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无敌宝箱系统-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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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钻石级的高手,铁了心要杀自己,甚至不惜自降身段进行偷袭的话,林风是没有机会激发钢铁侠战甲的。
因为武者的反应速度太快了,当然,如果林风穿上钢铁侠战衣的话,以钢铁战衣的强度和机动性,外加上其强大的火力,林风足以和韩无敌争锋。
哪怕近战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只要林风以钢铁战衣的强大机动性拉开距离,然后再以战衣之上的种种热武器轰击对方,林风有信心把对方搞个灰头土脸。
所以,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两个字,时间!
林风是否有实力替他自己争取来穿戴钢铁战衣的时间?
林风仔细想了想,肯定了这个想法,自己能为自己争取来这个时间!
林风的实力,主要是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自身的武功,另一方面,则是驱魔龙族的传承道术。
而驱魔龙族的道术,虽然主要针对妖魔鬼怪,但是对武者也不是没有效果。
若是林风绘制一些结界一类的符箓,并且随身携带,只要遇到危险,立刻激发,哪怕结界伤害不到韩无敌,但至少是可以做到拖延的。
哪怕韩无敌一力破万法,强行破开结界,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至少是足够林风将钢铁战衣穿戴好,然后和韩无敌争锋的。
想到了这里,林风也就没有太多担心了,不过李璐依然十分的担心,道:“高队,可以让上头安排一些人来保护林风吗?”
高远听了,开口道:“这个恐怕有些困难,韩双本就是上头安排保护林风的,可是却叛变了。
原本,韩双应该由京城超应组处置的,但是林风却亲自结果了韩双,而且是当着韩无敌的面动的手。
林风这么做,不仅仅将韩无敌得罪的死死的,京城超应组那边,同样对林风颇有微词。
再加上,星河实录林风已经完成了,所以,上头也就没有再替林风安排保镖了。”
李璐听了,有些不高兴道:“一群过河拆桥的家伙!”
听了李璐的话,林风开口道;“好了小璐,你也不要太担心了,我有能力自保的。
实在不行,不是还有那个无底洞吗?大不了就购买一些物资,到那个地下世界躲一段时间。
那个无底洞,可不是实力强就能够轻易闯出来的。”
听到那个无底洞,李璐也稍稍有些安心,那个无底洞,不惧怕任何热武器的轰击。
哪怕是高手,如果洞口被厚厚的土壤堵上了,想要破开也很困难。
而韩无敌是不可能像林风一样,拥有操控大地操控土壤的能力的,这确实是个保命的好手段。
“好了,我先回去了,对了,你们两个可要注意安全,不要搞出人命啊。”高远最后开了一句玩笑,然后便离开了。
李璐则是道:“林风,要不我去你那里住吧,我的星际广场舞,已经突破到了第三段了。”
林风听了,十分意外,道:“已经突破到第三段了?这么快?”
“是啊,比想象的还要快,加上我的飞刀,现在高队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星际广场舞第三段,李璐也拥有了黄金级别的内力,同时还有比黄金级武者更加强大的力量和速度。
不过因为体质的关系,李璐虽然也可以飞行,但是却没有觉醒操控大地的能力。
而李璐的飞刀,也是一大杀器,所以现在的李璐,在黄金级武者之中,堪称是无敌。
飞刀甚至有可能威胁到白金级的武者,不过,她的实力和韩无敌相比,还是太差了。
所以林风道:“还是不用了,我的实力你也知道,哪怕打不过,我一个人逃也更加方便,你要是在的话,就只能和他拼命了。”
李璐听了,虽然不太情愿,但是她也知道,林风说的没错,只能答应了。
因为韩无敌的事情,林风和李璐都没有性趣做点什么了,林风也就离开了超应组。
回到了家里,黛芙妮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到楼上去找夏玥了。
林风在床上坐了下来,然后心中默默道:“系统,我要接受夺命七针传承。”
“宿主是否确定?”
