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色深红-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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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视点拥有自己的意识,那么它可能就会了解到,这颗行星被居住在上面的某个文明称作“地球”。如今,地球正向着运行轨迹上与为它提供能量的那颗恒星的最近点——“近日点”移动着。
当然,这和视点毫无关系。
它在降落的同时标定了一个地域范围,在这颗星球自转半周的时间内,它会对这片范围内的一部分场景进行记录,根据观测结果对这个文明进行评估。当然,从概率学上来说,由于抽选样本单一,这种抽样调查所得的结果中存在着相当大的代表性误差。但或许视点本身只是“执行者”而并非“决策者”,它既然这样行动,想来必定有它自己的道理。
现在,我们就从视点的观测记录中,选取数个样本进行讲解。
……
上午九点。
程都市,北山墓园。
和风伴着泥土的气息,间或有啾啾的悦耳鸟鸣声响起,整齐划开的区块和方正的石板无不让人感到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然而,走在那些小道上的人们仍然多数严肃地板着脸,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人默默地流下眼泪。那些石板前或多或少地摆放着些祭品与花束,待人离开之后,它们可能会被尝到甜头的鸟儿分而食之。
走在上行山道上的那个男人个头不算很高。他的面色有些阴沉,明明脸长得还算年轻,头发却花白了不少,看上去有些难以接近。他穿着板整的西装,领带也系得十分用心,仿佛要去赴一场十分重要的约会。在他胸前捧着的花束中,白色茉莉、红色玫瑰和紫色郁金香混合在一起,纯洁、爱情与幸福全都被他抱在怀里,不知要送给哪一位惹人怜爱的女子。
他走过一段路,侧身让过一对年迈的夫妇,他们对他说了声谢谢,男人也点头回应。那之后他从成排的墓碑间横穿过去,最后来到一块碑前。这块墓碑与它附近的“同伴”们大致相同,唯有一个有趣的地方——它的一角上挂着一只风铃。如果不是一开始就讲好,只怕夜间守墓人来此巡视时会被突然响起的叮当声吓个半死。
男人清扫了一下墓碑周边,拔除了一些杂草,然后小心地将花束放在碑前。他好像毫不在意泥土地面有多脏,直接坐在了那里,双手抱膝。他看着面前的墓碑,脸上显出温柔的神色,可却又偏偏给人一种饱经风霜的感觉。
“哟。”
他轻声和墓碑打着招呼,声音明明低沉,却带着一丝活力。
“快有十年过去了吧?我这种人渣居然还没死掉呢……”
墓碑没有回答。它当然不会回答。
于是男人沉默了一会儿。
“喂。”他又问道,“爱一个人……能做到什么地步呢?”
一阵微风吹过,墓碑上的风铃轻轻晃荡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
……
午间十二点。
程都市,高新区某公寓单间内。
窸窸窣窣的声音一直在响着,原因是屋里的那个大汉正在收拾东西。他蹲坐在一只纸箱子旁边,箱子里面装的是他的全部家当。他那遍布脸面的胡茬使他看上去有些粗野,可他在收拾这些东西时动作却仔细得很,像是生怕弄破了其中的一点边边角角。
桌子上放置着一本摊开的黑色证件皮夹,照片上的男人和他长得一模一样,证件中印着他的名字——
“史强”。
史强擦了擦鼻子,然后小心地抽出一张纸巾,把手抹干净之后才继续下面的工作。他从箱子里掏出一本相册,因为一直压在箱底,里面并没怎么积灰,但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很多人在收拾旧东西时往往有一边收拾一边打开看看的习惯,为此会浪费很多时间。史强也是如此,他停下了动作,坐在地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打开了相册,一张张小心地翻看着。
这相册中装了他从小学到初中毕业期间的所有照片。里面有许多他曾经十分熟悉,但现在却已经记不清楚的面孔。他的父母亲都在里面,还有张裕明那个兔崽子……没想到如今跟这个混小子当了同事,真特么的孽缘!
