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兵王会算命-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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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电子干扰,或许是沙尘暴的影响,双方的通信系统都失灵了。
漫天呼啸的沙尘,使得能见度极差,什么光学瞄准。红外瞄准,也都不管用了。敌我辨识,寻找目标,都变得极为困难。
圣林出了第三次不要越过战线的命令后,就知道,自己这个指挥官,已经没用了,他已经失去对部队的控制。
海拉瓦在第一波冲锋中就上去了。
卫星图像,电子压制,和狙击手的本事,在沙暴中,也用不上了。所以,钱多多也冲了上去。
别说其他人,就连这2个左膀右臂,圣林都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是死是活。
圣林也冲了上去。
他的副驾驶位置上,是一只火箭筒和一挺加特林多管机关炮。
估计距离战线5米左右,圣林弃车下车。尽管他拉死了手刹,但是,一下车,皮卡失去了控制,就被风吹的打横了。眼见得翻了车,扣在流沙上,甚至还移动了来米远,渐渐被流沙掩埋起来。
好在圣林动作够快,把车上的弹药抢出了一部分,尽数挂在身上。
在昏暗的沙暴中,远距离的射击已经不可能了。有时,甚至摸到对面几米远,还是辨识不出敌我。相对来说,倒是车辆目标大些,标识也明显些。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交战,车辆几乎使用不上了。控制车辆,就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还会分散注意力,万一现敌人,想反击也显得迟钝,于是,双方的许多人,都选择了步战和近战这种最为原始的形式。许多时候,甚至就是直接的近身肉搏战了。
在沙尘暴中作战,敌我辨识,曾经是英雄阵线联盟军训练中的一个重要科目。
外在标识固然是一种辨识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也有缺陷,就是可能被敌人利用,反而欺骗了自己。
敌我自动识别系统,也有这个缺陷,而且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还时常失灵。
当然,方法还是有的,古老的口令,就是相对来说,成本最低,但是保险系数比较高的方法。
用这种方法,圣林已经成功地杀死了对方4人,避免了2次对自己人的误杀。
对于敌我双方的战损,现在无法进行准确的评估。圣林虽然杀死了对方4人,但是,他却有一种预感,战况并不乐观。
在掌盘上用小六壬起了一课,得出的结果,竟然是“流连”,意思是情况没有明显变化,还需要拖一阵子。
沙尘暴固然对部落战士们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时间久了,尤素夫的佣兵们适应了,或者是尤素夫重新组织起部队,老佣兵们经验丰富,战斗力强的优势就会逐渐显现出来。
那个时候,即使部落战士们是沙漠的土著,以往的经验优势,也将不再占什么上风。
一旦这种局面出现,局势堪忧矣!
第二百一十一章 碧血黄沙(六)
一支由多辆大型油罐车组成的车队,在沙漠中逶迤而行。
这条公路,初建于上个世纪年代,距今已经三十多年了。在原来的伊沙克国家公路体系中,被称为号公路。不过,一般的叫法,则称为莫迪公路。
这是莫迪油田通往灯塔城的主要交通要道。莫迪油田出产的石油,经过沙漠中的输油管道,被送往灯塔城的油港,再从那里运往世界各地。
在莫迪油田的全盛时期,几乎每天都有油轮满载原油出口。除了输油管道,这条公路,也是重要的石油运输通道。
现在,莫迪油田已经过了全盛期,不过,仍然在出产石油。只是原有的运输管道,由于缺乏维护,早就已经报废了。
现在的莫迪油田的石油,外运的主要手段,就是这段公路上的6路运输了。
所以,尽管莫迪油田产量早就不能跟以前相比了,但是,每天仍然有络绎不绝的油罐车,往来奔驰于这条公路上。
经营莫迪油田的外国公司,在aBs还没有打到莫迪油田的时候,就已经撤离了。
莫迪油田换了主人,它现在属于aBs了。
