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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探墓中郎将-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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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些纳闷,讲道理的话,牛皮这种东西,虽然很耐摩,但是也逃不过老鼠之类的嘴巴,我伸手从木楞手里面把笔记本接了过来。

    拍了拍上面的尘土,就发现有点不太对劲儿,一股非常奇怪的味道就传了出来,在这种满是尸腐气息的环境中,感觉都是异香了,我担心有毒,就把甘巴喊了过来,看着他说道:“这种气味儿有毒么?”

    甘巴闻言,就凑着鼻子轻轻闻了闻,接着眉头又是一皱,然后就托着下巴开始沉思了起来。

    我也不着急,就耐心的等着,几个呼吸之间,就看到甘巴神色一凝,就直接蹲下了身子,在那个木楞翻出笔记本的背包里面,开始翻腾了起来,似乎是想要找什么东西,来确定他自己的猜想。

    我依旧不知道,就拿着笔记本等着甘巴,这个藏族兄弟做事情是非常谨慎的,毕竟是个医生嘛,要对自己的言语和行动负责的。

    没几下子,甘巴就从那个破书包里面,翻出了一块木头出来,然而当我们所有人看到这块只有巴掌长,小臂粗细的木头时,都很明显的惊讶了一下,按理说木材一旦被砍伐之后,因为失去了水分和养分的供应,所以很快的就会被风干,变成枯木。

    但是甘巴手中的这块木头似乎刚从树上面被砍下来的一样,如果我们不是在古墓中,不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中,这木头真心没什么好看的,满林子都是,但是联想到这木头所经历的时光,那就完全是两个概念了,绝非凡物。

    而从甘巴把这块木头拿出来的一瞬间,那种异香就更强烈了,我这时候才明白,原来这些香味儿并不是我手中的笔记本发出来的,而是甘巴手中的那块木头发出来的。

    只见甘巴拿着木头的手,如今却有些颤抖,看得出性格沉稳孤僻的甘巴,这时候内心非常激动,这跟木头,打破了甘巴的心性,让甘巴根本就控制不住他自己的情绪。

    “乖乖,胖爷长见识了……这木头待在这里面也有百年了吧,怎么他娘的感觉比胖爷我还嫩啊。”胖子的这个梗,我们在座的人听懂的应该没几个。

    我也看着甘巴手里面的木头有些纳闷和好奇,就跟着问道:“这是什么木材,怎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干枯?”

    甘巴咽了咽口水,但我记得他刚喝过水,就听见甘巴用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道:“六道神木……”

    “什么?”我一下子没听太懂,于是皱着眉头就追问道。

    “这是真正的六道神木,我也只是听禅师讲过这种东西,也不是降龙木,而六道轮回的六道,虽然和降龙木很像,本身都有灵性,但是却不是一个概念,这六道神木中的灵气,可以千年不散,只要灵气不散,木就不会腐朽,把一块六道神木戴在身上,邪物绝不敢近身……”甘巴的语速很慢,这一次我倒是听懂了一些,就是这个木头里面,有灵性。

    一想到有灵性,我自然就想到了妙月公主,这个什么六道神木放在她身上,应该是个很不错的选择,至于这块木头究竟值多少钱,我自然也不在乎。

    看着甘巴手里面的木头,我就忍不住有点纠结了,看得出来,甘巴不仅仅是认识这块木头,从他的情绪中可以看出来,似乎他要这东西有用,甘巴和花阳一样,都信佛,只是甘巴并没有出家,而花阳也是个野和尚,很多戒律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所以甘巴激动的自然不是这六道神木的经济价值,而是它本身的作用,尽管我没问,甘巴也没说,但我从甘巴的眼神中,知道他要这东西有用,而且作用还不小,很重要的那种。

    妙月公主的事情并不着急,她现在也没什么别的症状出现,再加上我也弄了几个不是凡物的东西放进了她房间,所以她的问题倒是不大。

    “九爷……”

    甘巴张了张嘴,就把手中的六道神木向着我递了过来,而神色却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似乎想要给我说什么,但是以他的性子,又说不出口,喊了一声九爷之后,就没了下文。

