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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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盗用了我的名字、社保卡号和信用信息,以我的身份租了几套公寓,然后拖欠租金。不久前,他买了价值近10万美元的东西,寄到了这些公寓。”
“身份窃取?”
“哦,所有的东西都被窃取了。上帝用我的名字办了信用卡,消费了一大笔钱,把结单寄给不同的地址。当然了,他从来没付过账。我刚把一件事摆平,他就又捅了一个娄子。他不断地从我这里获取所有的信息。上帝无所不知!我母亲的娘家姓、她的生日、我的第一只狗的名字、我买的第一辆车,申请密码所需的一切。他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和名片号,欠下了1万美元的电话账单。怎么花的?他会打电话询问莫斯科、新加坡或悉尼的时刻和温度,然后是几个小时不挂电话。”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他是上帝,而我是约伯……这个狗娘养的用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一整幢房子!然后拖欠还款。直到一家代收欠款公司的律师找到我所在的纽约诊所,问我是否为归还所欠的37万美元房款做好准备时,我才知道这件事。上帝还玩在线赌博游戏,欠了25万美元的债。
“他以我的名义提出了伪造的保险索赔,我的医责险承保公司也不再为我作保。没有保险,我就不能在诊所工作,也没有人愿意为我保险。我们不得不变卖房子,当然,每分钱都拿去还债了,到那时大约欠了200万。”
“200万?”
乔根森闭了一会儿眼,“接着事情变得更糟了。经历了这么多变故,我的妻子自始至终都和我在一起。生活很艰难,但是有她为伴……直到上帝用我的信用卡买了昂贵的礼物,以我的名义送给了诊所里的几个前任护士,附有邀请和挑逗性的言语。其中一名护士给我家里留言表示感谢,还说她很愿意和我外出共度周末。我女儿收到了留言,给我老婆讲的时候,哭个不停。我觉得妻子相信我是无辜的。但是四个月前,她还是离我而去,搬到科罗拉多她姐姐那儿去了。”
“我很抱歉。”
“抱歉?哦,呃,非常感谢。但是还没有完。哦,没完。我老婆刚走,就有人逮捕我来了。好像是以我的名义,用信用卡和伪造的驾照买了枪支,在纽约东部、纽黑文和扬克斯持枪抢劫。一名店员严重受伤。纽约调查局逮捕了我。虽然他们最终把我放了,我还是有了被逮捕的记录,而且永远存在。我还被药品强制管理局逮捕了一次,因为我拿一张支票购买了非法进口的处方药。
“哦,对了,我还在监狱住过一阵子——不是我,而是上帝把伪造的信用卡和冒名的驾照卖给的那个人。当然,这个犯人与众不同。谁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对全世界的人而言,政府档案表明,罗伯特·塞缪尔·乔根森,社保卡号923674182,原住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镇的那个人是犯人。这也在我的记录上,永远都在。”
“你肯定去追查过,也向警方报过案。”
他冷笑道:“拜托,你是警察。你知道哪里会优先考虑我这件事吗?仅仅在走路不遵守交通规则之上。”
“你有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关于他的任何信息?年龄、种族、教育背景和所在地?”
“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无论到哪儿都是一个人,那就是我。他把我偷走了……哼,说什么安全措施,说什么保护制度,狗屁!对,要是信用卡丢了,可以挂失。但是要是有人想把你的生活毁了,你完全无能为力。大家都相信计算机。它们要是说你有钱,你就有钱。要是说你有保险危机,那你就有保险危机。报单上说你没有存款,你就没有存款,哪怕你是个千万富翁。我们相信数据,不在乎事实。
“噢,你想看看我最近的工作是什么吗?”他跳起来,打开壁橱,露出一件快餐专用制服。乔根森回到桌前,又开始把书切成碎片,喃喃自语:“我要找到你,王八蛋。”他抬头望了一眼说,“你想知道最糟糕的是什么吗?”
