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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拓拔瑞瑞-黑色豪门错嫁冷血大亨)-第2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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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好好睡一晚,明天就要上路。
    但是雷绍衡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他觉着自己要做些什么,记些什么。
    一个念头从脑子里跳出来,他要立刻去做。不然,就没有机会了。
    雷绍衡将狱警唤来,让他给一本子,再给一支笔。
    狱警点头赶紧就将东西送来,还不忘叮咛说这里找不到什么好的,将就着用用。
    雷绍衡接过道,“谢谢。”
    那狱警登时就愣了下,好似没有想过他会道谢,笑呵呵地就又走了。
    雷绍衡不再躺床上,拉开椅子一坐,将本子往桌子上一放。
    那本子一翻,手里的笔一顿,一笔一画写了起来。
    (—)
    从小到大,没有写过日记。
    总觉得日记这种东西,太浪费时间,也太矫*情,我既没有老到百来岁,也不健忘,更不好这口。但是在黎明来临之前,我突然很想仔细记一遍,有关我和她的一切。这么多年来,我和她之间,所经历的一切。提起笔,一时间竟然也理不清,有些好像记不起来了,脑子一片空白。
    这样的空白让我仿佛回到那一年。
    那一年我没有见过她,在这个城市。
    我走过曾经驻足的街道,忍不住回望,可是再也没有见过那张熟悉的脸。有一回来到那家叫前世今生的咖啡馆,我一个人进去坐了一会儿。桌子上放了一本小本子。我拿起来看了几眼,什么神佛什么阿难,我不信神也不信佛,我要拆了这里。
    要是有人问我为什么。
    我就说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子。
    要是有人问我有多喜欢这女子?
    我就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我也会怕。我怕会忘记。就好像没有认识过她。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那么长的日子。不用再一遍一遍去想。我只想一遍就行。过了这一次,我就再也不想了。
    (二)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孩子。
    一个爱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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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没有多少感觉,就记着她递过来的那块蛋糕了。我真是讨厌,什么不好给,随便给个苹果给个橘子都成,怎么就给我这个。还是带了草莓的。偏偏那也是我曾经最喜欢的,这会让我想到另一个人,一个让我等了几天几夜都没有回来的人。
    再见到她,她已经长大了。那头发乌黑如墨丝,比这个世界任何的东西都要漂亮。
    我也开玩笑地逗过她。
    我说在我心里,她最好看。
    估摸她是害羞了,所以就往别的话题扯,非要问我住持大师对我说了什么。我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他那老和尚说的。诸如身上戾气太重,迟早会出事儿。我就回应我是孤魂野鬼,就算出事儿,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反正也没有人替我心疼。她又念我乱说话,怎么会没有人。
    有些时候,我是在自欺欺人。我比谁都明白。比如我问她会不会的时候,其实是真的想知道她会么。比如我说她好看的时候,其实也真的不是玩笑。比如我问她要是犯错要怎么才能原谅的时候,其实我在给自己找后路。
    红尘之中,若是少了个你,其实真的挺没意思的。
    真的。
    (三)
    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一直都记得她说的那个笑话。
    很难想像,她那样的女孩子,怎么就会说出口。
    ——想知道吗?那就让我睡上一觉。
