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小农民-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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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驶到狗场远处,林宇发现,小鬼居然还看着狗场的方向,恋恋不舍。
“行了,你老婆给你生了儿子,我就把它们接回家,乖乖坐着。”反过手去拍了拍小鬼的脑袋,林宇说完忍不住一笑,小鬼再聪明,也是狗而已,怎么听得懂人话呢。
不过让林宇意外的是,小鬼好像听懂了他的话,乖乖趴在后座上。
带着小鬼回到别墅,根本不用林宇招呼,车门一打开,小鬼就窜出来冲进了院子里,然后冲着二楼汪汪直叫,林宇走进去,一看院子里的车才知道,是龙灵她们回来了。
林宇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他刚才接小鬼回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它还没进门就闻到了里面的气味了,这要是有什么人靠近别墅的话,小鬼肯定能第一个发现。
他现在是安全了,可安全期限也只有一个月而已,更何况,周晴她们就算不会受到詹姆斯的威胁,可林宇这阵子树敌良多,要是有什么人上门寻仇,小鬼肯定能派上用场。
这么一想起来,好像这段时间来,能跟他见面之后还好好说话的,也只有齐硕阳了。
三女正在楼上整理房间,早上出去之后,她们就差没把欧婷的房子也给搬过来,而既然四人之间已经没有了芥蒂和顾忌,她自然也是住进了林宇和二女之前的主卧里。
林宇坐在客厅里,百无聊赖地翻着手机,翻着翻着,居然翻到了刚才狗爷给发的短信。
一看到上面的字,林宇也是不由得有些好奇起来,这齐家到底有什么能耐,居然能让狗爷这样提醒他,狗爷肯定是知道自己的本事的,难不成这齐家,值得他忌惮不成?
想要知道齐家的事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问齐硕阳,只是刚才齐硕阳走得着急,林宇也没有跟他交换号码,再说了,像查户口一样盘查人家的底细,想想也有些不合适。
看来还得找别人问问,而这个能为他解惑的最佳人选,就在二楼,帮欧婷收拾房间。
就在林宇等人离开江宁后,龙氏就被于胥弄得七零八散,龙氏没落,楚天鹏最后的本钱被林宇****家,龙氏家族自然也没有了往前的风光,可是这已经跟龙灵没关系了。
龙灵虽然已经脱离了楚家,可是毕竟之前的底蕴还在,对这齐家,肯定有所了解。
毕竟上流社会的圈子肯定就那么大一个,龙灵当初作为江宁市的天之骄女,在上流社会中肯定也是执牛耳者,而想要知道这圈子中的大能,找龙灵问再合适不过。
反正有的是时间,林宇也不着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先弄清楚幼蜂进化的方法。
之前已经做了好几次实验了,但是怎么样都不管用,但是这更让林宇没理由闲下来,毕竟方法是未知的,而且他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詹姆斯一个月后肯定会如约而至,到时候,还不知道他会怎么拿林宇的小命开玩笑呢。一定要在安全期结束之前完成幼蜂的进化,这将是他通过考验,活下去的资本。
这些天过去,一号蜂也应该醒过来了吧,但是他和一号蜂之间的联系却迟迟没有恢复,林宇知道,继续等着一号蜂自己回来找他,恐怕是遥遥无期,必须尽快提升实力。
这段时间,林宇也一直在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梦境中的若。
以往,林宇都会时不时地梦到若,可是自从上次在南湾昏迷时的梦之后,林宇就再也没在梦中见过若了,想到那次醒来之前的情况,林宇怀疑,若已经彻底消失了。
想要依靠若已经不行了,接下来,恐怕一切都要自己去面对,就算再次陷入金蜂野性爆发的危机,林宇也只能全部靠自己解决,这更坚定了林宇提升实力的决心。
走出别墅,林宇往江边走去,那个地方,就是之前他安置蜂箱的地方。
当初林老大种下的花草,到现在已经郁郁葱葱,绿意翁然,将栅栏包裹起来,而栅栏中央,就安置着林宇之前买的那些蜂箱,只不过此时,这地方却是比以往清净了许多。
林宇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之前二号和三号金蜂,调动了蜂群攻击他,所以导致大量的蜜蜂死亡,现在留在蜂箱旁边的蜜蜂,估计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一万只了。
