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千年女尸有个约会-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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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尸体将你们前进的道路完全阻挡,并且还堆积成了一座小山包,你们现在只能爬过去!
“呕!”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吐了出来。
紧接着又连续有好几个人跑到一边呕吐。
这些尸体大多都残缺不全,什么肠子、内脏散落一地,有几个位置甚至只有血淋淋的头!
一阵山风吹来,带着一股极为难闻的味道扑面而来。
“呕!”
杨开和廖勇终于支撑不住,也跑到一边跟着众人一同呕吐了。
而依旧站着的,只有你和魏书贤。
魏书贤的脸色也同样苍白如纸,他干脆躲到你身后,伸手拍着你的肩膀道:“老木,赶紧想个办法,把眼前这个幻想去掉吧,实在是受不了了,再这样吐下去,我看兄弟们的肠子都会吐出来,呕!”
说到肠子,魏书贤忽然发现身前两米位置挂一串湿…漉漉的肠子,顿觉腹内一阵翻涌,实在憋不住的他,也扑到杨开身边,尽情且畅快地呕吐起来。
你同样也是憋着,只不过你的感触比他们要好一些。
“兄弟们,告诉你们不幸的消息,这座尸山虽然是幻境,但我破不了,只能爬了。”
“我糙!我可不爬!”
“就是,老子宁愿去跟女鬼跳舞,也不去碰那么恶心的东西!”
“对啊,贞子跟这些东西比起来,简直就是芭比娃娃!”
杨开和廖勇也同样摇摇头,显然他们的心理也无法承受这一点。
魏书贤对着你摆了摆手:“老木,兄弟几个不能陪你了,你去吧,带着我们独立连所有兄弟的傲气,爬过去!”
“去把,老木!”身后诸人一同对你高举拳头,搞得你好像马上就要壮烈就义一般。
“赣!老子有名字!”你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不过转身间,你的面色也随即变得严肃了下来。
讲句真话,这玩意儿当真不是那么爬的。
一般迷幻阵只能达到视觉和听觉,可是眼前这个阵势居然还加了一样味觉。
噢!那个味道!
要死,你也想吐了。
在大腿上使劲扭了一下,剧烈的疼痛让你缓了过来。接着,你在脚边的草丛里抓了一把不知名的野草,拧成一小块,分别塞进自己的鼻孔里。
现在对你来说,这刺鼻的草腥味至少比那种令人作呕的味道要好多了。
上前两步,忽然有两个球状的东西从尸山里掉了下来,滚到你脚边。
你低头一看,两个血淋淋的头颅!其中一个眼球都掉了出来!
强自镇定了几秒,你眯起了双眼,之后面色不改地伸手抓住一只伸出手的手,利用抓扯的反作用力将你自己快速地攀了上去。
在地上可能感触不深,但是一旦上了这尸山,你才会发现,这些东西实俨如真的一般!
左脚浅、右脚深,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有些时候你可能会踩到某位男士的头颅,有时候则是某个女人的后背,这一座看起来不高的尸山,你足足用了十几分钟才爬到顶峰。
“牛哔!”见你攀上顶峰,魏书贤对着你竖起了大拇指。
“老木你太棒了!老木我爱你!”杨开则像个花痴的粉丝,用尖锐的嗓音,发出令人恶心的声音。
你拿起一个血淋淋的头颅,对着杨开就砸了过去,吓得杨开急忙躲到廖勇身后。
“再叫,信不信我拿个美女的人头爆你菊花?”你笑骂了一句。
“别,别!大哥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杨开急忙投降。
你看着下面诸人,问道:“你们真的不上来?其实这东西也就那样,一旦习惯之后也就没什么了。”
下方诸人一致摇头。
魏书贤站起身,抹了抹嘴巴,叹道:“你走吧,我们哥几个承认失败,往回走好了。”
说着,魏书贤带着诸人转身往回走了。
