻“咦”了一声,忽然想起和缥稷的对话。

    “这里是缥家,可为什么叫蔷薇宫呢?”她如是问。

    当时缥稷撇了撇嘴,满脸不屑道:“别听霄的,这里就是缥家,哪有什么蔷薇宫之名,是他自己变态非要把好好的宫殿冠以花名。”

    他所谓的冠以花名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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