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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生化兵王-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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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找上门去?”唐月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杨杰凯,道:“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跑到对方地方去诛杀猪王,这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旁边的红孩儿等人也是点头应允,这听来确实有些不太可能。

    看着众人疑惑的表情,杨杰凯眯了眯眼睛,说道:“在军队打仗中,总会有一支人数极少特殊的队伍,专门去完成一些看起来极其不可思议的任务,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敌后渗透,暗杀,破坏,就想一把尖刀一样,转捅敌人的心窝子!”

    “杨哥说的是特种部队?”红孩儿说道。

    杨杰凯点点头,“对,这次我们就给南红来个特种作战!”

    一旁的秦风听的热血沸腾,特种部队这类概念他平常只在电视上和小说里看到过,现在听到要特种作战,激动的道:“杨哥,让我做突击小组吧,我最擅长的就是冲锋陷阵!”

    红孩儿和王三奎虽然没有说话,但神色中也难掩激动之色,看到他们这副模样,杨杰凯笑道:“特种部队外出作战,总得要有人守家吧,都出去了,万一敌人来偷袭怎么办?”

    红孩儿闻言,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但还是说道:“那我留下来守家吧。”

    一旁的秦风刚想说什么,杨杰凯摆手说道:“你们都是龙堂的顶梁大柱,而且后方大本营非同小可,保全后方还得靠你们!”

    秦风这才和王三奎对视一眼,二人悻悻道:“一切听杨哥安排,但是杨哥总不能单枪匹马去吧。”

    这时,靠在沙发上一直没有言语的花错突然干咳了两声,惹的秦风不满的道:“得,好事儿又落在这小子头上了,红孩儿三奎,咱回去洗洗睡吧。”

    杨杰凯哈哈一笑,道:“如果外人知道在我们龙堂,这种九死一生的任务是‘好事’的话,肯定会被别人说我们是大变态。”

    秦风嘟了嘟嘴,“希望下次这种大变态的任务能有我一份。”

    众人哈哈大笑。

    这时,唐月有些迟疑的道:“杨哥,那我……”

    杨杰凯笑了笑,道:“知道,你是我的保镖嘛,当然得一起去了。”

    一旁的红孩儿闻言,张了张嘴又闭上,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随即便装作什么事也没有。

    红孩儿等人离去后,这支由杨杰凯花错唐月三人临时组成的“特战小分队”便开始商量起了详细的部署和计划。

    别看花错平时在正常生活中神经大条,可是真要做起事来,立即便是换了一个人的样子,收起了平时的玩世不恭,有条有理的将自己缜密的想法表达的清清楚楚。

    而唐月也不弱,孙药眠说她无论是头脑还是伸手都是上乘,伸手就暂可不提,在杨杰凯和花错这两个顶级高手面前,再上乘也上乘不到哪里去,可是她那独到的见解和极为清晰的逻辑,倒是让杨杰凯在心里暗赞一声,感叹日后若是和天红撕破脸皮,这个女人一定是个难缠的对手。

    最后,三人得出了精准的结论,据唐月所说,猪王的外形就像肥猪一样胖,很是扎眼,这次南红调他到GY市又是机密,所以不太可能出现在市区,所在的地区应该是位于南红势力范围身后的西郊,这点杨杰凯起先便想到过,所以韩凌所搜集的那些餐厅的情况,西郊的极为详细。

    随后便是一个最大的困难,三人想要潜伏到南红势力范围身后的西郊不算太难,小心些便是。但若是想要在西郊将猪王找出诛杀掉,并全身而退,这便有些让人挠头,因为西郊三面环着的都是南红的势力范围,猪王一旦出事,南红绝对会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到时将西郊围个水泄不通,天红和龙堂隔着南红的势力范围到时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最后,对这个全身而退的问题,杨杰凯只是眯着眼睛笑了笑,神秘的道:“我有秘密武器。”

    每个人基本上都或多或许的有一些家乡情结,所谓家乡情结就是无论你多么不喜欢自己的家乡,但对外人说起是,总会很自豪的表示自己的家乡有某某特产,除了某某名人,家乡的某某很好吃等。

