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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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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阵仗,巧云还是第一次参与,兴奋而又好奇,干得特别卖力。可是,不一会,就觉脚麻腿酸,胳膊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劲。啊,这样的事,跟书本上学得相差十万八千里哩。过去守着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劳动也是快乐的,没想到真的干起来,远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种滋味。不过,周围人的热烈和欢快还是感染着她。再加上,农人们了解这些城里娃,平时让她们干最轻快的活,这个时候,也多次嘱咐她俩该歇的时候就歇着,不用不好意思。

  也不知干了多久,巧云听到柱子过来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所有人都歇下来,走向一个拐角处。从他们嘻嘻哈哈的笑语里,知道他们是各自小解去了。他们似乎一点也不避讳什么,手提着裤子就从黑影里出来,又走向另一个发着暗光的罩子灯旁。哦,那里有几只桶,正冒着“腾腾”的热气。

  “来啊,先喝点绿豆水,别中了暑。”是柱子的声音,但看不到他人在何处。

  “快啊,喝水水哩。”是李有才故意逗笑的声音,怪里怪气的,惹得几个妇女笑起来。

  “二流子——不,李有才,嘻,”一个妇女扫了柱子一眼,“改过来不扣工分吧?”

  柱子没有回应,只是呵呵地笑,笑过又用了毛主席的一句经典语录:“犯了错误不要紧,改了就是好同志。”旁边有几个小孩子学着他说话的样子,凑到李有才面前:“二流子哥,不,有才哥。”也转身,“队长,不扣工分吧?”又是一阵稀稀拉拉地笑声。

  毓秀和巧云也过去,喝了一碗绿豆水。毓秀抬起头,就见李有才直朝这边看,似乎打招呼的样子,只好报以浅浅的微笑。



  不知怎么了,毓秀有种特别的感觉,那个李有才的变化似有些不可告人的东西,至于到底是什么,似乎又解释不清。毕竟,那是大男人的事,自己一个女孩子家,也只是凭感觉就是了。不管怎么着,来到秀水村,即使成为这里的村民,也跟他没有太大的瓜葛,反正尽量避开一些就是了。但巧云仿佛不在乎这些,还是笑嘻嘻地一口一个“有才哥”地叫。每到这时,毓秀就感觉出有才异样的眼神里有一些慌乱的东西,隐隐地,有些后怕。

  自己这是怎么了?毓秀问自己,刚刚还觉得这人不错呢,怎么又往歪处想了呢?她又暗笑了一下,回到其他妇女中间。

  正好有才也走近前,有个妇女撺掇他:“有才,好久没见菊花了呢,你把她藏哪里去了呀?”

  有才“呵呵”地傻笑着:“刚刚不是还在这里的嘛,怎么会是我藏起来?”

  “有没有上手啊?”又一个妇女调笑了一句就捂着嘴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笑。

  “是啊,是啊,趁着这热乎劲,生米做成熟饭得了。不然啊,到手的鸭子再飞了,你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喽。”

  有才只是嘿嘿笑,朝另一边走了。边走边扔下一句话:“臭娘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所有人都投入到紧张的而欢快的劳动中了,没有人注意到有才干些什么。不知过了多久,有一个人直起身子边捶背边疑惑地问了句:“有才这小子藏哪儿去了?”人们仿佛才省悟过来,“是呀,好长时间了呢,也没言语一声。”

  一个妇女插话说:“这是人家的秘密,也要告诉你吗?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有才和菊花到垛后面藏猫猫去了呢!”

  一句未了,一圈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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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菊花遭强暴
这个晚上,有才心里特别复杂。刚才妇女的那句话,又勾起了他诸多心事。是啊,也难怪城里人看自己不顺眼,就连菊花这样不成|人形的居然也不把自己当人看,可见,这三十年真是白活了。

  回头想想,也真是奇怪,自己的习性这么多年没人能管得了,自打看到这几个知青,便于不觉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特别是当那个张嘴就笑的巧云来了后,自己都说不出为什么,嘴也甜了,腿也勤了,连“二流子”这名号叫得人也越来越少了。而巧云那一声声“哥”叫得心里直发痒,但他还没糊涂到自信她会爱上自己的地步。爱?呵呵,他不禁笑出声来。农村这些老爷们、老娘们知道爱是什么玩艺儿呀!娶妻生子,也就是这么一个传统,办起事来跟那些猪啊狗的没什么区别。两个人凑到一堆,然后生一大堆孩子,就这么一辈辈传下来了。