一万只蜜蜂,聚集在一起,就像是一碗豆子而已,只能勉强维持这个小小的蜜蜂王国不灭。
之前用了几百只蜜蜂做实验,林宇可谓是用尽了所有方法,但是却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林宇一直很怀疑,是不是蜜蜂的数量达不到一定的高度,所以影响了结果。
反正蜜蜂这东西,这世界上还真不缺,就算是要牺牲几百万来实验一下,也完全不愁没有。
蜂箱这边的这点蜜蜂,根本达不到林宇的要求,看了一眼之后,林宇就瘪瘪嘴回到别墅,离开之前,林宇跟三女打了个招呼,他此行的目的,是燕霞峰。
江宁市有多少蜂农,林宇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都在燕霞峰。
毕竟燕霞峰那边的环境比起市区好的可不止一点半点,就算没有养蜂场,单是野生的蜜蜂,就可以轻松达到林宇想要的数量,至于为什么亲自去江宁,而不是让金蜂去召唤蜂群回来,自然是为了不想引起太大的骚动,他可不是没见过蜂潮汹涌的场面,太过显眼了。
往燕霞峰里一钻,到时候不管他要怎么做实验,反正有的是蜜蜂,而且也不怕引人注目。
看向远处的燕霞峰,林宇眼神无比坚定。
第441章 寻找蜂尸
前段时间,林宇还有选择的余地,可是在詹姆斯出现之后,林宇就没办法考虑是否要进入蜂巢的第三阶段,就算这次没有进化到第三阶段,他也会穷尽所有寻找方法。
而现在蜂巢是进入第三阶段了,只不过幼蜂的进化要求却十分严苛,林宇不得其法。
一定要完成幼蜂的进化,否则的话,别说躲在暗处的詹姆斯,林宇就连那些在边上对他虎视眈眈的阿猫阿狗们都解决不了,他一定要变得强大起来,而这一切,只为自保。
前段时间,林宇想要变得强大,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而现在,却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他很清楚,如果不保护好自己的话,保护家人只不过是空口说大话而已。
捷豹一个甩尾,停在了一家小卖部门口,林宇花了一百块钱买了一瓶水,让老板娘帮他把车子看好,他可能要过两天再来开走,而收了钱,老板娘自然是笑着答应下来。
什么都没有,只带着一瓶水,林宇就向着燕霞峰那还没被开发的区域走去。
这一次,一定要让幼蜂完成进化,否则的话,林宇是不打算下山了,至于这次上山需要多久才能回来,就连林宇也说不好,因为他还真的没什么把握能一次成功。
等林宇登到山上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时分了,此时虽然已经进入秋天,不过一路走来,这燕霞峰上的野花倒是开得鲜艳,而无论在哪里,林宇都能看到三三两两采集花粉的蜜蜂。
初秋的风带着一些微凉,不过对林宇来说,却只是清爽而已,经过药花蜂蜜改造后的身体,比一般人的身体素质要强大许多,力大如牛,反应迅捷不说,还抗热抗冻!
前几次失败之后,林宇心里也是有了一个总结,他现在距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抛去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一定就是答案,林宇现在就是在这条路上,所以他才决定,不成功让幼蜂进化,他就不下山了,当然,这个过程也有可能十分漫长。
之前实验失败,可能有很多原因,而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蜜蜂的数量还不够,而且现在,林宇大概也可以肯定,想要让幼蜂进化,他需要的是什么东西了。
之前林宇一直在用活蜜蜂做实验,但是毫无进展,尽管他也弄死了几个蜜蜂实验,但还是没有半点作用,幼蜂对蜜蜂的尸体完全没有兴趣,不过这尸体,却是最后的可能性了。
活的蜜蜂对幼蜂没有半点反应,幼蜂对它们也是无动于衷,那就说明,剩下的可能性就是蜜蜂的尸体了,因为他很确定,上次蜂巢的进化,就是因为那几百万的蜂尸。
这蜂尸,一定就是蜂巢进化和幼蜂进化的契机,林宇十分肯定。
既然需要用到蜂尸的话,那就需要弄死一大堆蜜蜂了,而这个弄死,还得有讲究。
这一次蜂巢的进化,其实是在林宇的意料之外的,他原本的打算,是要抚平金蜂的野性,所以不得已选择了自虐而已,而那些死掉的蜜蜂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失去蜂针而死的。
一只蜜蜂的所有力量和命脉,都在那蜂针之中,用蜂针进行攻击之后,剩下的就是蜜蜂的高蛋白了,因为蜂针上的毒腺也会跟蜂针一起失去,林宇需要这样的蜂尸。
弄死一群蜜蜂之后呢?接下去要怎么操作,林宇并不知道,他完全没有半点头绪。
但是林宇也不介意,毕竟蜜蜂这种东西,比不得可爱的小动物,比如阎王小鬼这种天天能跟人腻歪在一起的动物伴侣,他连恶人都敢除掉,更何况是一些小虫子呢?