莫迪油田的石油,通过灯塔城,运往外地。最终的去向,一般人不得而知。
尽管世界联盟对aBs采取了石油禁运措施,但是,每天仍有源源不断的原油,从莫迪油田运往aBs控制区之外,成为aBs的主要财源之一。
作为aBs控制区内的一条主要交通路线,莫迪公里自然成为了神徒托勒曼手下们的重要防护目标。
每隔几十公里,就有一个检查站,对来往车辆,行人,甚至是畜群,都要进行检查。那些油罐车,自然也是检查目标之一。
守卫检查站的,就是托勒曼的圣兵了。这些圣兵,实际上,就是aBs的军队。
两个圣兵放下了横杆,拦住了这只车队。
车队最前方的一辆轿车,下来一个人,他就是鲁巴巴三大部落中,塔尔克部落的大巫师兰德禄。
不过,此时这位大巫师的身份,是一位来自伊斯坦布的石油商人。他旁边的,则是一位的2来岁的黄种人,他就是凡奇了。他的身份,则是兰德禄的合作伙伴。
一个圣兵爬上油罐车顶部,打开油罐顶门,用一根长铁棍,伸进罐子里,搅拌了几下。
铁棍拿出来时,下半部已经沾满了黑褐色的原油,顺着铁棍,还不时地滴下几滴。
另一个圣兵,扭开罐车底部的泄油阀门,放出了约2公升原油。
如此抽查了3辆油罐车,证明这些车,都是运送原油的。
两个圣兵,抬起横杆,挥挥手,放行了。
等最后一辆油罐车通过横杆时,原来在两边警戒的十几个圣兵,66续续回到了铁皮屋内,等待着下一批车辆的到来。
“凡司令这一招,果然高明。这一路上,三个检查站,都顺利地通过了,不费一枪一弹。”
凡奇现在是联盟军的副司令兼参谋长。在联盟军内部,一般都称呼他为参谋长。
不过,在兰德禄这里,却是从来都称为司令的。虽然他明明知道凡奇是副司令,可还是坚持凡司令这个称呼。
反正称呼又不花钱,往大了称呼,总不是什么坏事儿。
这是兰德禄的一贯作风,即使在部落里,他也是一向如此。
比如说,称呼他们的大酋长托克逊时,他就往往在大酋长前面加上一个形容词“伟大的”,弄得托克逊每次都感到云里雾罩的,喜不自胜。
称呼那些部落里的胆小鬼时,兰德禄也会说:“我的勇士”云云。把那些胆小鬼夸得真以为自己就是个勇士似的。
“没办法,这也是让马提拉给逼出来的,如果不进行改装,这一路上,好几百人,怎么能在aBs的地盘上通行无阻?要是一路打过来,说不定,还没到地方,我们就没命了。即使勉强过来了,估计也剩不了几个人了。”
“马提拉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们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过来了。”
“这还得感谢大巫师这一路上的巧妙周旋。说句实在话,要不是我知道您是塔尔克的大巫师,还真的就以为您是个石油走私商人呢。”
此次之所以选定兰德禄同行,是圣林和凡奇经过慎重考虑的结果。
除了兰德禄此人比较机灵之外,还是因为兰德禄的家乡,就在aBs控制区之内。
虽然已经离开家乡几十年了,但是,在兰德禄看来,这几十年,家乡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变化。从许多方面来讲,比如教育、医疗以及基础设施方面,相比于几十年前,甚至还退步了。
所以,这一路走来,兰德禄并没有什么陌生之感,一切跟几十年前,似乎都没什么变化。
兰德禄自己也非常愿意参加此次行动。
除了作为部落头人的责任感之外,主要的动机,就是他认为这是一个树立自己威望的好机会。为此,及即使冒些危险,也是值得的。
“不瞒凡司令说,我小时候的理想,还真的就是要当个商人。那时候,见到店铺里总是有花花绿绿的货物,又有许多人天天往铺子里送钱,就觉得,商人是全天下最牛的人。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最后竟然会做了大巫师。”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大巫师也是商人啊。只是你们经营的,不是商品,而是人的信仰罢了。”
“哈哈哈,凡司令这个说法,倒是很有趣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似乎也很有道理啊。从本质上来说,我们这些大巫师,也确实跟商人差不多。我们是神的代理商,代理的,就是神的思想。经营方式嘛,也跟一般的商人差不多,不外乎就是批和零售这两种形式。”
“看来,大巫师就是给神打工的,这跟我们为钱打工,似乎也差不多啊。这话要是叫托勒曼听着了,不知作何感想?大概也会叫我们异端吧?”
