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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带个悟空混都市-第2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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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是不入流的神啊!这样来说,我打败了她,是不是也变成了神?”我笑着讽刺道。

正文第十一章促局(一)

当老板娘说起她可以与神仙沟通时,我就想起了登封观星台那个用来祭天的火盆。

神仙们不能亲自降临人世,但它们可以用分身、镜像等等方式,间接的给予信徒支持。为了验证老板娘的话,我抱着她下楼走进了包子铺的地下室。

老板娘擅用神之幻境,失败后自然会遭到反噬。如今她元气涣散,体虚无力,站都站不起来,更不要提走路了。

没办法,我只能抱着她。

地下室中另有洞天,照着老板娘的指点,我从角落里找到机关,打开暗道,一直走到一间狭小的石屋后,才明白了老板娘为什么要苦守包子铺几十年。

这里不单是一处极佳的洞天福地,而且还有一块罕见的香玉祭台。

香玉祭台我以前听说过,它可以上通天庭、下达地府,是一些古老宗教梦寐以求的宝物。实际上香玉也就是有着奇异特性的玉石而已,跟子母玉有些相似,可以远距离传达意念。依着古老传统,膜拜神仙是需要沐浴、更衣、上香的,所以故名为香玉。

这处香玉祭台有两米见方,从突兀的棱角可以看出是天然的,并没有打磨修饰,上面摆放着苹果之类的供品、一袋檀香、一盒火柴。

最引人注目的,是祭台上方悬挂着的一副画,其中,一个人身蛇尾的美女蛇俏然而立。

这就是合欢之神吗?

我疑惑的注视着那张画,不由想起了伊甸园中诱惑亚当吃下苹果的那只蛇。

“江湖人为了生存,在不停的拼杀、搏斗,但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早就被天上的众神规划好了。无论是佛门、道门、西域密宗、无不如此,他们有着神的支持,所以才能流传万年。但是你们兽族不一样,孤寡伶仃,就像是被上天遗弃的异族一样,无根无蒂,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来,确实不容易。”老板娘软软的被我抱在怀里,低声说道:“几次神魔大战都是以兽族的惨败落幕,跟其究竟,并不是兽族太弱小,而是兽族没有后台,没有众神的支持,就算再强大,也被禁锢在俗世的这个范畴中,不得逾越。”

这点我承认,什么生命的预言、生命之火、灵魂献祭、领域等等,都是神的能力。似乎,兽族只有悟空的‘伤心七箭’能够与之比肩了。

“你父亲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会抛弃你母亲,选择跟我在一起。”她用眼角余光扫了我一眼,有些骄傲的味道。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i^

“我精通合欢之术,世人只知合欢之术可以滋补阴阳,双修成仙;但他们却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条不为人知的规则。不管是哪个行业、或者哪门功法,只要修炼到了极致,便可以通过香玉祭台,与相应的神灵进行沟通,寻求支持。”老板娘说话很吃力,她停了停,缓了口气后,继续说道:“我的合欢术虽然很不错,但还没有到达极致的地步,本来是无法与合欢之神交流的。可是,很巧,或者是不巧,让我找到了合欢铃。”

“合欢铃是合欢一派的至宝,尤其是对于合欢术,没有什么能比它更重要了。这就像是蛊神和御兽术之间的关系一样,你清楚。”

老板娘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我默默的点点头,表示认可她所说的话。

“所以,你不要怪他,也不要怪我。将心比心,如果你精通御兽术,并且得知蛊神下落时,你会怎样做?我相信,无论蛊神在谁的手里,你都会占为己有的。我们本就是同一种人,没必要薄此厚彼。”

我很不喜欢这个话题,冷冷的打断她的话,问道:“好了,你们到底要做什么?”

