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步步高升 >

第13章

步步高升-第13章

小说: 步步高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宋文迪面朝玉湖,未作多言,许久才叹气道:“毕竟前期投资这么多,现如今若是停下脚步,太过可惜了。”

其实宋文迪并非要阻扰玉湖生态区的进一步发展,他是在想更好地推进玉湖生态区发展,不过现有的方式方法,显然是错误的。

方志诚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轻声建议道:“若是在玉湖生态区的基础上,改造成生态宜居城,以此定位招引房地产商进入开发,如何?”

“哦?”宋文迪眼中露出一丝惊讶之色,因为方志诚的提议很大胆。

方志诚见宋文迪很感兴趣,心情激动,侃侃而谈道:“玉湖生态区大约占地两千余亩,可以吸纳近家百房地产公司。银州如今流动人口很多,对住房的需求量很大,通过集中供应商业住宅,同样也可以解决部分民生问题。而房地产商在各地圈地,竞争非常激烈,将玉湖生态区的定位重新调整,一定能吸引许多房地产商关注,届时利用市场之手的力量,便可以为玉湖生态区注入资金活力,利用这部分资金,投资生态旅游业,从而起到反哺作用。”

宋文迪似乎在琢磨这种思路的可行性,但没有表态,他做了一个拉伸筋骨姿势,继续往前面跑,方志诚跟在他的身后,宋文迪偶尔会轻描淡写地问他话,方志诚则放松地回答,他隐隐感到通过今天这次跑步,与宋文迪又走近不少。

跑完步之后,宋文迪邀请方志诚在自己家中吃了早饭。方志诚还是第一次进入宋文迪的家中,平常很多时候都是送他门口。

房子是市委安排的,面积约莫一百七十个平米左右,四室两厅,内色装修温和,客厅墙壁上悬挂着几幅裱好的字画,充满儒雅的风韵,客厅墙壁铺着富有品位的布料和木板,给人一种大气的观感。

宋文迪的妻子是一名副市长,夫妻两人因为工作关系,所以很少见面。宋文迪平常的生活起居,都是由保姆打理。保姆年纪二十岁左右,生得眉清目秀,个子娇小,一米六不到,她叫做小燕,喊宋文迪“叔叔”。

小燕作为宋文迪的保姆已有两三年,宋文迪对她十分信任。

方志诚心中还是很激动的,宋文迪让自己进入他的私生活,这说明自己已经受到宋文迪的初步认可。

尽管刘强东对自己不满意,但那又如何?虽然现在银州泉安帮势力很大,但一把手却是自己的老板宋文迪,只要宋文迪还在市委书记任上一天,方志诚就可以高枕无忧。

方志诚不需要在乎其他人的眼色,只需要对宋文迪忠诚即可,他悟性很高,很快掌握到了秘书的要诀。方志诚要尽快获取宋文迪的信任,然后接着宋文迪的威势,积累自己的人脉。

官场要擅长借势,不过一切要基于有势可借。

……

临近下班之前,赵清雅突然打来电话,问方志诚晚上有没有时间。

方志诚笑问,怎么了。

赵清雅笑道,有点闷,能不能陪姐姐喝点酒?

方志诚想起有好几日没见过赵清雅,便爽快答应。

五点半,方志诚一出市委大院,便看见赵清雅的宝马车停在路边。

方志诚上了车,在后排与赵清雅依肩而坐,笑问:“雅姐,你怎么知道,我在市委上班?”

赵清雅笑道:“在江湖上混,结交朋友怎么能不知道底细?你的身份背*景,我调查过,自然知道你在市委上班。”

若不是在自己成为市委书记秘书之前,便与赵清雅认识,方志诚可能会认为赵清雅是看中自己的特殊身份,所以才与自己相识,不过与赵清雅认识之时,方志诚不过是市委办一名普通工作人员。

方志诚一直对赵清雅能关注自己,感到好奇,疑惑道:“我一个小人物而已,哪里需要雅姐这么费心?”

赵清雅微微一笑,轻松道:“你确定自己只是个小人物?”

方志诚讪讪地挠头,叹道:“至少目前还是……”

赵清雅不置可否地一笑,仿佛看透方志诚的小心思。

而方志诚见赵清雅笑得妩媚,宛如冰山雪莲突然绽放,气息紊乱,心差点都乱了。

夜色朦胧,傍晚的时候下了一阵雨,空气中没有那么闷热,泥土的味道混合着淡淡的清香。

赵清雅带着方志诚进了一家清吧,刚踏入酒吧没多久,一个熟人迎面走过来,笑道:“赵总,你许久没来我这儿啦,你能出现在我这儿,令人感到蓬荜生辉!”

