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夜唱-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一郎心里正琢磨着这些,响儿见他呆呆发愣,以为他又犯病了,眼泪顿时再次涌出。
“不用哭,我好着,我就是在想你说的话,看看能不能记起来。”十一郎看出小姑娘的担心,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就象在另一个时空之中,抚摸自己女儿的额头。
这个动作让小姑娘吓了一跳,不过也止住了她的哭声,她又开始说起来。
小姑娘毕竟年幼,见识也少,并没有从十一郎的异样中察觉出什么,她絮絮叨叨,说起话来没有条理,不过十一郎还是从她口中了解自己大致的情形。
叶家是吴泽陂最大的家族,整个吴泽八十余户人家中,倒有一半姓叶,原是一个祖先下来,共分为四房。十一郎属三房,但家中人丁稀薄,只有父子二人。他父亲叶思常年在外,据说是在东都洛阳给人当掌柜的,打理一家店铺,忙得已经连接三年不曾回家了。不少人都说他在外头发了财,怕还乡被惦记着,不愿意再回来。
从小响儿的话里,十一郎可以想到,自己与那位父亲的关系,怕是不怎么和睦。若是亲近的话,一父一子,如何会三年都不相见。
响儿说了好一会儿,见十一郎却仍然没有想起任何事情,只是坐在那儿发愣,便伸手在他额头上又摸了一把,发觉他头上并不显热,响儿自顾自地说道:“定然是饿了,我去给郎君煮些粟米粥来。”
感觉到她的指头有些粗糙,不太象是这个年纪小女孩儿柔嫩的手,十一郎伸手将她手抓了过来,看到她指头上那些疤痕和老茧,才松开了手。
响儿此时尚年幼,被他抓着手,却也不禁羞涩,在他松手之后,转身快跑,小碎步儿便跑了出去。
这个时代的少女,还没有被完全缚住手脚,象响儿这样的小丫头,更是活泼,转眼间,她就在小院子里忙乎起来,十一郎还听到了她轻声唱着俚曲。
显然,自己的“好转”,让她的心情非常愉快。
这让十一郎感觉到一种浓浓亲情,他是这种人,别人对他好,他必然会加倍回报之。
没有多久,一种异样的香味夹在木柴燃烧时的炭味传了进来,嗅到这种气味,十一郎觉得非常轻松,他靠在墙壁上,微微眯起了眼。
粟米粥的香味越来越浓,但就在响儿洗碗准备给他盛来时,门突然被推开了。
“断气了没有,老十一断气了没有?这被扫帚星撞着的,可没有谁能活下来……响儿,你这死丫头,竟然敢躲在这儿偷吃!”
一个尖刻的女声响了起来,十一郎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这女人听声音就不是什么善货,而且响儿是他的人,旁人凭什么骂?
院子里的响儿脸色发白,瑟瑟地看着这个双手叉腰跳脚大骂的女人。
“这又懒又馋的小贱人,迟早要发卖了,免得做出见不得人的事……”
那女人一边说一边逼过来,顺手还抓了根扫帚,举起来披头盖脑地向着响儿打过去。
“砰”的一声,扫帚倒是打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却不是响儿,十一郎站在那女人与响儿之间,伸出胳膊挡住了扫帚。
响儿看着为自己挡住扫帚的十一郎的背影,脸色微微动了一下。
这……还是往常那个怯懦的十一郎么?
而那个尖刻妇人此时也露出惊讶的表情,看着十一郎,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咦,你……你竟然醒了?”
十一郎眼睛微微眯着,目光深沉,深得让那个尖刻妇人觉得畏惧。
“响儿是我的人,轮不到你来教训。”十一郎没有理会那妇人的问话:“现在,你出去。”
“你说什么?”那妇人一双刀眉顿时竖了起来,没有想到这个以往唯唯喏喏的小子竟然敢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
“滚。”
十一郎冷冰冰地说道。
这个妇人吵吵嚷嚷的,他可以不计较,甚至叫骂两句,他也可以一笑置之,但是,想要打响儿,就非他能容忍了。莫说响儿没有什么错,就算有错,也应该由自己这个主人批评管教,轮不得别人动手动脚。
“你叫我滚,你敢叫老娘滚?”那妇人闻言顿时大叫起来:“老娘听说你这扫帚星被扫帚星砸了,好心来瞧你,你便是如此待老娘的?你这个有娘生没爹管的小牲……”
“啪!”
