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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慢慢呻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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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芳从昏沉中转过神来,见是翁息元,便叫了一声:“三叔。
翁息元很感动,戳戳点点移近了淑芳,“淑芳,横竖要想开一些,这没吃没喝的日子口,身子要紧。”
刘淑芳看着翁息元。看到他衣冠不整,头发散乱的样子,心情很复杂。“你过得还好?”刘淑芳问。
“凑合着过吧,无牵无挂的。”翁息元说。
“噢,是啊,你活得倒挺自在。”刘淑芳说。
刘淑芳这么一说,翁息元倒有些心酸起来。“淑芳,不怕你笑话,我惦念着你呀。”
刘淑芳也有些感动,叫了一声:“息元。”
翁息元的泪哗地就把眼睛糊住了,他一下子把刘淑芳拥进怀里,任他的泪水,流进刘淑芳的头发、颈窝里。
刘淑芳在翁息元的怀里静静地坐着,她感到了一刻的放松。
翁息元的手得寸进尺地在她的胸腹间摩挲着。她的胸腹竟又热了起来。她有些耐不住了,不禁呻吟起来。  翁息元的手又住深里摸了摸。
刘淑芳突然止住了呻吟,“三叔,你给咱点儿面子吧!一个女人连面子都没有了,活着还有啥尊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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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手停住了。“淑芳,跟咱吧。”手的主人说。
刘淑芳摇摇头,“下辈子吧,下辈子看咱看得上看不上你。”
翁息元感到,刘淑芳与他的心,还是隔得那么远。
……

翁大元正在村街上看蚂蚁搬家,翁息元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大元,快回家看看吧,你爹你娘吵得厉害,都闹着要离婚。”
“离什么婚?”大元问。
“就是俩人不在一块过了,把你一个人扔下,没人管,快去拦住他们,离什么离!”翁息元表现出不得了的样子。
见大元不动弹,翁息元急了,“还不快去,那是你爹你娘。”
“不去。”竟说。
“为啥?”翁息元问。
“大人的事,咱不管。”翁大元率然地说。
正说着,刘淑芳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把打扫屋子的鸡毛掸子。她正打扫屋子,同翁上元吵翻了,翁上元说咱甭吵,离(尸求)地算了。她并不吃惊,一边掸着桌上的土,一边应承着,离就离,看哪个×人不离。
翁上元在刘淑芳后面跟着,扎煞着手,蔫头耷脑的样子。
翁大元迎住他娘,“娘,离去?”
刘淑芳一愣,她看到了远处的翁息元,便也明白了,“离去。”
“乐意离?”翁大元问。
“不离,这日子过得也没啥喜兴劲儿,不如离。”刘淑芳说。
他爹他娘从他身边走过,离他越来越远。翁息元喊:“大元,真是个孩子,快去追呀!”
“干你的事去吧!”翁大元没好气儿地说。
但他还是尾着爹娘的影子走了一程路,走到村口的大皂荚树下,不动了。
这是一棵古皂荚树,虬曲的枝杈不知经受了多少年风雨。翁大元看到老树上的皂荚已经熟透了,正自己一片一片地往下落。翁大元数着掉下来的皂荚,一片、两片、三片……数到三十六片,那三十七片还没落下来,他就等着那第三十七片落下来。他要数到他的爹与他的娘离婚回来。数到一百,他数不下去了,他还没上学,娘只教他数到一百。他就回头从一开始重新数……数着数着,他发现,掉下来的皂荚上都有东西:或是一只蚂蚁,或是一只青虫,或是一只金龟子……叶子承受不住虫子的重量,就落下来了。虫子小的落得慢,虫子大的落得快,不管快慢,落到地上都摔不死。要是人呢?他突然想。一定摔死了。姥爷跳的崖,其实还没有皂荚树高,竟摔得很破碎。人的命还不如动物大,人其实是很没用的东西。
走到半路上,刘淑芳却不走了。
“咋不走了?”翁上元问。
“饿,走不动了。”刘淑芳说。
“你瞧,你跟了我好几年,连顿饱饭都没吃上,我愧啊!”
“甭愧,你天天气壮,牛得很哩。”
“瞎撑着。”
“那个给咱办结婚证的姓潘的干部还在么?”
“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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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不走了,你去找头驴来。”
“做啥?”
“你娶咱时是骑驴去,如今咱蔫头茸脑地走着去,丢人。”
“有啥心气儿骑驴呢?”