“是。”
接下来,林风感觉脑中一阵的刺痛,接下来,脑中一下子多出了许多的东西。
同时,自己的双手以及双臂的经络也在莫名的颤抖着,自己体内的星际广场舞内力,也跟着壮大了不少。
(本章完)
………………………………
第三百零三章 夺命七针
另一方面,林风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内力,似乎多出了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星际广场舞修行出来的内力,原本是没有任何的属性的,非常的中庸,适合任何人修行。
不过现在的话,这股内力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像是一杯白开水被加了糖,变成糖水了一样。
林风一时之间也说不来这种变化是好是坏,但是随着传承的接受,林风对于这夺命七针,也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夺命七针,也不知道是何人所创,这七针,每一针都有不同的功效。
可以夺去人的性命,也可以从阎罗王的手中救人,堪称逆天。
夺命七针第一针,名为剥皮,这一针以对应的内力运转,刺在指定的位置。
对手宛如受剥皮之痛,疼痛难忍,精神上会受极大的折磨。
身体虽然几乎不会受创,但是这种疼痛,足以让人生不如死。
夺命七针第二针,名为抽筋,同样是以内力操控金针,刺入指定的穴位。
这一针,同样会让受针者感觉宛如自己的筋络都被硬生生抽出来一样,不同的是,剥皮主要是疼痛。
而抽筋一针,除了疼痛之外,受针者的经脉也会受到重创,需要好好调理一段时间,才能渐渐的恢复。
夺命七针第三针,名为碎骨,这一针下去,受针者不会有任何的疼痛感,几乎没有任何感觉。
然而,其破坏力,却相当恐怖。
碎骨一针,刺手断手,刺脚断脚,若是刺在头部,则会让头骨碎裂。
不痛不痒,却能轻易的将人废掉,甚至要人性命,这便是夺命七针第三针。
夺命七针第四针,名为洗髓,洗髓一针,和剥皮一样,让人疼痛难忍。
但是等到痛感消失之后,人的身体却会得到调理,体内毒素会被排出去。
这个过程对身体有着极大的好处,可以说是天苦后甜,痛苦并快乐。
夺命七针第五针,名为养气,这一针,受针者会有一定的疼痛感,但并不会太过分。
这一针,能够让受针者养气培元,使得受针者体魄健壮。
夺命七针第六针,名为凝神,一针下去,受针者会直接昏迷,昏睡二十四个小时。
二十四小时后,受针者会清醒过来,同时,受针者将会感觉神清气爽,大脑会得到充足的修养,精神状态会恢复到完美的状态。
夺命七针第七针,就叫夺命,所谓夺命,就是阎王爷手中抢人命。
夺命第七针下去,哪怕是身患绝症,濒临死亡之人,命也会被这夺命一针吊住,而且至少能够活够七天的时间。
而在这七天的时间之中,每日都对受针者使用夺命第四针、第五针、第六针,洗髓、养气、凝神,那么七天之后,受针者将会凭空拥有七年的时间。
而七年之后,受针者会必死无疑,大罗金仙来了都没有用处。
不过,这也已经证明夺命七针的强大了,平白让人增加七年的寿命,堪称恐怖。
不过使用夺命七针每一针,对于自身的损耗都不小。
连续七天,每天都使用洗髓、养气、凝神这三针,对于施术者,也有极大的损耗,每次都要损耗三年的内力。
所以,夺命七针虽然逆天,但也不是随便都可以施展的,不过,这损耗三年功力之事,对于林风来讲,好像不算什么。
他的星际广场舞,没有别的优点,就是修行速度快。
在别人跳舞的时候,林风混入人群之中,吸收大地之力,速度是正常修行的数百倍。
跳广场舞的有多少人,林风的速度就会加快多少倍。
所以,损耗三年内力,估计林风练上三天的极天凤舞功,也就练回来了。
所以,若是必要情况,用夺命七针来救人,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所夺命七针的杀伤力,也确实很恐怖。
不过,夺命七针必须刺入指定的穴位,才能有效果。
在战斗之时,林风若是拿一根针去刺对方,除非双方实力差距太大,否则想要刺中对方,难如登天。
而若是实力差距大的话,也完全用不着夺命七针了。
所以用于战斗的话,这夺命七针有些鸡肋,除非林风能够像东方不败那样,掌握一手逆天的针法,依靠着恐怖的速度,说不定还能有些用处。
所以夺命七针并不适合直接的战斗,反而比较适合用刑。
尤其是夺命七针第一针剥皮,扎上一阵,宛如受剥皮之痛,对于身体却没有什么伤害,只有精神上的巨大刺激。
若是多来几针,恐怕那些意志宛如钢铁的战士们都忍受不了吧?