那妇人的叫骂被堵回了嘴里,因为在她的面前,一个鹤嘴锄险些塞进了她的嘴中。
“你……你……敢如此对我?”
“呵呵,你可以试一下,我敢不敢用这个锄头,捣烂你的满嘴牙。”十一郎笑了起来。
第3章 山中莽和尚
“她是谁呀?”
确实感觉到饥饿了,十一郎捧着碗,一边吹着粟米粥上腾起的热气,一边向响儿问道。
“十一郎连她都忘了?”
捧着脸笑眯眯看着十一郎的响儿收住笑容,脸上浮现出明显的厌恶:“那是咱们三房的长支,你要唤她一声伯母的……”
“哦?”
响儿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有什么不敢说的,在十一郎催促下,她才略微说了出来。
三房长支,是十一郎比较亲近的亲戚,只是这位伯母刘氏却一直看叶畅不顺眼,叶畅父亲不在家,她总少不得上门生事,逮着响儿的岔子就打,抓着叶畅的不是就骂,走时还要顺手牵羊摸走些东西。叶畅此前性子温和懦弱,又听人讲古,知道当初仙人药王孙思邈曾在吴泽陂旁的六真山与覆釜山采药炼丹飞升化仙,便心慕仙道,年纪轻轻也学着入山采药,故此才有从山上失足跌落,又被那扫帚星砸中之事。
“好笑,便是我父亲不在,我家的事情,几时轮得她来……以后再来了,打出去就是。”十一郎满不在乎。
“嗯,郎君说的是!”
响儿眉开眼笑,她毕竟只是一个小姑娘,听得自家小主人要对付向来欺凌她的刘氏,自然就开心起来。
而十一郎当然知道,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此时既是大唐,那就是华夏中古时期,这一时间宗族势力极为强大,象他被称为“十一郎”,就是因为他在族中同辈兄弟中排行第十一。
中古时族权甚为强大,甚至到了能够在乡间执法,处死那些通奸、偷盗等“有辱门楣”的族人,至于不敬亲长,轻则被带到祖祠请族规惩处,重则有可能被驱逐出族!
而失去宗族的庇护,在乡野之中,就任人鱼肉,什么样的破落户都敢上门来踩。
“吃完饭带我到外头转转,我记不起事……你别告诉别人,到时暗中和我说就是?”吃了一碗粟米粥,肚子里有货了,十一郎觉得,自己似乎该为可能到来的麻烦做一下准备。
响儿麻利地搜拾碗筷,十一郎猛地想起一事:“你吃了没有?为何只烧了我一人的饭?”
他看到外头太阳正照,正是午饭之时,但响儿煮的份量却只够他一人填饱肚子。
“哪有大中午吃饭的规矩,天色还早呢,不到酉时后,不会吃晚饭。”响儿抿着嘴笑了起来:“十一郎真是忘了,连何时吃饭都记不得了。”
叶畅这时才想起,中古之时粮食短缺,一日三餐,那可是富裕人家的享受,普通人家,日上三竿才吃早饭,日落西山便吃晚饭,一日就是这两餐。
看着响儿明显偏瘦,叶畅心中最柔软之处又是一颤。
自家的女儿,可是比响儿丰腴得多啊,陪着自己上街时,靠在自己的胳膊上,都能感觉到她的份量。
叶畅对于自己出现在这个时代,有很冷静的认识:他是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那就要好生过日子,既然要好生过日子,那些关爱他的人,他得珍重了,那些他关爱的人,他得看护好了。
不过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过去接过响儿手中的碗:“我来洗吧。”
“十一郎也会洗锅洗碗?”
“这有何难……水在哪儿,瓢在哪儿,抹布在哪儿……洗洁剂……啊,这个就不问了。”
“洗洁剂?什么是洗洁剂?”
响儿耳尖,叶畅一句无心之语,便被她听了进去,她好奇地问了一句。
“唔,桶里的水是你挑回来的?”叶畅可没有办法回答她的这个问题,当然要顾左右而言它。
“是我从塘里挑来的,十一郎,你要省着点用,最近塘里水不多,听闻族老正打算要求雨呢,今年到如今,已经是两个月都没怎么下雨了。”
“咱们家里有多少田,今年的收成呢?”
