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剑传奇-第4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没有什么故事。”
清扬不依。
惊蛰就势坐在山坡上,叹了一口气,开始讲牛郎织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故事。清扬望着他的侧影,望着他眸子里的极小极亮的一点光芒,很有耐性地听他说下去,如果他可以说到地老,她也可以听到天荒,不必问后来到底怎么样。
很多很多年前,她就缠着他讲故事,他也只会讲这么一个故事,翻来覆去地,只会讲这个故事。
山风起了,吹在脸上很寒凉。惊蛰站起来,挡在她与风之间。不知过了多久,清扬想起月亮来了,视线却被惊蛰遮挡。她执意要看,惊蛰才让开,并且叹了气,清清楚楚是叹了气的。
月亮落到极远的乱山之间。
只剩半个。
月色下,有绿眼的野狗在撕咬,三两棵烧焦的树立在那里,一条曲折的小河无声地流去,颜色酽着。
清扬看见一只黑鸟展开翼翅,以滑翔之姿,落入桂子深处,眼泪就落下来。她说:“惊蛰,你知道吗,你的肩膀为我挡了那么多风,却无法挡住白云苍狗的事实:在情感的战场上,即使没有胜算,我也希望你让我亲眼目睹自己的惨败……你明白吗,你明白吗……”
惊蛰的眼中,也依稀弥漫着一层泪光,转身走下山坡。
清扬看着他的背影隐入夜色中,而月亮在瞬目之间全部隐入乌云,忍不住在山坡上号啕大哭起来……
无边无际的黑暗一涌而入。
群英阁附近,云真潜在一片草丛中,看到几名黄衫男子出了群英阁,向西行去,便施展轻功,紧随其后。
到得繁华集市,黄衫人四散分开,各自挑选物品。云真靠近一名黄衫人:“这位大哥!”
黄衫人一见是美女,眼珠都要掉出来了:“你这是上哪儿去?”
云真一副瑟瑟发抖的模样:“大哥,我要到一个亲戚家去,天有点冷,手中盘缠不够,能不能借件衣裳穿?”
黄衫人拉着云着走到一处僻静角落,把外套脱下:“来,我这衣裳给你穿。”
云真穿上衣裳:“大哥您真好。”用软鞭抵住了他,“群英阁口令?”
黄衫人装糊涂:“口令?”
云真轻喝:“你不说就杀了你!”
黄衫人吓住了:“好好,我说,到时候他们会问你是不是带刀的,你就得回答是三品带刀的。”
云真轻蔑道:“群英阁野心不小,口令还分品呢。”飞足直踢,幻起一道风声,左手如电直点黄衫人的穴道,“三十六个时辰后,这穴道会自动解开,在这之前你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一动或一说话就会终身残废,记住没有?”
黄衫人吓得不敢说话。
云真整整衣裳,拐进一家小店,小声说:“真傻透了,哪里有这样的穴位。”
再从小店出来,云真俨然是群英阁里的一名小头目,她随着别的门徒混进,引起看门人的怀疑。
看门人向云真发出暗语,云真努力回忆惊蛰是如何对答的,看门人眼珠一转:“你可是带刀的?”
云真道:“我是三品带刀的。”
看门人怒喝:“大胆奸细!明明是四品装扮!原来是偷混进来的,来人呀!”
