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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体内有座神农鼎-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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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2章 七日之约

    再看吴越这边。

    当他第一次没有忍住出手,就意味着,和平僵持的局面被打破。金肿国阴冷一笑,手上渐渐发力。

    吴越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被这个棒子抓住,他就好像被一只铁钳抓住,动弹不得。

    “放开!”

    那手上的力道越来越紧,他不能再忍,否则指骨必定被人抓伤。

    没有丝毫的犹豫,吴越抬腿一脚踢中金肿国肚子,但金肿国的抗击打能力显然非常强大,被他踹了一脚,连眉头都没有抽动。

    “哈哈哈哈!区区华夏的雕虫小技,岂能对我造成伤害?”

    金肿国猖狂狞笑,用的还是一口流利的华夏语,让吴越感觉到巨大的羞辱,他真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更勤加修炼。现在想临时抱佛脚显然也不可能了,可吴越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想起来秦朗说过的话。

    功夫乃杀人之技,可不是真正的强身健体。

    想到此,吴越心一横,冷笑一声,一脚跟砸在金肿国的脚面上。

    正在得意劲头上的金肿国,哪里想到吴越会使用他们用惯了的卑鄙技俩,毕竟,华夏人在他们的印象中,一向是讲究礼仪待人。淬不及防之下,挨中这一招,瞬间疼的金肿国脸色大变,紧攥着吴越的手,也不由得松了些。

    吴越趁势抓住机会,挣脱自己的右手,抬腿一脚,踢在金肿国小腹之上,将金肿国踹得连连倒退四五米远,在其他跆拳道手的帮助下,才勉强停住了身形。

    “怎么?我华夏的雕虫小技,是不是伤到你了?”

    吴越打伤金肿国,心里越发得意,不由得反讥讽起金肿国起来。这一下,吴越瞬间获得一阵剧烈的欢呼声。

    “你——!该死!”

    遭受吴越羞辱,金肿国的脸上,阴冷的发青。渐渐地,一股儿强大的气势,逐渐从他的体内迸发出来。

    吴越的脸色开始凝重起来,凝重的铁青。他没有想到,这个金肿国,竟然有这么强大的实力。他的力量,何止是远在自己之上?简直比他的师傅们,那些修炼了几十年的少林高手,还要高出数倍。

    这个家伙究竟是怎么修炼的?吴越气的牙根直痒痒。这家伙的修炼速度,简直就是开外挂了!

    “华夏猪,你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的。”

    金肿国的脸上,露出一股杀机,他已经对吴越动了杀机。

    反正是吴越先动的手,到时候,就说是自己防卫过当就是。想到此,金肿国的眼神里,浮现一抹狠毒的冷笑。

    同时,他已经迸发出全身里的力量,凝聚在右手拳头上,一拳挥出,宛若虎啸山林,气势非凡,直奔吴越而来。

    这一拳非同小可,拳头的肌肤,接触到空气的一刹那,连空气也被它磨的一阵嗡鸣炸响。刺激的声音,让吴越头皮忍不住的发麻。

    金肿国这个死棒子,摆明了是想要打死他啊!

    吴越想要逃,但是,却被金肿国强大的气势锁定,根本无处可逃。

    唉!想不到我吴越一生追求武道,求学少林,苦学功夫,不敢有丝毫懈怠,如今竟然连一个小小的棒子都打不过!我生还有何用?倒不如一死了之,免得在这世上丢人。

    一念及此,吴越索性放弃抵抗,闭上了眼睛。

    但,就在下一刻,他耳边忽然响起一阵轻柔的声音。

    “你和他练得东西,性质不一样,否则,你的成就,不会比他弱。何必自暴自弃呢?”

    吴越一惊,猛然睁开双眼,入眼的,是一道消瘦但却傲人的背影!那看起来瘦弱的身躯,却仿佛天地间的一根柱子,顶天立地,正好挡在他面前,为他挡住了那棒子的致命一拳。

    金肿国大惊,自己这一拳,包裹着上吨的力道,寻常人,一拳就会毙命,怎么这个看起来十分瘦弱的家伙,竟然能挡住自己的攻击。而且看起来,他似乎并没有废多大力道。

    不仅如此,秦朗轻轻抬腿一脚,看似随意,却充满力道,宛若一记钢鞭挥出。

    金肿国大惊,连忙收拳,双臂格挡,却被秦朗这一腿,踹出去四五米远。

    围观的大学生们,逐渐兴奋起来。他们看向秦朗的眼神,无比炽热。

    看到这些人表情的变化,金肿国仔细将秦朗上下打量一番,眼神中,逐渐出现一丝凝重。

    “小子,看样子,我要找的人,就是你了!”

