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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0章

黄金瞳-第8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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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飞可是被黄点儿折腾的一点脾气都没有了,因为怕小丫头生气,打又不敢打,这吆喝的嗓子都哑了,黄点儿还是那速度,不紧不慢的差点把彭飞给气吐血。

    巴特尔还真没见彭飞服过软,当下笑了起来,说道:“行,等捉到那群野马后,随便你挑一匹……”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不由愣了一下,把彭飞拨到一边出言问道:“巴特尔大哥,咱们就这几个人,才能捉几匹野马啊?就您带的那马套,不也只能套住一个吗?”

    “一只就够了……”

    巴特尔笑着说道:“只要抓住那匹头吗,另外的那些野马,你就是赶都赶不走,到时候圈到马场里养上一两年,再和马场的马儿配过种,就算是圈养的马了……”

    “老巴,马王可不好抓,这次要是没抓到,回头我去你牧场挑去……”彭飞很不给面子的打击了巴特尔一下。

    巴特尔倒是没生气,点了点头,说道:“还真是不大好抓,那匹马王不像是蒙古马,身材比赤血还高,倒像是正宗的大宛汗血马,我没近处看,还真说不准……”

    上次巴特尔骑着赤血追那匹头马,都被甩的最后连马影都看不到了,而且那次他身边只有一个人,干粮携带的也不多,无奈只能先返回聚集地了。

    不给这次巴特尔重新回来追踪野马群,还是有一定的把握收服头马的。

    要知道,马虽然站立或者躺倒都能睡觉,但是在每天凌晨天亮前的两个小时,通常是马儿睡的最熟的时候,巴特尔就准备在这个时间段,偷袭一下那个野马群。

    “行了,大家先休息两个小时,咱们吃点东西,这里距离山坳不远了,上次野马群就是从那里跑掉的,一定还有痕迹留下来……”

    巴特尔也不知道那匹野马这几天会跑出多远,所以保持自己队伍的体力还是很重要的,说不定就要再草原上追上几天,别到时候等追上了野马群,自己人也都累瘫了。

    ……

    在当天晚上,庄睿等人赶到了山坳处,果然正如巴特尔所说,那里有马群残留的痕迹,巴特尔像猎狗似地围着山坳方圆几百米转了一圈,带着庄睿一行人追了下去。

    还好这几天草原上没有下雨,那些被野马啃过的青草还有马蹄印,都留下不少线索,到了第二天下午,巴特尔就发现了野马群的踪迹。

    巴特尔从地上抓起一摊马粪,用手指搓弄了几下之后,说道:“马粪还是热的,它们刚过去不久……”

    “得,您说怎么干就行了……”

    庄睿被巴特尔的动作搞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虽然知道草原人经常用牛粪和马粪做柴火,但那些可是干的啊,这湿漉漉的一摊子看的庄睿差点没吐出来。

    “扎营,休息,现在不能再追了,否则就要打草惊蛇了,等它们夜里都睡了,咱们到时候再摸过去……”

    巴特尔知道,马儿的听觉和嗅觉非常的发达,尤其是那些野马,一旦感觉到有什么不对,里面就会转移地方,那到时候再想追可就难了。

    庄睿看看天色,已经是夕阳西落了,点头说道:“好吧,不过夜里去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

    怕烟火惊扰了前方的野马群,众人也没生火,吃了点风干的牛羊肉喝了点水,就算是凑合了一顿。

    吃完饭后,按照巴特尔的说法,要好好休息一下,众人各自搭起帐篷睡了进去。

    辽阔的大草原一片沉寂,月光洒在随着微风荡漾的草地上,犹如给大草原盖上了一层霞光,煞是美丽。

    “呜……嗷嗷……”一阵惨厉狼嚎的声音,忽然打破了草原上的寂静。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章 野性的较量 

    “怎么回事?怎么有狼嚎声?”

    沉睡中的庄睿被那凄厉的狼嚎声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连忙翻身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坏事,这附近有狼群,估计要惊扰了野马群……”

    巴特尔几人都陆续爬起身来,听到狼嚎声,几个草原人的脸上都有忧色。

    “巴特尔大哥,这马群不会被狼群给包围吃掉吧?”

    庄睿是见识过草原狼的凶悍的,虽然已经发生好多年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当初要不是周瑞准备充分,估计自己那一行人都要丧身狼吻之下。

    “包围?”

    巴特尔听到庄睿的话后,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继而说道:“庄兄弟,现在可不是解放前了,草原狼在大草原上几乎快要绝迹了,这也就是夏天,有它们一点生存空间,不过这狼群撑死了也就是三五只的样子,怎么可能包围野马群呢?”

    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草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狼群的数量几乎要比野生马群还要稀少了,这也是底层生物链发生变化所导致的。

    其实狼群的减少,对于大草原并非是一件好事情,就像是澳大利亚牧场,在四五十年代进行了灭狼运动,让狼群几乎绝迹,但是后来他们引进了一种野兔,于是灾难来临了。

    由于缺少天敌,野兔在澳大利亚繁殖的极快,而牧场内的青草,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着,到处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澳大利亚政府无奈,最后只能再从国内进口狼、蛇以及鹰等许多野兔的天敌,这才慢慢了减少了野兔对草原的危害。

    现在的蒙古大草原也有向这种趋势发展的迹象,不过近年来草原人已经在注意对于草原肉食动物的保护,只要不是发生狼群袭击牧场的事件,几乎很少有猎手再去主动狩猎野狼之类的动物了。

    “计划看样子要改变,马群听到狼嚎声,肯定会有所警觉的,咱们都别睡了,把东西准备好,说不定又要跟着马群转移了……”

    巴特尔的样子十分郁闷,回身去收拾帐篷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着:“没道理几只野狼去马群送死啊?”

