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城外危城 >

第41章

城外危城-第41章

小说: 城外危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青莲的手上石膏已经取了,可依然使不上力,超市的工作辞退后,每天她便在家做做家务,闲得慌。
  “二哥,这次回老家能呆多长时间?很久没回去了,我倒是想多住段时间。”
  方林为难的说:“加路上只有一周哦,单位没假,能请到一周已经是破例啦。”
  “你不是有15天的带薪假吗?加上周末得有20天。”青莲不甘心,打破砂锅问到底。
  “小莲,单位事多,批不了那么长的假。而且果果一个人在家,我们也不放心呀。”
  今天已经是周五了,叶姗瑜伽馆还有课。下班后,方林故意留办公室加了会班,等叶姗下课后,去接她。走这么多天,他必须见见叶姗才觉得安心。
  天气渐渐冷起来了,金沙市早晚的气候温差很大,中午还可以穿单件体恤,可早晚必须穿外套了。
  方林到艺龙健身会所的时候,刚好晚上八点,叶姗为了避嫌,已经不让他上楼去找她,他靠路边停下,点燃一支烟。
  播放器里传来萧亚轩的歌:
  明知道爱情并不牢靠
  但是我还是拼命往里跳
  明知道再走可能是监牢
  但是我还是相信只是煎熬
  ……
  叶姗出来了,一如既往的休闲打扮,今天穿了件短款小皮衣,帅气十足,卡其色流苏小短靴,方林发现她的头发比刚认识时又长了些,乌黑发亮,飘逸洒脱。
  他把车开到了观霞路,天早已黑净,山顶更冷一些,两人坐车上聊天。
  “姗,我临时决定的,明天早上就出发,回老家一趟,把父母接过来,这几天陪你说话的时间估计会少一些了。”
  他把叶姗拥在怀里:“亲爱的,我会想你的。”
  “我也是。”
  最近,叶姗觉得幸福极了,赵志刚不再那么痴迷麻将,呆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多,而且,和方林的感情也越来越好,仿佛一个饥渴的人,一下子面对满桌子的山珍海味,她真怕自己一时消化不了两个男人对她的好。
  她不再觉得空虚,寂寞,没有安全感,整个心被幸福感填得满满的。
  “山人,难得回家一趟,我不会缠着你的,知道你要应对很多亲戚朋友,没时间。”
  “傻瓜,再忙,你也是最重要的,乖乖的等我回来。”他又开始控制不住的吻她:“宝贝,有机会我就联系你。”
  叶姗享受着这种被人在乎的感觉,或许就如人们常说的:“爱上爱情。”这一刻,她觉得内心满足极了,有人关心有人爱,有人牵挂有人疼,她仿佛忘记了自己已经为**为人母,就像是一个初涉爱河的少女。
  情到浓处,方林想在车上翻云覆雨,被叶姗坚决的拒绝了,两人就那样抱着聊天,细细碎碎的说着情话,内心被那种想得不能得的欲望撩拨得如猫抓般难受,可也带着淡淡的甜蜜和离别的忧伤。
  到家,青莲正在不停的唠叨,不放心方果周末一人在家。
  “老妈,我知道啦,晚上不外出,把门锁好,不带同学来玩,不沉迷游戏,不吃垃圾食品……老妈你烦不烦啊,都说八百遍了,我马上就满16岁,有自理能力啦。”
  “好好好,再唠叨你也烦了。”青莲走进厨房:“果果,冰箱里有我今天下午包好的抄手,你可以自己煮来吃,别老叫外卖,又不营养又不卫生。”
  方林却心疼起青莲的手来:“小莲,你手还没好,怎么还剁肉馅?骨头再错位了怎么办,不知道爱惜自己。”
  “二哥,没事的,我用左手,也一样呢。”
  “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得开一天的车。”方林有些累了,躺床上就不想动。
  两人的老家在SC省中部,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县城,而且他们家离县城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离金沙市整整有八百多公里。
  留在村里的亲戚已经很少了,很多年轻人都要么考学要么务工进了城,在城里生根发芽,稳定了下来。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出门的时候收到叶姗的消息:“山人,一路平安,我等你回来。”
