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可爱妹妹与迷茫的我 >

第227章

可爱妹妹与迷茫的我-第227章

小说: 可爱妹妹与迷茫的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厉害啊,晋哥,早就听小夜子说过,他寝室有个博闻强识的大佬,知道八珍的人,现在还真是不多。”老吴不遗余力的夸奖道。

“这八种东西都是什么呀,就算晋哥解释了,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呢···”房芳的声音微微有些发嗲的问道。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脏器这一类,都相当的难吃,不过凤髓还是有点讲究的,以前民间就有流传,说这世界上最有滋味的几样东西,那就是,鸡骨头,羊脑髓,东方白的睡,小女人的嘴,所以烧的酥脆的鸡骨头和里面的骨髓,滋味还是不同凡响的,羊的胎盘我没吃过,但这穿山甲,你们应该知道吧,这些年穿山甲说了是保护动物,但是走私的生意相当火爆,有钱人特别爱吃这穿山甲,来显示自己的不凡,刚巧,我以前还真吃过一次。”

“吃过一次?什么味道,很好吃么?”

“讲道理,穿山甲的肉质虽然细腻,但实际上腥味很重,要用重料才能压住,而且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咸味,并不算太好吃。吃过一次,我根本就不想再吃第二次,所以我个人觉得,这玩意简直就是无稽之谈,鸡肉,猪蹄都要比他美味不少。”老吴笑骂一句。

“古书上还有一种做法,是先焖后蒸,用淀粉勾芡,说是能去除腥味,加上葱姜,听说是有清热解毒还有去皮肤病的功效。”晋哥补充了一段。

“是的,穿山甲以前确实是作为一类中药,他的鳞片就是。”

“再说说烤猫头鹰呗?”颜玉儿也挺感兴趣的。

“这玩意说个鬼,我反正没吃过,也没尝试过,估计跟鹌鹑差不多,也是为了凑排名而故弄玄虚的,还有那个猩唇,麋鹿早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了,不过跟鹿肉相近,味道还是挺鲜美的。”

“那熊掌呢,老吴,你熊掌吃过没?”

“嗯,小时候去京城,吃过一次熊掌,但,有一说一,很油腻,很肥腻,相当的难以入口,用的料也很多,那玩意就是肉垫,就算切成片,脂肪也太多了,恶心我好半天。”老吴皱着眉头说道。

“对,我很早就觉得,熊掌并不会太好吃,他的部位已经决定了他的构成和味道,肯定是带着腥味还有那种肥腻肉块的感觉,哪里会有美味佳肴一说?只不过是把舌尖上的猎奇当成舌尖上的美味而已,以讹传讹。”

“不过最后那个蝉的腹部,味道还是不错的,算是这八珍里面,最名副其实的一种了,还真的像是酥酪一般。”

“所以,这八珍听上去很厉害,但说起来也就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么?”叶一一问了句。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我们的美食源远流长,但有一些所谓的珍贵美食,也太旁门左道,故弄玄虚了点,我们大部分国人平日里吃的,都是一些基本的食材,而这些基本的食材,我认为,才能算真正的美食,如果一款美食普通人都吃不到,大家都难以品鉴,那他再美味,又能如何呢?有钱人吃的跟普通人吃的,我说实话,无非就是用料新鲜,食材的品级要好一些,你要真想搞那么些什么有的没的,那真是只会吃一次,而后就再也不想再去尝试了。”吴衡这话别有意味。

“其实我们现在吃的,很多都是以前的满汉全席,享受的那都是王宫贵胄的待遇,这大概就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吧。”晋哥笑着说道。

“那,你们的意思,是我们跟有钱人吃的没什么区别喽?”

“有钱人又不是美食家,他们每天吃的,还是固定的,传统的,当然区别肯定是有,而且不小,你也可以装逼的问我,菠萝龙虾和蓝龙虾有什么区别,三文鱼切片的厚度会如何影响肉质?确实,我吃过特别美味的岛国寿司,鲔鱼和三文鱼的肉,带着那种最为鲜甜的滋润入口即化,但我高中的时候也吃过路边摊上那卖5块钱,里面就只有沙拉,丝瓜和一点肉松的寿司。我有那么一段时间,也特别钟爱某一家私房菜的手艺,鲍鱼做的很不错,蛤蟆膏和牛奶一起炖煮,从不会有腥味,还有那牛肉和鱼羊鲜,但后来,遇到给我做饭菜的何莹之后,我也就没怎么去吃过了。”

“所以···”我看了看老吴一眼,他沉浸在一种莫名的幸福之中。

“所以,我也算有钱人家,但现在怀念的滋味,并不会是外面的玉盘珍馐,而是每个平凡人都念着的,家的味道,来自父母最为朴素也是最为恒久的寄托。”

第四百三十四章为什么芊笑要吃那冷掉的糖醋排骨?