    收拾好帐篷后,众人将马儿牵着,步行往靠近马群的地方走去,而狼嚎的声音也变得愈发清晰了,似乎就在前方。

    “停,我知道怎么回身了……”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前面的巴特尔突然举起攥成拳头的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止前进。

    帖木儿对这里的地形也非常熟悉,四下打量了一眼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开口说道:“巴特尔大哥,这里是野狼峪吧?看来马群占据了野狼的老窝,所以这才起了冲突的……”

    巴特尔拿起望远镜观察了一会,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不过野马群并没有占据野狼的老窝,而是堵在了野狼进出野狼峪的路上……”

    “还真是,这群马什么地方不好选,偏偏选在这里啊?”

    庄睿接过巴特尔手中的望远镜,借着月光看向正前方,不由笑了起来。

    在他前方四百米多有的地方,可以清晰的看到许多马儿或卧或立的影子,而在这些马儿的后面,则是有一个山谷,高约三四十米的样子,这种地形在草原上倒是非常少见的。

    至于那几只发出凄厉叫声的草原狼,庄睿却是没有发现它们的身影,不过从野马群外围一些马儿身体向外的方向来看,应该隐身于马群正前方茂密的草丛之中。

    “奇怪了,这些狼没必要和野马群死磕啊,等它们走了再进去不就完事了吗?”

    听着野狼的嚎叫声愈发凄惨,庄睿心中有点纳闷,正如巴特尔所说,野狼的数量绝对不会超过五只,确实没有必要冲击这支野马群的。

    要知道,野马可不是家养的牛羊,对于野狼的袭击全无还手之力,恰恰相反,野马的攻击力恐怕不弱于狼群,它们的四蹄要是踢在狼身上,绝对会使其失去战斗力的。

    更何况这百多匹野马要是一起冲起来来的,别说是三五只狼,就是再多上几倍,那也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估计是野狼峪里面有小狼崽,这几只狼才着急了……”

    草原经验极其丰富的巴特尔在观察了一会之后,开口回答了庄睿的问题,也只有这个答案比较合理,否则以草原狼这种狡诈生物的特性,绝对不会去招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

    “那咱们怎么办?在这等着?”

    现在才凌晨二点多钟,虽说在大草原上看星星是一件让很多情侣们很憧憬的事情,不过身处在这里就知道,这里并非是一个能让人心情愉快的地方。

    别的不说,就是那些习惯于在半夜肆虐的蚊虫,就让庄睿有点受不了,即使身上穿的是长袖长裤,但是架不住脖子脸上没遮拦的东西啊,这才一会的功夫,他就给了自个儿好几耳光了。

    “再等一会,如果谷里真有小狼崽的话,这些野狼会忍不住的,到时候一冲击,只要马群乱了,咱们的机会就来了……”

    巴特尔对于耳边“嗡嗡”直叫的蚊虫压根就不在意,眼睛直盯着前方和野狼对峙的野马群,这种情形即使是他这样的草原人,也难得一见的。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连乌云琪琪格那小丫头都没说什么,自己一老爷们有什么好抱怨的。

    “狼群忍不住了……”突然,巴特尔的脸色变得兴奋了起来。

    果然,就在巴特尔话声刚落的时候,从狼群种传出一声嚎叫,一只低矮的身影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往野马群奔去。

    庄睿的望远镜立马对准了这只野狼,一看之下,不禁有些失望。

    这只野狼的个头实在是不怎么样,甚至都没有农村一些土狗的块头大,浑身长满了灰色的毛发,只有那发着莹莹绿光的两只眼睛,才能让人感受一丝凉意。

    野狼从草丛里窜出,顿时让野马群有些骚动起来,在最外围的几匹野马,不安的用前蹄刨着面前的草地,毕竟这食草和食肉动物,本身有着质的区别,那种惧怕也是与生俱来的。

    “恢律律……”

    突然,一声响彻天地的马嘶声,从野马群中传了出来,声音之大,仿佛平底起雷,炸响了整个大草原。

    那声音之响亮,听的远在几百米外的庄睿等人都有点震惊,这是马儿能发出来的吗?就连庄睿身边的几匹马儿,都露出不安的神色。

    “这就是那匹头马,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它,它比赤血的品种还要好不少……”

    巴特尔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要说原本还有六七成把握捕获这匹头马的话,现在听到这声嘶鸣,他心里的期望值立马下降到了三成。

    因为巴特尔发现,就在那匹头马仰天长嘶的时候,自己赤血眼中,也露出了惶恐不安的表情,这是弱者在见到强者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

    “我看到它了,天啊,好漂亮的马……”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的主人来了,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的地方,再无一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是一匹浑身鲜红如枣的野马,身上的毛发极短,只有在脖颈处,才有一些蓬松的毛发,两眼黑如胶漆,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凝视着远处跑来的野狼。

    这只头马的身高,比其周围的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一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一般,威风凛凛。

    “这……恐怕就是混交的荷兰马,也不如这只马儿神骏吧?”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的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的混血马,这种马的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的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一样不起眼了。

    就在庄睿观察着这匹头马的时候,野狼也接近了马群,在最先奔出的那只野狼身后,还跟着两只狼,一前一后呈三角形向头马跑去。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这头马一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的。

    两者本来相距就不过几十米的距离,短短十多秒钟的时候,那只最先奔出的野狼就来到了头马的近前,嘴里发出一声带有威慑性的低吼后,身体跃起,向那匹头马扑去。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的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的时候,前提突然抬了起来。

    似乎知道马儿前蹄的厉害,野狼在半空中一个灵巧的转身变向,身体却是来到了头马的屁股处,伸出利爪向头马屁股抓去。

    野狼猎食的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的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的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的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了头马的股臀上。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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