老板娘又往我怀里缩了缩,似乎石室的气温让她有些不适,许久,才听她说:“有人说合欢之神是狐族的祖先苏妲己、也有人说合欢之神只是个不入流的野神。关于这点,我不解释,但神就是神,神是无所不能的,哪怕是野神,她也可以毁灭了这个世界,或者说重新创造一个世界。他的要求很简单,如果最后的战斗引来神仙们的关注,他希望得到合欢之神的帮助;而作为交换,执掌俗世大权后,他将在全国各地建立999座合欢神殿,让合欢之神享受人们的信仰。”

我细细琢磨了半刻,冷冷的提醒道:“这些还不够。”

失败者的命运,总是掌握在胜利者的手中。现在杀不杀老板娘,只是我随意的一个念头而已。她如果想活命,就得拿出足够的筹码。

她刚才说的那些,如果写小说,会是一个不错的题材;但要用来换命,尤其是一个神话境巅峰强者的性命,很明显,还不够。

“当然,如果这些就能让你满足的话,今天你也不会来找我了。”老板娘叹了口气,说道:“再过十天,也就是七夕的那天,合欢之神会现身人间,接受他的信仰,并且赐予强大的能力。”

“十天?”我皱起了眉头,琢磨着七夕、合欢之神、岛主、至善这些因素凑在一起,会出现一副什么样的情景。

“你别痴心妄想了,这次现身的将是合欢之神的分身之一,能力非常强大,跟幻境中的那个幻象,根本不能同日而语。”老板娘察觉到我的意图,劝道。

“哦,那你的意思呢?”我很好奇,老板娘竟然会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我能引荐他,自然也能引荐你。想一想,以你现在的实力,再获得合欢之神赐予的能量,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是你的对手?”老板娘貌似很诚恳的说。

没有人?

至少,至善要比我强。

老板娘不知道至善已经投入了地府的怀抱,我不觉得什么合欢之神会是地府那些大佬的对手;再说了,我更不想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莫须有的野神。

她在幻境中给我的印象,真的很菜,菜的,甚至可以让我利用。

我抱着老板娘,就这么静静的站在当地,盯着那副画像,暗自琢磨着一个局,真正的神仙局。

许久,我才定下心计,转身往外走去,边走边说:“多谢你的关心,只是,我需要的不是合欢之神的能量,而是你这些日子委屈些。”

老板娘楞了一下,似乎想到点什么,急忙劝阻道:“这是自找死路,你想死就去吧,不要拉着我垫背。”

“垫背?我不需要垫背的,现在只需要一个开路的,你有没有兴趣啊?”我径直往地面走去,玩味的回应说。

立时,老板娘闭上了嘴。

傻子都知道,垫背与开路之间的区别。

回到卧室后,我简单的帮老板娘治了治伤,并且把合欢铃夺过来,安顿两句后,就急忙走出了包子铺。

前些日子灵虚查到岛主离开了侠客岛,现在想想,可能就是要来金城。

十天时间太紧凑,我必须抓紧时间,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回到市政府,我叫来张天宝,让他通知至善,说在七夕日,岛主会来金城。

我不知道至善会不会来、敢不敢来,但这个机会一定要把握住,能引起岛主和至善同时关注的契机,并不多。

张天宝走后,我才掏出合欢铃,仔细的端详起来。

这四副铃铛看起来很普通,用红色丝绳串在一起,摇一摇,除了些悦耳的清脆响声外,毫不出奇。

说实话,我看不出来合欢铃珍贵在哪里,竟然能让万年狐族奉为至宝,也许,只有合欢术才能让它精神抖擞。我了然无趣的把它塞回兜中,考虑着到底应不应该去找狐七七。

狐七七非常迷人,我很喜欢,她如果只是普通的狐族女子,我一定会把她收入房中,不管强取豪夺、还是霸王硬上弓。

可是很遗憾,她是叶远的女人。

再说,我对叶远也有点意见。哪怕他厌倦了江湖的血腥生活,想退出,最起码也应该来跟我说一声啊。他这样悄悄的躲在一边,算什么?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失去了一个小龙,已经让我追悔莫及,我不想再失去叶远。

这个失去,不是指叶远离开我,而是我们之间的那份友情,兄弟之情。哪怕平时只是单纯的来看看我,或者发个短信问候下,也不错啊。

我怕自己忍不住,见到叶远时,会干出蠢事。

要不让江血云去吧,反正只是说几句话而已,没必要亲自去。

操!!

我猛地站起,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是他做错了事,不是我,怕什么!!

