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无敌宝箱系统-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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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刚才有所动作的时候,赵欣悦的一颗芳心都是提了起来,她以为林风要趁她睡着对她怎么样呢,她已经开始激烈的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是继续装睡,还是说立刻醒过来,也或者教训教训这个小子,让他知道,自己可不是那么随便的女人。
哪知道,林风仅仅给她戴了一个什么东西,就没有任何动作了,赵欣悦很好奇,林风到底给自己戴了什么,不够自己现在是睡着的,可不能睁开眼睛,所以只能够忍着好奇心继续倚靠着林风了。
终于,电影一直快结束的时候,赵欣悦身体轻轻动了一下,然后睁开了眼睛,林风开口道:“醒了?”
“嗯,这是什么?”赵欣悦装作刚刚看到自己脖子上的挂饰,然后将之拿在了手中,这是一块雕刻成美人形状的玉佩,非常的好看,而且玉佩之上,也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气息。
“祖传的玉佩,戴上它,你就是我的人了。”林风十分直接的表白了,两人之间的根本没有任何的阻碍,赵欣悦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赵欣悦听到了林风的话,脸红了红,然后道:“想得美,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实习男友了,想让我成为你们赵家的人,还需多多努力。”
“遵命!”林风笑道。
赵欣悦看着林风这一本正经的表情,不禁笑了起来,林风同样跟着笑了起来,一股温馨和奇异的默契感在两人之间流转着,气氛非常之好。
终于,这场电影还是结束了,随后,林风和赵欣悦便一起回学校了,将赵欣悦送到女生宿舍楼门口后,林风才离开了,不过因为是晚上,所以注意到的人不多,倒没有像之前两人一起出来一样,引起那么大的轰动。
林风一回寝室,陈立军和赵凯便围了过来,道:“林风,你怎么回来了?”
“什么我怎么回来了,我回来不是很正常吗?”林风有些奇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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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偷狗
“哪里正常了,两个小时之前,可是有不少人看到,你和校花赵欣悦一起出去的,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觉得你们是开房去了,无数暗恋赵欣悦的男生的心都碎了一地,刚才我们还讨论,你准备一夜七次还是十三次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什么跟什么呀,我们没有去开房,只是一起看了部电影而已。”
“看来进展比大家想象的要慢一点啊,不过都一起看电影了,开房也是迟早的事情,林风,快说说到底有什么秘诀,连赵欣悦这样的美女都能拿下!”
赵欣悦性格很好,朋友很多,男性朋友和女性朋友都不少,不过,虽然关系不错,但是那些男生们都能感觉出来,虽然大家是朋友,但是也只能够是朋友了,不可能再进一步。
所以,赵欣悦并不是什么冰山美女,但却是整个儿明州大学公认的最难追求的校花。
反而是那些表面看上去宛如冰山一样,对所有人都非常冷漠的那种,其实内心反而不是很强大,只要各方面条件不是太差,然后死皮赖脸的纠缠着对方,还是有着不小希望的。
“这个我已经说过了,我和赵欣悦之间,那是相互吸引,本公子人长得帅,心灵更美,所以就自然而然的走到一起了,你们是学不来的。”林风十分臭屁道。
“你小子,还藏着掖着,算了,那你的秘诀,我们不要了,如今你拿下了校花,明天得请客吃饭吧?”赵凯羡慕嫉妒恨的说到。
“没问题,时间地点你们定,我负责掏钱。”
林风现在也是有钱人了,一天直播收入十多万,霍家那边补偿了一千多万,请个客吃个饭,完全不是问题。
次日上午,林风去了一趟自己出租的那个房子那里,他手上还抱了一个大箱子,这是林风网购的人参,今天刚刚到货,这种人工培植的人参,五百一根,买根大概一百克左右。
这一次,林风直接买了一百根,花了五万块钱,对于现在的林风来讲,倒也不是个事儿,接下来,林风道:“毛毛,出来吃东西了。”
接下来,毛毛从它的窝里跑了出来,它嗅到了人参的味道,然后兴奋的吃了起来,毛毛啃人参的速度很快,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它啃掉了二十根人参,才终于吃饱。
然后毛毛便懒洋洋的趴在了地上,轻轻摇着尾巴,似乎吃饱喝足了,正在慢慢消化呢。
林风见了,也是十分的满意,这人参,它应该十分的喜欢,而且对于它的成长,确实很有帮助。
虽然一顿效果不明显,不过长期的吃下去,肯定能让它快速成长起来的。
随后,林风便打开淘宝店,然后又预定了一批人参。
毛毛一天吃二十根,买一百根也只能吃五天而已,这一次,他直接订购了一千根,也就是接近两个月的量,以后毛毛就以人参为食物了。
中午十分,林风和陈立军等三人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麻辣香锅点了点东西。
上次因为周晨文想花钱购买毛毛的事情,林风和周晨文之间有了一些隔阂,不过面子上还都是过得去的,所以这次林风请客,周晨文也来了。
四人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闲聊着,只听赵凯道:“风哥,你那只小狗呢,这两天怎么不见了?”