他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从开头翻到尾页,有时会露出微笑,有时则会有点伤感。在此期间他一句话都没说。
最后他看到了末尾。相册尾页上的那张照片很长,是一张集体照,却并不是他初中的毕业照。那张照片上多是些身材魁梧的壮汉,肩并着肩排成三排,有些露出了傻笑,有些则做着如今看来已经有些过时的POSE。史强和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有十数年不见了。但他的视线只是匆匆在这些过去同伴们的脸上扫了一下,便移向了最高的一排。
年轻了十好几岁的他本人就站在那里,穿着红色衬衫和白色短裤,露出腼腆的微笑。这笑容有些不符合他的性格,他最喜欢在拍照时呲着牙做怪表情了。只不过那一次比较特别……
他的左边站着一个瘦高个,不是张裕明还能是谁?咦?这个家伙怎么混进这张照片里来了?哦对了……这个爱瞎凑热闹的家伙是硬挤进来拍的……
他们站在那一排的最左边,而同排最右侧却是两个明艳动人的姑娘,也是这张照片中仅有的两个女孩。最左边的那个叫作魏淑娴,史强只知道她的名字,但对她印象不深。
而旁边的那个女生……
史强的手指在相册的塑料膜上划过,像是想要触摸那个女孩,却在即将到达的边缘停住了。他有些局促地颤抖着,似是生怕自己的手指玷污了她的身体一样。他目光中充满了显而易见的柔情,如同注视着自己的初恋情人。
他犹豫了好久,才轻声念出了那个女孩的名字——
“纪……婉姝……”
说得有些结巴,他决定再来一次。这次他深吸一口气——
“纪婉姝。”
这次倒还不错。
他眨了眨眼,然后笑出了声。
我这是在干嘛啊?傻里傻气的……
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瞟到了另一个人。那是站在这一排最中间的一个男生,他的体格比那时的史强更加高大强壮,脑袋上罩着兜帽,紧绷绷的肌肉将黑色外套高高撑起,简直像是搞笑动画片中走出来的猛男。他的双眼泛光,嘴唇咧开快活而得意的笑。
史强盯着那个男人,他的视线逐渐冷了下来。他的呼吸粗重,像是要把这个男人从照片中揪出来暴打一顿——不,仅仅那样还不够,他要把这个人生吞活剥!要生啖其肉!要抽其筋饮其血!他要——
够了!
史强在心中对自己说道。他拼命摇了摇头,把暴戾的情绪从自己脑内赶走。
都已经过去了。他想着。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过去了。这个人再也不会回来了,毕竟他已经……已经……
史强长叹一声。他合上手中的相册,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桌上,继续整理起纸箱中余下的东西来。
从窗外透入的阳光此时却突然被阴云遮蔽,暗影逐渐覆盖了他那打开的警察证上的照片,遮住了他的整张脸面,像是某种不祥的征兆。
而他始终未曾留意。
……
晚上八点三十分。
程都市内,高档别墅住宅区——香郡兰庭。
一个人如果被公认为“上流阶层人士”,那他必然有一定的过人之处,也许是知识,也许是权力,也许是财富。同样的,一个住宅区如果加上了“高档”这样的前缀,那就多半能让你在进门的一瞬间就理解到它被这么称呼的缘由。
也许这缘由来自那尊高大却又栩栩如生的天使雕像和其下绚丽多彩的虹光喷泉,也许来自那些不同风格错落排布却又显得井然有序的雅致小楼,也许来自那每家每户都拥有的或姹紫嫣红或绿草茵茵的庭院,也或许……就来自那辆被随意地停在路边的墨色跑车。
即便是对车再没有研究的人,应该也能一眼识别出那让人不得不吞咽口水的跃马标志。而见多识广的人,或许在一瞬间就能叫出这辆车的名字——
法拉利,逐风者Chasers。
如果这辆车在大白天停在路边上,恐怕早就被识货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前提是识货的人要有那么多才行。即便是在这种别墅区内,它也绝对不是家家户户都用得起的宝贝。不过一来,时间已晚,该回家的人都已经回家了,谁都不会在这条小道上逗留,停在阴暗地的车子也借着和车体颜色同款的黑暗形成了良好的掩护;二来,能买得起这种别墅区房子的人,也有很多只把它当作是一个歇脚地,并不会每天都住在这里;三来嘛……
