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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城外危城-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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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觉前,她查了下天气预报:“晴,最高温度32度,最低温度16度。”想来那山上海拔高,还会更冷一些,预防万一,她在包里装了件薄外套。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便出发了,计划从叶姗父母家背后的矿区开始徒步,在山脚下,四人找了家小餐馆吃早餐。
  方林把重重的包甩车上,关门下车,快步走到叶姗旁边,想向她诉说思念之情。叶姗有些惊恐的逃开了,拉着余燕走,她心有余悸,这是在父母家附近,自己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可不能让邻居看到了,现在的人,没影的事也能添油加醋的描得有模有样,最喜欢八卦这些花边新闻了,更何况自己心里还有鬼,必须得避嫌才行。
  余燕懂她,拉着她快步进了餐馆,里面果真有两位楼下邻居在吃早餐,看叶姗和余燕穿得如此休闲装扮,热情打招呼:
  “小叶,你这是要去和朋友爬大青山吗,穿成这样。”
  “是呀,张姨,好久没去了,上山看看去,当锻炼锻炼身体,我们一大群人呢,后面还有好几个没到。”
  那位叫张姨的中年妇女在旁边一个劲的夸筱雨:“你那丫头啊,太可爱了,昨天晚上你妈带着她出来跳广场舞,她跟着大家学,没一会就学会了,那扭得才叫一个漂亮,是个学舞蹈的料子,比我们这些跳了几十年的老太婆跳得好多了。”
  昨天下午,叶姗就把筱雨送到了父母家,听别人夸她,心里很是受用,嘴上却谦虚道:“张姨过奖了,其实那孩子就是好动,装装样子,哪能有你们那几十年的功底跳出来的好。”
  饭后,继续前行,大家心照不宣的让余燕坐了副驾驶,方林和叶姗坐后排。他忍不住偷偷的牵她的手,叶姗害羞,狠狠的甩开了。赵帅在内视镜中看到,控制不住的想笑,却又不敢笑出声。暗想,这么多年过去,方林终于是憋不住了,他和青莲曾经的天长地久在似水流年中,终究是敌不过如花美眷。
  Q7的性能真是不错,即使在山脚下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行走,也如履平地。他们一直深入大山腹地,直到不能再前行为止。
  把车停在旁边一户农家的院子里,赵帅给了老乡二十元停车费,让他帮忙看着,晚上下山的时候来取。
  余燕则在老乡家院子里看到扑腾的土鸡,又开始露出吃货本色,舔着脸问:“老乡,你们家土鸡卖吗?或者可以晚上在你们家吃农家菜不?”
  她还暼见墙角堆着一堆前几天采摘的鸡枞,口水直流。
  老乡憨厚的笑:“可以的,好多爬山的朋友下山都爱在我们家吃上一顿,不过只有一口铜火锅,你们要来的话,我就不接待其他人了。”
  余燕点头,立马应承了下来,也不管其他人意见。
  走的时候,老乡提醒他们:“天气太热,你们要带足饮水,山上水源怕你们找不到。”
  “另外,山上有些地方手机还没信号,你们可千万别走叉了。”
  方林一听,从包里翻出一个水袋,在老乡家水井里满满的灌了一袋。
  四人依次拿出背包背上,并拿出太阳帽、面巾、袖套全副武装的上山了。
  没走多远,赵帅像想起了什么,找余燕要防晒霜,然后抠了一大坨在鼻子上,抹开。
  方林问他干嘛?为什么只抹鼻子。
  他说:“你不知道,这紫外线太强,会把鼻子晒掉皮的,我上次爬雪山就是。”
  余燕听完哈哈大笑,笑骂他:“傻哥哥,蹲下!”
  赵帅温顺的下蹲,任由她给他整张脸细致的抹匀防晒霜。
  “这样才能没事。”抹完顺手把防晒霜递给方林:“方哥,你也抹点吧,不然这太阳真还挺烈的。”
  方林看向叶姗,他可不奢望能有赵帅那样的待遇,自己掏出手机屏幕当镜子,自顾自的抹完。
  八点半左右,太阳还算温和,大青山山脉连绵起伏,远山如黛,远远望去,各山脉层层叠叠,曲线分明,就像一妩媚的少妇,等待着他们去探索。
  赵帅连续运动了几天,肌肉酸痛,上山的时候还有点跛,他们把速度放得很慢,一边走一边火热的聊天。
  这是一段斜斜的上坡路,杂草丛生,本是没有路的,上山的人多了,便踩出了一条羊肠小道。
  方林好奇他们的雪山之行,一路上都在听赵帅添油加醋的说有多么艰辛自己多么豪迈冲上了最高峰,说到激动处还手舞足蹈。
  叶姗却带着满脸羡慕的说:
  “你们那张在雪山之巅的合影,真美。”
  赵帅吃惊:“什么合影?我们有合影?”