  可就是这么朴素的生命传承方式,他李有才也拥有不了,心里不免有些窝火。他不懂什么叫爱情,可他打心眼里觉得城里的女娃娃们好看,说起话来莺声燕语的。巧云那两个甜甜的小酒窝,梦里都出现了好几回哩。

  那自己还追个破菊花干啥?也还是说不清,可能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吧?母亲三个儿子,就剩下我一个了,虽说给定了个“烈属”,那也只是块牌牌,过年过节多拿几个鸡蛋,多分几斤大米就是了,至于更多的好处,他李有才并没见到。但他能觉出来,人人都尊敬他的母亲,只要有好事就先想着他们家。连自己这么不成才,队里还是照顾着。

  当然也有另一层意思。虽说不懂哈子叫爱情,动物的冲动还是有的。那次跟菊花在医院里陪床,就觉出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这种味道吸引他恨不得上去咬上一口。不,还不是咬,是想抱起她圆滚滚的身子,扒光她的衣服跟她做那事。他从来没做过,没做过并不等于就不想。他想象不出那会是什么样的滋味,但有一次晚上做艳梦,就梦见跟菊花在高粱地里做那事了。他感到特别快意,一高兴就醒了,醒了才知道褥子湿了一大片。

  那天他看见李茂生的老婆偷苞米,心里一直系着一个大疙瘩。那不会是真的,他对自己说,自己好做梦,那恐怕也只是一个梦吧?但那个梦也太真了,比跟菊花做那事要真得多。何况,李茂生就真真切切地跪在自己面前。还有,那天也是接近夜半,从他家路过的时候,传出来的那香味就是煮熟的苞米的味道。是的,把这一切串起来看,这个民兵连长敢情是监守自盗。明地里一口一个大公无私,暗地里也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且干得天衣无缝。如果不是自己这两次奇遇,谁会相信那个口口声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家伙居然是个披着人皮的狼。

  还有更邪乎的,李茂生竟然狗胆包天,和什么嫣红勾搭成奸。那娘们,还真是惹眼,别看已经生了两个孩子,比菊花好看多了。可她男人是当兵的,沾惹她,罪名可不轻。连自己这个烈属都有贼心没贼胆的,那个李茂生也不怕惹出大乱子来。女人是惹祸的狐狸精,这话一点不假。瞧现在沸沸扬扬闹的,连上边调查组都下来了,听说连长也撤了呢。想必,这李茂生有好戏看了。

  不过有一点还是令他欣慰,菊花不再像以前那么执拗了。当然也得益于前几天菊花娘病了,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感动了她。住院的那几天,自己就像个孝子一样守候在床边,虽然菊花开始说自己赖皮,可“赖”了几天之后,她也认了,而且,开始有了笑模样。还是柱子说得对,只要自己坐正了,就会有女人喜欢。

  这个晚上,他一直盯着菊花在灯影里晃动,偶尔也会打眼瞅瞅巧云。当然,菊花跟巧云没得比,可也不算很难看。而且,就自己这模样,有个菊花也算烧高香啦。好在,那天菊花爹说了,不管怎么说,菊花得找个当庄的,好照顾老爹老娘。他踅摸了一圈,除了自己,还真没个比自己更合适的。自己跟菊花这事虽没定下来,可哪个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啊!菊花大概也意识到了,没有男人向他抛眉眼,也没有媒人敢向她提亲。甚至那天二姐还跟自己开玩笑,说如果自己学好喽,她来保这桩大媒……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看来真是想媳妇想疯了。还别说,长这么大,还真没尝过女人什么味道呢。他也曾牵过菊花的手,尽管她很快就甩开了,没有好好体验一下到底是啥样感觉,但还是觉心里是跳得跟平时有些不同。特别是那天,菊花还把他送出了医院大门,自己猛地抓住她的手,她也没像原先那样很快抽回去。瞅她那一眼,看上去脸上还有些红晕。看来有些门道,他给自己壮胆,这样子还不能说就是自己的了,得像狗蛋他娘说的那样,生米做成熟饭才行。