“我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让它自个儿在外面住了,我白天过去看一看,毕竟在寝室不太方便。”林风开口道。
“那只小狗长的是真挺酷的,我从没见过那个品种的狗啊,那到底是什么品种?”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变异了吧。”林风开口道。
周晨文听了两人的对话,眼珠子转了转,他对于毛毛,也非常的喜欢,周晨文家里条件不错。
在寝室里,他家条件也是最好的,周晨文也自小就喜欢养狗,养过不止一条狗,毛毛是他见过最漂亮的狗了,可惜哪怕他当时说要高价购买,林风也不答应。
不过现在,周晨文却是有了另外的想法,那只小狗现在独自在外面租的房子呆着?如果自己让人去把狗给偷回去,那自己不就拥有那只狗了?
周晨文这个人,总体上不坏,不过人有些自私,在寝室里,他也把自己当成了整个儿寝室的中心,其他人都围绕着他转,或者说,全世界都围绕着他转。
之前没有什么冲突的时候,大家关系还是很好的,不过,在林风拒绝将毛毛卖给他之后,他心里其实很不满意的。
在他看来,林风一个穷逼,过的紧巴巴的,自己说要大价钱买狗,既满足了自己对狗的欲望,同时给接济了林风,林风有什么资格拒绝?可偏偏林风就拒绝了。
而现在,林风又和校花一起看电影,成为了寝室里甚至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这让一直都觉得世界绕着自己赚的周晨文觉得,自己从主角变成了配角,因为对林风的不满意。
所以,在他想到用偷狗这种方式得到毛毛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的内疚的,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接着,周晨文装作很随意的问道:“你还单独租了房子啊,是准备和赵大校花出去同居的吧?在什么地方啊?”
林风知道周晨文对自己的狗有想法,不过他没有想过周晨文会想着偷狗,所以林风直接将自己的住址说了出来。
听到了这个地址,周晨文更加高兴了,这下子,那只狗就属于自己了!
周晨文因为买过不少的宠物狗,所以和狗场的人比较熟悉,同时也认识两个专门偷狗的狗贩子,这些狗贩子所做的事情,本身就是犯法的,所以周晨文若是花钱请他们去偷某只狗,他们是肯定不会拒绝的。
而且偷狗这种事情,即便真的被抓住了,大多数情况是拘役,顶天了关个半年,风险并不高,而且也不容易被抓到,所以周晨文只要付出不高的代价,就能把林风的那只狗偷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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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拍死
下午,周晨文独自离开了寝室,然后在学校一个无人的角落拨通了一个电话,并且道:“黑子,有个活儿交给你,做不做?”
“什么活?”
“有个地方养了一只很不错的狗,是一只小狗,只有四五十厘米高,家里大多数时间没有人,只有一只狗,你去把狗给我弄回来。”
“这是入室盗窃啊,不太好吧?”
“行了,咱们谁跟谁啊,别说入室盗窃了,你拦路抢狗干的还少吗?我也不和你废话了,一万块,干不干?”