“有心气儿,咱风风光光地结,咱就也风风光光地离。”
翁大元捡起一只皂荚,放到手上搓,挂出一些白色的汁液;用舌头舔一舔有些涩味,便噗噗地吐出来。他想到了翁七妹。七姑总是用皂荚洗衣服,洗腿、脚和脖子脸。七始上工回来,腿杆子又黑又粘,用皂荚在上边搓一搓,用水一冲,那腿杆子霎地就白了,白得光光地,直发亮。他忍不住去摸七始的腿,滑得很。七始就磕他的脑门儿,这小子,刚这么大个岁数,就爱摸女人的腿。想到这儿,他感到这皂荚有意思,呵呵地笑起来。一抬头,看到了拿着鸡毛掸子的娘。
“离了?”
“没,没到政府去。”
“为啥?”
“懒得走路。”
“怎么不骑驴去?”
“你爹他不给找。”
“他可真没意思!”
“……”
翁上元走近了,翁大元转过身去,悻悻地走远了。
“这小子跟没事人似的,这么大事他竟不在乎。”翁上元说。
“他人小,受的可不少:刚会爬,就被捆在屋里数蚂蚁,刚懂事,就陪着他姥爷跳崖,这日子,再嫩的心也会被折腾疲了;人一疲了,还在乎什么呢!”
“那么,你的心也疲了么?”翁上元问。
“疲了。跟你往回走时我想,其实离不离婚都没啥意思。翁上元,你要是有良心,就多给我们娘儿俩弄几顿有饭有肉的饱饭,咱吃饱了,你爱干啥干啥,爱找哪个婆娘找哪个婆娘。”
翁上元眼圈发热,背过身去,挤下了两滴眼泪。
第五章

老天很帮翁上元的忙,尽管他的感情生活让他感到不甚如意,但他上任的第二年,连绵的旱灾终于结束了。老天开始好脾气儿地下雨了。
这一年,有了一个连长辈人都没有经过的好收成。在沟、坡、梁、脊,只要有土能把种子埋住,就能给你结出几穗沉甸甸的果实来;后岭人瘪得太久的粮袋子终于个个都饱满了,那空有旷日的米柜,也终于结结实实地地道道地成了米柜。
小老鼠夜里在米柜底下怯怯生生地啃米仓的板,它们也闻到了久违的粮食芳香。人们披衣下床,抱一捧穗大籽实的整玉米扔到柜底,“啃什么啃,有你吃的。”人心里默叨一句:饿汉子的屋中物,个个可怜。
老鼠的肚子装满了玉米粒子,便钻进地|穴里忙乎去了。
人的肚子装满了也香也甜的干货,便在床上忙活起来了。
翁上元与刘淑芳自然也在床上忙活。
翁上元虽然心里隔应着刘淑芳的失节,但酒足饭饱能蹬上劲的日子,不在婆娘身上蹬几蹬,感到好日子也没啥意思,便蹬一蹬,横竖是自己的婆娘不蹬白不蹬。刘淑芳虽然也隔膜着翁上元对她的伤害,但好日子的清爽也使她的心房突然间旷达了许多:他倒底是个山里的汉子,山里的汉子又有几个真懂女人的心呢?便面子上推拒着,心眼里默许着,只要是翁上元把她掀翻在炕上了,也就由他蹬去。
但蹬来蹬去,她也没有找到翁息元蹬出来的感觉;她心里暗暗失望,觉得没滋没味。她不敢说,更不敢抱怨;虽厌烦之,亦逢迎之——自己是什么,不过是人家娶来摆弄的玩艺儿而已,况且又有愧于人家,不声不响地过日子才是最大的本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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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翁上元兀自的忙活中,翁二元出生了。
娘又有崽生出来,翁大元极纳罕,他跑到褪褓前用劲儿地捏他弟弟的胳膊腿儿,但翁二元也不哭泣,紧紧地闭着双眼,像个死孩子。翁二元生下来就嗜睡,整日里昏睡不醒,让刘淑芳很诧异。翁大元捏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却不哭,让他感到不够意思。等到翁二元醒着的时候,他特意下力气捏一捏,翁二元终于哇啦啦地哭起来,翁大元仰头笑得很响亮,盖过了他弟弟的哭声:他觉得弟弟这才认可了他这个哥哥,他也承认了他这个弟弟。
“大元,不兴你使劲儿捏你弟弟,你当是捏蚂蚁呢!”刘淑芳说。她想到了翁大元幼时与蚂蚁们的把戏。
“他可比不得蚂蚁,蚂蚁不会哭。”翁大元说。
娘这么一说,翁大元真感到了捏弟弟与捏蚂蚁差不多是一个感觉:快乐而兴奋。
后来,当翁二元满周岁之后,翁大元竟主动要求哄弟弟,让刘淑芳腾出身子去上工。刘淑芳极高兴,翁大元小小的年纪就能给大人当个助手,她觉得这是她的造化。她不理解孩子的心理,翁大元从小就过被冷落、被孤寂的生活,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弟弟的出生,使他有了“群”和“类”的感觉,大人的生活之外,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动物与婴儿,天然是儿童的伙伴,翁大元找到了自己的伙伴。