“这个托勒曼,我还是多少研究过一番的。其实,他那一套,才是真正的异端。他总想让人都回到几百年前那样,认为那才是人类的理想状态。其实,那个时代又好在哪里了?要说好,也只是那一小撮高层好。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追求他们个人的名望和地位罢了。所谓的为信仰而战,背后隐藏的,实际是不可告人的利益。”
“早晚有一天,我们会把托勒曼的伪装给扒开,让世人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两人一路上谈笑风生,似乎真的就是一次商业之旅。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是一次惊险的军事行动,是一次在敌人腹地里的长途奔袭。
这次奔袭的目的地,就是他们将要阻击马提拉的地点——巴林桥。
巴林桥,是一座长3米的大桥。在上个世纪莫迪油田开建时,与莫迪公路一起建成。实际上,它就是莫迪公路的一部分。
马提拉要想赶往巨石阵,或者前去追赶英雄阵线联盟的平民车队,巴林桥就是最好的捷径。
在自己的控制区里,在没有外部危险的情况下,马提拉要想行动,几乎不可能放弃巴林桥这条捷径。
这倒不是马提拉过于自信,而是他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在兵力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放弃这条捷径,在沙漠和草原的恶劣路况下,还要多走公路,迂回绕行前去阻截。
距离巴林桥3多公里,公路两边就是荒无人烟的沙漠了。向两边远远望去,偶尔会见到几处羊群,不过,也只是远处草地上的一些微小白色斑点。虽然肉眼可以望见,但是,要论距离,也是至少在七八公里开外了。
车队在路边停了下来。前边的第一辆油罐车,斜横在路上,最后边的一辆油罐车,也斜横在路上。
如果有车辆到来,就会以为,车生了故障。
前数第八辆车,车顶的油罐盖打开了,从里面,钻出了一个人,正是大个比尔。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直到第三十个全副武装的战士。
这些当地牧民打扮的战士,一下车,就离开路基,快进入了沙漠,向着巴林桥方向奔去。
比尔带领战士们在沙漠中消失后,横在车队前后的2台油罐车,又驶到路边,让出公路。
不到5分钟,就有一个2来台车的油罐车队,从旁边呼啸驶过,向巴林桥方向奔去。
又过了分钟左右,台加长大卡车,每台车上,都装满了油桶,在车队后面停住了。
这就是凡奇车队的另一部分了。
至此,他此行从鲁巴巴带来的2名部落战士,已经全部抵达了距离巴林桥3公里处。
车队仍然停在路边,凡奇和兰德禄下了车,来自莫尔德部落的司机狄克尔,独自驾车,向巴林桥方向驶去。
狄克尔的任务,是前出越过巴林桥,在距离巴林桥北部6公里处,建立一个观察哨,监视马提拉的动向。
车队的司机们,纷纷下车,开始吃饭。有的人,几个一伙儿,在路边,或者到路下的沙漠里,铺开一张桌布,上面摆满了各色食物和饮品。
不时有过路车辆,从旁边驶过。有的过路司机,还按几下喇叭示意。
这种在路边停车吃饭的场景,是莫迪公路上,常见的风景。许多司机,都会在饭口时,采取这种就餐方式。既是吃饭,也是趁机缓解一下长途驾驶中的疲劳。
从这辆豪车和狄克尔的穿着打扮来看,他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如果再细看,从他身上的那些到处透出轻浮气的配饰观察,说他是个花花公子,也不为过。
实际上,狄克尔也确实是个公子哥儿。但是,现在的花花公子模样,则纯粹是装出来的。
他是切坎部落酋长莫罗的第二个儿子。也是莫罗的第二个妻子所生的第一个儿子。按照切坎部落的传统,他的长兄,也就是莫罗第一个妻子所生的儿子,是部落酋长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