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异志-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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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私下觉得,即使是狐狸精也不至于这么嚣张,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炼丹。
四爷也被我的眼神带到烟雾的方向,不过他只是点头笑笑,并招呼洪屠户一同观看。一见这景象,我心里一下炸开了锅。以往那种对四爷的怀疑再次占领心头:难道这几个老家伙不活埋我,而改把我这个绝世大童男卖给狐狸精炼丹?
只能把话挑明了。不是你的,你怎么争取也争取不来;是你的,你想跑也跑不掉。想到这里我反倒有一股视死如归的豪气,定了定神,笑着对四爷说:“四爷,你仿佛有话要对晚辈说”?
四爷一愣,见我盯着紫烟的方向,会意一笑,说道:“想必贤侄幼年身居关内,地处天子脚下,也必曾受过纬书的熏陶,就不必四叔献丑了吧”。
提到“纬书”,我立即回想起祖父的书房里的确是有过几本,在我与药农猎户请教天文地理之时也的确是认真翻过几回。所谓纬书,讲究颇多:严格来说,它属于官学范畴。但由于纬书对天下安定有利,经过官方修改,又广为散布民间,成为雅俗共赏的学问。“纬”通“谶”字(谶读chèn音),有预言、预兆之意。主要思想是以古代河图、洛书神话及西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为理论。从整体上看:纬书杂论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天人合一、天文历法、地理、风俗、历史、占算之术等等,但其核心是论述社会政治问题。通过把政治事件、政治人物神灵化、天文化达到使百姓敬畏,万民朝拜的效果。所以纬书在政治上有相当高的地位,常人只知有《五经》、《六经》,却很少有人知道与之对应《六纬》存在。
纬书本是阴阳师、方术士们的必修教材,在创立初期曾为正统学问之人所不齿。但在与皇权搭钩之后,竟从容地登上了大雅之堂,并堂而皇之地与儒家挂上了联系,自古很多儒学、经学大师也深谙纬书之道:如西汉末的经学家刘歆,东汉才俊贾逵等人。我自小喜欢奇门遁甲,玄学天文。虽对四书五经等大部头深恶痛绝,但对杂七杂八的闲书却很喜欢。
听闻四爷提到纬书,我暗自觉得事情仿佛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其中仿佛又暗藏许多玄机,但一时卡住,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静虚道长手捋拂尘,转身对我说道:“我也喜读天文地理著作,纬书我曾读过四十余部,关于棒槌,在其中一本就有详细的记载”。
我虽没读过太多的纬书,但也觉得这似乎合乎道理。抬出来的棒槌大多数还是被皇权贵族所消费,既然这样,棒槌被写到纬书中也就不足为奇。借着大伙喝水休息的时机,我也就平心静气,坐在静虚道长面前把昨晚的所闻所见讲了一个详细。
“贤侄昨晚见到的白光就是棒槌所引来的‘瑶光’。纬书《春秋运斗枢》中曾说:‘瑶光星散为人参,废江淮山读之力,则光不明,人参不生’”。
见我疑惑不解,静虚道长进一步解释:“瑶光星是北斗七星之一,按纬书的说法,只有天地相应,大顺江山,瑶光星的光辉才能到达大地,才有人参生长,如果山川社稷逆了天意,瑶光星便不能正常发光,人参便不能生长”。
“另有纬书《礼斗威仪》曾提过:“下有人参,上有紫气”,说罢用眼睛斜视了刚才我见的紫色烟雾。
说到这里,我才彻底明白四爷刚才微笑不语的真正缘由,看来我又一次误会了四爷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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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 遇袭←
待静虚道长说完,水囊也几乎在大伙手里传了个遍。 首发众人正准备起身入林,四爷叫我停下 —— 因为我手上还牵着之前驯服的林中马,要想入林,这小马必须有所安顿。经过几次的喂食,小马和我的感情甚好,我也逐渐喜欢它温顺的性情。按四爷的意思,它本应该被栓在林子外面,但我怕它独自呆在外面被猛兽吃了,就说通四爷把它栓在我裤带上,尾随大伙一齐前行。四爷见这匹林中马的确异常乖巧,也不惹是生非,便欣然同意。