翁大元总是捏翁二元的胳膊腿。起初,翁二元被捏时报之以哭;后来,则报之以笑;再后来,为了招引翁大元对他的关注,会扯着噪子喊:“哥,你在哪儿,捏捏。”
翁二元是被他的哥哥翁大元“捏”大的。
哥俩儿长大后,各奔他乡,待久别重逢时,他们不是拥抱,也不是握手,而是互相捏捏对方的肩膀或手腕。外人感到怪异,因为他们不了解他们生活的源头。
翁二元的出生,风调雨顺的年景,使翁上元心情爽快。他叫大家不要整天门头过日子,也要关心关心队里的前景。他采取了一个半强制性的措施,叫大伙儿吃晚饭时都到村口大皂荚树下去吃,至少是当家的爷们儿,要端饭到那里去。翁上元管这叫“饭场”,饭场的功能是边吃饭边聊天,串串心气儿。这一招儿是顺人心的事,大家都愿意有事没事的在一块聚一聚,人的嘴,除了吃饭,就是聊天的嘛。这一聊天,真的把人聊得跟一家人似的了。
在这个饭场上,不管男女老少,尊长儿小,口无遮拦,什么话题都聊。
“队长,你说咱村的地主婆谢亭云都四十大几的人了,怎么跟大闺女似的?”
“守寡守的呗。”翁上元说。
“不对吧,守寡的娘儿们都是面黄饥瘦、头发发锈,她倒好,还是那么水灵。”
“那就是私下里跑瞎,叫野男人的(尸从)软和了。”翁上元说。
“也不对,哪个爷们儿沾个地主婆?再说,就她的出身,夹着尾巴还来不及,她哪儿敢吐穗呢。”
“这不稀罕,她自己能给自己找活儿。”翁上元说。
“怎么个找活儿法?用手抠?”
“人家不用手,用‘耪’。”翁上元说。
“啥叫‘耪’?”
“软木削的个玩艺儿,跟男人的东西似的。”翁上元说。
场子上的人听得呆了,呆过之后咂摸出滋味来,一个个把自己笑翻了,笑得口唾四溅,屁声连天——
“翁上元,你还是队长呢?比谁都不正经!”
“什么狗日的队长,牲口头儿。”翁上元说。说完,自己觉得这话说得很机智,很够水平,自己也乐了起来。
“咯儿,咯儿,咯儿咯儿咯儿咯儿…”
“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牲口会笑么?可能会吧。
人们还沉浸在放浪的快乐之中,“别笑了,咱们商量点正事。”翁上元突然说。大家的笑也就戛然止了——
“啥事?”
“人家外村都有电了,咱是不是也该扯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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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扯!”
“天要是再旱,咱还得挨着,是不是打几眼井,装几台泵?”
“应该!”
“那咱就攒着点劲儿,干它一下子!”翁上元攥着两个拳头。
人们点点头,脸上的表情都很严肃。

正当翁上元们要大干一场的时候,翁送元回来了。
翁送元是翁上元的二叔,是个打游击出身的人。那时,在原岭与后岭之间活动着一支抗日游击队,名字叫“岭台游击队”。这个游击队端过日本人的炮楼,烧过伪军的粮仓,也除过反水的叛徒与内奸,在京西一带影响极大,后来上了当地的抗日斗争史。翁送元在游击队里年龄最小,每次行动他都打后援,虽然转战的地方很多,但他没有亲手杀过一个鬼子或伪军。可后来他负了伤,成了功臣,解放后被组织上安排到一个机械厂,当了厂里的管理干部,成了离乡又离土的人。让村里老少羡慕得要死,都盼着烧高香烧出他那样的前程来。
他负伤,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那日,游击队在原岭和后岭之间的一块平地上休整,有的擦枪,有的闲逛,有的穷开心。翁送元看到树上的桑椹有几颗红了,便探着身子摘。摘下一颗,放到嘴里一嚼,甜!便又去摘另一颗。正当他欠起脚跟努力得不能再努力地就差一点点就够着那颗又大又红的桑椹时,听到“砰”的一声枪响,他的右小腿肚被什么猛烈地推了一下,便动弹不了了。他凝固在摘桑椹的那个努力的姿式上。
队长擦他的驳壳枪擦得太投入了,以致擦得走了火。
翁送元被抬到一块草地上,腿上的枪眼3日3日地喷着血。队里没有外科医生,只有一个稍通包扎的战士;那个战士便死命地给他缠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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