    秦朗拍拍手,并没有拿正眼看金肿国。对于傲慢无礼的棒子,他一向没什么好脸色。

    再者,金肿国不过是个战力只有五十多点的渣滓,秦朗,还真就瞧不上他。

    “小渣渣打不过,就让大渣渣来闹事!高丽,就这点本事吗?”

    金肿国脸色一变,秦朗的不屑,让本来就傲慢十足的棒子,感受到更加多的羞辱。

    “小子,你打伤了我们来华夏的留学生,羞辱我们的国术,我实在难以想象,像你们华夏这样的泱泱大国,也会出现你这种没有信义之人,没有武德。你根本就不配练武!”

    秦朗眼神微眯,傲慢的棒子怎么可能会赞扬华夏?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阴谋诡计。

    “少在那里装什么正义的使者,你自己清楚,如果不是你们高丽的那个小棒子,当众侮辱我们华夏的国术,我们也不会和他发生争斗。而他打不过对方,又使出卑鄙手段偷袭对手下体,实在是一个没有道德的渣滓!我替你们高丽清理他,免得他日后回国给你们高丽造成伤害。我这是帮了你们,你们不仅不感谢我,反而还来找我的茬,未免,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哼!他就算再不好,也是我们高丽的国民,你们不经过我们的允许,随意伤害我们的国民,这就是在伤害我们高丽人民对华夏的深厚友谊!”

    秦朗不屑的撇撇嘴,高丽的狼子野心,早就是众人皆知,还深厚友谊。高丽对华夏若有友谊,狗都能不吃shi!

    “少在那里罗里吧嗦。你不是想给你们的那个小渣渣报仇吗?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我就在这里,随你们出人挑战!要是打不过我,就赶紧滚蛋,再也别来找事!”

    金肿国的脸上浮现一抹奸笑。

    “在这里挑战你?不不不。。。!我们高丽对华夏可是非常友好的。如果我们这样随意和你切磋,伤到你,岂不是要被人说我们寻衅找事?这样,我看我们不如再来玩一次生死状的游戏。”

    秦朗眼神微眯,死棒子的馊主意,终于要浮出水面了。

    “七天后,在f市的高丽武道馆,我要和你进行一场生死决斗。这场比赛,将是我们的复仇之战!只要你赢了我,以后我们再也不会找事,不然的话,我们绝不会善罢甘休。”

    “行啊!到时候你可别逃跑!”

    秦朗就猜到,这家伙是想用这种办法,来杀死自己!正好,将计就计,到时候,把你们那个什么破道馆,一块给拆了!

 第253章 夏母的要求

    秦朗与金肿国的赌约,很快就被媒体报道出来。秦朗脑子一转就明白,这正是金肿国想要跟自己打一场生死擂台的计划所在。

    如果当着媒体的面,他用跆拳道将自己打死,给他的国人报仇是小事,给跆拳道拉声造势,才是真正的大事!

    华夏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基数,如果他们看到跆拳道如此厉害,不用说,很快就会有无数跟风者,前去学跆拳道。

    到时候,跆拳道就会以一种文化侵略方式,在华夏大肆捞金。连带着棒子的知名度增高,一些经济产业,肯定也会被带动,这对于高丽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所以,这一战,不仅仅是两个人的战斗,它更是一次经济攻防战!如果秦朗输了,华夏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损失一笔巨大财富,反之,若是秦朗赢了,不仅会为华夏守住这笔财富,还能够严重打击高丽的名声,让未来的高丽货,销售滞下!

    秦朗,必须要赢!

    金肿国拿到秦朗的生死状赌约,一脸得意,宛若一只斗胜了的公鸡,傲慢离去。在他眼里,大败秦朗,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他心中,跆拳道是最厉害的功夫!

    现在的金肿国,仿佛已经看到,自己打败秦朗,然后成为整个高丽的英雄的那一刻!

    见到秦朗答应金肿国,吴越有些担心的皱着眉头来到秦朗身边。

    “对不起,都是我没本事,又让你陷入一场生死决斗。”

    “没关系,我说过了,这并非怪你不努力,而是你和他,练得东西不一样,这不是华夏武术和跆拳道的原因,而是另外一种原因。”

    “那金肿国比起被你打残的家伙,可厉害太多了,我对上他,一点信心也没有。你有把握打赢他吗?”