    没人规定古墓中的冥器到底应该怎么分配,或者归属于谁,但是进了古墓之后,规矩就是规矩,破不得,这是在没有下墓之前,就定好的。

    我就冲着甘巴摆了摆手,跟着说道:“不用多说,你拿着吧。”

    甘巴似乎有点不敢相信我说的话,顿时一愣,他自然明白这块木头的价值,目光复杂的看了我一眼,我从来不喜欢煽情,就拍了拍手中被牛皮包着的笔记本,接着说道:“收好了,别弄丢了。”

    这时候甘巴也是反应了过来,就连忙点了点头,在胖子肉疼的眼神中,闪电般的让他手里面的六道神木消失了,胖子也是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我就没理他,猛地又对着笔记本吹了一口气之后,想抽出上面卡着的那支圆珠笔,没想到稍一用力,顿时那圆珠笔就咔吧一声。

    断了……

    (本章完)


………………………………

第三百三十二章 古代伟人

    望着手中那支被我一下子扭断的圆珠笔,我也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心想时间确实是件很奇妙的东西,百年的光景,就让这塑料的圆珠笔腐朽成了这种样子,如果按百万年和亿年来算的话,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逃避时间的侵蚀,最终都会化为一粒粒尘埃。

    就现在的科学技术手段,已经验证了地球存在有46亿年的历史,水这种物质,在地球形成的最初时候,就有了,也就是说早在几十亿年前,地球就已经拥有了可以孕育生命的条件。

    而那个时候大陆板块也是聚集在一起的,有两个最原始的大陆,一个叫做劳亚大陆,另一个叫做冈瓦纳古大陆,一个位于当时地球的极北,另一个位于地球的极南,后来经过板块飘逸,才形成了现在的大陆样子。

    生命是如何出现的?46亿年的演变之中,难道就只出现过一次生命循环么,劳亚大陆和冈瓦纳古大陆之上,有没有可能诞生过史前超级文明?

    这些问题,在经历过以亿年为单位的时间演变之后,就变得非常难以考证了,就像月球的成因一样,至今都没有科学家能说出个所以然来,总有更多的麻烦和问题还有未知摆在他们眼前。

    看着手里面的圆珠笔,我就轻轻的用力捏了捏,接着就感觉手里面跟着一颤,圆珠笔就碎成了一块块很小的碎块,如果稍微再用点力气,可以直接捏成粉末。

    将笔记本上面的那个按扣拉开之后,剩下的半截圆珠笔就直接掉在了地上,也跟着直接断成了几截。

    笔记本的外皮摸起来也是皮革的,但是却不像是真皮的手感,这么多年都没有什么变化,似乎是一种合成材料,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感觉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应该属于奢侈品的行列的,就类似现在的LV包一样。

    将笔记本打开之后,顿时那种年代感就来了,好不夸张的说,这个本子虽然在国内也挺值钱的,但是拍不出什么天价出来,但若是到了德国那边,那就真说不定了。

    翻开之后我看了看,英语我都不咋地,就更不用说德语了,我们两个是谁也不认识谁,于是我就抬头扫视了一圈大伙,跟着说道:“你们有懂德语的么?”

    于是就看到大家相互瞅了瞅,也没一个人说话的,这自然也就表示了,没人懂,这个倒也能理解,英语谁都能张嘴来两句,但是德语的话,肯定就不一样了。

    “尴尬了,看样子还要找找有汉字的东西。”我继续翻着手中的皮革笔记本说道,虽然上面的文笔我看不懂,但是这个笔记本的工作,素描画的非常好,感觉跟漫画家一样的,整个笔记本大概两指厚,我直接往后翻了翻,就发现整个笔记本记了大概三分之二左右,上面的内容可谓是非常多了,信息量也很大。

    所以这本笔记本的价值,就非常难以估量了,仅仅是历史考古价值,就很高了,更不用说这里面的内容了,现在比较可惜的就是看不懂,有点心痒痒,就跟猫爪一样,只能凑合着看看上面的那些图案。

    其实古时候的人,凡是搞科研和从事某种技艺的,越是厉害的热,就越是有点十项全能的感觉,那个年代并没有如今这么缤纷多彩,虚拟现实残害了太多人,一个人能在某个领域做一些成就,就很厉害了,而古时候的人,却往往各个领域都很厉害,举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达芬奇了。