见他们走远,你这才准备下尸山。和上来相比,下去要简单多了。主要是你已经习惯这些东西和味道,到最后你干脆拿下鼻子上的草团,动作轻松地在尸山上跳跃着下来。
当你一脚踩到实地的瞬间,眼前的画面再次产生了变幻,身后的尸山也随之消失,你依旧站在林子里,只不过,前方几百米处就是你们的训练营了。
再看自己原本沾满鲜血的双手和身体,一切都消失了。
忽然,你左眼一热,条件反射地朝着左前方的一个位置看过去,百来米外的画面瞬间拉至你眼前,有四个人站在那里,三男一女。
这四个人外貌与常人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是通过你的左眼,你发现他们身上都泛着不同颜色的光芒,而且每个人的光亮程度都不相同。
他们一直在远处看着你,其中一个身穿中山装的中年男人甚至对着你挥了挥手,脸上带着一丝笑意。
你没有鸟他们,现在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们一定是训练基地请来的高手,只是你又觉得困惑了,这种人一般都拥有十分隐秘的身份,就算是公职人员,他们的职位应该也很高,肯定不受普通官员限制,更别说一个训练基地了,你记得来的时候,见过最高军衔的,也不过只是一个上尉而已。
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
很快,你也就不去费力思考了。既然想不通,干脆就不去想,反正该发生的,总会发生,现在无论怎么想都没有用。
如此一来,你当即迈开大步,朝着训练基地走去。
当你走后,刚才对这你挥手的中山装男人笑着说:“此子大才啊,年纪轻轻就拥有这样的心性。”
“队长,他不过就是个子高一点,会用几张五行咒而已,至于我们这么大费周章地考验他吗?”中山装男人旁边一个留着小分头的男子很是不屑地撇了撇嘴。
“你不懂,根据我的调查,这孩子应该还拥有一只鬼眼。”
“鬼眼?”此话一出,旁边三人都不由惊诧出声。
中山装男人旁边一个扎着马尾,身着黑色长风衣的女孩子看向你远去的背影,皱着眉头道:“不是说,他只有半只阴阳眼吗,怎么又变成鬼眼了?”
“阴阳眼是鬼眼的初级症状,它并没有什么特殊功能,不过只能看清冥界的事物而已。”中山装男人沉吟片刻道,“根据我的观察,这孩子的左眼应该是比阴阳眼更为高级的鬼眼,他刚才肯定是看清我和你们的脸了。”
“隔着这么远,单单借助肉眼就能看清?这小子挺不简单的,看来今天咱们队伍又能新添一个不错的人才呢。”
马尾女孩又问道:“队长,我记得小时候听我姥爷讲过,他曾经遇到过一个拥有半只鬼眼的男人,那个男人能够凭借鬼眼轻松收拾鬼王那样级别的存在,就连冥界的鬼差见了他都会绕道而行,真有这样的人吗?”
“有,但不多。”中山装男人点点头。
“那这样的人也太逆天了吧,他毕竟是人哎。”
刚才对你嗤之以鼻的男人冷笑一声,道:“这有什么,我听说还有比鬼眼更厉害的呢?”
“那是什么?”
“魔瞳。”
“魔瞳?”
男人笑着说:“对,就是魔瞳,据说千万人之中才能出一人,一旦拥有了魔瞳,就等同于有了千年的修行!”
“嘁,这种唬人的话谁信啊?”旁边两人明显不信。
中山装男人却是轻声说了一句:“的确如此,只不过魔瞳的拥有者大多都是天命绝脉,他们天生就拥有鬼眼,心性阴晴不定,一旦通过极大的刺激,就会觉醒魔瞳,最终堕入魔道,因此一旦发现拥有魔瞳的人,我们都会第一时间把他控制起来,如有必要的话,会挖去他的魔瞳。”
“啊?不是吧,这么残忍?”女孩子又说了一句,“哎,队长,你说那个男生子会不会也有魔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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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我没有心
中山装男人沉吟道:“正是出于这个目的,我才准备吸收他进入咱们队的,一来是物尽其用,另一方面也能够随时掌控他的状态,一旦发现不对,我会第一时间动手。”
“阿嚏!”
