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进化者-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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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便轮到申远出庭作证,法官宣召下一位证人上庭时,他站起身走了过去。
'(第一百五十六章 什么是催眠术)'
来到证人席前,先是宣誓,宣过誓后,控方律师走上来问了几个问题,等他问完,辩方的女律师站起身走了过来。
申远不等她开口,抢先说道:“我知道你想问我跟安警官是什么关系是吗?我们是朋友关系!你接下来又想问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又为什么要帮助她破案是吗?我们是在一家珠宝店里认识的,当时刚好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后来我帮她把案子给破了,两个就认识并成为了朋友,她见我对破案很有天赋,便邀请我以后有需要的时候再给她帮帮忙,我觉得自己既然有这种天赋,便不能浪费了,所以便答应了!这就是我要帮她破案的原因了,仅仅是为了体现自身的价值!”
女律师被他这么一弄,显得有些措手不及,愣了一下,刚想开口,又被申远抢先说道:“你又想问,为什么别人都被催眠了,而我却没有是吗?这很简单,因为我有了防备,催眠术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意念灌输,重点在于不知不觉,如果你有了防备,思想上有抵制的意识,他就没那么容易得手了,另外他的催眠术还需要一些迷药来配合,我把他给我的下过药的啤酒大多数都偷偷摸摸地倒掉了,没有像别人一样全部都喝掉,所以我才没有被他给催眠!”
女律师听他说完,呆立了片刻,张了张口,刚想说话,又被申远抢了先:“你又想问既然催眠是一种技巧,被告能做到,那么别的人也就能做到是吗?这样一来具有杀人能力的人,就不只是被告一个人了!”申远笑了笑继续说到:“我只是大概了解一些催眠术的情况,并不是专业人士,说出来的话也不具备权威性,你要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好去请教一下专业人士了!”
“我自然会请教的!”女律师很是郁闷地回答说,这一回申远没有抢白她,让她讲了出来。女律师说完,便转向法官说:“我没有什么要问的了!”走回到自己的席位前做了下来,看她的神情那是非常不爽的了!
法官宣布证人退席,申远从**走了下来。安雅朝他竖了竖大拇指,称赞他让不可一世的女律师吃了瘪!宋文文也向着他点了点头,只是怕母亲又来误会,所以没敢更多的表示什么。
法官接着宣召下一位证人上庭,和申远几人不同的是,这一次的证人是辩方请来的。安雅和申远却是认识他的,正是那位催眠大师汪宏雄,两个人还曾去听过他的一堂讲座。见到他两个人都觉得有些意外,又隐隐地感到了一丝不妙!
汪宏雄走上法庭后,女律师便站起身走了过去,先是向着法官、陪审团以及旁听席做了个介绍,说:“这一位就是著名的催眠大师汪宏雄先生,在行业内十分有名望,被公认为是最具实力的催眠大师!既然本案涉及到一些有关催眠术的事情,我们不妨就来听听专家的意见!”女律师说完转身向汪宏雄说道:“汪先生,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出庭作证!接下来我想问你几个有关催眠术的问题,希望你给予解答!”
汪宏雄点了点头说:“请问吧,我一定知无不言!”
“谢谢汪先生!”女律师说道:“我首先想请汪先生为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催眠术,大家都只对这项神奇的技能有个模糊的认识,只知道它可以让人进入到一种类似睡眠或者做梦的状态,却不知道具体是怎么一个情形,又是怎么实现的,就请汪先生为我们讲解一下!”