众人在四爷一声令下挥师入林。进入林中之后,全部七人横过索拨棍开始压山。四爷自己站在最左边做了里棍,静虚道长站在最右边做了边棍,其余几人被夹在当中准备进行地毯式的搜索。不消片刻,四爷就发现十年前在一棵大松树上留下“兆头”的痕迹。那兆头的对着的,就是我魂牵梦绕,日思夜想的棒槌。
抬眼望去,在一棵挺拔红松树下的不远处有一堆比其他地方稍微茂密的青草,青草刚发了嫩芽,棒槌头部的小榔头花穗儿就飘摇在其间。洪屠户不由分说,往前赶上一步大喊一声:“棒槌”。这一声震天动地的喊叫,别说棒槌,就是身边的活人也震的耳朵嗡嗡直响。幸亏现在刚四月天气,棒槌还没打籽,若是赶在八九月份,非得把这小棒槌吓得参籽掉落一地。
洪屠户喊山过后,四爷忙快步向前接山:“什么货”?洪屠户稍事观察,立马大声回答:“灯台子”。看来之前的二品叶小棒槌经过十年的滋润已然长成了三品叶。四爷从背囊中快速掏出棒槌锁,这棒槌锁红绳两端的铜钱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这一系列连贯动作就发生在瞬间之内。时间虽短,却给我留下相当相当深刻的印象。即使在多年以后,我也不能忘记此情此景。感叹之余,我也只能戳在原处楞楞等着四爷布置下文。
四爷小心趴在地上,拿棒槌锁轻轻系住棒槌露在外面的根茎,两端的大钱一个插在土里,另一个则插在索拨棍上。据说这样做一则可以防止棒槌遁地而逃;二则可以警示地底下的蛇虫使之弃参而去。之前我曾说过,棒槌鸟传说中的王哥就是省略了这一步才招惹了黑鳞的大蛇致死的。眼前的这棵三品叶“灯台子”虽然不是什么极品宝参,但也有可能存在小蛇蜷于棒槌根子底下舔食根须 —— 这在之前是被印证过的。蛇与棒槌之间的关系在整个历史上也没谁能说得清。一种较被认同的说法是大蛇伏在参下地里是为了方便舔食棒槌,以达到滋养本体的目的;也有人说大蛇是出于修道成仙的原因才守护棒槌;还有人觉得,大蛇之所以喜欢蜷缩在棒槌附近,是想靠棒槌来吸引狐狸野兔等猎物…… 总之,两者的奇妙关系,到今日也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定论。
四爷用棒槌锁锁住灯台子棒槌之后,众人的心稍稍放下。几个伙计开始“开盘子”,大约半个时辰,伙计们开出了一个长宽均二尺有余的方形区域,其深度大约有三寸左右。再往下,他们就不敢挖了,主要是怕掘坏了须子让棒槌贬了价值。
四爷与静虚道长闪掉外衣,一个掏出鹿骨所制的快当签子准备贴着棒槌开挖;另一个擎了快当斧子和快当锯处理杂草和树根。
别看四爷人高马大,可干起细活却一点都不输于刺绣的大姑娘:他一手拨土,一手用鹿骨签子试探虚实。我深知,这是个不好干的活儿。用力小了,无法判断棒槌须子的所在;用力大了,就会刮坏参皮,让棒槌身价倍跌。静虚道长在旁边极力配合四爷的行动,一会拨除杂草,一会锯断碍事的树根。在两人的配合之下,小棒槌逐渐闪进众人视线。
大约两个时辰的时间,小棒槌被一点儿不剩抬出土地。我急不可待地上前观瞧,这灯台子乃锦色外皮,灵体水须,芦头中等大小,一圈圈的芦碗像丝线一般盘在棒槌身上,让人爱不释手。我颤抖地从四爷手中接过棒槌,第一次触摸了刚从土里抬出还热的棒槌。
众人再次在棒槌附近搭建把头庙,跪谢老把头不吝赏赐的洪恩。然后,几名伙计去北坡揭了一把潮湿的苔藓,给小棒槌打好参包子。为稳妥起见,大家一致同意把棒槌放在四爷身上保管。四爷也并不推辞,但他强调:既然小棒槌能生长在这片林地,保不准几十年后此地还会有其他棒槌生长出来,虽然自己可能无福消受,但放山人的规矩不能坏掉,要在原来的大松树上给后人们留下兆头。
众人都被四爷无私大义的性情所感动,纷纷表示支持。洪屠户和一名强壮的伙计分别拿着快当斧子和快当锯去松树左右砍兆头。我们一行共九人,抬到了三品叶的灯台子。按规矩要在正对棒槌的大树左边刻上九条横杠,右侧刻上三条竖杠。锋利的工具很快在松树表皮留下清晰的印记。刻完兆头,还要给兆头“洗脸”,这个以前我也说过:是为了防止松油以后覆盖到印记上面使兆头难以辨认,而用火烧掉部分松油的行为。
本来一切都进行的异常顺利,伙计们也成功用火石引起火种。火舌嗞嗞啦啦地吞掉了松树上的松油。一瞬间,一股怪风刮过,油借火势,火借油威,燃烧的竟异常激烈。松油滴在地上,把脚下的枯叶也引燃了一小片,我们几人连扑带踩,总算是遏制住了火势。众人擦干头上的汗,望着被熏的油黑油黑的脸相视大笑,仿佛为了这得之不易的辛苦。
我本来坐在草地上,为刚才扑火的费力而歇息。看四爷他们动身往回走,也正要起身与队伍集结。这时,突然感觉有人在向后拽我。回头一看,竟是系于我裤带上的林中马。这怪马一改以往的温顺姿态,显得极为毛躁,仿佛灭顶之灾就在眼前一样。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以为是刚才不小心引燃的山火让小马受惊,旋即,我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真的是山火,为什么刚才小马不惊,而等火扑灭了才显出焦躁的表情呢?