五一长假期间,虽然明知道各大景区都是人山人海的,但出门去闲逛一下散散心的人倒也不少。
总而言之,这辆车在这里停了约摸四十分钟,并没有引起他人的关注。
而坐在车内的那个人,看似一副懒散的样子,却一直在紧盯着车窗外的后视镜。
他穿着黑色的皮质外套,头上罩着兜帽,脸上带着黑色的口罩和墨镜,身材高大魁梧。
这个人我们曾在几个月前见过,不知各位可还有印象?那时他出现在某个名叫“蓄水池”的地下秘密基地里,陪在他身边的人是那个组织的首领。我们不知道他的真名,为了便于称呼,我们给他找了一个代号,就叫“黑影”。
黑影现在就在这里。他身上的黑色与车子的黑色完美融合在一起。
这辆车子并不是他的,而是他从某个富二代手里“借”来的。当然了,他和那个富二代并不认识……至于他是怎么借到这辆车的,我们就不要深究了。他只是需要一辆能够混进这个小区的车子而已,但他其实并不知道这辆“看起来不错”的车子的真实价值,不然的话,他应该会适当降低一下档次。毕竟他不希望自己过于显眼,无论是在好的意义上还是在坏的意义上。
事实证明他有点多此一举。明明是高档住宅区,门口的警卫却显得不那么称职。从侧门进入的各色人等暂且不提,他开车进来通过车道闸的时候,警卫甚至只问了一下他的名字就给他放行了,连登记都没做。当然他给出的那个名字是假的。进来之后,他把车停在这儿,不由得摇头叹息一声。
他想起了《天下无贼》里面刘德华的那句台词——现在已经成为一句“名言”了:
“开好车就一定是好人吗?”
没办法。
黑影哼了一声,这声音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听见。
明明知道眼睛是不可信的,可人们还是最喜欢通过眼睛去判断事情,甚至让眼睛代替大脑进行思考。也正因为如此,人类才会犯下如此之多的愚蠢错误。不仅如此,有些人犯了错以后还沾沾自喜,更有些人故意去犯错。
呵呵……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世上的瞎子和蠢蛋太多,所以骗子才能够大行其道。
黑影这样想着,他靠在舒适的车座椅上,心情却并不怎么好。过去的一些画面在他的眼前闪过。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痛苦的事情发生。
他疲惫地做了两次深呼吸。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目标”出现在后视镜里。
黑影当然不是来这里兜风的,他是为了等一个人,一个名叫“钟建华”的男人。
那男人的体格不弱,但和黑影比起来却足足小了一圈。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远看显得文质彬彬的,近观却仿佛能从那透明镜片后方的双目中看出一种别样的光辉,如同猛虎,如同海龙。
华彩集团的创始人,现任董事长。
他能够白手起家一路打拼到这个地步,看来确实有其能耐。
黑影屏息凝神,静静地等待着。
钟建华的别墅是附带车库的,但他的另一辆车和他妻子的座驾停在那里,而他自己则由雇佣的司机接送,因此他每天都会从香郡兰庭大门口步行十分钟回家。在回家之前,他会去一趟住宅区内的二十四小时超市,拿一瓶热乎乎的新鲜牛奶,这是专门为他那位可人的娇妻准备的。他们成婚也有数年了,但他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习惯,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从不间断。在他的公司中,这件事俨然传为了一桩美谈。
而黑影只是冷笑一声。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也好……他会提着牛奶瓶从这条道上经过,然后进入前面那条小巷子里——那其实是两座相邻别墅之间的狭道,根本不能算是一条路。但走那里的话,前面就正对着他的家门,他可以少绕几十米的路。
对钟建华来说,那里是最近的选择。而对黑影来说,那里是最好的下手地点。
他看着钟建华提着牛奶瓶从超市走出来,然后接起了一个电话。他走得越来越近,却并没有发现藏在暗处的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