赵清雅与对方关系很好,她轻声笑道:“不就是一个星期吗?哪有那么久?你啊,调侃我,也得用点技巧,好不好?”

熟人拍着方志诚的肩膀,笑道:“几天没见小方,更精神了嘛?”

方志诚打招呼道:“董姑,你好。几日不见,你也更漂亮了!”

“嘴巴真甜!就凭你这句真话,今天的酒水免了,我请你们。”董姑哈哈笑起来,很豪爽,虽然不够漂亮,但给人一种独特的美丽。

抛开浓妆,董姑长得还算清秀,只是有点胖,若是瘦个二三十斤,倒能算得上美女。

赵清雅耸了耸肩,开心道:“弟弟,没想到你面子这么大,连一向吝啬的董姑,今天破例请喝酒了。等会儿,你可千万不要客气。”

“我什么时候吝啬了?这叫做精打细算会过日子,哪里能像赵总你那样,挥金如土呢。”董姑摇了摇手指,轻哼一声,佯作不悦道,“赵总,这酒吧可也有你的股份……记住——坑我,也是坑你自己呢。”

赵清雅笑眯眯道:“别吓唬我,我胆子没那么小,你这个吸金的魔鬼!”

银州酒吧街共有上百家酒吧,不过这“城南旧事清吧”的人气在所有酒吧圈内,却是数一数二的。原因便是董姑人缘很好,她经营酒吧风格独特,每首播放的音乐都有韵味,让人回想起往事。因此酒吧内聚集着一些银州挺文艺的顾客,有时候还会自发地组织诗会、歌会。这些顾客当中不缺乏挥金如土的,兴奋起来,点一瓶价值数万洋酒,也是经常有的。

其实,人们认为暴发户更舍得花钱,这种逻辑是错误的,文艺的财主才更视金钱如粪土。

来到二楼阳台,角落里有两个秋千座椅,坐在那里可以看到酒吧街的街景。

方志诚坐下之后,重心不稳,差点摔了一跤。赵清雅瞧见了,捂着嘴笑了一阵,低声道:“呆死了。”

“我故意的……”方志诚发现这个借口太蹩脚了,讪讪笑道,“没想到在银州还有这样的地方。”

赵清雅微笑道:“你可不要小看董姑,她看上去很豪爽,其实内心很细。如果你细心观察,城南旧事里每一对酒杯都是独一无二的。”

方志诚看了一眼酒杯,印着一个戴帽子的小男孩,而赵清雅的酒杯是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女孩,不禁感到十分有趣。

酒吧里流淌着悠扬的旋律,赵清雅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嘴角浮现出笑意,宛如走到了最美好的回忆中。

方志诚喝了一口洋酒,眉头微微一皱,盯着赵清雅漂亮的脸蛋,看了又看,被她优雅的气质给迷惑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感到神秘的女人,能轻易将丁广义和八个大汉打倒的女人,心思却又如此细腻……

“哟,这不是赵总吗?”不远处走来一个身材高挑纤细的女人,乍一看风韵十足,但若是仔细瞧,脸蛋略显老气。她身后跟着一个大约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身材与方志诚相仿,嘴角带着阳光纯净的笑容。

赵清雅对这个女人并没有太多好感,微微颔首,冷淡地答道:“你好,罗总。”

罗总盯着方志诚仔细看了一阵,略显刻薄地说道:“早知道你和小男朋友私会在这里,我就不过来打扰了。”

“没有什么打扰的,既然你喜欢这个地方,那我就让给你吧……”赵清雅站起身,不屑地看了罗总一眼,道:“志诚,我们走……”

罗总被赵清雅的高傲给激怒了,恶狠狠地低声道:“整日一副清高的模样,还不是一样喜欢包养小白脸?”坐在她身边那个清俊的年轻男子脸色红白了一阵。


第18章 下首歌为我而唱


(谢谢(书友708199地狱火警)的打赏,以及金沐灿尘同学“万赏+二十多张月票”支持!周六周日将按照约定加更。新书期间,急需收藏、评论、红票等支持,求一臂之力!)

“你不好奇吗?”在楼下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赵清雅盯着方志诚,突然问道。

好奇,的确挺好奇的,但方志诚不是话唠,他知道有些东西,对方若是想要主动告诉你,肯定会主动说,若是不愿意告诉你,问了也白搭。既然赵清雅主动问起,他便轻声问道:“刚才那女人是谁?”

