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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武道逆天-第2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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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土金体质,勉强过的去!”大壮沉睡了过去,钟言只好坐在马背上等邓克的商队赶上来。
一炷香后,邓克十几人骑着平潭马押着货物赶了上来,不过在看到马背上沉睡的大壮后,脸色大变,手也隐晦的按在了刀柄上。
“邓老哥,大壮喝了一些酒,睡了过去,放到车上休息半天就醒过来!”钟言淡淡一笑,手一扬紫葫芦抛向了邓克。
“大家都累了,喝点酒调节一下气血!”钟言跳下马,右手在怀里一探,一个白色的玉质葫芦出现在手里,牵着乌云驹走到官道旁的树荫下坐下来,靠着大树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邓克是一位虎背熊腰的汉子,长的面目粗犷,看了看手里的酒壶,迟疑片刻,还是拔出塞子,眼睛一闭,灌了一口。
像邓克这样的小商队,长年在这条道上跑,有自己的规矩,不喝陌生武者的酒,这都是大家清楚的,邓克这样做,也是被逼的,钟言扔给他们一壶酒,要是不喝,那就是不给面子,要是钟言一生气,他们就危险了,人家骑得的可是十多万两银子的乌云驹,自己骑得是几千两银子的平滩马,这之间的差距,谁都清楚。
当然,邓克敢喝这酒,是不担心钟言会在酒里下毒,像自己这小本生意,人家看不上,就算如此,邓克还是很谨慎的用真气包裹了灌进的一口百花酒。
轰隆!
真气刚一接触百花酒,就被轰的四散开来,然后酒中蕴含的灵气迅速进入全身,一时间,邓克只感觉浑身舒坦,真气也浑厚了不少。
“魔公子,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是药酒吧!”邓克抱拳恭敬问道。
“就当是吧!”钟言报以一笑,继续喝自己的酒。
“多谢魔公子!”邓克傻笑着,把紫葫芦扔给了其他十多个同乡,然后大声喊道:“大家歇息吧,吃饱喝足后开始赶路,在天黑前,一定要到贡城”。
“哈哈,天黑前一定能到贡城!”其余的十多个家伙也有学样的喝了一口百花酒,哈哈大笑着安营歇息。
在丹魔王国,药酒的盛行就如同炼丹,每家每户都会准备一些药酒,大世家,用各种良药、泉水酿酒,普通平民,就用一些年份少的灵药、蛇类泡酒,邓克也不傻,知道钟言喝的是灵药酿的药酒后,屁颠屁颠的给钟言送上了商队准备的干粮。
吃饱喝足后,商队继续上路,不过大壮只能躺在载货物的马车上气息平稳的睡觉那,这次邓克是学聪明了,跟在钟言后面,和钟言热火的谈论了起来。
对此,钟言只是摇头一笑,也没生气,邓克也没错,毕竟人家做的是小本生意,对陌生武者有戒心是应该的。
“邓老哥,还有多少路就出师达郡了!”钟言把玉质葫芦里的酒倒在了紫葫芦里,把紫葫芦扔给了邓克,笑问道。
“还有两百多里就到贡城了,出了贡城就到明郡了,魔公子,你是常年闯荡在外吗?”邓克傻笑着喝了一口百花酒,问了一句。
“差不多吧,从有能力保护自己后,就一直闯荡在外!”说起闯荡,钟言心里有一种淡淡的情愫,或许是感叹,或许是想家,或许是期待。
“呵呵,魔公子你可真厉害,我老邓呀,这辈子是没希望了,只要大壮比我强就行了!”邓克叹了一声起,有些许无可奈何。
在邓克心里,已经把钟言定义为丹魔王国那个威名赫赫的道场子弟了,在丹魔王国,也只有那个道场的子弟全姓魔,当然这个猜测邓克只能埋在心里,并不敢说出来。
这么想的并不只有邓克一个人,丹魔王国的人都这样想,毕竟在丹魔王国,除了那个霸道的道场,没几个姓魔,可要是让钟言知道,还不笑死。





    正文 第五百零九章 财神 
     更新时间:2012…9…12 2:21:32 本章字数:2295


黄昏时分,邓克的商会到了贡城,一路上,到没人什么不开眼的家伙出来捣乱,还真别说,邓克在这一带的名声还不错,一路上,碰到商队都会热火的寒暄。
贡城,一座小城,也就方圆十多里,依山而建,翻过山头,便是明郡的地界了。
“邓老哥,这就告别,有缘在会!”城门口,钟言一抱拳,双腿一夹乌云驹,乌云驹长嘶一声,如一朵乌云,翻过了山头。
望着钟言的背影,邓老哥长叹一口气,良久没有说话。
从十六岁进入苍茫山脉,到如今,也快两年了,其中经历的人,经历的事,多的钟言都有些记不得清了,这样的分别,早已无法让钟言有一丝的伤感,相识是朋友,分别后依然是朋友,不是吗?