她点点头。
“上帝用我的名字租了公寓,但是从来没在里面住过,也从来没接收过那些非法药品和任何船运的商品。警方把一切都恢复了。他从来也没在买来的漂亮房子里住过。明白吗?他就是想折磨我。他是上帝,我是约伯。”
萨克斯注意到他的桌子上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乔根森和一位与他年龄相当的白人妇女,两人怀里搂着一名少女和一个小男孩,背景是一幢漂亮的房子。如果幕后者确实是那个凶手的话,她不明白522为什么要费尽心机毁掉这个人的生活。他是在测试自己接近受害人,牵连替罪羊的技术吗?罗伯特·乔根森是他的天竺鼠吗?
或者说522是个无情的反社会分子?他对乔根森的折磨可以称之为无性强奸。
“乔根森先生,我想你得另寻住处。”
他顺从地一笑,“这我知道。那样会安全一点,总会更难找到。”
她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话。她觉得这句话完美地表述了她的人生观。“你搬走了,他们就找不到你了……”
他对着那本书点点头,“你知道他怎么找到这儿来的?我有种感觉。自从我买了这本书,所有的一切就开始变糟了。我一直在想答案在书里。我用微波炉加热过,但是显然没用。书中一定有答案。一定有的!”
“你到底在找什么?”
“难道你不知道?”
“不知道。”
“当然是跟踪器了。他们把它嵌在书中,放进衣服里。很快几乎所有东西里都会有了。”
这么说来不是细菌。
“微波炉能破坏跟踪器?”她顺着他的话问。
“大部分都能破坏掉。还能破坏天线,但是现在天线都做得非常小,几乎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乔根森沉默了。她意识到他一边专注地凝视着她,一边考虑着什么。他开口了:“你拿去吧。”
“什么?”
“这本书。”他环顾四周,眼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里面有答案,有我身上发生的一切的答案……拜托了!你是第一个没有对我的故事翻白眼的人,也是唯一没把我当成疯子的人。”他往前挪了挪,“你和我一样想抓住他。我敢说你什么设备都有。什么扫描显微镜、感应器……你能找到它的!它会帮你找到他!对,没错!”
“这个,我不知道我们在寻找什么。”
他同情地点点头,“哦,你不用告诉我。问题就在这儿。他们一直在改变数据。他们总是比我们提前一步。但是求你了……”
他们……
她接了书,考虑着是把它塞进塑料证据袋呢,还是贴上一张证据保管链的卡片。她想这在莱姆家里会引起怎样的奚落和嘲笑。或许还是拿着好。
他探过身子,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说:“谢谢。”他又落泪了。
“这么说你要搬走了?”她问。
他说他会搬走,并给了她下东区的一家短期住宿旅馆的店名。“别写下来。别告诉任何人。别在电话里提我的名字。要知道,他们随时都在听……”
“你要是想起了关于……上帝的任何事就给我打电话。”她递给他一张名片。
他记住了上面的信息,就把纸片撕成了两半。他走进盥洗室,把其中的一半丢进马桶,冲了下去。看到她露出好奇的神色,他解释道:“另一半我过会儿再冲。把东西整个儿冲下去就像此地无银三百两一样愚蠢。人们就是这么傻。”
他送她出了门。他靠得很近,脏衣服的臭味扑鼻而来。他眼眶发红,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警官,你听我说。我知道你胯上别着一支大手枪。但是用来防备像他那样的人,没用。你必须接近他才能朝他开枪。可是他压根儿就不会靠近。他能坐在某个黑暗的屋子里,喝着一杯红酒,就把你的生活搞得四分五裂。”乔根森看着她手里的书,点点头,“现在你拿了这本书,你也被感染了。”
第十三章
我一直在查看新闻。现在获取信息的快捷渠道可真多。我还没听说某个红发警官在布鲁克林被一名同行的执法官枪杀的任何消息。
但是至少他们害怕了。
现在他们正焦躁不安。
很好。凭什么焦躁的只有我一个?
我一边走路一边思考:这是怎么发生的?这怎么可能发生?
这可不妙这可不妙这可……
他们似乎对我的所作所为和我要加害的人了如指掌。
还知道我当时就在去迪里昂家的路上。
怎么知道的?