“她曾经是我的嫂子……”赵清雅轻声道。

方志诚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赵清雅继续道:“后来他俩离婚了。”

方志诚疑惑道:“那个年轻男人呢?”

“可能是她的玩伴吧……”赵清雅不屑地笑道,“我很恨这个女人,如果不是她,我哥不会对女人那么绝望。当然,被这个女人诱惑,那也是我哥自找的……”对于自己的哥哥找了这么一个女人,赵清雅感到恨铁不成钢。

赵清雅的情绪有点复杂,方志诚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默默地陪着她喝酒。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一两点,洋酒经过饮料调兑,但酒意还是忍不住上涌。一些酒吧顾客主动上台,拿着吉他在上面表演起来,虽然不够专业,但很有特色,而方志诚也有点喜欢这个酒吧了,因为顾客之间的互动,所以大家爱上了这里的氛围。

罗总不知何时从二楼下来,她的玩伴——那个年轻男子站在台上,告白道:“下面我为最亲爱的美珊唱一首歌。”

顾客鼓掌欢呼,年轻男子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

罗美珊往赵清雅这边移来,不怀好意地问道:“清雅,我朋友唱得怎么样?”

赵清雅瞄了罗美珊一眼,道:“还行吧……”

“哟……什么叫还行?要不,你让你朋友上去献唱一首,他们俩PK一下如何?”罗美珊挑衅道,罗美珊很痛恨赵清雅高高在上的姿态,她一直认为自己离婚,那是因为小姑子挑唆的,她心中确信,如果不是赵清雅,前夫不可能果断与自己离婚。

赵清雅不愿与罗美珊过多纠缠,叹了一口气,道:“罗总,不要这么幼稚,我没功夫跟你抬杠!”

“谁跟你抬杠了,只是娱乐消遣一下而已,没想到你这么没风度。”罗美珊得意地嘲笑。

这时,她包养的小白脸已经唱完了一首歌,下台之后,罗美珊挽着他的胳膊,轻声赞道:“亲爱的,你唱得真棒,等会奖励你。”

年轻男子得意道:“这算什么……一首歌而已。”心里却在想,这次又会收到什么礼物?

受到罗美珊鼓舞,他下意识放肆地盯着方志诚看一眼,因为罗美珊与赵清雅的战争,因为同仇敌忾,将方志诚视作敌人。

把自己当成小白脸了?

方志诚暗忖这一男一女真是极品,脸上露出苦笑,问赵清雅,“雅姐,要不,我上去唱一首吧。”

赵清雅微微一怔,又见方志诚很有信心,笑道:“你喜欢,那就去吧。”

其实,赵清雅不在乎输赢,虽然罗美珊屡次挑衅,她不至于与那个女人较真,但若是方志诚喜欢,那就去做吧。

方志诚往舞台走去,见乐队有吉他,借了一把,找个吧椅坐下,轻拨琴弦,发出流畅的音符。

罗美珊见方志诚抱着吉他,脸色不悦,轻声嘀咕道:“这小子还真会装模作样,还不知道能唱成什么样呢?”

小白脸懂点音乐,见方志诚的架势,有点心虚,弱声附和道:“估计也就一个花架子。”

董姑不知何时来到赵清雅的身边,轻声问道:“小方会唱歌?”

赵清雅摇头:“我也不知道……”

“IfIbelievethatIcoulddoanything;CouldI;spreadmywingsandsaygoodbye……”

随着一阵优雅的吉他声响起,方志诚唱起了心中的歌。这首歌他准备很久,原本是为秦玉茗而努力练习的,但今天见赵清雅受到罗美珊的挑衅,也就拿了出来。

或许一开始还有些生涩,但后面逐渐流畅,方志诚略带嘶哑的嗓音与,与吉他声配合,形成了独特的味道,感染着酒吧内每一位……

“没想到小方唱得这么好……”董姑叹道,“要不,你每天让他来我这边驻唱吧,比那些所谓的专业歌手唱得好多了。”

赵清雅没好气地瞟了董姑一眼,叹道:“我看你是觉得让他驻唱,不要花钱吧?”

董姑嘿嘿坏笑两声,“我逗你玩呢,知道你舍不得……”

至于罗美珊脸色煞白,如同被打了一记耳光,气得说不出话来。

她身边的年轻男子也张大嘴巴,情不自禁地说道:“唱得还不错……”

五分钟之后,方志诚唱完一首,下面的人起哄要求再来一首。方志诚有点尴尬,准备继续再唱,这时赵清雅却上台将方志诚给强行拉下来。

罗美珊看到这个细节,微微一怔,怪笑道:“没想到,这女人变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