    “放心吧,我杀他,如同屠狗。”

    见秦朗双眼中爆射出两道充满自信的精光,吴越不禁被他所感染。他由衷的对秦朗有种佩服的感觉。那张稚嫩的脸庞上,带着一股儿沧桑,秦朗所经历过的努力,一定比他想的要多很多!努力的人,都值得敬佩。

    解决这件事情以后,秦朗便要赶回宾馆,等待夏母的消息。而夏筱筠则要留下来安抚一下语文系的学生。

    因此,两人便分道扬镳。

    彭世港这货还在后排座酣睡,秦朗把他带回宾馆,让他好生休息一阵。

    但是,他刚刚走出彭世港的房间,就碰到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

    夏母竟然在这个时候赶过来了!

    “您这么快就做好决定了啊?我还以为要等到明天才行呢。”

    夏母此刻顶着一个大太阳帽,带着一副太阳眼镜,好像一个在伪装的潜伏者,弄得有些神秘。她没有直接回答秦朗,而是拉低帽檐,低声道:

    “进房间里说。”

    进房间里?秦朗剑眉微皱,楚晴晴和孙婉儿都还没回来,孤男寡女,单处一室,好像不是太好吧?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人家是来跟自己谈生意的,自己担心什么?叶七娘也曾经说过,自己身上的紫金龙气虽然能为自己带来桃花运,让女人莫名对自己产生好感,但是这也不是说任何女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跟自己睡。

    想到此,秦朗便微笑着,将夏母迎进房间内。

    进了房间,夏母便立即撤掉太阳帽,拿下太阳眼镜,一脸放松似的长舒一口气。

    这可爱的俏皮模样,让秦朗忍不住的多看了几眼。

    夏母那一头金黄色的波浪发,显然经过了重新修饰,比起早上,精简不少,但却更加鲜艳光亮,将那小脑袋衬托的跟个小天使一般。她穿的是一件淡黄色的心形领高v及膝长裙。领口将整个玉颈以上,衬托的好像一只美艳不可方物的娇花,细嫩的脖子上,还带着一条淡黄色的水蜜桃型宝石项链。

    每一个女人都有一种适合自己的颜色,夏母很显然,就是这种黄杏一般的颜色。即使已经三十多岁,但她成熟中依旧保持着一份青涩,青春!就好像黄杏,甜中带酸,酸酸甜甜,让人吃着上瘾,永远不会觉得腻歪。

    夏母的腿上穿的是一双很薄的淡白色丝袜,它薄如蝉翼,仿佛没有穿一般。但是,说它没有又显得太不现实,因为它帮助夏母,将一双形态优美的长腿,映射出一股儿淡淡的荧光,透露出一种圣洁,让人欢喜,却又不舍得侵犯。

    整体来说,夏母的打扮,都是那种青春靓丽,夹杂着一点儿圣洁,但是唯有盛在鹅黄色水晶高跟凉鞋里的三寸小金莲,却让人怦然心动。

    她的脚型本来就很美,然而现在加上了一层微微的朦胧感与淡淡的荧光感,更是美不胜收。而且那十颗指甲上被印上黑宝石指甲油的豆蔻,就好像在故意向别人招手。看的秦朗一阵口干舌燥。

    “你在看什么?”

    似乎是秦朗看的太久,导致被夏母发现,于是遭受一记白眼,又饱受一句嗔骂。

    秦朗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连忙跑去给夏母倒水。

    “那个。。。您不是说明天才来找我商议的吗?怎么现在就来了?”

    秦朗将杯子递给夏母,夏母却从自己的小包包里掏出一张纸巾,将他拿过的地方擦拭干净。

    这让秦朗一阵无语,我有这么脏吗?

    擦好杯子,夏母轻微抿了一口,道:

    “我已经决定了,如果你给我那种神奇的药,而且它真的能有效,那你只要用它再加上一亿五千万,我就把公司大楼卖给你。”

    “一亿五千万?”

    秦朗不由得有些喜出望外。

    这幢大楼虽然价格有些抬高,但是相对于f市这种省会城市来说,总有人能拿下,而且还会很愿意拿下。

    而现在,加上洗髓丹,自己只要出一亿五就能拿下这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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