    北海市的西郊,一名擦皮鞋的中年妇女正一面给一个扎着马尾的男子卖力的擦着皮鞋,一面滔滔不绝向这名男子讲着西郊的一些特点,比如说出产桂花糕等。

    这名扎着马尾的男子身边还有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女的皮肤白皙,面貌虽然有些普通,但身材却绝对火爆,男的看上去就有些普通的,平淡无奇的五官,中等个头,略微瘦削的身材,只是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眼睛给人感觉有些与众不同。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当时这三人到自己的擦鞋摊来擦鞋,那名年轻的男人随口说了一句,北海的西郊真是个好地方,擦鞋的这名中年妇女便打开了话匣子,一直从这名年轻男人擦到这名穿着精巧鞋子的年轻女人,再到现在这个扎着马尾的男子,一直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西郊如何如何如何。

    最后,将扎着马尾男子的皮鞋擦完后,那名年轻女子亲昵的挽住这名扎着马尾的男子手臂,亲昵的道:“亲爱的,我肚子有些饿了,不知道这里都有些什么好吃的。”

    扎着马尾的男子温柔的拍了拍他的头,指了指擦鞋的中年妇女,柔声对年轻女子说道,“这还得问她。”

    擦鞋的中年妇女闻言,立即便如机关枪一般说道:“还别说,西郊好吃的还挺多,主要是看你们想吃什么,小吃有桂花糕,虾肉混沌,三鲜面等,还有这里的水果也不错……”

    这时,一旁一只未作声的那名身材有些瘦削的年轻人递过擦鞋的钱,问道:“我们想吃点填饱肚子,油水多的。”

    中年妇女接过钱,嚷道:“早说嘛,说道这又好吃油水又多的,自然要数我们西郊的吴记蹄膀,那可是百年老店,还上过电视呢,哪里的蹄膀色香味俱全,让人想着都流口水……哎,你们怎么走了,我还没说完呢!”

    三人离开后,“一前”一后的走在路边上,一前这个词之所以要加引号来表达是因为准确的说那不是一前,而是一对,那年轻女人亲昵的挽着扎着马尾的男子,在前边有说有笑。

    而那身材瘦削的年轻男人却一脸委屈的跟在他们身后,几次想要搭讪都直接被那对“情侣”无视。

    “喂,我说你俩就算是‘情侣’也用不着无视我吧。”那名年轻男子跟在二人身后说着。

    扎着马尾的男子头也不回道:“在一般的故事情节中,电灯泡通常都不受人待见。”

    那名年轻女子也扭头道:“弟弟,去帮我和你姐夫买两瓶水过来,呆会儿带你去吃西郊的小吃。”

    不用说,这擦鞋的三人自是杨杰凯花错和唐月,他们能精准的分析出猪王在西郊,但却不能分析出猪王在哪个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摊点自是最好的选择,三人的皮鞋擦的铮亮后,猪王的消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这个过程中最让杨杰凯郁闷的就是他原本计划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侣的,但最后花错和唐月同时投了反对票,说杨杰凯年纪看起来比唐月小,两人在一起不协调,最后经过投票,少数服从多数一致决定,唐月和花错扮情侣,杨杰凯扮成唐月的弟弟。

    杨杰凯心里这个郁闷,一路上被花错和唐月一口一个弟弟的叫着,一会儿让他干这一会儿让他干那的,还美其名曰说这样才比较像是一个合格的弟弟。

    让杨杰凯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对花错一向很不待见,可是为什么这二人却变的如此团结,一致“对外”,了?难不成,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西郊的小吃确实不错,杨杰凯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后忍不住大赞,特别是那特产桂花糕,更是让人回味,只不过他们可没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见猪王。

    猪王,那就是一只猪,一只猪怎会对这些小气的小吃感兴趣?它们所喜欢的是那种分量足油水多嚼着过瘾的食物,蹄膀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妇女说的有些夸张,但吴记蹄膀至少在本地来说,也算是众所周知,哪里的蹄膀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但火候却又拿捏的十分准确,烂而不失嚼头,咬上一口,满嘴都是香油。

    毕竟是在郊区,这间蹄膀店也只不过是幢普通的农村三层高的小楼的规模,和很多小饭馆一样,卫生情况并不良好,白底红字的吴记蹄膀四个大字的招牌上还停留着几只苍蝇,大口的吮吸着招牌上的油烟腻子。

