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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魔王进化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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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掉头撒腿狂奔。

等他来到乱坟岗上,满地尽是暗黑精灵的尸体,一场血战,刚刚结束。

哥哥背靠大树坐着,身中数十刀,已经不成人形……

他捧起哥哥的手,那手,已经冰冷了。

跪在哥哥的尸体跟前,他明白了很多事……

他明白哥哥的武技远在他之上,当初决斗败北,是存心相让。

他明白自己婚后春风得意,哥哥却要蒙受人们的蔑视,以失败者的身份,躲在角落里忍受伤痛。

他明白哥哥虽然被自己刺瞎眼睛,却仍然爱护他,为了救他们夫妻,不惜以寡敌众,力战至死。

他都明白了……

可是已经太迟,太迟了。

般若抱着哥哥的尸体,带着妻子,就这样步履蹒跚的回到了部落。

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乱坟岗上的那场血战,也没有流一滴泪。

人们向他表示祝贺,称赞他是族中第一勇士。单枪匹马从上百名残暴的暗黑精灵手中救回爱妻,这样的壮举前所未闻。

般若没有理睬他们。

他埋葬了哥哥,然后安排好家中的事务,最后对妻子说:“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可能三年,可能十年,也可能是一辈子……你不用等我,找一个好人家,找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改嫁吧。”

说完这些话,他忽然拔出匕首在脸上狠狠的划了一刀,从此以后,他永远失去了光明。

他伤了哥哥一只眼,就用一双眼来补偿,假如不这么做,他的心就永远无法平静。

这一天,般若从部落里消失了。

他独自隐居丛林,像个野兽似的蜷缩在寒冷的山洞里,以山泉和野果充饥。

有人看见他坐在瀑布下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

人们都悄悄议论:般若疯了,他双目失明,独自在山里生活,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

可是般若没有死。

他失去了双眼,心却变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平和,更清澈。

他学会倾听风的声音,学会用耳朵和皮肤感知大自然的微妙变化,学会透过表象用心去观察世界。

从前那个骄傲气盛的般若的确死了,他获得了新生,成为一个用心眼去俯瞰世界的智者。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般若放弃用枪,以此悼念兄长。

他在回忆里十万次、百万次重现暗黑精灵武技长那绝妙凄厉的刀法。

他要学会这种刀法,破解这种刀法,然后,杀死这刀法的主人。

十年时光一晃而过,忽然有一天,般若预感到自己苦苦等待的机会来了。

他披着一块破旧的兽皮斗篷,腰间插着木柄已经烂掉的生锈匕首,离开隐居的瀑布,在风之精灵的指引下去寻找那个男人。

他伫立在部落附近的一个山坡上,长久的等待着。

从日出到日落,再到满天星斗,他等到了那个人。

一群暗黑精灵强盗,骑着地穴暴龙呼啸而来,为首的正是十年前与他决斗的那个武技长。他们想再次劫掠半龙人部落,发一笔财。

当般若出现在武技长面前的时候,他已经不认识这个邋里邋遢须发蓬乱的人是谁,但是他从般若身上散发出的杀气醒悟──

这是一个仇人。

武技长先派了两个手下出阵,试探般若的深浅。

生锈的匕首如凛风吹过咽喉,两人立毙。

很遗憾,他们没有机会试探出般若的深浅。

武技长深吸一口气,拔出一生相伴、杀人如麻的弯月双刀。

他知道,般若的武学修为如同深不见底的汪洋,把所有手下的尸体都丢进去,也试不出深浅。

他走向般若,一边问道:“你是谁?”说话的同时,他已出刀。

刀如毒蛇,既快且狠。

他不认识般若,但已看出,般若是个盲人。

他的耳朵或许很灵,但是在说话的同时出刀,他就听不到刀风!

“杀你的人。”

般若也在回答的同时出招,锈迹斑斑的匕首冲破双刀的封锁,刺穿武技长的咽喉。

拔刀,后退,甩血,收刀。

一连串动作,宛若行云流水。

只需一招,胜负便以分晓。

武技长用刀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不敢置信的望着般若──

“好快的刀,你跟谁学的……”

每说一个字,他的喉咙就涌出一股血。

般若在夜风里扬起头,徐徐开口。

“假如……我说是跟你学的,你会相信吗?”

武技长身躯剧震,蓦地仰天大笑──

不知过了多久,笑声戛然而止,他的尸体轰然倒下。

般若如释重负的垂下头,失明多年的眼睛里,涌出两行说不出是喜悦还是悲凉的泪……

回到部落的般若像个叫花子,几乎没人认得他了。

说是“几乎”,是因为还有一个女人认得他。

般若就在自己家里遇到这个女人,十年来,她一直在等他回家。

“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不会害怕吗?”

