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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我的超级异能-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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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大喜道:“真的吗,大老板什么时候会出现?”

金刀说道:“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就是举办鬼市的日子了,因为这个鬼市几十年才举办一次,大老板地这个也是非常重视的,到时候,一定会亲自来主持这个鬼市的开始大典,你只要在鬼市举行的时候来,就一定能见到大老板了。”

我惊喜地说道:“老人家,你的意思是说,我也有资格参加鬼市吗,真的是人太好了。”金刀问道:“你想不想参加呢?”我有些羞愧的说道:“能参加鬼市,我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但是,就怕是我的资历不够啊。”

金刀笑了:“什么资历不够,我说你够你就够,而且还比大多数的人,还要够格的多呢,来,我给你一件东西,你只要有了这件东西,就再也不会有人说你不够格了。”

“是吗?太谢谢老人家了。”

我的心中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会这么管用呢?

第五百五十二章 … ~特别通行证的黑色卡片~

金刀笑着,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件东西来,我紧张的盯着金刀看着,心里也有些紧张,不知道金刀会拿出什么东西来。

金刀掏出来的是一张黑色的卡片,递到了我的手里说道:“苏飞,这是参加鬼市的特别通行证,这种黑卡是只有尊敬的客人才会拥有的,别人一般都用红卡,你只要拿出这张黑卡来,别管你以前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以前是什么资历,更不管你的年龄是多大,都将是鬼市上最尊敬的客人,可以有机会和大老板直接对话了,吃饭的时候,也可以在一张桌子上面。”

我感觉地说道:“老人家,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对你的感激真的是无以复加啊。”

金刀说道:“没什么,我最喜欢帮助人才了,尤其是你这种少年高手,见了就觉得亲切,我当然不是什么伯乐,但是,我还是想在你们成长的道路上,给你们一些我能尽到的力量。这些都是我自愿做的,你不必感激我,而且,大老板也和我一样,有这种心思,喜欢培养后备的人才,说起来,我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在帮助大老板啊,哈哈哈。”

我也笑了,接过那张卡片来,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只觉得那张卡片沉甸甸的,我当时看到那张卡片的时候,就是觉得像是一张纸一般,但是,却根本就没有想到会这么沉,接过来的时候,我的手都禁不住向下一沉,卡片差点就脱手而出,那张卡片就像是有活力一般,想要挣脱我的手掌飞走的感觉,我用上了力气,才把那张卡片给抓住。

我当时禁不住就是一惊,把卡片高高的举了起来,仔细地观察着,只见卡片通体乌黑,正面画了一个白色的骷髅,龇牙咧嘴的,嘴上生了三颗雪白的牙齿,十分得怕人,黑白相间,很是醒目,给人一种非常刺激的感觉。我觉得,这个骷髅嘴里的牙齿的数目,一定是有门道的,也许是等级的标志也说不定。卡片的背面,什么也没有,就是漆黑一片。

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就是不知道这个卡片是什么做成的,但是,绝对是非纸非铁的一种物质做成的。于是问道:“老人家,这是什么做成的?”

金刀说道:“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据说是大老板从汉代的古墓里找出来的一种东西做成的,具体是什么,只有大老板自己知道。”

我把卡片收了收了起来,和我的黄金令和九龙令放到了一起,妥善的保存起来,现在,我已经有这种代表着身份的卡片三张了,真的是收获颇丰啊。虽然,这些卡片,我是基本没有用过的。

我收起来之后说道:“那我以后就专门向大老板请教好了,老人家,鬼市什么时候开呢,我也好到时有个准备,尽快地赶来。”

金刀说道:“这个还没有最后的确定下来,反正也就是在最近的几个月吧,你只要把我送你的卡片贴身藏着,到了鬼市开始的日子,卡片上面的骷髅就会自己通知你的。”

我吃惊的说道:“老人家,我没听错吧,你的意思,难道是说到了鬼市开始的日子,这张卡片上的骷髅会自己说话,告诉我去鬼市,是这个意思吗?”