  喝绿豆水的时候,他正巧看见菊花那块花毛巾下的眼神似乎在向自己传递着什么,他心里“噗噗”乱跳。再加上昏晕的灯光下,菊花似乎也漂亮了些,特别是刚才那个笑,跟巧云的差不了多少。他有些心痒难耐,说不清自己想干什么,就是有种抱一抱菊花的冲动。趁着黑影里没人看见,他很快地拉了菊花的手一下,菊花也没有显出生气的样子。何况这一下亲密接触,竟让自己第一次尝到了触电的滋味。

  他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发凉,仿佛一只被网住的兔子,左冲右突,就是找不到出口。

  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他恨恨地想:武力解决未尝不是最好的办法。

  他鼓足了勇气,四下打量了一下忙碌的人们,感觉没有谁注意他,便以拿木锨为名凑到菊花跟前说有件事想告诉她,她也竟没有拒绝,跟他来到那个大草垛后面。

  他感到自己呼吸粗重,眼看要窒息了,菊花的催促才提醒了他。

  “到底什么事?快说呀。别在这里傻呆着,让人家笑话。”

  他在心里不断地鼓励自己要勇敢,口里却嗫嚅着:“我,我……”还没等菊花进一步质问,便猛地抓过菊花的手。

  菊花一惊,想甩,但甩不开,还没等反应过来,有才猛地将她扑倒,就来撕扯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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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反抗,但那个男人死死地将自己压住;想喊,但嘴里像是塞上了什么东西。她只觉得胸腔发闷,脖子热辣辣地,粗重的呼吸夹杂着臭哄哄的气味扑鼻而来。

  说不出是委屈还是难过,面对滋意蹂躏她的男人,她木雕一样一动不动,泪水汩汩从眼角涌出来。

  
第三十章  李茂生自尽
距离村庄二里地,有一座百米见方的水库,月光如水的夜晚,景色有些惨白。

  李茂生穿戴齐整地站在水库的一角呆愣着出神。这是他一生最清醒的时刻,凉风袭来,感到阵阵寒意。现在还是农忙季节,劳累了一天的农人们在街头凉快了一会就都回家睡觉,准备明天的收割了。

  这样的活李茂生也不是没干过,他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气,就像他在入党时宣誓过的,要为实现什么目标奋斗终身。当了三年兵,成了他一直以来的荣耀,他不再满足于“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生活了,他有了更为远大的志向。这不,还没扛几天锄头,就干了民兵连长,威信高了,农活也干得少了。唯一所做的就是带那么几个人,把公家的庄稼看好喽。然而现在,什么荣誉、信念、前途,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他多么想再回到原先的小日子,没有忧愁,没有烦闷。但此刻,他已心灰意冷,他知道自己怎么也回不到从前。

  又一阵风袭来,借着月光,他看到湖水泛着鱼鳞状的波纹轻松地游弋,水库另一侧的芦苇也跟着“涮涮”作响。

  这座水库还是自己干上民兵连长的第一年修建的,在他的带领下,那热闹的场面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个时候,人们敬他、宠他,把他看成秀水村的天神。他下凡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让秀水村多打粮食,让人人都填饱肚子。到那时,他就是秀水村的佛,像关老爷一样让人供奉着。

  几年下来,果真如他所料,虽然村民没像佛一样供他,却从一个个谄媚的脸上感觉出他在秀水村的地位和威望。只有一点令他遗憾,秀水村并没有因为他而变个样。几年下来,秀水村还是原先的秀水村,甚至,吃不上饭的日子也常有。他觉得,要想改变秀水村的面貌也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他的心懒了,甚至开始为自己设计的宏伟蓝图感到好笑。

  他紧了紧披在身上的黄军装。噢,就是这身军装,伴着自己在部队出尽了风头。不仅立了功,还入了党,如今又手握秀水村的军权。他得意地笑出声来:这些年也够风光的了,可能是因为风光的过了头,就接二连三地闹出这些事来。这个晚上,他躺在床上,无论如何也没法入睡。借着透进窗棂的月光,他看到老婆酣睡的样子,心里一阵恶心。他不禁想起嫣红来:那骚娘们,真她娘的过瘾啊!可是,他又咬牙切齿起来了。要不是她,现在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弄得自己做人不成做鬼不能。

  我李茂生算是完了,秀水村再也没有我的立足之地,我的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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