    她坐在我的身边,当那个答案呼之欲出,我看见她正襟地端坐着。这么虔诚的姿势,光和影子都交错而过,好像方才那话不是她说的。就这么一个瞬间,我就有了想要亲吻她的冲动。我没有告诉她,这种老掉牙的连荤*段子都算不上的笑话,我早就听过,而且还特没劲。可就是觉得她真可爱,亲她是不能了,那就逗逗她吧。礼尚往来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让她在选夫宴会坐冷板凳,这是我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缺席考试,这是我给她的第二个礼物。
    至于这第三个礼物,我可是费了些力的。
    我让莲的女人穿上她设计的礼服走秀,想着她的作品怎么也不能让别人给撑坏了,好歹也要找自己人。莲当时不乐意。我当时说了什么来着。噢,我好像是说,这是我一小女朋友的。
    女朋友?我从来没有过。更别提还是一个小女朋友。
    莲虽然不情愿,但好歹是自家兄弟就应了。
    她确实很小,跟个孩子似的。让她剪个头发还要哭,不过她也就是爱哭这毛病没变。我一想到这个,真是又气又好笑。
    只是这礼尚往来好像太久了些。
    而我竟不想结束。
    (四)
    至于是在什么时候对这个小女朋友上了心,我也觉着挺莫名。
    无数个画面闪了过去,是她拿着手机忽然之间宛如含苞待放的嫣然一笑?是她在酒吧闹事,举着酒瓶子顶别人的脖子,我去接她就见她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还是在那个下雨的夜里,她留下一把伞给流浪狗?……这些镜头怎么越来越多,我的脑子又开始乱了。
    我只记得那震天的摇滚乐,那是个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她一个女孩子,瞧着挺安静挺乖的,骨子里就是只野猫,还带了利爪的,一爪子过来就让你见血。但她是只活在白色世界里的野猫,认为所有人都是白色。这个世界,那么黑那么脏,她怎么能不被染黑,她真是太天真太愚*蠢。
    话题好像有点偏了。
    我得拉回来。
    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对她上了心,我绞尽脑汁却记不起最初的瞬间。
    好像很久以前的事情,久到封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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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是过了太多年。
    我却才发现。
    原来,原来我那么早就对她动了心动了念动了情。
    (五)
    我和她最多的时间里,都是敌人的相处模式。
    我见着她开心,我不高兴,所以我想方设法的折磨她,瞧她难过了伤心了委屈了,我就满意。但是时日一长,我又发现她真要是难过伤心委屈,我这儿又不高兴了。我的矛盾扭曲越来越大,我见不到她就愈发想见,见到她了就想再抱抱她,抱着她却厌恶她,厌恶着又想掐死她,掐死她我又舍不得。
    于是我就愈发的折磨她,折磨完了再对她好,好了就继续折磨。当我开始不随自己被她影响时,我就察觉出不妙。我该毁了她,要不就杀了她吧。她要是死了,那就清净了,我也再也没有羁绊了。
    可想到她要是死了,我就见不着她。
    见不到她,会是怎样的感觉,我没有尝试过。
    我向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这次也不例外。
    那一回儿她彻底走的无影无踪。
    在她走后我又连续不断找过不少女人,要怎样就有怎样,一抓一大把。每一个都比她好,每一个都顺着我,不会大小声。但那眼睛,那鼻子,那唇,那脸,怎么会看着看着就和她重叠。没有一个是她,可她偏偏无处不在。
    后来我才知道她去了西臧,去那儿支教。当老师倒挺适合她的,她就该这样当个老师教教学生,也不用抛头露面的挺不错。再瞧见她,她见到我也不慌还和我打了招呼。我又有了想掐死她的冲动,恨不得就把她给整死,她怎么就走了。她怎么走了也不说一声。她怎么会觉得,在我身边比死还不如。
    一盘棋下到最后,我没有输,却也输的彻底。
    我算到了一切。
    独独没有算到她。
    没有算到,她对我是那么重要。
    (六)
    她很少会吃醋。
    印象里好像就这么一次两次。
    我不喜欢乱发作的女人,特烦特腻味,她这样的性子顶好明白事理。只要我一回去,她就在那儿,蜷缩成一团,点一盏灯,回家的感觉立马就上来了。但是她要是见了我和随便哪个女人在一起都没反应,那也是挺郁闷的一事儿。所以她要是发起飙来,我还觉得挺兴奋的。比方那天一起去看露天电影,放的什么战争片。她就跟逼*供似的,问我平时住哪儿,还说万京有很多漂亮女人,数落我喜欢左拥右抱,并且拿出证据,她是亲眼瞧见的。