金刀笑着说道:“是的,是的,就是这个意思,要不怎么说着这张卡片名贵呢,就是名贵在这里,不是贵宾怎么会拥有啊,到了时候,卡片上面的骷髅的嘴里的三颗牙齿就会掉出来,只要牙齿掉出来之后,骷髅就会说话了,也就是鬼市举办的时间已经到了。”

我频频的点头:“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简直是太灵异了。”

金刀得意的说道:“要是不灵异,怎么能叫鬼市呢,要是不用骷髅传信的话,也就体现不出鬼市的气氛来了,是不是?鬼使就是要的这种感觉,这是几百年来,都在遵循的这一个规矩,也不时大老板他们定下来的,为什么会叫做鬼市呢,这是因为,在鬼市商展出的宝物,一大部分是来自于地下的古墓里的东西,而古墓和鬼有自古就有着最密切的关系,所以,就叫做鬼市了,这就是鬼市的由来,所以,即使我们送信息的方式是灵异了一点,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张卡片就是大老板亲自制作的,怎么样,大老板很还是很有创意的,也是很厉害的吧?”

我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我已经对大老板越来越感到敬佩了,我觉得那是一个十分神秘的高手。”

“高手?哈哈哈。”金刀大笑起来:“大老板已经不能用高手来形容了,等你见到他,就知道我说的话的意思了。”

我看看天色已经过了中午,不敢在啰嗦下去,就说道:“老人家,那我就先告辞了,等以后有了机会,我们再见吧。”说完,和金刀告别之后,就带着王充等人离开了葫芦街,来到了琉璃厂的主街上。

这一次来琉璃厂,还真是没有白来一趟,收获很大,不但知道了一条神秘的葫芦街,还得到了贵宾卡通行证,能够参加几十年才举办一次的鬼市,认识了世外高人金刀,甚至还能见到传说中的大老板,也就是桃源仙境的传人,真的是太幸运了,我的心里十分得高兴。

从葫芦街上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早就到了吃饭的时候了,我的肚子里面已经有些饥饿的感觉了,咕噜咕噜得作响。于是,我就和王充还有大头和书生商量了一下,到琉璃厂附近的一家饭店去吃饭。事情再急,也要等吃晚饭才能去办啊,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这是至理名言了,我们自然是不能违背的。

琉璃厂附近的饭店很多,找来找去,我们相中了一家饭店。这是一家门头不小的快餐厅。虽然只是一个快餐厅,但是门面装修得十分得豪华,看外表,就像是一家星级酒店那样有气派,非常的干净整洁,我们开始的时候,就是相中了这一点。

在酒店的大门口上,一溜的站了一排的女服务员,全都十七八岁的,花一样的年纪,含苞欲放,还带着露珠呢,个个生的貌似天仙,十分的漂亮,我们之所以选中这里,这些漂亮的服务员,也占有很大的因素在内的。

这些漂亮的服务员,服务态度都非常的好,打扮得花枝招展,远远的就笑容满面地招呼着路上的客人。

在这里吃饭,不为别的,就凭那些小姐们一口一个的先生的娇滴滴的叫着,再摆出来各种诱人的姿势来引诱你,即使在这里不吃什么饭,也足够舒服了。

古人说秀色可餐,就是这个意思了,在一定的时候,美丽的容颜,确实能够比得上一顿饭菜的,今天的我,已经是深有感触了。

第五百五十三章 … ~古怪老头~

因为我们选中的这家餐馆靠近琉璃厂,人流量非常的大,再加上现在正是中午时分,正是人们吃饭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一点多了,但是饭店里的人还是非常的多得,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穿流不断,把整个大厅都塞得满满的,大厅里面座无虚席,生意还真是火爆异常。

这家饭店的老板,真是赚大钱了,我不由得想起我的商业实习的计划来,就是开饭店,这一下,更是加大了我的信心,民以食为天啊,真是真理。

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常识,就是选饭馆的时候,还真的要哪家人多去哪家,不要因为那家饭店人多点,不好占座,就不去。因为饭店这种东西,都是靠人的嘴吃出来的,吃了一次之后,觉得好吃,就成了回头客,然后一传十、十传百之后再发展起来的,这里面绝对不会有什么花招好弄。一家饭店,那里如果人多的话,做的饭菜绝对是好吃的,众人的口才是检验的标准呢。