“好的!”汪宏雄点了点头,讲解到:“催眠术hypnotism,源自于希腊神话中睡神Hypnos的名字,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是一种运用心理暗示和受术者潜意识沟通的技术。理论地说:催眠是心理暗示行为,施术者通过语言、声音、动作、眼神的心理暗示在受术者的潜意识输入信息,改变其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受术者可以闭上眼睛,也可以不用闭上眼睛,甚至会无意识接受了催眠师的心理暗示。简单点儿说:催眠术就是利用心理暗示进行沟通的技术。”
“在一些对催眠术不太熟悉的人眼中,可能会觉得催眠术非常的神秘,类似于一种巫术或者说魔术。其实催眠术就是在古代的巫术中发展过来的。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在古代就有很多类似于催眠的记载,只是因为当时的科学并不发达,所以他们的催眠更偏向于神学,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直到了十八世纪奥地利的麦斯麦医生以“动物磁液”的心理暗示技术开创了催眠术治疗的先河。但是他的理论也不科学,依然带着神学宗教的色彩。
到了1841年,英国著名的外科医生布雷德才以科学的理论来证实催眠是一种类似睡眠的状态,并将这种使人进入清醒和睡眠之间的状态的方法称为催眠术。”
“催眠主要有两种基本形态,那就是父式催眠与母式催眠。父式催眠就是以命令式的口吻发布指示,让你感到不可抗拒,而不得不臣服。在催眠过程中,常常根据不同的对象,或同一对象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选择使用不同的催眠方式。所谓母式催眠就是用温情去突破受术者的心理防线,也就是一种柔性攻势。”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被催眠的,而且催眠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这主要有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催眠师的素质和技能要高,二是被催眠者的情况。被催眠者如果受暗示性较强,对催眠术持信任态度,催眠即可进行。”
“催眠术最突出的作用就是可以作为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紧张、焦虑、冲突、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可以用来改善和治疗人们的心灵创伤。当然,它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其他更广泛的用途,只是在这里我无法一一向大家介绍!”
'(第一百五十七章 初审不利)'
汪宏雄说到这里便介绍完了。女律师向他问道:“那么我想请问汪先生,像本案这样,催眠一个人,让他去杀人,这是催眠术所能做到的吗?”
汪宏雄笑了笑说:“我刚刚讲了,催眠的过程成功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催眠师的素质和技能要高,另一方面就要看受术者的情况了,是否受暗示性较强,以及是否配合!尤其是配合这一点,是非常关键的,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催眠是催眠师与受术者两方面的事情,就像谈恋爱一样,要你情我愿!当然在受术者不配合的情况下,催眠的过程也是可以实现的,但这需要某些特定的条件,第一点就是上面说的,受术者的受暗示性要强,另外一点,当催眠师催眠受术者时要让他去做自己愿意,或者喜欢的事情,这样的话就会比较容易,反之就会比较困难,当你催眠受术者要他去做一些他强烈抵触的事情时,那是很难成功的,受术者会出现挣扎反抗的迹象,这种现象源自于潜意识的自我防卫,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些观念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潜意识里,当你企图碰触并违背它时,潜意识就会自发地进行反击!”
“就本案来说,所涉及到的那几名杀人疑犯,他们没有杀人前科,也没有任何违法的记录,就像我们在坐的诸位一样,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普通人的观念中,杀人是件罪大恶极的事情,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这个道理我们从小就懂,根深蒂固,这样一个潜意识层面的观念是任何一个催眠师都难以撼动的,所以我对他们被人催眠的这一说法表示怀疑!”
“仅仅是怀疑还不够!”女律师笑了笑说:“法**是需要确凿的证据的,所以你的证词一定要肯定,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能模棱两可!”
汪宏雄略微想了想,说:“我个人不认为他们是被人催眠了的,而且也不相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控方律师听到这里,忍不住站起身来,说:“那这一连串的凶案又怎么解释呢?他们为什么要去杀一个没有仇怨,甚至是更本都不认识的人?难道这些人忽然之间都得了失心疯?这也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没等汪宏雄回答,辩方女律师抢先说道:“查明案子的真相,那是警察的责任!汪先生做为一个催眠师只提供他自己的专业见解!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那些办案的警察!”