还没等我寻思明白,头上忽的一声暗了下来。阳光在瞬间里像要被遮蔽了似的。我哪见过这种场面,抬眼一看,发现大事不好了:原来成百上前的乌鸦一齐飞过我们头顶,继而盘旋,越聚越多,大有随时俯冲下来的姿势。
在我的头脑中,从来没有关于乌鸦吃人的记忆 —— 甚至连乌鸦袭击人的事情都没有听闻过。但今天是怎么了,竟然千百只乌鸦聚集在一起做出鱼死网破的样子。我抬眼望向四爷和静虚道长,他们看起来也很茫然,一副全然不知的样子。看来之前多年的放山生涯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怪事。
乌鸦越聚越多,在它们前头有一只通体油黑肥大,仿佛首领模样的在调兵遣将。我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用眼角余光去探询四爷那边的动静。让我惊讶的是,他们也呆呆的立在那里不知所措。
突然,肥大的首领乌鸦在我们头顶盘旋了一圈,做了一个奇怪的“∞”字形轨迹。乌鸦群像疯了一样从南面飞过来往我们身上扎。四爷和洪屠户等人毕竟是练家子出身,虽然被从没见过的怪事惊的楞住,但面对危机,仍保持了临危不乱的本性。四爷和静虚道长三人抡起索拨棍闪展腾挪,各自都躲过第一轮乌鸦的袭击,并把几只倒霉的死鬼打落。
乌鸦们见在四爷身上占不到什么便宜,立刻调整方向几个身形矮小的伙计展开疯狂进攻。几千只乌鸦各自张开利嘴向地面扑来。我亲自目睹了从我出生以来最惨烈的一幕:一个叫小三子的伙计瞬间被几千只乌鸦把外衣啄烂,继而把脸和全身掏的血肉模糊。待我反应过来,小三子的一只眼睛已经被乌鸦啄碎,残余的眼球耷拉在眼眶外,脓血和白绿色的浆水滴滴答答地从他眼眶的黑洞里流淌出来。
我肚里酸水一翻,差点吐了出来。还没等我适应眼前惨烈的景象,我腰带上所系的林中马像疯了似的向北面狂奔,背上的行李洒了一地。我则被它像拖死狗一样拽了好几丈,眼见前边有一座矮矮的山石横在地上,如果我再不起身,恐怕不被乌鸦啄死也得让山石撞一个脑浆迸裂,万朵桃花开。我一个激灵,一骨碌身,竟不知怎样地头朝上脚朝下起了身,继而两腿一迈,越过了危险的山石。
我被小马拖着一路向北狂奔。回身一看,另一个叫小宝儿的伙计也跟着我往北跑来。我特意使劲往后拽住裤带减速,使小宝儿能够赶上我。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多一个朋友显然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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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 老鹰←
我和小宝儿一路向北狂奔下去,背后是四爷他们拼杀的声音。渐渐地,声音越来越远,最后连乌鸦的叫声也听不见,即便如此我心中的惊惶也没有任何缓解 —— 刚才那一幕太惨了,或许现在,小三子已变为一具血尸 —— 按最好的结果估计,他也是个后半生不能自理的废人。我们一个时辰以前还去揭湿苔藓给棒槌打参包子,刹那之后,一个欢歌笑语的少年,竟被乌鸦群啄得血肉漠糊,无法辨认。我在心中暗暗慨叹造化弄人。
受惊的林中马越跑越快,我也只能拼出吃奶的劲儿紧随在后。如果我放慢速度,我们之间就可能会更换主仆关系:变成马儿牵着我。小宝儿也是铁了心跟定了我,伸手抓住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