听到两个月没怎么下雨,叶畅的心猛然揪起来。中古之际几乎完全是靠天吃饭,若是老天爷不开眼,降下些天灾,那么人祸便随即而至。
这件事情,可是关系到他的性命——还有响儿的,他是死过一回,现在刚下定决心,要珍重看护好眼前所拥有的。
“咱们家可是有十亩田,不过现在佃给族人了,今年的收成听说不是很好。”提起这个,响儿也是愁眉不展:“怕是过几日后,咱们就得去采野菜,每日只能吃野菜粥了。”
响儿说得有些模糊,叶畅明白,她终究年幼,对这些事情不是很清楚。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叶畅这才算是真正看到自己生活的这处村子。虽然被称为“吴泽陂”,实际上这是一处约二百户人家的村落,叶畅是去过后世诸如乌镇这样的所谓“古镇”,现在再亲眼见着一座活生生的“古镇”,其中的差异之大,让他禁不住咂舌。
后人所看到的历史,很多都是后人自己理解的历史啊。
整个村子在一片树林之下,叶畅抬起头,就可以看到不远处垄罩在村子上空的槐树枝。那棵老槐树如此巨大,看上去象是给村子加了一顶帐篷——不是那种用于两人野战或者某些人邀名作秀的小帐篷,而是那种可以住上许多人的大帐篷。槐树帐篷之下,则是各家各户的屋子,既有青砖瓦房,也有木板旧屋,更多的则是用黄土夯成的土坯房。
杂乱无章地分布着的住宅,让他七拐八弯,费了老大功夫也没有转到头。迎面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还有人上来打招呼,问他是不是真被颗扫帚星砸了。对这个问题,叶畅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微微笑着作别,哪怕对方是明显来讥嘲他的,他也不以为意。
“十一郎被这扫帚星一砸,倒是砸得不一样了,你瞅他如今模样,啧啧……总觉得和往日那个一心想着炼丹成仙的十一郎不一样。”
“那是自然,听闻他方才还将四婶娘赶了出去,换了往常,四婶娘到了他院子里,他哪一回不是乖乖听骂?”
“咦?连四婶娘都敢赶,这倒是稀奇了,四婶娘那泼辣货,可不好惹!”
小声的谈论不时也会传到他的耳中,叶畅只是当作没有听到。转了好一会儿,终于到了那棵老槐树下,也就到了这吴泽陂的村口。
“郎君,我们去哪儿?”响儿昂起脸问道。
“先去家里的地看看。”
响儿点了点头,她头上梳着的发髻就轻轻颤了起来,典型的三丫髻,只不过没有用发钗固牢,因此有些头发散落到了她的额前。小姑娘折下一根小树枝,捋了叶子便做成一枝木钗,将它叉在了自己的头发上,回头向着叶畅一笑。
他们家的田离得村子有些远,路上听响儿说了,原来这田倒不是真正属于叶畅,而是属于整个叶氏宗族,只不过分到叶畅这一支耕种。叶畅之父叶思外出前将田佃给了族人,而叶畅与响儿的衣食便靠着这十亩田收的租子。
足足走了半个时辰,也就是后世的一个小时,叶畅才看到了他家的十亩田。这十亩田的地势较高,位于覆釜山下的一处缓坡,田中已经干裂了,种着的庄稼叶畅不认识,但从它们的干枯状态可以判断,再没有雨水,它们就要完了。叶畅皱起了眉,这一带附近有两三百亩田,想必是村子里不少人的生计之源,看来陷入麻烦的,不只是自己一户,可是为何没见着农人来引水浇灌?
他对历史甚为熟悉,在山区支教的那几年,几乎将自己能找到的一些有关史料翻了个遍,甚至连技术史之类的偏门也看过。因此仔细一想,便知道其中的道理,中华虽然一向倡导精耕细作,但农业技术的真正高峰,还是在人口迅速增长的宋时,这里是高坡,引水困难,以唐时的农业技术,尚未普及这种技术。
但族老不组织人一起,哪怕肩挑手提弄些水来浇灌,让叶畅有些意外。
“为何无人担水?”
“前些时日还有人担,但这十来天,大伙都灰心了。”响儿道:“大伙都商议着要凑份子,去请覆釜山玄感观的观主下来做法事祈雨。”
“祈雨……”
这大约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