    这我得坦白,在她之前,我确实有过很多女人。
    我又不是圣人,不沾荤*腥我做不到。
    但是我没有告诉她很多事。
    比方我早就知道她喜欢服装设计,比方我知道她嘴挑喜欢清淡的口味,比方我知道她爱她的家人甚过自己。比方当她跳下海时,我心里有多乱。得知她平安时,我有多欣喜。也比方能和她这么一起看电影,我觉得幸福。是的,简单的幸福。
    我更没有告诉她。
    我长这么大就亲过她一个女人。
    我从没有亲过谁的唇。
    除了她以外。
    (七)


    比起她的很少吃醋,我的醋劲明显要大很多。我就是不乐意见到她身边有别的男人,一个都不成。
    她那眼神里的意思就是指我小心眼。
    没错,我就是小心眼。
    我就是不待见她那个名义上的哥哥风景辛。
    还有那个三年青梅竹马的初恋沈逾安。
    我欣赏风景辛却又同情他,他也是个身不由己的人。我欣赏他,不单单是战场上的敌人,我更欣赏他能那么坦然地在她身边对她好要和她一辈子。我曾想过,如果我是他,当年那样的情况,我也会操起刀子捅向自己老子,死就死吧,一起都别活了,死了一个干净一个。活着这么累的。
    我嫉恨沈逾安却又羡慕他,他偏是个幸福安逸的人。我嫉恨他,不单单是因为他姓沈。光是想到他和她那三年时光,我就够恨的。多美好,多青春,真是阳光明媚的校园生活。他们同出同进,她最芬芳的光景都他一个人霸占拥有着,这凭什么。
    我不是什么贞*操主义者,处*女不处*女就是一个词儿。但是我发疯一样的嫉妒,姓沈的和她相处的那三年。可当我知道真相,我再面对她,除了心疼就还是心疼。我再一想,她这后半辈子都只属于我。我就什么怒火都熄灭了。
    我觉得值。
    我要把她当成宝贝一样疼着爱着。
    她就是我的宝。
    (八)
    那么多年来,开心的事似乎不太多。
    我对着别的女人时,什么招都能想得出来,不就是钱的事儿,有钱就有一切。
    对着她时,我知道行不通。
    她这人特倔,一旦倔起来,那是软硬都不吃,怎么说也说不通,金银珠宝不能买她欢喜,左不是右不是想要讨好她更不是,一句“那些都很好,我却偏偏不喜欢”,就能把我给堵死。真是十头牛也不一定能够拉得回来,很多回儿都把我搞得躁到没了脾气。
    她就是这么有能耐的。
    我心里边儿数了数,她真是没少让我气到。
    但她也有让我高兴的时候。
    美国培训那会儿,她往回家的路上跑,一抬脚就给踢飞了易拉罐,还不忘记比了个胜利的手势,瞧见我目睹全过程,她跟作贼一样心虚低头,我闷着笑了半天。申城那会儿也算是两人行,她还给我去买内裤,尽管是被我给使唤的,瞧她又害羞红了眼,还真是有意思。我们还一起去过离春城不远的古城,牵着手走在巷子里,那一方一方的青石板,踏着苔藓慢慢走,农家里吃了饭再一起坐在巷子里看夕阳,特别安详特别安宁。
    等头发都白了,牙齿都掉了,我老的直不起身,她也老的皱了皮,我还和她这么坐着一起看夕阳。
    如果这么一直到老,也是好的。
    她是我生命里,唯一的光。
    (九)
    真要算账,其实我欠她太多。
    她要一个简单婚礼,我没有给她。她要一个孩子,我也没有给她。最后要离婚,我还是没有给她。什么我有的,全给她,没有的,只要她要,我也全给她。那天在民政局,我也想过就此放了她,从此就不断的干净。可我中途又改了主意,我就是这么善变。瞧着她离开,突然间想到一句话:我给你最后的宠*爱,就是手放开。可是为何,就连这最后的宠*爱,也没有做到。
    答应的事,我全都没有做到。一件也没有。我真是这世上最言而无信的人。我连自己都不信,连我自己都会背叛自己,那么强烈的想要走向她,明明知道自己不可以。
    我总要她记得她欠我。她欠了什么?什么也没有。
    我欠她的,这一生都还不清了。所幸我也没有打算去还。
    知道什么叫一辈子?从现在到死,少一年一个月一个时辰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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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么说的时候,我很得意很高兴,我就觉得她是不能离开我了。我这个人其实本来是不认死扣的,但现在好像也认了,追究原因一定是她把我给带坏了。不知在什么时候她给我系了扣,她一天不解开,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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