控方律师听了她的话,冷冷地“哼”了一声,坐了下来。
女律师转过身向着法官和陪审团说道:“汪先生已经做出了他的判断,对几名杀人疑犯被人催眠的这一说法持否定态度,作为一位久负盛名,行业内受人推崇的催眠师,我们对他证词的真实可靠性毋庸置疑,请陪审团的各位陪审员给予认真的考虑!另外我想说明的一点是,控方的几名证人:安雅警官、申远、以及宋文文,他们同样是案件的主要经办者,三个人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关系,我认为这种私下里的感情掺入到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必然会影响到对案件侦破的客观性,也对他们提供证词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控方律师听到这站起身大声反对说:“你这是对他们三个人的无端指责,没有凭据,是一种污蔑行为!我强烈抗议你的这种不负责任态度,请陪审团对她刚刚的话不予理睬!”
陪审团的各位陪审员听完他的话,交头接耳地交换了一下意见,不置可否。法官拿起桌案上的法槌,敲了一下,宣布退庭。第一次庭审结束,下一次审理将在几天后进行。
申远等一干人有些沮丧地从法院里走了出来,第一次庭审他们落了下风,情势有些不利。这里面只有宋文文的母亲是对审理的结果不大关心的,能赢更好,不能赢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如果申远把王鹏是个心胸狭窄有仇必报的这样一个人告诉给她,或许她就不这么想了,他一定会找宋文文和所有相关的人报复的!但眼下宋文文母亲心里也是有愁事的,这一次庭审让她知道了女儿和申远的关系不一般,远远超出了同学间的关系,很有可能是早恋,这是让她感到担心的!
几个人在法院门前分了手,宋文文跟母亲回了家。她们母女两个走后,申远向安雅问:“你要去哪?回警局吗?”
安雅想了想反问他说:“你呢?打算干嘛去?”
申远挠了挠头,说:“我也不知道该干点什么才好!”
安雅说:“那咱们找个地方坐坐吧!顺便再商量一下案子的事!”
申远听安雅要陪着他,虽然知道是为了案子的事,不是跟他谈情说爱,那也是很高兴的,当下答应说:“那好啊!”
两个人就在附近找了家咖啡厅坐了下来,要了两杯咖啡在那慢慢喝着。安雅有些担心地对申远说:“形势对咱们不利,最后很有可能败诉!”
申远却并不怎么担心,心想:“无论结果怎样,这个祸害是不能留下的了,大不了请陈医生帮忙,将他偷偷给杀了,也算是为民除害,他到底是个杀人犯,那是罪有应得的!”于是安慰安雅说:“我们只要尽了力就好,至于最后的结果只好看开些了!”
安雅却不甘心,不同意说:“这怎么能行?他明明是杀了人的!如果不把他绳之于法的话,又怎么对得起那些被他杀死的人,还有他们的亲人?”
申远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劝说她,只好拿起桌上的杯子喝起了咖啡。
安雅一个人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说:“案件庭审的关键是咱们怎么去证明世上确实是有人会这种催眠术的!”说完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申远。
申远知道她又在打自己的主意,想要自己去证明,连忙放下杯子摆了摆手,说:“你可别指望我!我的催眠术还没练成呢,到时候在法**用了出来,却不灵,那反而不是自取其辱吗?而且更加让对方律师抓住了把柄,这种丢人的事我可不干!”顿了顿又说:“再说了,即使是练成了,在法**证明了出来,那我岂不也成了杀人嫌疑犯?甚至比王鹏的嫌疑还要大!”
'(第一百五十八章 再次练习)'
安雅说:“我们又没掌握你杀人的证据,虽说知道了你也会催眠术,但仅仅只凭这一点定不了你的罪名,相反我们掌握着王鹏的证据,有他亲口承认罪行的录音!只要能证实的确是有这种催眠术的,就能够定他的罪名!”
申远说:“到时候他又该狡辩说,是被我催眠了才说出那样一番话的!”
安雅说:“那样的话他前后的证词不一致,陪审团是不会相信他的!”
申远仍是有些犹豫,安雅见了便又劝道:“我们总要试一试,要不然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申远说:“可是我对催眠术还没有完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