“不害怕,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永远是我的丈夫。”妻子含着眼泪说,“而我不管变成什么样,只要还活着,就会在这里等你回家。”

十年的时光,仿佛一个不真实的梦。

夫妻俩久别重逢,一切尽在不言中。

般若听从妻子的劝告,换上干净衣服,刮了胡子,又变回原来那个英俊挺拔的男子汉。

只有那条蒙住眼睛的黑带,见证了十年来他所经历的风雨,见证他曾独自在荒野中流浪,如同一匹受伤的孤狼,心中充满仇恨的烈火。

风雨过后,始见彩虹。

一晃又是三年,现在的般若已经成为族中年轻人的偶像,和妻子一起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直到今天,他在瀑布遇刺,接着收到龙蝇传信,召他即刻回来。

通过种种迹象,般若预感到,自己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多年以前,半龙沼泽的原址是一个湖泊。

直到半龙族在河口建造堤坝,开渠排水,湖泊才变成适合他们居住的湿地。

有一方得利,就有一方受害。

半龙族的受害者,就是湖泊中的原住民──纳迦。

为了抢夺地盘,半龙族与纳迦族兵戎相见。

战争初期,半龙族连吃败仗,迫不得已投靠魔王德尔曼,借助他的力量击败纳迦族,迫使它们合族迁离此地。

时光荏苒,到了魔王法尔斯统治时期,半龙族奉命潜入奥特洛城堡定居,大沼泽的营地就废弃了。

法尔斯死后,半龙族回到故乡,原本指望过上安乐日子,没想到世仇纳迦族经过休养生息,实力空前壮大,决心进军半龙沼泽,夺回原属于祖先的地盘。

就这样,半龙族与纳迦族的战争不可避免的爆发了。

失去魔王的援助,半龙族在人口上的劣势,直接导致他们在这场战争中落入下风,只能被动防御。

而那些“纳迦强盗”,无休止的攻打水闸要塞,倘若闸门攻破,河水倒灌,营地顷刻间化为湖泊,等待半龙族的只有没顶之灾。

因此,水闸要塞作为半龙族最后的屏障,必须加派重兵守护。

开春以来,水位不断上涨,纳迦族的攻势也越来越猛,为了保卫家乡,所有半龙族的成年男子都来加固堤坝,守卫闸门。

在这危急存亡的关头,人们心里想的是家族的安危,干起活来分外卖力。

偏有一个混蛋,不但偷懒耍滑,还满口的牢骚。

“真是的,像我这样一个英俊潇洒的好青年,本应该拥着含情脉脉的少女在月光下翩然起舞,却要来这里修筑共事,和强盗打架,简直是浪费人才嘛!”

身材壮硕的半龙族青年把长枪用力插在地上,坐下来愤愤不平的抱怨着。

他对着污水坑,仔细梳理头发,用洁白的麻纱手帕把脸上的泥点子擦掉,然后用力嗅了嗅手帕上的香味,心想这是哪位姑娘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来着?

“玛丽,苏菲,莉莉,还是克莱雅?啊,真该死,情人太多也是一种负担啊~”

“阎摩大人,您这样偷懒不好吧……会有人说风凉话的。”一个半龙战士规劝道。

“随便他们说去!爷爷真糊涂,为什么让我这个堂堂的贵族少爷来当看门狗,不干了不干了!”阎摩索性躺在草铺上,一副耍赖装死的贱相。

周围的族人对他这幅德行早就见怪不怪,有人大声说:“阎摩大人又饿了,快把香喷喷的‘点心’送来吧!”

“来啦、来啦!”一个赤脚的男孩爬上大堤,手中高举着一叠树皮纸,“阎摩大人,您的信。”

“快拿来,你这小鬼真磨蹭,大人已经抱怨好半天了!”有人接过信,递给阎摩。

阎摩一骨碌爬起来,抢过信纸专心致志的读起来。

“大人,信上写的是什么啊?”

“玛莎说,如果打败纳迦强盗,回去以后就把初夜献给我。”

“呜呜呜~~真让人羡慕……我怎么就没有这种艳福!”

“这里还有一封更火辣的呢!”阎摩炫耀的笑道,“妮娜小姐叮嘱我一定要活着回去,假如我死了,她马上自杀殉情。”

“天哪,竟有这种事!如果女孩给我写这样的信,我宁可马上去死!”