行走中的你忽然打了一个喷嚏,抓了抓鼻子,你发现营地大门已经敞开,李阳带着一大批人正站在门口列队欢迎你的归来。
面对仿佛迎接英雄一般的方式来迎接自己,你多少有些受宠若惊,脸上也很自然地流露出难得的真诚笑意。
让你多少有些诧异的是,女生们也醒过来了,她们的教官们也趁着这个机会对她们进行了一次夜里拉练;至于你们独立连,因为只有你一个人完成了这个项目,所以其余男生都要接受惩罚,惩罚的项目很简单,绕着训练场,蛙跳两圈。
咳,事先说明一下,训练场可不比一般高校的田径场,一圈跑下来,至少六百米!
你坐在你一旁长满青苔的石台上,看着一众男生们怨声载道。
“靠,早知道老子说什么都要爬过那堆尸山,两圈啊,跳下来,老子腿都断了!”杨开一边跳,一边叹气,只不过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跑道上,很是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到了训练场上站军姿、走正步的女生身上了。
出于无聊,你也晃晃悠悠地走了过去,结果第一眼就看到了繁漪。
她那一米八的个头,无论在哪都是鹤立鸡群,更何况如今还是在女生群里。
繁漪虽然很高,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身体怎么看都很匀称,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恰到好处。
有趣的是,正因为繁漪的与众不同,她那完全不协调的动作也很明显地落在了旁人的眼里。
“哎呀,我的姑奶奶,你这都是第几次了?”
繁漪的教官听口音应该是闽粤人,南方人的身高普遍矮一些,因此站在繁漪面前内心颇有压力。
刚才你也看到,繁漪平时倒没什么,可不知道为什么,一旦要她正儿八经地走正步、练队形,她往往找不着北,动作看上去十分笨拙,因此惹来许多女生的嬉笑。
她本人对此也有些苦恼,只是无论努力,依旧找不到要领。
“哎哟,算了,算了算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那教官实在是无语了,毕竟都已经教了十几天,繁漪到现在连最基本的动作要领都没有掌握,而且一旦紧张起来甚至还会出现同手同脚的情况,实在让教官哭笑不得。
晚上拉练只维持了半个多小时左右,大家就都回去了,毕竟明天还有一整天的训练。
当你也准备回宿舍的时候,却发现一个窈窕的身影在训练场上笨拙地重复做几个动作。
你抓了抓头,轻轻一叹,转身朝着她走了过去。
“先别练了,如果找不到自身的原因,你无论怎么练,都没有办法练好。”
你的突然出现,把繁漪吓了一跳。
转身发现是你,她这才松了一口气,轻轻拍了拍与她苗条体形截然不匹配的高耸胸脯。
你走到她面前,笑着问道:“平时看你动作挺利索的啊,为什么身体的协调能力这么差呢?”
繁漪摇摇头,带着一丝丝委屈的音调道:“我也不知道,打小就这样。小时候,我总是摔跤,无论走到哪都会把头撞到,大家都说我笨,不喜欢跟我玩。”
“你不笨啊,你要是笨的话,怎么可能进得了江浙大学呢?”
“我也就读书成绩好一些,其他都不行。”繁漪有些丧气地坐在了一旁的草地上,仰头看着头顶的星空。
你挨着她坐下,微风徐来,缓缓拂动她的发丝,描绘出一副令人心醉美景。
这是你第一次如此安静地和繁漪坐在一起,也是两个人第一次真正地谈心。
繁漪跟你说了很多她小时候的事,她的哥哥,她的母亲,还有她卧病在床的父亲。
繁漪出身在一个很普通的山区农村家庭,父母世代务农。
原本以她们家的经济情况,恐怕连让繁漪读完初中的能力都没有,但一直疼爱妹妹的哥哥在读完高一之后就辍学了,外出打工,一直供养整个家庭。
她高二的时候,哥哥在外面工地上干活时,右腿受了伤,行动有些不方便,就回来了。
好在他进的是一家正规公司,老板也是个好人,赔了她哥哥十几万块钱。之后,她哥哥就靠着这些钱在家乡搞生态果园,在亲戚朋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果园的收益日渐好转,繁漪也顺利读完了高中。
本来,家里是打算让繁漪高中毕业之后回来帮哥哥的忙,顺便也找个好人家嫁了。
但是她哥哥坚决不肯,一定要妹妹读完大学,而且她哥哥希望妹妹能留在城市里,至少回来之前,能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真爱,而不是像他一样,草草结婚、稀里糊涂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