浏览数据,排列数据,分析数据。不行,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办到的。
现在还不行。得再想想。
我没有足够的信息。没有必要的数据,我怎么得出结论?怎么可能?
哦,放松,放松,我对自己说。16码匆匆走过时,会散落数据,泄露各种各样的信息。至少对聪明人,对善于推论的人来说是这样。
我沿着灰色的城市街道走来走去。星期天不再美好。被破坏了的、丑陋的一天。阳光刺眼而污浊。城市冷冰冰的,边界线参差不齐。16码面带嘲讽,卑鄙而傲慢。
我恨他们所有人!
不过还是要埋着头,装作喜欢这一天。
最重要的是,思考。认真分析。在遇到难题时,电脑是怎么分析数据的?
思考。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怎么查出来的?
一个街区,两个街区,三个街区,四个……
没有答案。只有一个结论:他们很厉害。还有一个问题:他们究竟是谁?我猜是——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千万,别……我停下脚步,把背包翻了个遍。不,不,不,不见了!那张粘在证据袋上的便利贴,我扔掉所有的东西时,忘记把它撕掉了。我最喜欢的16码:3694…8938…5330…2498,我的宠儿——人称罗伯特·乔根森医生。他想躲起来,我刚发现他的逃亡地,把它写到了便利贴上。我居然忘了,把便条扔掉了,气死我了!
我恨我自己,恨所有的一切。我怎么会这么不小心?
我想大喊,想尖叫。
我的罗伯特3694!两年来他一直是我的天竺鼠,我的人类试验品。公共档案,身份窃取,信用卡……
不过,把他毁了才是最最重要的。亢奋的情欲,无以言表。就像可卡因或海洛因。选择一个完全正常的人,一个幸福的居家男人,一个有同情心的好医生,然后把他毁掉。
唔,我不能冒险。我必须假设某个人会找到那张便条,给他打电话。他会逃跑的……我不得不放手。
今天,还有些东西从我身边带走了。我无法描述这种感觉。是烈焰般的灼痛,是看不见的恐慌,是身体往下坠落,随时都会与朦胧的大地相撞的感觉,但是……还……没有。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成群的羚羊——这些16码在休息日徜徉漫游。我的快乐被摧毁了,舒适感消失了。就在几个小时前,我还怀着好奇或带着欲望注视着每一个人,现在我只想冲向某个人,从我的89把剃须刀里掏出一把,把他的西红柿皮一样薄的嫩肉割开。
我的一套克鲁休斯兄弟剃须刀可能是仿照19世纪的款式制作的。超长的刀片,配有做工精良的鹿角手柄,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证据来了,梅尔。我们看看吧。”
莱姆指的是在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垃圾箱里搜集来的证据。
“摩擦脊?”
库珀首先拿来检查指纹的是那些塑料袋,外面的大袋里装着大概是522想捏造的证据,里面的几只小袋里装着未干的血液和一张血污的纸巾。但是塑料袋上没有指纹,真让人失望,因为塑料制品能很好地保存指纹(通常都很清晰,而不是隐约可见,不需要化学品或照明就能观察到)。不过,库珀还是发现这个不明嫌疑犯曾戴着棉布手套摸过塑料袋。作案经验丰富的犯罪分子喜欢用棉布而不是乳胶手套,因为乳胶手套的手指内部能有效地保留凶手的指纹。
梅尔·库珀用各种显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检验了其他证据,也没有发现指纹。
莱姆意识到这个案子和此前的几个案子一样,真凶可能是522,但是又与大多数案子不同,因为它有两类证据。一类是伪证,凶手想捏造证据以陷害迪里昂·威廉斯;毫无疑问,他确保此类证据不会引火上身。另一类是真实证据,是他不小心留下的,由此很可能会找到他的家,比如烟草和洋娃娃的头发。
血污的纸巾和未干的血液属于第一类,是有意要留下的。同样,准备偷偷放到威廉斯的车库或车中的布基胶带和封上米拉·温伯格的嘴或蒙上她的眼睛的胶带完全一致。但是522会很小心,不让人在他的家里发现胶带的痕迹。
那只13码的舒踏克牌跑鞋可能并不打算藏在威廉斯的家里,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