随后,我叫来灵虚和江血云,嘱咐他们这几天坚守金城,等我回来。

安排完后,我就连夜赶往杭州。

狐七七并没有告诉我,她跟叶远在杭州居住,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我现在的身份。

我是新江湖七十二门总盟主,统领着佛、钱、花、车、海等等门派的上千江湖豪杰。旗下,为这些江湖高手服务的俗世人更是不计其数,涉及到的层面包括政府、经济、军事、医疗、运输等等。

从某个角度讲,国家主席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做到。

狐七七的行踪不好查,但要查叶远就好查多了。

自从狐七七离开后,我就让王博负责查询他们的隐身之地,前些日子,王博终于查到,狐七七和叶远正在杭州西湖边上隐居着。

不错嘛,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就连退隐,也选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叶远啊叶远,你还真是以前那个叶远。

正文第十二章促局(二)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i^

这句诗词形容的,正是西湖的美,它三面环山,一水抱城,独一无二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湖裹山中,山屏湖外,晴中见潋滟、雨中显朦胧,无论是雨雪阴晴都能成景。这种湖山相得益彰的景色很少见,再加上些江南特有的丝丝柔情,能驰名世界也不奇怪。

西湖南边有座不甚出名的小山,叫做青山。山如其名,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绿倒映在西湖水中,成了点缀西湖的另一处美景。不过这里是不对外开放的,据说,让某个跨国企业租借了下来,作为私人会所。只有主人邀请的客人,才能进入其间,一赏美景。

王博查不到这处会所的背景,但叶远和狐七七双双出入的情景,却被他逮到好几次。

只要能确定是叶远就行,至于背景嘛,我不关心。这个世界上,除了老爹和至善以外,现在又有谁能引起我的注意呢?!

我冷笑着,径直走进了这片望不到边的林园。

值班的保安瞪着两只大眼睛,却看不到我的身体,甚至与他擦身而过,都没有被发现。

简单的障眼术而已,我只需要一个信念,就可以做到这些。

穿过大门后,我判断了一下方向,转身往林园深处的那幕青山走去。

据王博的情报,叶远和狐七七就隐居在青山下,据说,还养了些鸡鸭,种了几亩良田,小日子过的很滋润。

我踏着西湖边上的碎石小道,将元气探知大范围的释放出去,不一会,就找到了一处幽静的小庄园。它静静的坐落在青山根,院外还有一片桑树林,如果不是我感应到一强一弱两处元气点、仅凭目光的话,不一定能发现这里。

强的,正是狐七七,我很熟悉她的气息。

而弱的,则是叶远,对他,我更熟悉。

奇怪的是,叶远的元气比以前更弱了,甚至还不如一个身体强壮的俗世人。

难道他已经被狐七七吸干了?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加快了步伐。

在元气的支持下,化虚的身体犹如一阵清风,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院中,径直向叶远的所在飘去。直到我找到她们的所在,破窗而入时,才听狐七七在屋内轻声喊道:“门没锁,不要弄坏我的窗户。”

我顿时收住身形,一窘,不好意思的显出身形,推开门走了进去。i^

这间房从外面看,很普通,就像是一个不甚起眼的乡村小院。但我进门后才发现,屋内的装饰品、生活用品、甚至淡淡飘散着的香气,都是俗世社会最高档、最顶级的。

别的不说,仅仅是叶远手指间夹着的那只翠玉烟嘴,就能买下这座院子。

懂得享受,这才是真正的叶远。

叶远并没有提前察觉到我的踪迹,他坐在椅子上,愕然的望着站在门口的我,一时间,竟然出神了。如果不是那支翠玉烟嘴,烟头的火星肯定能烧到他的手指。

我注意到,烟蒂处的标签上,清晰的印着三个8。

38牌香烟。

感应着那支即将燃尽的香烟,我不由得心中一暖,人啊,总是摆脱不了一个情字,不管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很重要。哪怕自己不知道,但潜移默化的,就会受到印象。

就如情人般,她的一言一行都会深深的印在心中,永远也不会忘记。

兄弟也一样,至少,我认为跟叶远是兄弟。

叶远消瘦了很多不,不是消瘦,是虚弱、甚至,我感应到他的生机非常薄弱,似乎在下一秒,就有可能油尽灯枯。

他双颊深深陷入颊骨中,皮肤昏黄,虽然胡须刮得很干净,但没有了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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