几个人要擒拿云着,云真一记软鞭,挣脱开来,掠过人群,毫不停留,身子一折,落入一片草丛,提足狂奔。
过了盏茶功夫,云真抱住双臂,魂魄尽失地走在洛阳城内,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没有办法营救惊蛰,心被扯得一跳一跳生疼。
生命真是一桩艰难的事情。她摁住胸口,蹲在路边,身子比这深秋的寒风更寒。
她想去找那少年清风帮忙,可他,也在那扇门里,她进不去。
他,或者他,俱在咫尺之隔。她不知道命运背后的翻云覆雨手到底在怎样布局安排,但是,一定要活着,六岁那年,师娘曾经教她要懂得疼爱自己。
上一页 第58节:逆舟(8) 第58节:逆舟(8)
那时她还小吧,衣衫褴褛地捧着破碗缩在角落里,眼巴巴地看着比她略大的小乞们抢食半只被臭水泡得稀烂的包子,馋得连吞几口口水。一对中年夫妇走过,女的随意往她碗里丢了一枚铜板,她还来不及高兴,就被嗖地窜出的小乞推倒,抢了铜板,扬长而去。
当前来市集采购的师娘扶起云真时,这可怜的孩子已经饿了三天,昏倒在地多时了。就这么被师娘带回家,有漂亮的花裙,有喷香的米饭,有爽朗的大师姐,之后又有温婉的三师妹和活泼的小师妹,一家人其乐融融地识字吟诗,调弄丝弦,补衣做饭。如果时光真能永远地停留在那些年就好了,不用长大,不用涉足江湖,受尽风雪之苦,不用被迫卷入诸多是非。
还是很小的时候,师父将那展仲尼琴送与了她,她太爱惜它了,连吃饭也要将它看着,睡觉时还让古琴躺在自己身边。终于有一天,抱着琴去竹林练习时,不小心被新出的笋尖绊了一下,连人带琴摔下去。
幼小的云真宁可自己摔伤,身体死死护住琴,脸颊、胳膊、腿,多处擦伤。她痛得要命,忍住不哭,师父叹气道:“来,我教你怎样避过障碍。”他教小云真提气纵身,如何在外界物体触身之际,及时避开。
多年后的云真轻功不俗,但仍会为救某些爱物而令自己受伤。
比如说,她能避开毒蛇,峡谷,恶徒,却避不开感情。
洛阳城内人声鼎沸,家家户户门前的红灯笼透着暖意,夜露下,万物恣意享受润泽,离园四季梅花花开不败,连风都绿得醉人。
大好的尘世,为何诸多离散。
今晚的月亮,可以渲染在国画之中,清峻,高远,神秘,忧愁。云真失落地走在人群里,走着,走着,然后——
瑟瑟的肩上,搭了一件披风。
蓦然之间,温热感震得手心发麻,似是再也无力。
她回头,笑容绽开如荷:“我刚才,很冷。”
她笑得那样晴好无缺。明明是寂夜,阳光劈头盖脸打下来,他的世界霎时洞明:“将来有一天,我们去南方,找一所院子里种着花草、阳光很充足的宅子,过平静的日子。春天永远都在。”
她的叹息微不可辨:“是的,我不会再怕冷。”
第九章:明月
他以近乎自戕的方式,命令她离开。她只有溃败。在生命的苦苦相逼面前,对与错、是与非都不再重要。她无力地朝他点点,抽身走去。
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痛饮从来别有肠。
——宋·苏轼
窗外,仍是略带一点愁绪的暮雨。那张记忆深处的容颜,想忘也忘不了。莫名的心跳,霎那的失语,缓慢的泪流……喜欢,也只是淡淡的,却教人想忘也忘不了,就像那阵掠过的风。但想起来,却连脸庞的轮廓都没有。难道是太淡了,那线条遂自己走散在空气里?
吴清风摇一摇头,努力驱散被云真占据的大脑,为顾青斟酒:“来,这杯酒是我敬你的。”
顾青冷淡地推开:“谢了,王府的规矩,公干时候绝不喝酒。”
“你现在不是在公干,是我爹爹让我好生款待你。”
顾青坚持道:“我身为王府侍卫总领,来到群英阁总坛,以身份来说,还是公干。”
“顾总领对王爷忠心耿耿,令人佩服。”
“我不想辜负王爷的提携之恩。”顾青起身,显是对奈何崖待遇不满,“多谢少主盛情,顾某疲累非常,回房休息去了。”
顾青走后,清风自顾自地举杯痛饮。那酒,醇香清冽,他醒了又醉,醉了又醒,掏出怀中云真的画像,痴痴傻傻地喃喃自语,那记忆中盛开的容颜,雪莲般清冷悠远。
月光从窗户洒进来,落在床上。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子,白色的枕头。薰衣草的清香。像是梦。清风朦朦胧胧地想,明天不要来,不要来,闭上眼睛,她好象就在身边,不会离去。
半夜的时候,下起雨来。清风的手臂裸露在被子外面,被冻醒了。有那么几分钟,他想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哪儿。外面风很猛烈,吹得窗户一阵乱响。吴长天滑到窗边,轻轻地关好窗户,插上插销。一声微弱的叹息后,他为清风腋好被子,把裸露在外面的手臂也放回去。触碰到他的枕头时,他迟疑了一下,点起灯。
于是,他看到那幅画了,以及画中白衣黑发的女子。他猛然愣住了,又恨又急地推着清风:“你醒醒!你醒醒!”
画中人,赫然是云真,她的女儿。清风的嫡亲姐姐。麦加不知道到底是哪儿出了错,会让这自视甚高的清风对云真怀有爱意,不可自拔。她的手颤抖着,顾不得伪装成吴长天的声音,凄厉地朝清风大喊:“清风!清风!”