  方林内心一阵感动,偷偷的回了个亲吻和拥抱的表情:“出发了。”然后顺手把聊天记录删了,退出微信,怕来消息的震动被青莲发现。
  出城就上高速,一路驰骋,奔走在被誉为“天梯高速”的雅西高速上,环顾四周,薄薄的雾气,淡淡的阳光,苍翠欲滴的树木,在崇山峻岭之间,山恋叠嶂,犹如身临仙境,仿佛能触摸到天的感觉。
  青莲坐副驾驶位置上,却疲倦的睡着了。没人和他说话,方林也顿感困倦袭来,顺手打开音乐提神,不知道何时,窗外飘起了柔柔的细雨,他开始想叶姗,不知道他们之间会不会有机会这样出来一次,想着想着,嘴角便泛起了微笑。
  “如果身边是叶姗,那该多好啊。”可很快,方林就被自己这样的想法吓了一跳,青莲含辛茹苦的跟了自己半辈子,他怎么能嫌弃她呢?
  是的,不能!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感让他狠狠的唾弃自己。
  这时候,青莲梦呓了一声,可能是一个姿势久了,有点难受。
  “小莲,前面就到服务区了,我们休息一下吧。”
  她看方林一人开车,又开始内疚:“二哥,我真是笨,不敢去学开车,不然一路上也可以换着开了,你也没那么辛苦。”
  “没事,你不想学就不学吧,我们开慢点,天黑前赶到家就行。”
  刚到服务区停好车,母亲的电话就进来了:“二娃,你们到哪了?”
  “妈,还早着呢,估计傍晚才能到。”
  “好,路上开慢点,我们等你吃晚饭,你舅他们听说你们要回来,今天一大早就赶过来了。”
  电话里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扯着嗓门叫“二叔。”应该是方林大哥方勇的二儿子,他老大是个女儿,后来卯足了劲超生了一个,总算如愿以偿,是个儿子,小名叫毛毛,才7岁。
  在农村,家里没有男丁是会被相亲鄙视的,觉得断了后。所以毛毛一直被大家捧在手心里养着,娇惯得很。
  “毛毛乖,等二叔二婶回来,给你带了好多好吃的哦。”
  “好好,谢谢二叔,毛毛最喜欢二叔二婶了。”隔着电话,也能感觉到那小屁孩流着蛤蜊子的模样。
  这孩子,真会拍马屁,方林他们还是三年前回去过,他哪会记得他们。
  一路走走停停,到县城的时候下高速,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近乡情怯,方林明显感觉青莲的情绪低落了下来,他知道她想起自己的父母了,虽说是回家,可青莲已经没有自己的家了。
  父亲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她们,母亲也在方果一岁时去世了,姐姐远嫁他乡。
  方林看出了她的落寞,转头安慰她:“小莲,你也别太难过,爸妈在天之灵能看到现在的我们,也应该欣慰了。”说出这句话,他心里又一阵难过,如果真有神灵,肯定能看到他的不忠了吧?他有何颜面面对当年对青莲母亲的承诺!
  开了快一天的长途,确实是有些累了。进了县城,他把车停到路边,下车去买了罐红牛,意外的发现卖锅盔的路边摊,顺便买了两个。
  “小莲,你尝尝,是不是还是以前的味道?”
  当年高考,是在县城考试,这是他们两人屈指可数的几次进县城,考完最后一门,方林拉着青莲跑了二十多分钟来到垂涎已久的一家路边摊,灰白的锅盔,被烤得蓬起来老高,卖锅盔的大婶用一把尖刀把锅盔割开,可以在里面灌凉粉,也可以灌凉拌三丝(粉条、胡萝卜丝、海带丝)。
  “小莲,你喜欢哪个味的?”两人都没吃过,不知道怎么选,最后凉粉和三丝的一人选了一个,就坐在县城的马路牙子上,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起来,至今想起来照样很香。
  青莲依然选择了那个三丝的,一口咬下去。
  “二哥,这味道,这么多年了,就没变过,真好吃,什么时候我来找大婶学学,看什么做的。”
  当年卖锅盔的大婶如今已经变成了阿婆,背有些倨偻了,可不是嘛,当年的小姑娘青莲也早已步入中年。
  岁月不饶人!
  