    这间饭馆最豪华的“包间“便是顶楼天台,四面都是砖墙,老板颇有创新的将顶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这里采着自然光,啃上一只有香又烂的蹄膀,实在是一件每事。

    天台上一共有四张桌子,平常这个位置一天至少压接待三拨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从早上到现在,却只接待了一拨客人。

    不过这里的老板却一点也没感到不高兴,而是乐开了花,因为这拨客人从早上便吃到现在,所点餐的数量是他这间店里三天的总和,而且还在继续的加着蹄膀。

 第三百零七章 大胖子

    其实这拨客人只占了天台的三张桌子,角落上还空着一张,但是来这里消费的客人上来看上一眼后,总会逃一般离去,不敢在天台上多停留片刻。

    不是这拨人脾气不好,反而还很温和,而是这拨人太特别了,特别得叫人恶心,叫人发怵。

    可是试想一下,你去某间饭馆消费,走进饭馆,面对的是一群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大胖子,赤裸着上身吃的满身都是油,其中还有个更加巨型的胖子,体重怕是要超过五百斤,一个普通人吃完一只都算厉害的蹄膀,这人却一手一个,几口便咬完,随即便又重新抓起两个放在嘴里大嚼,淡黄色的油水顺着他的下巴流的满肚皮都是。

    面对这样一个场景,估计换了谁也没了胃口。

    老板却不管那么多,他不是来吃蹄膀的,他是来赚钱的,最后上蹄膀都由他亲自端上来,他不怕这拨人吃霸王餐,因为这拨人进来时便扔给他一个装满钞票的塑料袋,然后说蹄膀随便上。

    老板此刻的心思是想这拨客人使劲吃,一直将那个袋子里的钞票悉数“吃掉”。

    “再来五十只蹄膀。”坐在正中那名体积最大的胖子满嘴流油的说着。

    老板一面应道一面眉开眼笑的下口去准备蹄膀。

    “哥,你怎么叫了五十只蹄膀?”一名胖子向那名大胖子说道,眼里满是不属于男人之间的关切,这名说话的胖子生的细皮嫩肉油头粉面,可是说话的声音却很细腻,如同女人的声音一般,他的体重超过三百斤,放在正常人堆里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胖子,可却在他旁边那位的撑托下,他似乎还显得很“苗条。”

    那名大胖子闻言,叹了口气道:“哎,最近胃口不太好。”

    油头粉面的胖子关切的道:“是啊,你最近胃口真的是太差了,今天才吃了七八十只蹄膀,现在你又只加了五十只,照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你看你,都瘦成这样了,让我好生心疼。”

    大胖子道:“是啊,我都瘦成这样了,以后可怎么了得。”

    大胖子没有说谎,他确实很瘦,瘦的体重只有五百多斤而已,瘦的他的一条手臂足以和大海碗一样粗细罢了。

    “你为组织的事太操劳了,以后要多注意自己的身体,你这样,我很心疼。”油头粉面的胖子说话间竟然带着哭腔!

    大胖子叹了口气道:“我也没有办法,如果不卖命,我便没有蹄膀吃,我没有蹄膀吃,你们也没有,那我怎么对的起你们。”

    大胖子说完,整个天台的十几个胖子竟然感动的眼圈都红了。

    门口忽然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随着老板的阵阵劝阻声和骂骂咧咧的声音,天台的门忽然被人一脚重重踹开。

    进来的是一名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将门踹开后恶狠狠的瞪着这群胖子。

    一旁的老板连忙道:“毛哥,对不起对不起,今天天台上确实有客人,就麻烦你坐楼下,我重新给你安排个最好的包房,所有的费用算我的……”

    老板话还未说完,便被那称作毛哥的人一巴掌扇倒在地,骂咧道:“他妈滚一边去,在西郊我毛哥想要呆的地方还没有要让的,今天说什么老子也要坐天台,你的这件蹄膀店要是想继续开下去,就赶快把这群肥猪赶走!”

    这名被称作毛哥的人,长的五大三粗,一脸的横肉,是本地一个出了名的混混头子,很小的时候便提着刀在街头砍人,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离开过西郊,成天无所事事,靠着收保护费度日,西郊的人提起他每一个不怕的。

    老板从地上爬起,吐出两颗带血的槽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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