  余燕得意的从包里掏出一本旅行杂志,边走边翻开其中的一页,一篇署名为大玉儿的作者的旅行游记:“用爱的名义再登哈巴雪山”。
  她在文章中写到:“曾几何时,我以为那颗枯涸的心已经感觉不到爱了,可在那一刻,它却满血复活了……”
  标题下面的配图,便是两人深情一吻的彩色剪影照片,看不出来是谁,却从画面中感受到浓浓的甜蜜。
  “燕子,你怎么没告诉我,我们还有这张照片?太美了。”
  “我也没想到随便写了篇游记,竟然被选中了,前天才收到的样刊,送给你,收藏,特意没提前告诉你,想给你个惊喜。”
  赵帅一激动,竟然忘记了他们是在山坡上,一把抱起余燕想转一圈,一个踉跄,两人没站稳,一下子从斜斜的山坡上滚了下去……
  

第二十章:野菊花的春天

  这突然的变故着实把叶姗吓坏了,方林反应快,冲上去拉他们,可哪里拉得住。
  好在不远处有块大石头,加上坡道不算太陡,他们便依仗杂草和石头的阻力,停了下来,也就滑了两三米。
  余燕还靠着赵帅的肩头在笑,叶姗一下放心了,这两人,成天嘻嘻哈哈的,真是不让人省心。
  他们快步走了过去,赵帅太胖,一时起不来了,叶姗先把余燕扶起来,刚把她拉起来她就叫疼。
  一个没站稳,又一屁股坐到了赵帅腿上,好在她轻,不然肯定对他造成二次伤害了。
  余燕不小心,竟然扭伤了脚,脚踝处没一会就肿了起来,她还有心情开玩笑:
  “雪山都爬过了,没想到在这阴沟里翻船,真是脸丢大了。”
  赵帅从包里翻出云南白药喷雾给她简单处理了下,可依然疼,估计今天这大青山她是爬不上去了。
  “燕子,我们带你一起下山吧,去医院看看。”
  “别啊,这点小伤算什么,估计明天就能活蹦乱跳,我可不能拖大家的后腿啊。”
  说完回头看赵帅:“哥哥,要不你陪我下山吧,肯定是那只土鸡在召唤我,让我中午就吃掉它。”
  赵帅心疼余燕受伤,哪还有心思爬山:“这样可以的,我们就在山脚下老乡家等你们,如果这么早回家,也不好交待啊?哪有爬大青山两个小时就下山的。”
  方林倒是巴不得能有和叶姗单独相处的机会,喜悦之色不溢言表,但他却带着温和的笑不说话,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叶姗。
  她担忧的说:“可是燕子,我只两年前和你去过一次仙人洞,怕是早就找不到路了。”
  余燕忍不住的笑:“你呀,真是榆木疙瘩,谁规定你爬大青山就必须去仙人洞的,美的地方多了去了,风景在路上,就呼吸下山里的新鲜空气,多好啊,看着时间,记得原路返回就行。”
  听起来也不无道理,可能潜意识里的他们两人都希望能有次单独相处的机会,便没再强硬的坚持陪余燕一起下山。
  下山前,赵帅分了些吃的用的给方林,他说这些他用不上了。
  赵帅架着余燕下山,足足走了两个小时,才走到老乡家。到地势平坦些的路上,他非要背她走:
  负重90斤前行,他说他这可真是来减肥的。没走多远就已气喘吁吁了:“宝贝,平时没觉得你多重呢,现在怎么觉得像铁块一样沉。”
  余燕趴在背上,正享受的眯着眼睛看蓝天白云,听他那样一说,立马牵着他耳朵:“哥哥,你竟然嫌弃我胖,赶快,麻溜的道歉,道歉!”
  赵帅求饶,手却不安分的捏了捏她的小屁股:“宝贝,我饿了,走我们换个地方让我减肥去。”
  余燕粉拳一挥,拍在他的光头上:“讨厌!”