夺命七针,前三针,是专门折磨人的针法,后三针,是救人命的阵法。
中间那一阵洗髓针,则是痛苦并快乐,身体会承受巨大的折磨,但是换来洗筋伐髓的效果。
用来救人,不合适,因为这根本不是救命的针法。
同时,受这么一针,所带来的剧烈疼痛,恐怕一个健康的人都有可能被扎疯了。
至于说用来折磨人,就更加不合适了。
虽然很痛,但是痛完了,却有着洗筋伐髓的效果,能够排除体内杂质,让身体更加的健康。
而且,这一针既然提到了排除体内毒素,那么一针扎下去,肯定能够让皮肤更好吧?
不知道自己的女人们,是否愿意挨上这么一针呢?
她们虽然一个个都是国色天香,非常漂亮了,但是没有人会嫌弃自己漂亮的,给她们扎上一针,保证能够更加的漂亮。
不过,林风又担心太痛了,想了想,他决定,等自己准备好了银针,先给自己扎上一阵试试。
夺命七针如此强大,对于所使用的针,当然有着极高的要求,夺命七针,每一种针法都需要特制的针来配合。
每一根针,材质方面,精确到分子级别,长度粗细方面,精确到了微米级,重量方面,精确到了毫克级别。
所以,林风需要找一些特别的实验室机构订做才行,在市面上是买不到这样的针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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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马光明
随即,林风掏出了手机,准备给高远那边打个电话,让他帮自己询问一下,知道不知道什么实验室之类的,让那边帮自己订做银针。
不过号码还没有拨出去呢,手机先响了起来,是马光明打过来的。
林风看着这个号码愣了几秒钟,才想起来,马光明,好像是自己在大巴车上见到的有一面之缘的一位老大哥。
当时大巴车上有个熊孩子,让人很厌烦,这个马老哥一巴掌加上一口浓痰,把那个熊孩子的老爸教训了一顿,大快人心。
林风还是有些印象的,据马光明所说,他是个厨师,怎么想起给自己打电话了?
想着,林风接通了电话,道:“马老哥,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当然是找你借钱了。”马光明笑道。
“是吗?要借多少?”林风开口道。
“哈哈,兄弟果然讲义气,不过老哥我是和你开玩笑的。
明天,老哥我和朋友合伙开的饭店要开业了,就在你们明州大学附近。
开业前一天,我想请几个朋友一起过来吃顿饭,喝喝酒吹吹牛。
不过我在明州市朋友不多,老弟你恰好是明州大学的,离的很近,就想到你了。”马光明开口道。
他当然不可能找一个不是很熟悉的朋友借钱,更何况对方还是个学生,刚才只是开玩笑罢了。
马光明为人直爽,喜欢开玩笑,按理说朋友不少,不过,因为他长得有点凶,跟道上大哥似的,所以朋友不算太多。
“是吗?那我先恭喜马老哥了,地点在什么地方?”
“就在你们明州大学附近,过来那个红绿灯再右转,走个七八百米就到了,名字叫光哥饭店。”
“光哥饭店?这个名字倒是很直接啊,行吧,我到时候一定捧场。”林风开口道。
“好,那老弟你先忙。”马光明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而林风则是给高远打了过去:“高队,你知道哪里能够给我制作一批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