第六十四章:近乡情怯

  从县城到乡上,路开始变得差起来,成了双向两车道,水泥路,有些地方失修,冷不丁会冒出个坑来,方林对道路不熟悉,加上天色渐暗,不敢开快了,保持着50…60码的速度前行。
  黄昏,成群结队的鸡鸭鹅会大摇大摆的在公路上行走,唱着歌儿往家赶,偶尔会有贴着校车牌子的车辆鸣着喇叭超车而过,从窗口能看到孩子们阳光般的笑脸,路过村庄,隐约传来狗的浅吠声。
  “小莲,现在的孩子真幸福,不用走路上学了,哪像我们那时候,一走就是几个小时。”
  家乡的气温低得多,两人都翻出了外套穿上,此时正是农忙季节。
  “二哥,现在应该是种小麦,挖红薯的季节了吧?”
  方林看到从旁边的山脚下走出来一个大爷,挑了一担满满的红薯下山,背已经被压弯了。
  “是啊,正是农忙的季节。”像是想起了什么,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妈,给我们熬点红苕稀饭吧。”
  母亲乐滋滋的说:“早就熬锅上啦,就知道你想吃它。”
  “还是你了解我,老娘,我们还有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到家了。”
  三合乡处在老家县城的边缘地带,与另外两个县接壤,据说当时三合乡成立的时候,是这三个县一个县划分了一块地盘出来组成的,所以把它的名字叫“三合”。
  这里是典型的丘陵地带,地势平坦,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一片。车窗外一闪即逝的田地里,新种的油菜苗已经成活,欣欣向荣。
  不知道为什么,青莲感觉有点晕车了,把车窗摇下,夜风有些刺骨,两人都没说话,她的思绪飘到了很远很远……
  放学了,别的同学们在教室嬉戏打闹,迟迟不想离开,她飞快的收拾好书包往家里跑,农忙了,家里没有男人,所有的体力活都是母亲姐姐和她一起做。
  今天,母亲打算去挖大梁子那块地里的红薯,那是山顶上的一块地,从家走上去都要半个多小时,更别说挑着几十斤一担红薯了。
  周五,今天必须把红薯挖完,周末两天,青蓝和青莲放假,她们三人一起得把麦子种下去,不然错过了季节,来年的收成就不好了。
  青莲飞速的放下书包就往山上赶,母亲在地里挥汗如雨,11月的家乡早已转凉,因为劳作,外套毛衣已经脱了,搭在旁边的树枝上,只穿了件秋衣。
  “妈,你休息会,让我来挖吧。”
  刚挖出来的红薯上有很多泥,需要用手把多的泥土抹掉再放框里。母亲放下锄头去捡红薯,抹泥巴,然后装框,青莲用稚嫩的双手挥起锄头。
  那年,青莲14岁,在上初二。
  “小莲,小心点挖,别把红苕挖烂了,这样就不好放窖里,只有喂猪了。”
  “嗯,娘,我知道了。”
  那个年代,红薯还是每家每户家里的主食,抓几把米,砍几根红薯,再从泡菜坛里捞个泡萝卜出来,就能吃上一顿。
  地里挖出的红薯会放在屋子后面的窖眼里保存,窖就是在山体里戳出来的一个山洞,铺上些稻草把红薯放里面,冬暖夏凉,能保存整整一年不坏。
  青蓝在镇上上高中了,来得晚一些,天已擦黑,很多乡亲都在往家赶,村子里陆续升起了炊烟。
  路过一个悬崖边,长着一颗红仔仔树,已经成熟了,满树挂满了红彤彤的红仔仔。
  这是一种灌木野果树,一般树木都不高,大的比人高一些,小一些的就半个人高。每年到这个季节,果实就成熟了,小小的,密密麻麻一串串,挂满枝头,非常好看,果实就只豌豆大小,像缩小版的柿子模样,里面还有硬硬的籽,但是通常大家都是连着籽一起吃下去,粉嘟嘟的,酸酸甜甜很好吃。
  青蓝攀着旁边的青冈树折了好大一枝,拿手上继续往山上赶去。
  “妈,小莲,我来啦。”
  青莲看到她手上拿的红仔仔,放下锄头:“哇,姐,你在哪摘的,又大又红,我上山路上没看到呢。”
  母女三人暂时休息了会,就那样坐在地里吃起来,一片天伦之乐。
  青莲想到这,眼眶都红了。有两三年没见过姐姐了吧?现在也不上班了,什么时候有空得去看看她。当年,在广州打工的姐姐跟着老公回了他的甘肃老家,这么多年了,也就见过五六次,平时在节假日里联系下。
  从乡上到村里的路更窄了些,只有三四公里,好在错车的时候并不多。只遇到两三辆跑各村到乡上拉人的私人面包车,天黑了,他们也在收车,准备回家吃饭。摩托车倒是挺多,呼啸着而过。
  几年没回来,家乡的变化确实挺大,水泥公路已经通到了家门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