这些狗贩子偷或者抢的狗,一只狗最多赚个几百块,一万块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随后黑子便道:“哪个小区,如果是那些富人小区,别说一万,十万我都不接。”
在明州市,有一些高档小区,小区保安素质极高,而且处处都有监控,只要稍有不对,立刻就会被控制起来,如果是那种小区,他进去完全是送死,钱拿不到,人更倒霉。
“不是什么高档小区,一个很老的小区了。”
“那行,老规矩,钱你先打一半,剩下的一半,事成之后再给我。”
“好。”周晨文挂断了电话,心中默默道,林风啊林风,给你钱买你不要,现在你现在是狗财两失,这可怪不得我,都是你自找的!
黑子那边,在收到了定金和地址之后,直接便带着自己的一个兄弟前往那个小区了,他们身上还带了工具,当然,工具被藏在了身上,并不明显。
那个小区并不是什么高档小区,所以他们轻易便混了进去,然后来到了林风所租的那个房子的房门外,接着,他们用开锁工具将房门打开。
一开门,两人便看到了毛毛,毛毛吃了人参,懒洋洋的躺在那里,毛毛的成长,需要大量能量,这人参虽然是人工养殖的,不过一口气吃二十根,还是有些效果的。
它躺在那里,吸收着人参之中蕴含的能量和灵气,当然,也只有毛毛才能用这种方式来成长了,因为它有着强大的先天体质。
如果是普通人一口气吃二十根人参,虽然不至于直接要命,但是也没有任何的好处可言,反而吃的全身都是毛病了。
毕竟人根本吸收不了其中的精华,反而是药三分毒,人参的毒性还会危害到身体,没有任何的好处,也只有天狗这种强大的生物才能把人参当饭吃了。
黑子和他小弟见到毛毛懒洋洋的躺在那里,更加高兴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出了狗套,用来套狗,另一个人则是打开了随身携带的行李箱,用来装狗,黑子此刻十分高兴,这赚钱还真容易啊,一万块钱就这么到手了。
想着,黑子上前两步,拿手中的狗套往毛毛脑袋上一套,毛毛原本在吸收药力,不想搭理这两人,没想到他们还攻击自己,这顿时惹怒了毛毛,林风不在,它是直接按照自己本能行事的。
它一巴掌拍了过去,那个狗套直接被拍到了一边,然后毛毛身体轻轻一跃,直接扑到了黑子头部的位置,一巴掌拍了出去。
黑子的脑袋直接离开了他自己的身体,然后像是一颗炮弹一样,轰击在了另外一个人的胸口位置,黑子的脑袋直接镶嵌到了那个人的胸口之中。
黑子那个小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他和黑子的眼睛甚至还对视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这只狗,怎么这么猛?
这是他们最后的意识了,之后,黑子的无头尸体以及黑子那个小弟就倒在了地上,血液也是从黑子脖子部位喷射了出来,整个儿客厅被染得鲜红,毛毛看着被弄脏的地板,也十分的不满意。
不过它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够等主人过来了,随后,毛毛自己跑到了门前,把门给关上了,然后继续趴着,至于死两个人,在黑子看来,不算什么。
五点多的时候,林风来到了自己所租的房子,他一进门,就被吓得哆嗦了一下,一个无头尸,血液喷射了一地。
另一个则是胸口镶嵌了一颗脑袋,忽然一看,还以为这个人胸口也长出一颗头呢,他吓得一屁股就坐地上了,这时候,毛毛跑了过来,叫了几声,林风见了,道:“你干的?”
毛毛听了,叫了几声,林风也大概明白毛毛意思了,这些人主动攻击它,所以它才杀人。
林风见了,又看了看自己房间里的情况,当林风看到那个箱子以及那个狗套的时候,就知道这些人是那种偷狗贼了,关键偷谁家的不好,竟然偷到了天狗幼崽的身上,这不是活的不耐烦了吗?
看上去,毛毛是一巴掌把其中一人的脑袋拍飞,然后镶嵌到了另一个人胸膛部位,然后两人一起死亡的,这小家伙,还真是个暴力分子啊!
虽然这两个人都是偷狗贼,毛毛也算是正当防卫了,不过这两个是人,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