林宇的打算,就是弄死几百万只蜜蜂,然后就躺在地上等着,就像上次一样,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林宇不知道,他只能希望,在那之后,实验会取得一些成果。
祭出二号和三号金蜂,林宇看了一眼蜂巢中的三只幼蜂,那三只幼蜂还是和之前一样,就像一个小小的白色珠子,这么些天过去了,完全没有半点长得的意思。
之前得到二号和三号金蜂的时候,林宇可是让它们进化得十分顺利,只要给它们足够的黄金蜂蜜摄入就足够了,刚刚出现的这三个小家伙,比起它们,麻烦了可不只是一点半点。
将蜂巢合上,林宇闭上眼睛,躺在岩石上,假寐起来。
这燕霞峰顶虽然没什么人,但是林宇刚才也看到了,有一些登山爱好者正在从下面爬上来,林宇之所以躲在燕霞峰,就是为了不暴露,为了躲避目光,他必须等待。
一会儿之后,林宇忍不住皱了皱眉,睁开眼睛往山下一看,却是有些哭笑不得。
刚才他还以为登山队很快就能上来,但是被他忽略掉的是,刚才他是在山脚下和那些登山者相遇的,而在追过他们之后,借着完全超出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他可是极速先进。
林宇不知道那些登山者的速度是多少,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应该是全世界爬山最快的人了吧,几千米崎岖不平的山路,没有任何装备,还穿着皮鞋,他一会儿就上来了。
这要是换了一般人,只怕是要爬到大半夜去了,林宇苦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来。
为了避免有什么意外,林宇还是决定,暂时不开始试验,反正现在已经有相对成熟的想法了,他也不敢这一会儿,等到登山队上来拍个照走人,他再开始也不迟。
林宇估计错了,这却怪不得他,就在他告别了第一队登山者之后,几十台车却是进入了燕霞峰下面的小村子,从上面跑下来一群群全副武装的登山爱好者。
江宁市有个登山协会,而今天,正是登山协会的会员们相邀一起上山的日子,按照他们之前的计划,他们打算从下午开始登山,争取在天黑之前爬到燕霞峰主峰的山顶。
至少要是林宇等下去的话,那他今天晚上就别想开工了,因为今天晚上的山顶,注定要被那些登山者们占领,而他看到的那些,只不过是第一批小分队,在前面开路的而已。
第442章 狼群
半山腰上,登山队停了下来,看了一眼山顶的方向,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转身看向身后的队员们,抿了口水,问道:“队长,你说刚才的那个年轻人,现在到山顶了吗?”
“小颖,你就别惦记了,那个帅哥跟我们明显不是一路的。”一个中年妇女摘下帽子,也是喝了口水,笑着看向那女孩:“哪里有人穿着皮鞋登山的啊,他应该绕路回去了吧。”
“就是,小颖,你就别想了,那个人一看就是外行,比我们还业余。”一个全身上下名牌装备的年轻人笑道:“哪有人登山穿着皮鞋,还什么装备都没有的啊。”
“燕霞峰主峰虽然不算高,海拔只有两千多米,但是越往上,山路就越难走,就算是会长,当初的记录也是花了四个多小时,我们这才出发了不到三个小时而已。”一个人附和道。
年轻人很不爽,他不明白,自己一个富二代天天跟着小颖屁股后面,但是小颖就是对他没感觉,下午遇到的那个小子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他,居然让小颖这么念念不忘。
一想到那小子居然穿着皮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