    这位文艺复兴时期典型的代表人物,用天才来形容似乎一点也不为过,世人对他的评价是学者和艺术家。

    而这两个定义,似乎就已经涉及到了无数的领域,比如画家、天文学家、发明家、建筑工程师。他还擅长雕塑、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等学科……

    这位伟人遗留下来的手稿,足足有六千多页,不是搞学术的就很难理解六千多页纸是什么概念,这么来形容吧,大概就相当于做了六千多份高考理综卷……

    爱因斯坦就说过,达芬奇的那些科研成果,若是在当时就发表的话,足够让科技提升30到50年,这个评价相当高了。

    而这些手稿,大多都是在达芬奇晚年的时候创作的,晚年的时候就很少画画了,基本上都在潜心研究科学,虽然生前完成的绘画作品并不多,但是每一件,都可谓是不朽之作了,他喜欢讲艺术和科学结合起来,这要是蒙娜丽莎的微笑和最后的晚餐这些名画,拥有无数神秘色彩的元素。

    达芬奇是个左撇子,但是令人不得不惊叹的是,他一生,都在用镜像写字,所以达芬奇的日记和手稿,都是镜像子字,这一点应该很少有人知道了,没事干的可以自己拿笔写个镜像子体会一下。

    还有一个比较厉害的,就是达芬奇可以用一只手作画,另一只手写字,这种境界应该比画圆右手画方高很多了。

    94年的时候,比尔盖茨就花了三千多万美元,买了达芬奇的一份手稿,只是其中一份就卖了三千多万……美元!94年!

    这个患有自闭症的科学科学狂人,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向达芬奇致敬,同时他也确实需要那份手稿。

    端着笔记本又看了半天,除了上面的那些绘画可以看懂之外,别的就一个字也看不懂了,尽管德语和英语都是起源于日耳曼语,子母差不多,但是拼在一起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意思了,我看的都疼,索性就合上不看了,直接塞进了背包里面,出去了再说,到了外面找个翻译之类的。

    “大家继续找找看,有没有国人留下的遗物,咱们能看懂的那种。”把背包重新背好,我灌了两口水进嘴巴后说道。

    于是所有人再次开始寻找了起来,地下的这些尸骨,目测大概有五十多人,数量上不算少了,在那些碎石的边缘位置,还有几具被巨型的碎石砸中的半截身体的人,死状有点凄惨,看到那些人的时候,就忍不住让人想起了庞贝末日的那种感觉。

    我从脚下那些尸骨之上,就绕着来到了碎石的边缘位置,其中有一具尸骨,感觉有点不太一样。

    (本章完)


………………………………

第三百三十三章 腰斩

    往前走了大概十几米,绕过了七八具尸骨,就来到了那个让我感觉有些奇怪的尸骨前面,从身上的衣着来看,应该是个女的,颜色上要稍微艳丽一些,不出意料,在透骨旁边,看到了一堆散落的长发。

    这个女尸骨下半身被一块直径一米左右的大石头直接压住了,这石头少说也有两顿重,被这么一大块压住,可想而知是活不成了,但是却并不会马上死去,因为人体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她当时可能会先晕过去,但是等下半身的血液坏死之后,就会醒过来,经历那种无边无尽的恐怖死法。

    古时候就有一种腰斩的极刑,倒是和这个女人的死法有点类似,倒是让我想起了刚才的那个刑室,就在墓室边上那个扒犁架子,就能玩腰斩这种极刑,其实这种刑法在周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直到了雍正年间,才被废除。

    在那个时候,死刑只有三种,就是车裂,五马分尸的意思,还有斩和杀,杀才是砍头,而斩才是腰斩的意思。

    铁器时代没有到来之前,腰斩用的是青铜器,但是青铜从材质上讲,要软一些,没办法做的那么锋利,所以用斧和钺腰斩的时候,必须要按照人体的肌肉纹路来,不是熟练的刽子手,就很难一次斩断,所以场面就非常尴尬和血腥了,是要被围观的百姓嘲笑的。

    开封府包拯大人的虎头铡,就是腰斩用的,陈世美就是被这玩意儿弄死的。

    人体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这一刀下去,神志依旧会清醒,或经过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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