翻过山头,便是一马平川,胯下的乌云驹早不耐烦的撇开四蹄,奔驰了起来,钟言也没制止,在马背上,如大海上飘荡的小舟,不断起伏;享受儿时的梦想。
美丽的夕阳下,狂野之上,奔驰的骏马,游荡的武者,构成一幅美丽的画面。
皓月当空,跑了千里的乌云驹长鸣一声,放缓了步伐,钟言拍了拍大汗淋淋的乌云驹,笑道:“跑够了吧,叫你别强,现在好了,旷郊野外,只好风餐露宿了!”。
希律律!
乌云驹一扬硕大的马头,又开始加速,看的钟言哭笑不得。
得,你爱怎么跑就怎么跑,老子才懒得理会你,闪了一把乌云驹钟言闭上眼睛修炼了起来。
夜,寂静美丽。
风,清爽舒畅。
钟言放开心神,感受着大地的美丽,夜色的美丽,听着青蛙的名叫,土地中各种动物的破土声,时间在缓慢的流失着,钟寒身体周围的灵气也越聚越多,一触碰到灵气,乌云驹跟吃了**一样,发疯的猛窜了出去。
当一抹羞红照亮大地,马背上的钟言醒了过来,感觉识海中蓬勃生长的巨木,钟言露出了满意的笑意。
乌云驹感觉到灵气消失,也放缓了速度,不过着家伙很聪明的回过头用大脑袋蹭了蹭钟言,明亮的大眼睛充满感激之情的看着钟言。
“***,你还真聪明,竟然跑到城池面前了!”举目一望前方十多外的巨大城墙,等看清成城墙上的两人大字,钟言顿时笑了。
明城,明郡的郡城,也就是说,乌云驹这一夜起码跑了二千多里。
虽然空气中还弥漫着一丝寒气,但是官道上的人已经多了起来,尤其是一众背负着兵器的武者,策马狂奔,声怕落后于别人。
“老兄,这么急进城干嘛去呀!”钟言手一伸,把一位策马狂奔的武者给提在手里,胯下的良驹浑然没法背上的主人不见,依然窜了出去。
这位三角眼老兄是一位狠人,一看到自己落在钟言手里,就要抽出背后长刀,不过被钟言摔在地上,感觉到浑身无力后,终于软了下来。
“今天是陶公女儿比武招亲的日子!”三角眼眼睛闪躲不定,估计在是思量能不能收拾了钟言,夺下乌云驹提前赶去吧。
“陶公,丹魔王国那位财神!”钟言一皱眉。
“当然了,除了丹魔王国那位财神,还有谁值得弟兄我如此拼命那!”三角眼很不忿的瞪了钟言一眼,那敢情跟真的自己能被选上似的。
财神,姓陶,在丹魔王国的大名那是一点不比五大道场低,可以说,丹魔王国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财神的生意。
撇了几眼这位兄台,钟言有点汗颜,五短身材,三角眼,小鼻子,歪嘴巴,就你这模样,财神女儿能看上,母猪都能上树了。
“财神不是有儿子吗?干嘛要为女儿比武招亲那,在说了,财神家不是聚宝盆吗?”钟言抚摸着下巴,异常的疑惑。
三角眼很鄙视的瞪了钟言一眼,站起来雄纠纠气昂昂的说道:“我说兄弟,你这消息也太不灵通过来,告诉你吧,丹魔王国有四十九郡,在每个郡城,都有比武的擂台,前十名才能去聚宝盆参加比武招亲,这叫海选,懂不,算了,看你这模样也不懂,兄弟我在告诉你,就算是海选不上,只要能从擂台上活下来,怎么也能得到一枚元阳丹,怎么样,财神大方吧!”。
钟言有点傻眼了,世上真有这么好的事情,财神是财神,可要是这么一来,财神恐怕变成了穷神了吧!
一看钟言这样子,这位三角眼心里得到了极大安慰,意气风发道:“其实那,我也想不明白,估计是财神银子多的没处放了,用这种方式给我们散银子那,我说兄弟,你去不去呀,去迟了,可没好位置了!”。
这到有意思了,我的去看看,就是不知道财神那女儿长的怎么样,可以的话,抢回去给大哥,还是四哥,嘿嘿!