(今天破了百万字,就给大家送上深夜福利吧~希望你们喜欢,请支持正版订阅。)

“这个B,装的真踏马有层次,有格调,可以的老吴。”我拍了拍吴衡的肩膀笑着说道。

“什么叫装B,这踏马叫生活感悟,知道吧。”老吴朝我回举了举杯。

房芳眼波流转的看了看吴衡,“江夜同学,你都还没有给我们介绍你的这位朋友呢,就只顾着自己交流了呀。”

“好吧,好像确实还没有介绍过,吴衡,我的好兄弟,Z大高材生,现在自己就开了家公司,哈哈,年少多金,年轻有为。”

“得得得,别吹了别吹了!”老吴赶紧示意我打住,“大家都是小夜子的朋友,酒桌上,不要说这些什么攀附关系的话,咱们就都是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哈哈,我们确实普通,但是吴衡同学一看就很不普通啊。”房芳托腮,颇有些认真的看着吴衡。

我的心里咯噔一声,我了个去,房芳不会这就看上吴衡了吧?她在刻意跟星河君拉开距离,往叶一一那边靠着,我招呼着,说了句“吃菜,吃菜,到时候凉了又不好吃了。”

老吴也笑了笑,打岔了这个话题,说了些别的,古代餐桌上的一些特色,房芳也没有再急于表现自己,只是显得很文静,有意无意的,从我们的只言片语中,套取着吴衡的信息。

酒足饭饱,老吴一转身就去刷了卡。

“这怎么行呢,知道你是富家公子,不在乎这些钱呢,吴衡同学,你微信是什么呀,我加下,把钱给你。”房芳娇声道。

“没事,今天开心,不用给我那,这么点小钱。”这倒不是老吴嘲讽,而是老吴确实觉得,这是小钱,400都不到,根本不会去计较那么多。晋哥罗杰稳钓鱼台,罗杰是觉得有人付最好,晋哥也是觉得无所谓,也就星河还以为房芳动真格的,颤颤巍巍拿着手机说要加老吴。

“哎呦,你刚才说的呢,餐桌上不用攀附,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我反正这份钱,是肯定要给你的。”房芳笑意很盛。

老吴若有所思,还是加了房芳的微信,他没有再多说第二句话,也没有显示他那无谓的客气,但老吴的目光落在的,并不是那太过显眼的36D,而是在桌上,林芊笑在我们都没有吃的时候,不动声色的夹了一筷子糖醋排骨。

我刚才跟老吴谈论这些那些,活跃餐桌气氛的时候,好像还真没怎么注意,我就给林芊笑一开始夹了几筷子,后面也并没有特殊照顾,玉儿还在我身边,一直拉着我的手,说自己要这个要那个的,我心中对玉儿也颇为怜惜,心疼,转化成的,就是这种微不足道的体贴。

现在当我们要走的时候,才发现,林芊笑低着头,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话,存在感相当低的,轻轻的嚼着最后两块已经有些冷掉,凝固的糖醋排骨。

在热火朝天的餐桌上,很容就会忘记芊笑的存在,我暗暗的在心底骂了自己一句。

但我并没有说什么,我知道,林芊笑吃这两块糖醋排骨,肯定有特别的意思,她是个矜持而又敏感的姑娘,是不可能在最后这段时间里突兀的做这样的事情。

“那差不多啦?咱们就先各回各家吧?”

“那我们先走啦。”房芳加到了吴衡的微信,微笑着向我们摆了摆手,“约好跟一一她们去看电影的。”

叶一一也跟罗杰站起身来,“那我们先走了啊,夜哥。”罗杰自然是眯着眼笑着,搂着叶一一离开了。

看来大家都注意到了,在我目光转移的那一瞬间,她们都看到了,同样,为了不让林芊笑和自己难堪,大家都选择了挥挥手再见,星河也是屁颠屁颠的打了声招呼跟房芳一起走了。

剩下晋哥也戴上耳机,慢悠悠的走了出去。

吴衡看了看我,我也点了点头,老吴跟我的默契,一切尽在不言中,“你的朋友,还蛮有意思的。”他目光看回到手机上,之后轻笑了一声。

颜玉儿自然是不肯走的,她在大家走后,直接坐到了我的腿上,身体温软,发烫,我在第一秒情不自禁的搂着玉儿的腰肢,但是很快就克制住了,“差不多快八点了,玉儿,你还是先走吧,东方月学姐,肯定在车库那边等你呢。”

“那到是,老月很准时,对了,芊笑不跟我一起回去么?”