如果有一家饭店,在吃饭的高峰时期,如果食客依旧很少的话,那你就不用去了,不是那家饭店的菜不好吃,就是老板的服务态度不好,最主要的还是菜的口味不好,因为,要是菜真的好吃的话,即使态度差点,也会有人去吃的。

以上这些理论,都是我在琢磨着商业实习的时候琢磨出来的,因为是打算开餐馆,所以,在这些房面就想得比较多一点,当然没,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只是给大家提一个醒罢了。

我们进来一看,人这么多,说明我们来对了地方了。但是,这里的人也是太多了,空闲的座位已经没有了,老板甚至还特意的搭了不少的桌子出来,供给食客吃饭用,但是即使是这样,依然还是有很多的人站在那里,等着别人吃完了,在坐下去吃,也不知道这里的菜是不是真的就那么好吃,也实在是太夸张了吧?

其实,这样的情形大家一定全都经历过的,在一次大城市的人流量大的地方,这种情形是司空见惯的。

我们站在饭店的大厅里面,全都不仅有些傻眼了,王充皱了皱眉说道:“老大,这人也实在是太多了吧,这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可能还没等到座位,就已经饿死了。”

这时,一个美貌的服务员过来说道:“你好,请你们稍微呆一会就好了,马上就会有座位了,您在里等着,一有了座位,我马上就过来通知你们,好不好?”

我笑了一笑,本来我还想出去转一转呢,但是一看美女服务员这么懂礼馍,又那么漂亮,甚至有些楚楚可怜的感觉,所以,我们也就不好再出去了,为了美女的面子,我们也就不好意思离开了,于是,我们就站到了一边。

说实在的,这家饭店的老板,能够将服务员们调教的这样的出色,真的是生财有道啊,有这样有礼貌的服务员在,就是不想发财都难,他这样一来,不但赚来了银子,还拉下了回头客,一举两得,真的是功利不浅啊,我在以后的实习里面,也要向人家多学习一下才行啊。

我以前曾经过去不少的饭店,那里面的很多服务员,不但不会笑脸相迎,而是冷若冰霜的样子,她们那冰冷的脸色,甚至比来吃饭的人的脸色还要冷,还要客人陪着笑脸色,去跟她说好话,这样的饭店,肯定是开不长久的,客人们去一次也就够了,没人会去第二次,再一次去受那个罪的。因为,我们是去消费的,是去吃饭的,而不是去受罪的,拿了钱去买罪受,傻子才会干这样的事情,顾客要时刻的记住,自己是上帝啊。

所以,我一直认为,经商之道,就在于和气生财啊,这个经商的朋友一定要记住啊。我今天很高兴,因为今天又学了一招,加深了我对经商的一些感觉,这些应该我的商业实习的时候,还是可以用的着的,今天的这个饭店,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觉得我今天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至少在今天,运气要好得很,得到了很多的意外之喜,这么想着的时候,正好有一伙人吃完了,打算离开了。王充先看见了,急忙拉了我一下,我们四个人,快步走了过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我们还没有走到那张桌子的前面时,忽然,一个穿着十分怪异的老头,抢先一步走了过去,把桌子向自己的面前一拉,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开始大声的叫喊着服务员给他上菜,并说,他都快要饿死了。

那个老头,是单身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是在二十几年前很流行的那种老粗布的中山装,在当时可能很是流行,但是现在一穿出来,就不再是那个样子了,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的,和北京这个现代化大超级大都市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看怎么别扭。

说实话,这种中山装,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可真的是风头很劲,人人一穿到中山装和军装为荣,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面,甚至还里领导过中国服装界的潮流和革命,穿起来,也确实有些精神得很,我记得李连杰扮演的精武门里的霍元甲的徒弟陈真,就穿了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看起来是很精神,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帅气逼人,当时,在看电影的时候,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看起来,中山装很是迷人。

不过,穿衣服是讲究时间、地点和所处的大时代的,在那个时代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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