“噢噢噢~看到这些火辣辣的情书,我的斗志陡然旺盛了!”阎摩一跃而起,大声嚷道,“你们这些懒鬼别发呆啦,快点干活!有本大人在此把守,水闸要塞牢不可破!”

有人小声说:“阎摩大人不愧是以爱情为能量的斗士,佩服佩服!”

“真是这样吗?马屁掩盖不了你那嫉妒的目光,实话实说,你分明是想从背后捅我一枪吧?”

“啊!大人,真的可以捅吗?我能不能叫几个同志来?”那人立刻扯起喉咙大喊,“喂,嫉妒阎摩大人桃花运的伙计,快来报道啊。”

一瞬间,大堤上所有人都跑过来了。

阎摩吓得跳上闸门最高处,大声说:“你们……你们别乱来!都滚回去干活,这信是我妈妈写给我的,我刚才只是随便YY一下啦!”

“大人你真逊啊,编出这种差劲的谎话,简直是在侮辱我们的智商嘛。”

群情激愤的时候,阎摩忽然转身朝河口望去,厉声道:“都他妈的别闹了,纳迦强盗冲上来了!”

“别骗人了!”

“是真的──各就各位,各就各位!”

人群立刻散开,拿起武器,登上大堤严阵以待。

河水中泛起一片鳞光,浊浪排空,布天盖地的短鱼叉从浪花里飞射出来。

半龙族战士一边骂着脏话,慌忙举起柳藤盾牌抵挡。

阎摩岿然不动,长枪舞成一片屏风似的光影,将迎面射来的鱼叉拨得反弹回去。水中惨叫连连,血花翻涌,几具尸体横漂而去。

阎摩得意的大笑,回头喊道:“兄弟们,本大人这一招帅不帅啊?”

“帅你老母啊!当心耍帅耍没了小命!”

“丑毙了!有你这种人存在,简直是我族的耻辱!”

骂声接踵而至,甚至比骂敌人的花样更多,嗓门更大。

“哼,你们这是嫉妒!嫉妒我的人越多,只能证明我越帅!”

阎摩飞身跃下大堤。

长枪撕裂长空,点点寒芒疾风暴雨般洒向水中泅渡的纳迦战士,枪花闪耀之处,便是一声惨叫,一具血流如注的尸体。

“爱出风头的混蛋,别光一个人抢功劳啊,兄弟们快上!”

受到阎摩的鼓舞,也许说是刺激更恰当,半龙族人士气高涨,争先恐后的持枪跃入激流。

半龙人不像纳迦那样用鳃呼吸,无法长期潜水,但水性一点也不差,凭着士气与地利的优势,在阎摩的率领下奋勇厮杀,击退了敌人第一波进攻。

阎摩虽然给人以轻浮的印象,但是他的枪法却与性格既然不同,沉稳狠辣,力道千钧。

他的枪是用陨铁铸造,重量是普通长枪的三倍,没有一个纳迦战士能够抵挡一招,真如鬼神一般骁勇。

纳迦溃败之后,半龙族战士纷纷浮出水面透气,只有阎摩孤身一人,仍在追击敌人。

有人喊道:“大人,不要追了,当心中伏!”

阎摩从水中昂起身躯,回头大笑道:“我要一鼓作气宰掉强盗头子,早点回去享受玛莎小姐的初夜!”

“他妈的,你去死吧!”

“就算中伏,我也不会救你的!”

在热烈的“欢送”声中,阎摩的身影渐渐远去。

战士们嘴上咒他去死,心里想的则是另一回事,所有人都跟着他朝河口沙洲游去,那里是纳迦军的前线指挥所。

这时空中掠过一片庞大的阴影,恍若乌云蔽日。

有人抬头去看,只见一头翼龙正在高空盘旋,时而发出高亢的长啸。

顷刻间,翼龙贴近水面,龙背上驮着一位身着软甲的少女,裸露在叶式裙甲外的玉腿浑圆修长,象牙色的肌肤浸润河水,焕发出珍珠一般迷人的光泽。

她把头盔挂在腰带上,让人担心会坠断纤细的腰肢,漆黑的长发随风飘舞,俏丽的瓜子脸上生了一双水汪汪的凤眼,总是半眯着,别有一种慵懒的风韵。

耳根附近细小的鳞片,证明她是半龙族和人类的混血儿。

少女只有十八九岁,族人却对她格外尊敬,称她为“艾达大人”。

“你们的队长跑到哪里去了?”

艾达坐在翼龙背上,不慌不忙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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