清风一激灵,酒醒大半,扶住她,改口唤道:“爹爹!”
麦加努力调整情绪,严厉地盯视清风,指着画像:“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清风笑了,眉头轩动,眨眨眼,欢喜道:“是我倾慕的女子。”
麦加重重地拍着桌子:“胸无大志,难以自律!你这个样子,叫我怎么相信你是个可以做大事的人?我告诉你,凡是有志做大事者,绝不会沉溺儿女情长。”
“我……”清风没料到娘亲会反对,眼里的光芒黯淡下来。
“孩子,你听我说,只要你集中精力做好为娘给你委派的事,将来全天下的女人都是你的,任你选取。”
“可我只想要她一个。”清风看了看麦加,小声说,“而且我也不想要天下。”
麦加见清风情根深种,失了神,跌坐在椅子上,拿起桌上的酒,大口大口地喝掉,半晌无言。清风小心翼翼道:“孩儿只是爱慕这个女子,不会误了大事。不过,我并不明白,为何爹爹死后,你要封锁消息,扮作他的模样,亲任掌门呢?”
“我是为了大业。群英阁门徒逾万,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兵力。你又年幼,委以重用不能服众,我不想大权旁落。”
“娘,你变了。”清风失望道,“你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是我那温和贤淑的娘亲了。我从不知道,你竟会有逐鹿天下的野心。”
麦加默然不语,她无法在儿子面前倾诉,自己为练成神来掌,走火入魔,经脉慢慢衰竭,隐痛阵阵,日夜磨心,她已明白,时日不多了。
当年,洛阳王是想纳她为侧妃的,但她不想居于人后,执意要他废掉王妃。那时的他,还是七王子的身份,只肯承诺登上大位后,便立她为后。她负气,嫁与了吴长天。
吴长天待她百依百顺,可她心里的人,还是七王子,又有什么办法。
先王驾崩后,新皇却是二王子。她想长伴他身边的机会,就更小了。她甚至妥协了,想离开吴长天——事实上,刚嫁给他,她就后悔了,哪怕是做侧妃,都愿意啊,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可他不肯了。那沉静雍和的王妃,不愿与任何人分享他,而他,是不能得罪她的。
王妃贵为西域公主,他想举事,手握西域兵力,胜算会大一成。
他曾那样不可一世,胜券在握,满心以为,大位必然是自己的。可先皇却传给了二哥。他说,七子骁勇善战,可为良将,而君王,更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在这方面,二王子最为适合。
况且,这宽厚的二王子,深谙治理天下,其实也就是驭臣之术。做得好,会被尊为明君圣主,为之赴汤蹈火,反之,可能会从马背上摔下来,斥为昏君。
而七王子韬光养晦,广开书院,恩养死士上万,为的是什么,她最清楚。他,是负了她的,但她不怪他。叫她如何忘记初初相见?那时春天的田野里刮的还是真正的风。孩子们都在放风筝。采野菜的女子成群结队。男人们在树下打铁,在山里狩猎。而他们正相爱,喝一杯水酒,弹一曲《广陵散》,吟一首五言诗。
她是知道的,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夺得大位,那在他心里,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从不认为自己会比二哥做得差。她能为他做些什么呢。她想到了吴长天,他身为群英阁帮主,为群雄爱戴,若可将其号召力据为己用,必能助他一把。为此,她找到了水域,偷偷修习吴长天武学,以及洛阳王绝技飞龙掌,稍加变化,便是神来掌了。并且,她还学会了吴长天巧夺天工的易容术,待他为她特制的慢性毒药夺去性命后,扮成他的模样统领群英阁。
她一介女流,不懂政事,心知大限将至,便豁了出去,加紧时间增强兵力,于是便有了栗村血案,事发后,又急急弥补不良影响,结果越描越黑,引起朝廷重视,他不得不出面周旋,因此害了他,将他推向了峰口浪尖。
但事已至此,既然无退路,不如放手一搏,瞅准时机,一击得手。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在紧要关头,清风会爱上云真。他们都是她和王爷的孩子,怎么能够,怎么能够……
天不开眼,孽缘哪。
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那表情都是沉迷痴傻,哪里瞒得过她,她从清风的眼中看到危 3ǔωω。cōm险:得制止他陷得更深,必须这样!
一门徒慌乱地跑进报告:“属下看管不严,雷师兄已冲出奈何崖……”
麦加挥挥手:“由他去吧,你退下。”她现在没有心力再去管这件事了,起码此刻,她脑袋里混沌一片,她呆呆地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