  身子却在他背上贴得更紧了。
  到了老乡家,余燕选了最漂亮的那只公鸡,让老乡晚上给他们做火锅,等方林他们回来后一起吃,老乡问几点开饭,赵帅想了想:“7点半左右吧。”然后掏出钱包付了钱。
  说完两人便风风火火开着车下山了……
  大青山上,方林和叶姗还在跋涉着,上山的路上,长满了紫茎泽兰,据说这是一种繁殖很快的一种植物,而且具有很大的侵入性,在很长一段路里,灌木丛中都只有紫茎泽兰的影子,见不到其他植物。到了半山腰上,终于见少,不用在紫茎泽兰中穿行了,虽然烈士当空,却偶尔有微风吹过,所以并不见热。
  他们手牵着手,细细碎碎的说着情话,偶尔叶姗会低下头不好意思的笑。
  方林说:“以前来过大青山几次,可一次也没找到仙人洞在哪。”
  主要是这座山太大了,叶姗去过一次,也不能确定:“我试试看,能找到不。”
  走过一段山脊,他们顺着蜿蜒的山路进了松林,原始森林树木枝繁叶茂,甚是厚密,外边虽然阳光很灿烂,却穿透不进来,只稀稀疏疏的投影下几道光线,空气变得凉飕飕的,刚上山时候出的汗把衣服紧紧的粘在背上,一片冰凉。
  “最近没下雨,不然这里将是漫山遍野的蕨菜。”方林感叹。
  已经长出叶子的蕨菜,像一把小伞一样的撑开,在光影下呈现出碧绿色,虽已不能食用,却是另外一种无法言说的美,一大片一大片的,把整个树林都填满了,甚是壮观。
  偶尔,能在地里看到一两根刚冒出来的蕨菜芽,胖嘟嘟的,非常肥美,这就是人们常常拿来凉拌或爆炒的蕨菜了,用它炒回锅肉味道特别好,偶尔,叶姗也会在菜市场买点回家。
  她小心的掐了一根拿手上,未长开的叶子在顶端卷成一个小卷,非常鲜嫩,感觉一掐就能出水来,杆上还带着细细的绒毛,闻起来很清香。
  “不过,有新闻报道称,蕨菜里含致癌物质,据说喝了吃过蕨菜的奶牛挤出来的奶,也不安全呢。”叶姗把蕨菜在手里把玩了很久,最后恹恹的把它扔了。
  “这个报道我也看到过,也不是长期食用,偶尔吃吃,没事的。”
  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叶姗的眼睛:“姗,就算你是那有毒的蕨菜,我也吃定了,而且想天天吃,长期吃,哪怕毒发身亡。”
  叶姗挣脱他的手往前跑:“我哪里有毒了,人家从来都是安全健康无公害的样子……”
  不等她说完,他便追了上去,一把揽她入怀,深情一吻,两人迟迟不愿分开。
  体内的洪荒之力排山倒海的袭来,方林幻想着,这里能有一张床,该有多好啊。
  可除了蕨菜,还是蕨菜,漫山遍野的蕨菜。
  良久,两人才从激情澎湃中醒了过来。
  “我们赶快赶路吧,争取走到仙人洞去看看,现在估计才走到一半呢。”叶姗说道。
  一路走走停停,一会在松林里穿梭,一会在山脊上行走,一会又来到一个山凹里。不知道翻过了多少座小山峰,连绵不断。
  “姗,你确定吗?我们会不会迷路?仙人洞还有多远?”
  “应该没错的,记得上次就是走的这,上山一直靠左边行,不过……老鹰嘴怎么还没到,要翻过老鹰嘴才到仙人洞的。”叶姗明显的底气不足。
  记得老鹰嘴下面有一大片的野菊花。
  “嗯,不着急,你凭直觉和记忆走吧,今天我就把自己交给你了,你想怎样就怎样,把我卖了都行。”
  叶姗说他不害臊:“谁买你呀。”
  “怎么没人买啊,怎么着也有140斤呢。”说完他凑她耳根:“免费送你了,要不要?”
  “贫嘴!”叶姗加快了脚步,他们又穿进了一片树林,四周有很高大的亚热带乔木,地上铺满了枯黄的树叶,走上去沙沙的响,方林怕她滑倒,把登山杖拿出来让她撑着走,他走后面,他说,就算摔了,也有一个垫背的。
  两人体力都有点不支了,看时间差不多中午12点,他们决定,如果翻上这座山,还不是那片野菊花地,就原路返回。
  那片金黄是在几乎绝望的时候出现的,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在太阳下摇曳生姿。
  这是一个山顶的小平台,地势平坦,四周有一片片高大的松树和桦木,中间长满了金黄的野菊花,怒放着,野菊花的花朵很小,闻上去有很浓重的中药味,花瓣纯净,一簇簇的挤在一起,争奇斗艳,甚是美丽。
  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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