“你都是初级武将修为了,在后面跑吧,十里路,不会死的!”钟言大笑着,一驾乌云驹窜了出去,留给三角眼一个背影。
小贼,让我三角逮住了,看我不活吃了你,三角眼狠狠的唾了一口,展开身形跟了上去。
“进城,五十银子!”看着城门官那张有些龌龊的手,钟言有点转不过弯来,这财神不在比武招亲吗?这么城门口收起了进城费。
“我说兄弟,想娶财神的女儿,怎么能小气那,想想,娶到了财神女儿,你还不是睡金山银山!”城门官颇为感慨的安慰起了钟言,就是不知道心里,是窃笑还是嘲笑。
“给你!”钟言直接扔下一根金条,窜了出去,哥们没银子,只有金子。
“兄弟们,涨到一百两,财神的女儿可不是那么好娶的!”城门官亲一口金条,然后小心翼翼的揣到了怀里。
城墙上重弩兵哈哈大笑,一时间,气的城门前口的武者,恨不得生撕了这些家伙,妈的,只有前十名才有资格去到聚宝盆参加比武招亲,就我们这修为,也就是混颗元阳丹而已,可是不去看热闹,心里挠的难受,妈的,就一百两。
当然,罪魁祸首钟言没少被后来的武者诅咒,要是钟言知道了,还不剥了城门官的皮。





    正文 第五百一十丈  比武招亲
     更新时间:2012…9…12 2:21:32 本章字数:2212


钟言骑着乌云驹进入明城,听的最多的就是财神有多么的神,九个儿子有多么的厉害,一个女儿有多么的美丽漂亮,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不足形容她的美貌,最重要的是,这个女儿是智慧与美貌的化身,不仅美,而且在武道上的天赋也是顶呱呱,据八卦消息,这位年仅十八岁的少女,在今年的某一天进阶了武侯,所有财神才会这么大费周折的选女婿。
财神,九子一女,恐怕是俗称的十全十美,九子年龄大的有百岁,年龄小的有二十多,不得不说,这位财神在某方面是老而弥坚。
当然,这么能赚钱的人,在加上漂亮的小妾,生出的女儿肯定不会丑,人家优良的基因在哪儿,嫉妒不来。
明城的比武场地设在校场,可见财神在丹魔王国的影响了,钟言安置乌云驹后,随着人潮涌进校场,看着台上十个比武台,顿时想起库峦侯国比武的情景。
坑爹的,只希望财神别想库峦侯国皇室那么阴险。
说起比武招亲,可除了比武台上的几个裁判外,钟言连一头母猪多没见到,哎,也是,四十九个郡,就算是财神的女儿也分身乏术。
“兄弟,你也来娶财神女儿!”钟言刚一愣神,就被人捅了一肘子。
侧目一看,竟然是一长的很有特点的少年,少年面相英俊,眉毛如剑,眼如宝石,面如冠玉,光看脸,很美,不过装束吗?有点特别。
一身血红色劲装,外加一件血色披风,在加上劲装上零零碎碎几十件价值不菲的饰品,有些异类,不过凡是武者一眼就能认出这家伙出自大世家,尤其是少年手持一柄血色长剑,摆出一个酷酷的造型,看的钟言差点笑喷。
“别笑,问你话那,你是不是也想娶财神女儿?”血色少年在次捅了钟言一肘子,姑且就叫血色少年。
“不想,我很眼馋财神的家产!”钟言很光棍的摇了摇头。
“兄弟,真男人,但是和我一比还差点,我不但想娶财神的女儿,还想要财神的家产!”血色少年在次捅了钟言一肘子,一脸的臭屁。
麻痹的,本公子有没惹你,你捅了我三肘子,你当我是沙包呀!
篷蓬蓬篷!
血色少年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被钟言用披风捂住脑袋,一脚揣到地上,一顿狠揍。
“来人那,这儿有人欠揍!”钟言一边揍,一便兴奋的大喊。
“在哪儿呀,妈的,谁穿的这么风骚,兄弟们,狠狠的揍!”身边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武者围上来拳脚齐上,一顿胖揍,当然,这些武者顺手从血色少年身上牵了一些的东西,感觉拳头有点疼了,一众武者这才散去。
“谁在闹事!”维持秩序的军士见了,赶了过来,不过在看到地上的人,顿时哄堂大笑,然后一哄而散。
钟言一副乖宝宝的看着血色少年,强忍着抽搐的面部肌肉,俯下身子,安慰道:“乖,不要哭,不要笑,也不要闹,赶紧回家,你爸妈在家喊你吃饭那!”。
血色少年头埋在双膝间,背后的劲装已经了破布条,隐约可见,少年穿着一件红色内裤,那个,还有一件红肚兜。
钟言很肯定,非常肯定,一万分肯定,这个少年有小JJ。
或许穿肚兜是那个地方的特有习俗吧,钟言只好如此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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