“你不是要回家么,我送她回寝室去。”

“寝室和家差多少路啊,真的是,再说她晚上可以睡我这儿呀。”

“也行吧,让她睡你那儿,但是现在,让我单独跟芊笑呆一会吧。”我带着一些恳求的,看了看颜玉儿,“那,好吧。”玉儿看了看林芊笑,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笑容,终究还是点了点头。

在这种时候的颜玉儿,都是很善良的,尽管我知道她并不是很愿意从我腿上下去,但她明白,林芊笑比她还要可怜。

“毕竟,芊笑她现在,能说话的,也只有你了。”颜玉儿叹了口气,拿起了自己的包包。

“那下次见吧,白痴江夜。”颜玉儿吻了我一口之后,才从容的挥挥手,离开了。

伏在芊笑耳边轻声的说了句,“怎么啦,没吃饱么?”

芊笑一愣,而后头依旧是低着的,手轻轻的摆了摆,“没事呢,就是,想吃这个糖醋排骨,我看还有两块。”

“服务员,过来一下,再给我来一份糖醋排骨,谢谢,越快越好。”我二话不说,也不管林芊笑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这冷了就别吃了,容易伤肚子,热的吃一点。”我坐了下来,看着杯盘狼藉,轻声说道。

“江夜,这冷的就好,冷的就好。”芊笑重复强调了两遍。

“怎么了?”我尽量温柔的问道。

“这味道好像是以前呀,妈妈在酒店里面做服务员的时候,有些剩下的饭菜,就带回到家里来,那时候大多都是冷的,因为糖醋排骨价格不贵,是点的人最多的,她说重新热起来就不好吃了,排骨会胀大,味道都会变掉的,我以前还说着,上大学了,要带我妈妈去吃一次刚上桌的糖醋排骨呢。”

芊笑的语调很平静,但是当我轻轻撩开她的长发,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了。

“这个糖醋排骨,冷掉的味道,真的好像呀,好像以前,以前的日子···”

第四百三十五章我喜欢安静的···(二更~)

我是个感性的人,经常会了为了一腔热血上涌,而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当然,莫名其妙,也根本比不上现在这种情况,当林芊笑在我面前这样子哭泣,我二话不说的,把她深深的,深深的搂进了怀里。

旁边的人看向我们的目光各异,但我根本不想理会,去踏马的吧,谁现在敢反对林芊笑,老子就打烂他的狗头。

“没事的,芊笑,哭吧,在我的怀里哭,没关系的。”但她并没有放声大哭,只是轻轻的抽动着肩膀,泪水打湿了我的衬衫,但是没有关系,她应该能听到我那温暖而有力的心跳。

这样的拥抱,在我眼中是纯粹的,我并没有生出任何的邪念,此刻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让芊笑好受一些。

我一直觉得芊笑太正常了,在处理完母亲后事,在丧葬结束之中,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本来就只有那唯一的依靠,而现在呢?

尽管吃穿确实是不用愁了,但精神上的那种溃败,真的相当可怕,有一句我觉得特有意思的话语,叫做,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

我很难想象,林芊笑一个人在家守着母亲灵位,除了老村长和王师傅,几乎没有几个亲戚帮忙的那张场景,门庭冷落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寂寥,真是万里悲秋常作客,我现再才发现,自己也只不过是个嘴炮选手,我根本就不想去尝试,也不敢去尝试这种生活,这种活在最深处的绝望。

芊笑那是有多孤独?

我能感觉的到,真的,她就像无根的野草,飘啊飘,飘啊飘,不知道在何处飘摇。

张爱玲说过,生活是一席华丽的袍,里面长满了虱子,这句话对于现在的林芊笑来说,也挺适用的,她穿着我们买的,捐献的衣服,都是不错的料子,但心中猛然间泛起的悲伤,足以撕裂她小小的身躯。

为什么苍天要让这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子,生的这样美,这样的花容月貌呢?

是为了让贫穷显得更加高贵和悲哀!

林芊笑的母亲死前,她们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就像芊笑说的,那就是一块冷掉的糖醋排骨,冷掉的岁月,冷掉的一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